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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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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于2020年4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一航局城市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及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增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6,158,000元、人民币78,788,400元,及人民币105,051,200元。增资完成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中交城投”)40%的股权。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中交城投均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于2020年5月,各方增资完成,本集团对广西中交城投持股比例由100%下降为60%。于2020年4月,中交一航局城市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东协议,约定中交一航局城市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将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一致表决。基于以上因素,本集团不再拥有对广西中交城投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2: 于2020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玉林中交城市综合管廊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公开转让给北京中交路桥投资基金四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对价人民币105,948,200元。自此,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再拥有对玉林中交城市综合管廊投资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3: 于2020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广西中交浦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0%股权公开转让给北京中交路桥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对价人民币140,000,000元。自此,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再拥有对广西中交浦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4: 于2020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惠州市科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约定由惠州市科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惠州慧通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204,100元。增资完成后,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惠州慧通置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为49%,不再拥有对惠州慧通置业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5: 于2020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金地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增资协议,约定由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金地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惠州市昭乐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831,667元、人民币5,835,000元。增资完成后,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惠州市昭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为30%,不再拥有对惠州市昭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6: 于2020年4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交建银(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银基金”)签订协议,建银基金对海口中交国兴实业有限公司认缴资本为人民币49,000,000元,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海口中交国兴实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1%,不拥有对海口中交国兴实业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7: 于2020年8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湖北中交咸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湖北佳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转让给重庆中昂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人民币128,739,638元。自此,湖北中交咸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不再拥有对湖北佳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注8: 于2020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交(肇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6.67%股权转让给广东港湾工程有限公司,转让对价人民币46,913,500元。自此,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再拥有对中交(肇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9: 于2020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广连高速48.75%、16.25%股权转让给北京中交粤兴路桥基础设施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3,251,659,905元。自此,本集团不再拥有对广连高速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3. 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0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4.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次。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静女士,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将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及挂牌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静女士,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李小冬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晓亮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59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地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师。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地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国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投资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的关联(连)

  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7.6亿元,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120.64亿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128.24亿元,扣除按照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且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额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108.02亿元之后为20.22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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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投资与中交雄投、中交地产共同投资河北雄安新区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中交投资与关联方中交雄投、中交地产按照20%:40%:40%的比例,共同以现金出资38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其中,中交投资拟出资约7.6亿元,持有项目公司20%的股权。

  中交雄投及中交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中交雄投及中交地产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7.6亿元。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中交雄投

  中交雄投为中交集团附属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629MA09Q3742J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赵喜安

  4.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83号

  5.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建筑业、物流业、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进行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交雄投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1,621万元,净资产为69,000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582万元,净利润为-33,515万元。

  (二) 中交地产

  中交地产为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736,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2028133840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2. 总股本:69,543万股

  3.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4.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86号

  5.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高科技开发,设备租赁,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往来函调查及咨询服务;销售矿产品(不含国家规定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日用百货,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中小型水、火力发电成套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

  6. 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373,296万元,净资产为874,458万元,2020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6,002,221万元,净利润40,786万元。

  三、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共同设立项目公司

  交易类别:以现金方式出资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二) 交易的主要情况

  项目位于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雄安站枢纽片区。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优势明显,处在雄安高铁站核心区,也是雄安新区门户核心区,是北京非首都功能首批承载地,并且内设综合保税区。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办公、配套住宅及商业开发、城市运营服务及产业发展服务等方面。

  项目公司的组建方案如下:

  1. 公司名称:中交雄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准为准)

  2. 注册地:雄安新区

  3. 注册资本:38亿元

  4.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片区综合开发;城市设计咨询;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及运营维护;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租赁服务;园林绿化;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推广;制造业、服务业的运营管理;与上述有关的有偿咨询业务。(最终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6.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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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股东按股比以现金形式实缴出资。公司成立前,各股东为推进本项目所缴纳的保证金、土地款及其他款项在公司成立后,作为公司注册资本计入公司,并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确认。公司成立10日内,股东需向项目公司合计实缴注册资本金30,000万元。后期注册资本金出资应满足前期开发及公司运作需求,按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剩余50%土地款(合计138,761.5万元)由各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于2021年12月21日前足额实缴出资。

