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9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十四)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焦作市马村区万方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生产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十五)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微球大楼3楼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5,348.685万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与上述授信银行签订正式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1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229.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并同意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等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申请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2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就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签署有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本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经审查,上述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

  2)本次授信担保相关少数股东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担保风险可控;

  3)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其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公司的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44,790.7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109,612.59万元)的13.05%:其中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02,840.72万元,对本公司联营企业及本公司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41,9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本公司联营企业及子公司联营企业亦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落实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要求;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基于上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3号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1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1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六次会议决议;

  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七届监事会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审核意见;

  5、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拟于2021年向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力)采购最高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蒸汽及动力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此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邱庆丰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活动,相关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合理。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邱庆丰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允,为焦作健康元实际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4月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邱庆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已出具同意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独立意见,本公司监事会亦对此发表相关审核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执行情况见下表: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赵张弓村

  法定代表人:任文举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供电、销售,热力开发、生产、销售,蒸汽生产及销售,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力)资产总额为1,066,260,015.27元,净资产627,491,807.84元;2020年度,金冠电力实现营业收入714,896,011.60元,净利润33,227,689.56元。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风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49%股权,金冠电力系本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董事邱庆丰代表本公司兼任金冠电力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冠电力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金冠电力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的标的为金冠电力所生产的蒸汽及动力,焦作健康元主营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医用中间体、食品添加剂等。为充分保障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进行,焦作健康元拟于2021年向金冠电力采购最高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蒸汽及动力等。

  (二)定价政策及合理性分析

  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的实际所需,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并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此关联交易的主要是为满足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蒸汽及动力需求,充分保证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序进行。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能充分利用金冠电力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提供稳定的蒸汽和动力供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允的原则上并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此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延期项目名称: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由于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市政配套工程(三通一平)仍未建设完成,尚未具备施工条件,导致工程建设进度延后,拟于2021年下半年开工建设,具体开工时间视项目建设地点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完成时间而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84号)批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健康元)向原股东配售365,105,066股新股。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71,599.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25.3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6,974.02万元。截至2018年10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6000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六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公司论证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公告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披露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的投资明细、投资计划、预期经济效益等,并对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本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布局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本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产品品种及延期的议案》。

  上述调整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完成本次配股公开发行。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公司在2018年度、2019年上半年、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均已披露由于该项目建设地点市政配套工程(三通一平)建设尚未完成,不具备施工条件,导致项目无法开工建设。而且,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该项目开工时间延期至2020年底。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公司拟再次延期该项目的开工时间,具体如下:

  (一)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本次延期前,本项目原计划建设大型综合化、现代化医药生产基地,包括1个药品制剂中心、1个保健品和食品制剂中心、1个提取中心、1个质检中心、1个研发中心及其配套设施等;拟生产两类产品:一是保健品和食品,包括参芪浓缩液、双歧杆菌胶囊、酵素固体饮料等,二是药品,包括漏芦总甾酮胶囊、地塞米松口腔贴片、痛经调理口服液等;计划投资总额为98,066.8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76,974.02万元,运营期内预计年均实现销售收入为65,138.67万元,年均税后净利润为15,540.60万元,内含收益率(税后)为15.41%,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7.66年。

  本项目已完成土地购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投入3,427.6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378.29万元(主要为土地购置款)。

  (二)本期延期的具体原因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由于本项目建设地点市政配套工程(三通一平)仍未建设完成,尚未具备施工条件,导致工程建设进度延后。本项目建设地点的地质条件比较特殊,三通一平工作的难度和投资金额较大。三通一平具体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已多次与其积极沟通协调加快实施进度,预计2021下半年完成。

  (三)延期后的实施计划及风险提示

  1、整体计划

  在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市政配套工程(三通一平)建设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实施本项目。目前,本公司预计本项目于2021年下半年开工建设,具体开工时间视项目建设地点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完成时间而定。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巩固公司在保健品及OTC类药品方面的发展基础

  本项目拟生产产品主要集中在保健品和OTC类药品方面。公司从1992年成立之初,即专注于保健品的经营,其优良的产品质量及市场服务等树立了公司长久以来成功的品牌形象,并为公司赢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公司拥有的“太太”、“静心”、“鹰牌”等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同时,在OTC类药品方面,公司生产的地塞米松口腔贴片、痛经调理口服液等亦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健康理念的转变,“不治已病治未病”的观念已逐渐被居民接受,居民对医疗保健品的需求持续增长,使得保健品市场保持持续发展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从1,630.79元增长到2,282.74元,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从929.25元增长到1,420.76元。其中,保健品市场在迎来快速发展期的同时,也面临着竞争日益激烈的问题。近年来,众多国外保健品品牌纷纷进入中国市场,且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

