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公司已于2021年3月4日完成办理博天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其账户余额人民币13,500.26元已划转至博天武夷山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19年7月29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申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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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4,785,332.89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自筹资金39,663,913.08元投入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上述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3月5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730002号《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3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临沂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8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临沂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将上述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武夷山PPP项目”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8年8月2日,公司实际使用本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月2日,公司将上述6,500万元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6,500.00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于2020年1月3日到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仲裁事项的相关说明
2019年8月19日,博天环境披露《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许又志、王霞、王晓就公司前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高频环境70%股权的事宜,向北京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交易对方请求仲裁裁决解除前期公司与其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裁决公司向交易对方返还已取得的高频环境70%股权等。
(2)仲裁事项的和解协议
2020年4月27日,博天环境披露《关于仲裁进展暨签订和解协议公告》,公司、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笠钧与许又志、王霞、王晓经过协商,在北京市签订了《关于收购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及有关争议的和解协议》。
(3)股东大会决议
2020年5月15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关于终止高频环境业绩承诺的议案》。
(4)仲裁裁决
2020年6月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依照上述《和解协议》作出裁决。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经公司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4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130.51万元及其利息净额2.70万元,以及“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合计11,133.21万元投入“武夷山PPP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临2018-030、临2018-032、临2018-039)。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经公司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受国家PPP项目政策调整及经济下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拆迁进度等问题对项目推进的阻碍,整体项目进展情况与公司当时计划进程有一定的出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决定终止“武夷山PPP项目”建设实施,后续将由政府对项目进行清算或者由第三方承接项目。保荐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公司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博天武夷山尚未实缴出资的41.21%的股权,以人民币0元交易价格及12,363.00万元的相应股权出资义务转让给福建中海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月25日,前述股权变动已完成工商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0、临2020-080)。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6,500.00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将于2020年1月3日到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5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账号:20335078200100000125601)。
2、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2019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永兴博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余额5,00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提供保证担保发生诉讼纠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将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6054000001618)的资金划扣51,338,807.55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20年度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博天环境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博天环境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无法归集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500万元,保荐机构向其发送整改意见函,要求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了“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PPP项目,该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
除上述情况外,博天环境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也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2、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独立财务顾问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因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部分资金执行扣划,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京03执1459号),因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借款未按期清偿,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扣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其包括贷款本金、罚息、复利及违约金等费用共计51,338,807.5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尚未向募集资金专户补足上述被强制划转的募集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博天环境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也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表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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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2020年4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武夷山PPP项目建设实施,后续将由政府对项目进行清算或者由第三方承接项目。2020年8月,公司转让该项目公司的尚未实缴出资的41.21%的股权,以人民币0元交易价格及12,363.00万元的相应股权出资义务转让给福建中海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附表2:
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2020年6月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于北京出具(2020)京仲裁字1119号裁决书中约定:公司返还高频环境原股东许又志、王霞及王晓合计70%的高频环境股权,未支付的1.5亿现金对价部分无需支付。高频环境原股东返还本公司股票对价款20,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定金无需返还。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4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9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3人。
(7)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20,496.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09,40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7,751.5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140.4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王振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海龙,中国注册会计师,管理合伙人。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从事过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审计、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行业企业年报审计工作,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国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近三年因执行上市公司业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情况如下表,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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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中兴财光华拟收取的审计费用共计22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上述费用与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其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根据对中兴财光华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要求。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认真审议,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业务相关资格、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兴财光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2019年度财务报表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0BJA12046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9年度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信永中和于2020年6月17日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审计意见的基础如下:
2018年9月12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43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博天环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博天环境公司2018年11月将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频公司”)纳入合并范围。2019年5月21日,高频公司原股东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要求返还高频公司70%股权。2020年4月24日,博天环境公司与高频公司原股东签署《关于收购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及有关争议的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相关交易协议全部解除,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相互返还,即高频公司原股东向公司返还股票折价款20,000万元,公司合计返还70%的高频公司股权;公司已支付的3,000万元定金高频公司原股东无需返还。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博天环境公司对高频公司投资余额388,770,514.51元,根据回购协议博天环境公司2019年度对高频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8,770,514.51元。信永中和在审计过程中无法取得高频公司2019年1-5月财务资料,2019年合并范围不包括高频公司。在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没有取得能够支持公司针对该事项会计处理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1)基本情况
2018年9月12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8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关于核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许又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76号)。
2018年11月6日,高频公司董事会改组,董事会成员5人,公司委派3名董事,同时委派1名财务总监。
2018年11月16日,高频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公司持有其70%股权。同时,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高频公司2018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交割审计报告,公司自2018年11月将高频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019年5月21日,高频公司原股东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相关协议,要求返还其高频公司70%股权。
2020年4月24日,公司与高频公司原股东签署和解协议。6月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2020)京仲裁字第1119号),仲裁终局裁决:相关购买资产协议解除,已履行的部分相互返还,即高频公司原股东向公司返还股票对价款20,000万元,公司合计返还其70%的高频公司股权;公司已支付的3,000万元定金高频公司原股东无需返还。
(2)影响消除进展及意见
2020年7月13日,依据和解协议,公司向高频公司原股东返还3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9月2日,公司向高频公司原股东返还剩余4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至此,公司不再持有高频公司任何股权。同时,高频公司原股东也依据和解协议完成了相应的对价款13,000万元的支付。
2021年3月10日,高频公司原股东书面回复了剩余款项的履约意愿,高频公司原股东具有剩余款项履约意愿及财务能力,余款执行不存在障碍。