  项目公司由中交地产合并报表。

  四、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投资与中交雄投、中交地产共同投资河北雄安新区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雄安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地处北京、天津、保定腹地。雄安站枢纽片区作为雄安高铁站所在地,承担着新区对接京津冀的门户功能,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畅,市场前景巨大。参与投资开发本项目能进一步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人才优势、管理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是贯彻落实公司“三重两大两优四做”经营策略,深耕“大城市”业务领域的重要实践。

  项目作为公司在雄安新区落地的首个参与投资项目,项目地块作为新区对社会投资者开放的首个经营性地块,是新区落实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首批承载地,是公司“进城”战略的深入实践,也是公司继港珠澳大桥之后中交新时代的标志性项目和旗帜性项目。项目将进一步促进公司从城市建设向城市运营转型升级,全面厚植“进城”发展优势,为中交“进城”之路提供实践经验和示范效应。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投资与中交雄投、中交地产共同投资河北雄安新区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项目投资预算及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项目投资预算计划:境内新签权益投资合同额1,800亿元,境外新签权益投资合同额300亿元。

  ●公司2021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境内投资总额不超过40亿元,境外投资总额不超过9亿元。该投资计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均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办法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一、 项目投资预算方案

  (一) 2020年度项目投资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境内新签权益投资合同额约为1,723亿元,为预算目标(1,800亿)的96%,控制在预算目标范围内,全面完成了公司下达的投资预算目标。

  2020年,由于全球疫情原因,海外投资业务进展缓慢,公司批复项目为4个,权益投资合同额为93亿元(按照美元兑人民币6.47元的汇率计算)。

  (二) 2021年度项目投资预算基本情况

  1. 境内项目投资预算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控总量、优增量、提质量”原则,在各单位上报2021年投资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国内投资市场环境,2021年境内新签权益投资合同额计划1,800亿元。

  2. 境外项目投资预算基本情况

  2021年,公司坚持海外优先的经营策略,在保有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稳步提升海外投资业务占比,根据公司内部统计,结合近几年海外投资业务完成情况, 2021年境外新签权益投资合同额计划300亿元。

  二、 基本建设计划

  (一) 2020年基本建设计划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基本建设批复计划投资41亿元,实际完成1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0%。未完成原因主要为:一是由于谈判协商、规划变动、未完成动迁、控制投资节奏等原因,年初计划未能顺利实施;二是因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部分续建项目延至2021年继续实施。

  2020年,境外基本建设计划投资13亿元(2.04亿美元),实际完成3亿元(4,564万美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2%。未完成原因主要是受全球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延期或取消。

  (二) 2021年基本建设计划基本情况

  1. 境内基本建设计划基本情况

  2021年,公司境内基本建设计划为40亿元。其中:计划新建项目22个,计划投资14亿元;已批复续建项目26个,计划投资26亿元。

  2. 境外基本建设计划基本情况

  2021年,公司境外基本建设计划为9亿元(1.41亿美元)。主要包括驻外机构自用办公楼、营地、设备站修储基地等项目。

  三、 公司审议批准情况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项目投资预算及基本建设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项目投资预算与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投资金额,本次投资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划投资项目均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办法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四、 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基本情况已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 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项目投资预算、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落实公司投资项目的开发与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4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关联(连)交易

  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交建、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33.25亿元人民币,未达到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120.64亿元人民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153.89亿元,扣除按照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且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额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100.42亿元之后为53.47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需经北京银保监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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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交集团按照现有股权比例共同对财务公司以现金形式增资。财务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增加35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3.25亿元,中交集团出资1.75亿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公司的持股比例为95%,中交集团持股比例为5%。

  中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中交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33.25亿元。

  二、 关联方介绍

  中交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33809D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资本: 727,402.38297万元

  3. 法定代表人:王彤宙

  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5. 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交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863亿元,净资产4,977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7,250亿元,净利润256亿元。