  为了把握保健品及公司OTC类药品市场发展的机会,并有效应对竞争环境变化的冲击,公司需要加强保健品及OTC类药品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能力,使现有保健品及OTC类药品业务在平稳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突破。公司已储备了多个保健品及OTC类药品项目,上述产品剂型包括口服液、粉剂、软胶囊、液体饮料、固体饮料等,且部分产品需要无菌生产车间,而公司现有的生产设备以口服液为主,且存在多个产品共用生产线的情况,无法满足新产品生产的需要。因此,公司需要新建生产车间,以保证新产品顺利生产、上市。

  (2)加强质量管理的需要

  公司目前有部分产品为外协加工,对于外协加工的产品,公司在原辅料采购上严格控制,部分重要原料由公司自行采购。同时,公司在受托单位中均有派出人员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在成品的储存、检验等方面均有一套严格的控制体系。公司外协加工的产品在产品质量方面均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但从提升品质控制进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角度考虑,公司在将来必须实现优势产品自产,这对公司的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公司现有保健品及OTC类药品生产场地升级扩容受限

  公司总部及现有保健品、OTC类药品生产场地主要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始建于20世纪90年代,占地面积较小,生产设施老化,该处更多的承担着公司集团总部职能。在城市发展规划的影响下,现有生产场地的升级扩容受限。因此,公司需要重新选址建设现代化生产基地。

  综上,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是有必要性的。

  3、风险提示

  因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已发生一定变化,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项目计划不再生产辅酶Q10软胶囊、漏芦总甾酮胶囊、祛湿健脾饮等产品,届时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发展情况增加若干品种。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可能继续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本项目计划生产的产品品种、建设内容、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预期收益、投资回收期等发生变化,亦可能导致本项目存在无法按期开工建设,或无法顺利实施,或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在本项目开工时间正式确定后、正式开工建设前,对本项目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七届监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9日,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时间延迟至2021年下半年,具体开工时间视项目建设地点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完成时间而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健康元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康元已对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风险进行了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

  (二)说明会召开地点:网上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朱保国先生,总裁俞雄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邱庆丰先生,独立董事覃业志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赵凤光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8日下午17:3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向投资者介绍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并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本次说明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252656

  传真:0755-86252165

  电子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现金使用效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本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84号)批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365,105,066股新股。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71,599.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25.3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6,974.02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0月1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已进行审验,并已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60006号)。

  截至到2021年2月28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1、2021年1月5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办理人民币17,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业务,期限为82天,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临2021-002)。

  2、2021年1月8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办理人民币8,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业务,期限为77天,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临2021-005)。

  近日,本公司已到期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其实际年化收益率及利息收入等详见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实际年化收益率,本公司以365天/年为计算基准。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零。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要求,现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84号)批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365,105,066股新股。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71,599.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25.3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6,974.02万元。截至2018年10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60006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060.2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8,545.08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等收入4,631.26万元。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到期收回,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本公司六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制定并公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障专款专用。

  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源兴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学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18-097)、《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19-01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060.20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0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532.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532.82万元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安排,本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5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与七届监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提前偿还人民币4,000万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86,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19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本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归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到期收回。

  2、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本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2020年4月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产品品种及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在原计划的基础上减少两个原料药品种及两个制剂品种,新增一个制剂类产品,同时延迟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时间至2020年底。

  调整后,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在原计划的基础上,减少两个原料药品种,两个制剂类品种,新增一个制剂类产品,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25,471.3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90,000.00万元,运营期内预计年均实现销售收入为176,497.12万元,年均税后净利润为31,378.98万元,内含收益率(税后)为21.44%,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6.69年。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品种调整及延期的公告》(临2020-035)。

  2021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迟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时间至2021年下半年,具体开工时间视项目建设地点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完成时间而定。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临2021-04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1:

  ■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34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581,215,613.0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8,121,561.31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16,018,713.39元,加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34,242,899.22元,并扣除上年度现金分红308,423,523.2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4,932,141.19元。

  经公司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本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52,780,76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股份19,890,613股,以此计算2020年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89,933,522.65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0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53,637,154.50元,视同现金红利253,637,154.50元。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543,570,677.15元,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51%。

  2、公司本年度不向全体股东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期权行权、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利润分配,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取以现金方式回馈上市公司股东,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亦充分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的现金分红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36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莹,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其来,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立宇,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7年成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1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全额支付。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加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本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专业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审计相关业务资格,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能独立、客观、公正进行审计业务,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准则,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顺利及时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双方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过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其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该事务所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的服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六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