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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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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深圳前海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现金管理金额: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2笔现金管理产品,分别为2,516万元及3,000万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现金管理产品5,000万元;在宁波银行深圳前海支行营业部购买现金管理产品10,000万元;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购买现金管理产品5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 807 期收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827期收益凭证、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半年锁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期开放式理财24号、招商银行金石系列公司33号封闭式理财计划

  ●现金管理期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 807 期收益凭证自2021.01.29-2021.03.01,共33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827期收益凭证自2021.03.05-2022.03.14,共374天;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半年锁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自2021.03.09-2021.09.09,共182天;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期开放式理财24号自2021.03.11-2021.08.25,共167天;招商银行金石系列公司33号封闭式理财计划自2021.03.30-2022.03.30,共36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顶科技”)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 现金管理产品基本信息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807期收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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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827期收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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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半年锁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4、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期开放式理财24号

  ■

  5、招商银行金石系列公司33号封闭式理财计划

  ■

  (四) 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  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807期收益凭证(2021年01月29日购买2,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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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827期收益凭证(2021年03月05日购买3,000万元)

  ■

  3、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半年锁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21年03月08日购买5,000万元)

  ■

  4、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期开放式理财24号(2021年03月08日购买10,000万元)

  ■

  5、招商银行金石系列公司33号封闭式理财计划(2021年03月29日购买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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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1、本次在中信证券购买的安泰回报系列807期和827期收益凭证本金部分用于补充中信证券正常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流动性资金或其他合法用途,收益部分挂钩中证小盘500指数。

  2、本次在中信银行购买的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半年锁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于以下对象:(1)债权类资产:a.货币市场类:现金、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货币基金、质押式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b.固定收益类: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2)权益类资产: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具备权益特征的资产和资产组合。(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商品,互换、远期、掉期、期货、期权、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衍生工具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3、本次在宁波银行购买的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期开放式理财24号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质押式和买断式债券回购、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二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ETF、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等;三是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工具等。以及通过其他具有专业投资能力和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的前述资产。

  4、本次在招商银行购买的招商银行金石系列公司33号封闭式理财计划募集的资金全部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货币市场和现金管理工具、标准化债权资产,或直接投资于以货币市场工具、标准化债权资产为标的的资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逆回购、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2.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包括不限于信托贷款、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承兑汇票、信用证、收益凭证、可续期贷款/永续债权投资资产、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受让等以及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等。

  (三)  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 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深圳前海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其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0.SH)、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98.SH)、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42.SZ)、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6.SH)均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

  以上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 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购买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不仅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更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合计为371,181.83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共70,516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合计的19.00%;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预计到期收益约为2365.20万元,约占最近一期净利润的2.15%,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 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与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五、 风险提示

  1、虽然公司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提供的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和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独立董事就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18。

  七、 已到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自2021年1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至今,已到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如下:

  ■

  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 :万元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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