  三、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财务公司

  交易类别:以现金方式与关联方共同增资

  (二) 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1日,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B座16层1603-1609,注册资本35亿元,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拥有财务公司金融牌照,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企业(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存款、贷款、委托贷款、担保、票据承兑与贴现等金融服务,并从事同业拆借与存放等业务。

  财务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1. 名称: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B座16层1603-1609

  3.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四)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5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05.50亿元,净资产59.58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11.57亿元、净利润5.90亿元。

  7. 股权结构:

  ■

  (一)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交集团按原持股比例95%:5%,以现金出资方式对财务公司增资35亿元,其中,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3.25亿元,中交集团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75亿元,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35亿元变更为70亿元。双方认缴的注册资本以现金进行实缴。

  本次增资前后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

  (二)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交集团将按照上述金额和比例对财务公司增资,增资前后各自在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股东权利和义务不变。

  四、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信贷和金融服务的能力,为公司提高资金运营效率、节约财务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增资将有助于改善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满足金融监管要求,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7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以及交易上限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和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和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其中,《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53.81亿元,为董事会/股东大会、交易上限计划388.21亿元的65.38%,未超过预计金额。具体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二、已经审议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及调整计划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签署的框架协议,并审议通过2019年至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上限,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19至2021年度持续性关联(连)交易协议及上限的公告(临 2018-060)。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和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和交易上限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同意下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一)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交易金额上限由1.5亿元调整至45亿元,增加43.5亿元。

  (二)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销售产品交易金额上限由4亿元调整至12亿元,增加8亿元。

  (三)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存款利息交易,中交财务给关联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息交易金额上限由1.2亿元调整为3亿元,增加1.8亿元。

  (四) 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贷款余额交易上限由15亿元调整为30.33亿元,增加15.33亿元;

  (五) 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贷款利息收入交易金额由0.65亿元调整为1.22亿元,增加0.57亿元。

  (六) 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型——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服务,涉及交易上限为8.11亿元。

  (七)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金额由40亿元调整为192亿元,增加152亿元。该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联交易类别及交易上限调整

  (一)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金额上限

  1. 调整日常性关联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金额上限

  随着中交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改革深化,公司的关联人、交易内容、交易规模均出现了较大变化。鉴于上述原因,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由40亿元调整至192亿元,增加额152亿元。

  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调整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就中国交建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项目承包服务应付的费用,应由订约双方根据以下因素并经公平磋商后协定:

  (1)参考现行市场价格;

  (2)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如项目规模、建设周期、技术难度、风险因素等;

  (3)参考类似服务对独立第三方的报价,以评估上述(1)及(2)作出的服务报价是否公平合理。

  3.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将有利于公司拓展业绩范围,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公司与中交集团签署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及/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按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合同并执行。

  (二) 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交易金额上限

  1. 调整接受劳务与分包交易的原因和交易金额上限

  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重组于2019年成为公司新的关联人,原已签约在实施的部分项目成为接受劳务与分包服务关联交易,上述延续项目将在2021年继续实施。同时,公司亦有接受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业务的计划。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交易上限由1.5亿元调整至43亿元,增加额41.5亿元。

  2.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就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项目承包服务应付的费用,应由订约双方根据以下因素并经公平磋商后协定:

  (1) 参考现行市场价格;

  (2) 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如项目规模、建设周期、技术难度、风险因素等;

  参考类似服务对独立第三方的报价,以评估上述(1)及(2)作出的服务报价是否公平合理。

  3.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交集团和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按照各自业务特点及业务互补的原则,公司接受中交集团的劳务及分包等服务。上述交易可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 获得合理回报,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公司与中交集团签署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及/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按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合同并执行。

  (三) 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销售产品交易金额上限

  1. 调整销售产品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公司利用集中采购平台的议价能力向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原材料。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销售产品交易上限调整至12亿元,增加额8亿元。

  2.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 如相关产品有国家定价,则其价格由订约方按国家定价而厘定(国家定价即根据相关政府机关的法律、法规、决定、指令或定价政策而确定的价格);

  (2) 如相关产品无国家定价,则其价格由订约方参考市场价格而厘定(市场价格即①处于同区域或相邻区域的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销售或购买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②中国境内的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销售或购买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

