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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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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170,000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华淑蕊女士、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入股“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5000万元入伙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入伙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4月15日在宜宾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新增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宾锂宝)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郑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3RE9F6B

  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港路东段2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及其他高效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

  2、资产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认定

  宜宾锂宝董事颜华先生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中第(三)款的规定,宜宾锂宝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二)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装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洋

  注册资本:1,661.5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2088574173

  所属行业:批发业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13#厂房

  经营范围:化工包装及其它各类包装、精细化工产品、化工原燃料产品(不含危化品)、家用电器及维修、塑料制品、建材生产、销售;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等。

  2、资产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认定

  包装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虽不构成《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但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公司认定其为关联方。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产品或提供、接受劳务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正常业务而形成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签订的交易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入伙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人才创新合伙企业)是宜宾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川创新创业十条措施》的主要载体,旨在更好地促进两院院士暨国青人才科研成果孵化和转化,助力创新创业,所投项目包括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等领域。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原股份)战略转型的方向与宜宾重点发展的产业高度契合并融入其中,现正加快新材料和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的发展,同样需要高端人才资源和产业孵化支持,作为宜宾市重点大型企业,也是宜宾市包括人才引进、产业孵化、成果转化等在内重点支持企业,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拓展人才引进的渠道、加快成果的转化,支撑公司的转型,并通过参与人才创新合伙企业的运作、决策,主动将公司产业与人才创新合伙企业进行对接,争取到更多的发展资金、人才、科研支持,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入伙人才创新合伙企业。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华淑蕊女士、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入股“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资本:96,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21年3月24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蔺冀川

  5、股东情况

  ■

  6、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7、经营期限:10年,其中投资期7年,退出期3年,经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通过后可以延期2年。

  8、投资重点:人才创新合伙企业拟按份额比例投向进入创新创业项目库的相关领域项目:其中,60%投向两院院士、国青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及其领衔或所属团队在宜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融合重大项目,30%投向驻宜科研院所、高校及科技创新型企业,10%可用于支持驻宜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活动。所投项目应符合宜宾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括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竹产业、食品饮料等。

  三、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科教集团)

  注册资本:322,870.2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磊

  成立时间:2017年8月3日

  经营范围:科教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科教产业投资及其成果孵化、转化等。

  股权结构: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04%;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7.88%;宜宾市国资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08%。

  科教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科教集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粮液集团)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曙光

  成立时间:1998年8月12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五粮液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五粮液集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兴产业集团)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钱峰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4日

  经营范围:产业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与运营等。

  股权结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新兴产业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新兴产业集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丝丽雅)

  注册资本:87,438.1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邓传东

  成立时间:1987年7月1日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及其他综合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融资活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等。

  股权结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2.13%;宜宾市国资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38.12%;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9.15%;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80%;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80%。

  丝丽雅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丝丽雅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宜宾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兴产业基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永良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8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融资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蜀祥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持有40%;四川和信振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0%;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

  四、对外投资情况

  1、投资标的: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投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3、增资价格:1元/股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投资后股权结构:

  ■

  五、 投后管理

  (一)组织结构及管理机构

  1、管理机构

  人才创新合伙企业采取有限合伙制设立。由宜宾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其资产托管于宜宾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

  2、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执行事务合伙人(宜宾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推荐2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推荐1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具有对有限合伙相关投资和退出决策的最终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宜宾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原则上,投资决策委员会所有决策事项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同意。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拟订后执行。

  (二)基金收益

  1、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分段设置,投资期内根据本人才创新合伙企业已投金额的1%收取年度管理费用;退出期按照本人才创新合伙企业已投金额的余额的1%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对于经基金投决会决策通过后的延期期间,不再收取管理费。在超过风险容忍度或出现风险后未能通过咨询委员会核销的,基金管理公司暂停收取后续管理费,待暂停事由消失以后由管理人申报咨询委员会审议决策后恢复收费。

  2、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本人才创新合伙企业按照所有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设置比较基准收益率,基准收益率为4.65%/年,基金退出的收益可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取回出资;

  (2)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取得基准收益;

  (3)完成上述分配后如有余额,剩余收益即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20%归普通合伙人所有。超额80%按照有限合伙人所持基金份额进行分配。

  (2)分配形式:本人才创新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币形式或以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进行。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的投资项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后即分配,已分配项目应纳入风险容忍度及基金经营绩效的考核范围。不得以项目出售或处置的收入进行再次投资。

  (三)基金项目退出方式

  本人才创新合伙企业持有的投资项目应在法律、法规或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终止)时尽快通过转让或其他有效方式退出,及时收回投资成本、实现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认真审议了本次议案相关资料,对本次投资入股人才创新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入股人才创新合伙企业,有利于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所需的人才、科研等资源。公司新产业与人才创新合伙企业投资的产业方向高度契合,可以为公司新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各转型产业都需要高端的人才资源、科研资源作支撑。本次投资入股人才创新合伙企业,围绕“院士(国青人才)+项目+基金+基地”主旨理念,充分发挥基金项目引导与资金撬动作用,落实对具有成长潜力的院士专家领衔团队在宜优质项目培养孵化,不仅有利于宜宾市推进“产业发展双轮驱动”战略、也将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高端人才资源人才和产业孵化支持,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人才创新合伙企业所投项目包括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等领域,而公司目前正在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拓展,与人才创新合伙企业的投向高度契合。公司通过入股参与人才创新合伙企业的运作、决策,有利于把握基金带动宜宾产业发展的契机,主动将公司产业与人才创新合伙企业进行对接,争取到更多的发展资金、人才、科研支持。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提案1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3月31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李宗洁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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