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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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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暨减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11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49         转股简称:白电转股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暨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器”或“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 3月 30 日,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鉴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覃永鉴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将减少 6,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41,819,892股减少至 441,813,892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1,819,892 元减少至 人民币441,813,892 元。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5月14日,工作日内(8:30-11:30, 13:3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南路18号白云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510460

  4、联系人:张志军

  5、联系电话:020-86060164

  6、传真:020-86608442

  7、邮箱:Baiyun_electric@bydq.com.cn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前述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10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49 转股简称:白电转股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南路 18 号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40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德兆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独立董事周渝慧女士、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独立董事黄嫚丽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陈烁先生、董事胡德宏先生和独立董事周林彬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已向公司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李伦强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已向公司请假。

  3、 董事会秘书胡德兆先生(代)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凯、孙泳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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