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03月2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0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反担保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
●本次反担保金额以开具履约保函的40%承担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科公司”)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40%的参股公司,中建八局持有环科公司60%股权。因环科公司参与投标苏州市“吴江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2021年度工程(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以发包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暂定3103.1万元,具体发包合同总价以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为保证项目推进进度,中建八局以分离式履约保函作为担保。
为推进环科公司业务进展,公司拟就中建八局为环科公司开具的3103.1万元(暂定)分离式履约保函的40%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为连带保证,反担保期间自中建八局实际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至公司中标项目履约完成为止。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建八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5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法定代表人:李永明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设备销售,建筑机械租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建筑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中建八局股权结构:
■
(二)中建八局与公司的关系
中建八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环科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法定代表人:张贺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机械设备租赁,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四、反担保的事项
反担保人(甲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乙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丙方):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反担保形式:连带保证
反担保期间:自乙方实际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至公司中标项目履约完成为止。
反担保范围:甲方就乙方为丙方开具的分离式履约保函的40%承担保证责任,履约保函金额暂定3103.1万元,以发包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计算,具体发包合同总价以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中建八局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环科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环科公司的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中建八局及环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整体风险可控。本次反担保事项预期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上述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中建八局提供反担保,是为了保障参股公司环科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作为被担保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上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股份”或“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于2021年03月30日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0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3月22日以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5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为100元/张,共计募集资金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846.30万元。上述募集于2019年12月25日分别存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85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1、根据《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注:截止2021年3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33,997.83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57,061,169.38元(含利息)。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2020年9月10日,公司分别认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9B2B0021-单位-智慧99理财产品17,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普通单位定期存款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2020年12月8日,公司续认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9B2B0021-单位-智慧99理财产品17,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定期存款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定期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2021年3月8日,公司分别认购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9B2B0021-单位-智慧99理财产品17,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普通单位定期存款1,000万元产品到期,已按期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截止2021年3月26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使用33,997.83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57,061,169.38元(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款项支付方式、进度情况,结合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1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作为森特股份公开发行公司转债换债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大楼和停机坪工程TRC (Third Runway Concourse)金属屋面的设计、供货、安装及验收项目的中标单位。
一、中标项目情况
1、名称: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大厅和停机坪金属屋面工程
2、招标人:北京城建集团-其士集团联合体
3、中标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屿山岛以北的赤鱲角岛
5、中标金额:HK$710,000,000.00元(大写:港币柒亿壹仟万元整)
6、工 期:42个月(从中标之日起)
7、施工内容:TRC区域的金属屋面主要区域包括主厅(Main concourse)、北翼(North wing,)、南翼(South wing)、中心区(Node)及酒店。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影响
香港国际机场(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irport;IATA:HKG,ICAO:VHHH),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界大屿山赤鱲角,为4F级国际民用国际机场。
本项目中标金额为港币710,000,000.00元,折合人民币约为600,000,000.00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7.88%,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03月2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0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森特转债”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森特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6)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爱森、李桂茹、刘培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森特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股票自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30日期间,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3.14元/股),已触发“森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森特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森特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10.1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森特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森特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森特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森特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一、“森特转债”发行及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6号文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于2020年01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森特转债”,债券代码“113557”。
“森特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0.26元/股,因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自2020年08月07日起转股价格由10.26元/股调整为10.11元/股。
二、“森特转债”本次提前赎回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30日期间,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3.14元/股),已触发“森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持有变动情况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09月30日至2021年03月30日期间交易“森特转债”的情况说明如下:
■
注: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不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森特转债”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0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森特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森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公司后续披露的《关于实施“森特转债”赎回的公告》中确定)登记在册的“森特转债”全部赎回。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森特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时间、价格等具体事宜。在赎回期结束前,公司将至少发布3次“森特转债”的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森特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具体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五、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前,“森特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10.1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森特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森特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森特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森特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六、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森特股份证券部
2、联系电话:010-67856668
3、联系邮箱:stock@centerint.com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