  (3) 如相关产品无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则其价格由订约方参考成本价格而厘定(成本价格即①订约方销售或购买产品所产生的费用;②订约一方向第三方销售或购买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及向订约另一方转供该产品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3.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可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获得合理利润,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公司与中交集团签署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及/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按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合同并执行。

  (四) 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存款利息交易金额上限

  1. 调整存款利息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由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存款需求增加,财务公司预计2021年度给关联人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息交易上限由1.2亿元调整为3亿元,增加额1.8亿元。

  2.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向关联人提供金融服务均采用市场化的公允定价原则。

  提供存款服务时,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获得的存款利息的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利率范围;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的利率。

  3.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企业,与关联人发生存款的关联交易是其正常业务之一,通过吸收存款和贷款,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公司附属的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与中交集团签署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及/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按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合同并执行。

  (五) 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贷款余额交易金额上限及贷款利息收入交易金额上限

  1. 调整日常性关联交易——贷款余额交易金额上限和贷款利息收入交易金额上限

  由于中交集团及附属公司的贷款需求增加,以及正常业务需要,在满足贷款资金额度日均不高于关联人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75%的前提下,财务公司预计2021年底给关联人贷款峰值为30.33亿元。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贷款余额的交易金额上限拟由15亿元调整为30.33亿元,增加额15.33亿元。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贷款利息收入的交易金额上限拟由0.65亿元调整为1.22亿元,增加额0.57亿元。

  2.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向关联人提供金融服务均采用市场化的公允定价原则。其中:

  提供贷款服务时,向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贷款资金额度日均不高于其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的75%,贷款利率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政策的条件下参照银行同类产品价格执行。

  3.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企业,与关联人发生贷款的关联交易是其正常业务之一,通过吸收存款和贷款,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公司附属的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与中交集团签署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及/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按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合同并执行。

  (六) 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型——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服务,涉及交易上限为8.11亿元

  1. 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型——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增加以下业务:开具独立保函;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委托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等。

  财务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的金额构成为财务公司开立独立保函的本金及其他金融服务费,涉及关联交易上限为8.11亿元

  2.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业务取费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收费标准,并且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企业,与关联人发生其他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是其正常业务之一,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公司附属的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与中交集团签署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及/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按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合同并执行。

  上述调整完成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情况如下:

  ■

  三、关联方介绍

  中交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3809D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1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4. 注册资本: 727,402.38297万元

  15. 法定代表人:王彤宙

  16.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17. 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8. 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交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863亿元,净资产4,977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7,250亿元,净利润256亿元。

  四、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和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和交易上限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关联交易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上述议案中《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一)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情认可意见》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0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董事会5名董事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就关联交易议案回避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H股)及公司2020年度报告(A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包括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H股)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A股)。

  (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按照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4,620,623,569元(已扣除永续中期票据利息867,887,397元和优先股股息717,500,000元)的20%向全体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即以2020年年末总股本16,165,711,425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8088的股息(含税),总计约人民币2,924,053,883元。

  (二) 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一) 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葡萄牙MOTA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时代资本投资公司(荷兰Epoch Capital Investments B.V.)融资2.0485亿欧元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担保发表独立意见。

  (三)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一) 同意提请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

  (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二)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一)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境内外投资项目预算及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境内外投资项目预算及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其中:境内新签权益投资合同额1,800亿元,基本建设计划为40亿元;境外新签权益投资合同额300亿元,基本建设计划为9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国交建尼泊尔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中国交建尼泊尔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中交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按照现有股权比例,共同对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以现金形式增资。财务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增加35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3.25亿元,中交集团出资1.75亿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公司的持股比例为95%,中交集团持股比例为5%。

  (二) 中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交集团对财务公司共同增资属于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33.25亿元。

  (三)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四)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关联(连)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中交投资与中交雄投、中交地产共同投资河北雄安新区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附属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交投资)与关联方中交雄安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雄投)、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地产),共同设立中交雄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简称项目公司),共同投资河北雄安新区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中交投资与交雄投、中交地产按照20%:40%:40%的比例共同以现金出资38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其中,中交投资拟出资约7.6亿元。