根据博天环境和高频公司签署的和解协议内容、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公司不再存在因无法获取高频公司财务资料而对公司报表造成不确定性影响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在编制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时,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三、董事会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已积极采取措施消除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我们认为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影响。董事会的《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此专项说明无异议。我们认为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六、会计师核查结论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7012号),会计师认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事实情况一致,双方依据所签署的《和解协议》,博天环境公司所持高频公司70%全部转出、高频环境支付相应对价后,博天环境不再持有高频公司股权,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已经不再存在,对后续年度财务报表不再产生影响,故我们认为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44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榆林市博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博华”)。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34,5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拟以转化贷款的方式为榆林博华提供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金额为34,500万元,贷款期限为17年。经过公司与北京银行的双方协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就上述事项为其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贷款用于归还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天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环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的存量债务,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4,5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榆林市博华水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榆横煤化学工业园北区
3、法定代表人:赵鹏飞
4、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和再生回用水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环境管理的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销售。
5、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底,榆林博华未经审计财务数据为:总资产为43,627.89万元,负债总额为25,252.2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726.73万元,净资产为18,375.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88%;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4,270.03万元,净利润为459.7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未还租金总额为6,528.45万元。
6、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天环境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天环境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榆林分公司经营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就榆林博华的新增项目贷款事项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500万元,贷款用于归还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天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环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的存量债务。
具体担保形式拟为: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天环境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榆林市博华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榆林博华以其项目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榆林分公司经营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污水处理场、回用水处理装置、第三循环水装置项目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或保证函,签约协议内容和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公司及其相关方为控股子公司榆林博华提供的担保,是为了将公司短期负债转换成长期负债,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是用于将公司短期负债转换成长期负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10,375.61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2.04%;为PPP项目联营公司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2,200.86万元,占公司 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07%。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及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精进轩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2日
至2021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另行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 法人股东: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能够表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要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在出席股东大会时提交公司核对),信函、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的时间为准。
2、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
3、 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4、 本次会议入场时间: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需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14:20前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10-82291995;
传真:010-82291618;
邮箱:zqb@poten.cn;
3、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邮政编码:100011。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要求,现将涉及本公司所属行业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新中标合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新中标合同金额为15,118.70万元,其中:
1、按服务客户行业划分,工业水系统类新中标合同1,951.39万元,城市水环境类新中标合同9,886.57万元,其他类新中标合同3,280.74万元;
2、按服务模式划分,水环境解决方案类新中标合同11,026.97万元,水务投资运营类新中标合同0万元,其他类新中标合同4,091.73万元。
二、公司已中标未履行合同情况
随着宏观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和业务方向,聚焦工业水处理业务,放缓PPP类项目投资,暂缓投资河道流域类项目,谨慎投资村镇综合治理类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中标未履行合同金额共计26.62亿元,预计在未来12个月-48个月内履行完毕。
三、报告期内水务行业经营数据
■
注: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部分地区的水价波动,皆因报告期内污水处理量的波动所致。
四、报告期内公司重要项目进展情况
■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2020年末,公司流动性资金紧张的现状对公司对外投资造成了一定影响,除此之外,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过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3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3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1、经公司自查,目前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基本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它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媒体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3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的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2、生产经营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等公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92,047.09万元,同比减少33.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2,827.17万元,同比亏损收窄40.57%。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190,396.88万元,较期初减少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798.63万元,较期初减少45.7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
3、大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8,248,078股,占公司总股本35.48 %。控股股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146,584,24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8%,且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4、债务逾期风险
公司因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的影响,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金融机构等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逾期债务合计金额为137,135.37万元。
5、诉讼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合同纠纷、票据纠纷、追偿权纠纷等而产生的诉讼,由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诉讼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涉及相关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博天环境公司2020年发生净亏损452,048,390.06元,且于2020年12月31日,博天环境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3,666,491,001.70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2、持续经营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博天环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该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示的经营风险合理。
(二)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为有效化解风险,努力改善公司的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引入战略投资者
公司通过推进引入战略投资者为公司在资金、市场和产业等方面带来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改善公司资金短缺的现状,增强综合竞争力。同时,战略投资者与公司将谋求协调互补的共同战略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2、优化管理架构
公司遵循“横向分权、纵向授权”的原则,制定明确的授权体系和考评体系,通过条线专业化能力打造,与项目制综合作战的管理模式,形成专业条线主建、项目制主战的协同管理机制。推动建立三级管理决策原则,建立信任与监督并重的管控体系。
3、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公司对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甄别,针对项目类型、项目融资以及客户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克服资金困难,集中内部资源,努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在2020年完成了多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对于融资不到位、资金缺口大、投资风险高的项目果断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实现了及时止损。
4、 运营规模不断增加
为加快商业运营,尽早实现投资回收,公司梳理项目商运重大进度节点,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2020年实现了8个项目公司、合计15个子项目的商业运营,运营性收入持续增加,改善了公司的收入结构,提升了收入、利润水平,逐步实现了投资回收。
5、 费用结构持续优化
2020年度,公司多措并举,压缩了管理层级,精简部分管理及职能人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整合了部分市场职能及相关市场支持人员,关闭部分分公司,进一步聚焦资源;同时,划小核算单元,通过工时结算等方式,将为项目服务的人工成本下沉至项目,提升人员效能,有效降低了管理费用。
6、 核心团队稳定有序
公司在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培养出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丰富管理经验、深厚专业积淀的复合型关键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团队结构多元互补。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核心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核心团队相对稳定,为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特此说明。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20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博天环境公司2020年发生净亏损452,048,390.06元,且于2020年12月31日,博天环境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3,666,491,001.70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2、持续经营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博天环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机构提出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事项制定了工作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工作措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我们将高度关注和督促公司落实相应措施的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胜军杨波沈薇薇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对此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的工作措施,符合公司的经营目标,具有可行性。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支持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为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所采取的积极措施,也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