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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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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泉峰汽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141.57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5,106,177.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2.49%。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简要说明:公司2020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现金流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着眼于中长期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增加公司研发实力和产能扩张,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持续提升股东长期回报,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5,922,769.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141.57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5,106,177.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2.4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948,803.1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5,922,769.18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5,106,177.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汽车行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汽车行业的发展以及行业环境、政策导向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2020年,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活跃,各大车企加快了电动化的布局,均发布了电动化平台或者新车型。在这样的形势下,公司将进一步深度布局新能源相关领域,以此抓住新能源市场战略布局的机遇。

  2、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面对上述行业发展及竞争格局,结合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水平,公司目前处于成长发展的阶段。汽车制造业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一方面随着业务的发展,需要进行产能扩张,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始终以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按照预研一代、开发一代、生产一代的方式,在技术研发和产品研发上进行迭代,以保证公司可以始终占领技术前沿。

  3、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948,803.17元,同比增长40.82%。得益于早期在新能源汽车零件领域的研发布局,同时结合公司积极主动调整产品结构的各项措施,产品结构得到了明显的优化,高毛利产品占比逐渐提高。公司自2020年第三季度以来,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盈利水平也得到了改善和很好的延续。

  公司目前产能处于饱和状态,为了打破产能制约的影响,公司正在加快建设安徽、欧洲两个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两个生产基地建成后将极大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满足日益增加的业务需求。公司会审慎制定资金计划,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建设。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考虑到目前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正在建设安徽、欧洲两个生产基地,同时进行新一轮与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相关的研发布局。公司的各项战略布局均为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可以稳定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经公司董事会讨论,确定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研发投入以及生产基地的项目建设。公司会最大化利用好留存未分配利润,给股东更多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49%,低于30%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尚处于快速发展期,创新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应用领域市场和在建投的生产基地投资项目都需要公司储备和投入大量的项目资金。公司拟定的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并结合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制定的,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股东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利润分配的方式和比例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说明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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