  (二) 中交雄投、中交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中交投资与中交雄投、中交地产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7.6亿元。

  (三)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四)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共同投资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的关联(连)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对昆明中交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比例减资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附属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二航局)、中交昆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交昆建)拟与关联方中交地产,按照原30%:8%:62%的持股比例,等比例对昆明中交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减资15亿元。其中,二航局、中交昆建拟合计减资约5.7亿元。

  (二) 中交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二航局、中交昆建与中交地产共同减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5.7亿元。

  (三)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四)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连)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和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和交易上限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交易金额上限由1.5亿元调整至45亿元,增加43.5亿元。

  (二)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销售产品交易金额上限由4亿元调整至12亿元,增加8亿元。

  (三)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存款利息交易,中交财务给关联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息交易金额上限由1.2亿元调整为3亿元,增加1.8亿元。

  (四)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贷款余额交易上限由15亿元调整为30.33亿元,增加15.33亿元。

  (五)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贷款利息收入交易金额由0.65亿元调整为1.22亿元,增加0.57亿元。

  (六) 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型——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服务,涉及交易上限为8.11亿元。

  (七) 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连交易类型—中国交建向中交天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天和)租赁产品,涉及交易上限为10.00亿元;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连交易类型—中国交建向中交天和购买设备,涉及交易上限为5.00亿元。该事项为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八)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九)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十)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以及交易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金额上限由由40亿元调整至192亿元,增加152亿元。

  (二)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三)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以及交易上限的公告》。

  (五)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及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3. 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4. 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5.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

  6. 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于适当时候派发召开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并准备及派发以上会议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0.18088元的股息。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0%,低于 30%,主要原因为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解决公司资金需求。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公司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206,010,966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按照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4,620,623,569元(已扣除永续中期票据利息867,887,397元和优先股股息717,500,000元)的 20%向全体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即以 2020 年末总股本16,165,711,425 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8088元的股息(含税),总计约人民币2,924,053,883元。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924,053,88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和战略升级转型期,营业规模逐年扩大,在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发展质量上的道路上逐渐走实、走深,特别是基础设施等投资领域规模逐年增加,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行业毛利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所属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公司为抢抓市场机遇,持续深化改革,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在基础设施等投资领域及并购业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因此公司2020 年度分红将继续沿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公司

  ●被担保人:新时代资本投资公司(荷兰Epoch Capital Investments B.V. ,简称新时代资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担保金额:2.0485亿欧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57.61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为220.61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葡萄牙工程公司Mota-Engil(以下简称Mota公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两步走”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30%-33.32%投票权,交易对价合计约为2.41亿欧元。2020年11日27日,公司与原始股东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为了支付交易对价,促成项目交割,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时代资本拟通过过桥贷款和中长期并购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融资2.0485亿欧元,过桥贷款期限一年,中长期并购贷款期限七年。前述融资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名称: 新时代资本投资公司(荷兰Epoch Capital Investments B.V)

  (二) 成立时间: 2020年2月

  (三) 注册地址: 荷兰

  (四) 公司董事长:王京春

  (五)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时代资本拟通过过桥贷款和中长期并购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融资2.0485亿欧元,过桥贷款期限一年,中长期并购贷款期限七年。

  四、 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葡萄牙MOTA公司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对外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57.61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为220.61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已经于2020年11月22日届满。鉴于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的提名工作尚未结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换届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5.7亿元,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120.64亿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126.34亿元,扣除按照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且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额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106.12亿元之后为20.22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

  ■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昆明中交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比例减资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二航局、中交昆建与关联方中交地产按照30%:8%:62%的持股比例,等比例对项目公司减资15亿元。其中,二航局、中交昆建拟合计减资约5.7亿元。

  中交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中交地产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5.7亿元。

  二、 关联方介绍

  中交地产为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736,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0002028133840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2. 总股本:69,543万股

  3.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4.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86号

  5.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高科技开发,设备租赁,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往来函调查及咨询服务;销售矿产品(不含国家规定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日用百货,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中小型水、火力发电成套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

  6. 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373,296万元,净资产为874,458万元,2020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6,002,221万元,净利润40,786万元。

  三、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系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附属的二航局、中交昆建和关联方中交地产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资本:208,00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李军

  4.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石龙路438号205室

  5.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土地一级开发与土地整理;城市新区综合开发与旧城改造;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与运营;物业资产经营与酒店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经营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69,928万元,净资产为206,476万元,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产生营业收入,除税及特殊项目后净利润-1,524万元。

  7. 股权结构:

  ■

  (二) 交易的主要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20.8亿元减少为5.8亿元。项目公司根据30%:8%:62%的持股比例,等比例分别以现金方式分批次支付二航局4.5亿元,支付中交昆建1.2亿元,支付中交地产9.3亿元。每批次支付根据股权比例计算,并同步支付至二航局、中交昆建和中交地产。

  减资后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 减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公司按照上述方案减资,并由项目公司将减资款项支付给各股东。

  四、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昆明中交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比例减资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公司共减资15亿元,公司附属公司按照合计38%的持股比例可回收5.7亿元现金。

  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等比例减资,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昆明中交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比例减资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会3名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H股)及公司2020年度报告(A股)。监事会对年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规范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包括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H股)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A股)。

  (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按照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4,620,623,569元(已扣除永续中期票据利息867,887,397元和优先股股息717,500,000元)的20%向全体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即以2020年年末总股本16,165,711,425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8088的股息(含税),总计约人民币2,924,053,883元。

  (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三) 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葡萄牙MOTA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四) 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时代资本投资公司(荷兰Epoch Capital Investments B.V.)融资2.0485亿欧元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一)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境内外投资项目预算及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境内外投资项目预算及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其中国内新签权益投资合同额1,800亿元,基本建设计划为40亿元;境外新签权益投资合同额300亿元,基本建设计划为9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按照现有股权比例共同对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以现金形式增资。财务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增加35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3.25亿元,中交集团出资1.75亿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公司的持股比例为95%,中交集团持股比例为5%。

  (二) 中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交集团对财务公司共同增资属于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33.25亿元。

  (三)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关联(连)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中交投资与中交雄投、中交地产共同投资河北雄安新区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附属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交投资)与关联方中交雄安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雄投)、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地产)共同设立中交雄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简称项目公司)共同投资河北雄安新区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中交投资与交雄投、中交地产按照20%:40%:40%的比例共同以现金出资38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其中,中交投资拟出资约7.6亿元。

  (二) 中交雄投、中交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企业,中交投资与中交雄投、中交地产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7.6亿元。

  (三)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共同投资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的关联(连)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对昆明中交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比例减资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附属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二航局)、中交昆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交昆建)拟与关联方中交地产按照30%:8%:62%的持股比例,等比例对昆明中交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减资15亿元。其中,二航局、中交昆建拟合计减资约5.7亿元。

  (二) 中交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二航局、中交昆建与中交地产共同减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5.7亿元。

  (三)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连)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和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和交易上限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交易金额上限由1.5亿元调整至45亿元,增加43.5亿元。

  (二)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销售产品交易金额上限由4亿元调整至12亿元,增加8亿元。

  (三)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存款利息交易,财务公司给关联方提供服务的存款利息交易金额上限由1.2亿元调整为3亿元,增加1.8亿元。

  (四) 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贷款余额交易上限由15亿元调整为30.33亿元,增加15.33亿元。

  (五) 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贷款利息收入交易金额由0.65亿元调整为1.22亿元,增加0.57亿元。

  (六) 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型——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服务,涉及交易上限为8.11亿元。

  (七) 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连交易类型—中国交建向中交天和租赁产品,涉及交易上限为10.00亿元;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连交易类型—中国交建向中交天和购买设备,涉及交易上限为5.00亿元。该事项为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八)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以及交易金额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金额上限由由40亿元调整至192亿元,增加152亿元。

  (二)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以及交易上限的公告。

  (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1年度监事会监督检查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监督检查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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