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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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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长期深耕流体控制技术领域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和工业服务。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主要包括液压润滑流体控制系统、液压元件及辅件、节能及环保装备和传感与控制技术;工业服务主要包括液压润滑流体工业技术服务、电站锅炉工程技术服务、产业互联网和工业互联网服务。目前公司产品及服务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工程机械、建材、电力、冶金等行业。以成为全球流体控制技术引领者、成就工业美好未来为企业愿景,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实现流体控制高端装备和工业服务业务的创新发展,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多样化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以液压润滑流体控制系统和液压元件及辅件为主要载体,基于多年系统集成与控制技术的应用,并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液压润滑流体控制系统中的润滑、冷却产品及系统集成、液压控制系统在风电等新能源领域强化拓展,液压元件及辅件中的高压柱塞泵、液压油缸和液压连接件在工程机械中的应用逐步加强,未来将进一步拓展液压阀、液压马达、蓄能器、过滤器、换热器、智能控制元件等产品。节能及环保装备是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专注于各容量等级电站锅炉、余热锅炉和压力容器的设备研制和深度节能减排、专项性能提升综合解决方案。传感与控制将主要聚焦智能和自动化控制技术。

  工业服务主要以液压润滑流体工业技术服务、电站锅炉工程技术服务为主要构成。液压润滑流体工业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液压润滑流体工业技术支持服务、智能远程运维服务、设备故障预诊断服务、工业流体服务平台、一站式4s线下体验店及设备全生命周期增值服务等,主要覆盖新能源、建材和工程机械等领域。电站锅炉工程技术,主要提供电站锅炉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和增值服务、电站锅炉设备改造新技术应用和远程运维服务等。公司积极探索工业互联网线上线下交互模式,与行业龙头之一树根互联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未来将进一步在软件和传感器开发等方面合作。产业互联网服务将结合产业上游资源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区位优势,依托智慧物联、物流、仓储等业务,并向工程、智能制造和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延申拓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和复杂的经济环境,公司围绕“组织变革、管理效率、质量管理”的年度主题,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以组织变革为抓手,引入先进的管理工具和方法,狠抓产品质量,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各子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发展,取得较好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7,322.19万元,同比增长45.17%,综合毛利率26.82%,同比上升5.20%;公司实现净利润7,202.84万元,同比增长9.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502.64万元,同比上升0.4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74.65万元,同比增长714.74%。综合毛利率提高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显著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和产能利用率提升,使公司原材料成本占比下降约2.5%,摊薄制造费用占比下降约2.6%,同时产品质量显著提升,废品损失和返工费用相应减少。

  1、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推动业务快速增长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市场能力、营销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建设,营销落实一户一策,加强TOP客户的信用管理,提升客户体验,积极拓展行业优质新客户,有效提升市场占有率。

  2、坚持创新发展,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

  公司引进领先的IPD流程创新和研发体系,以市场需求为核心,推进技术模块化、标准化;加强技术研发团队能力建设,2020年成立华东研发中心,共建“流体控制技术中心”,建成符合CNAS认证的新实验室;全年战略性研发项目4项,产品研发项目11项;新增专利19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主导编制的润滑行业三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技术研发能力显著提升。

  3、围绕战略布局,夯实高端装备制造和工业服务板块

  公司聚焦流体控制技术领域,全力推动高端装备制造和工业服务规模化发展;欧盛液压以现有产品为基础,着力打造川润华东润滑液压流体元件产业基地;2020年4月成立川润江苏,稳步开展液压元件业务;2020年10月成立工业互联网事业部,通过智能润滑管理为客户提供设备预测性健康管理和服务,提升客户智能化、数字化设备管理及服务体验;2020年11月,公开竞拍收购普润商贸,积极布局产业互联网项目和供应链服务,整合优化产业链,精准匹配供需以及数字化转型。

  4、提升精益制造能力,持续推进降本增效

  公司持续推进精益生产,稳步推进油缸扩能改造、液压智能化车间、欧盛数字车间项目,提高生产经营组织水平和人均效率。通过技术、生产、工艺、质量、采购的合作,精益生产降本增效。建立BI质量管理数据,实现质量过程管理可视化。质量体系审核通过率100%。

  5、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夯实数字化管理基础

  公司信息化规划,分批导入Oracle ERP、SRM系统、WMS仓储管理系统、BI系统、iHR人事系统。软件应用增强信息化与业务的匹配度,实现数字化、可复制、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认为,在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取得良好成绩,主营业务夯实再发展,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0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03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投票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十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殷占武、王运陈、李光金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殷占武、王运陈、李光金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7,322.19万元,同比增长45.17%,综合毛利率26.82%,同比上升5.20%;公司实现净利润7,202.84万元,同比增长9.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502.64万元,同比上升0.4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74.65万元,同比增长714.74%。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结合公司目前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和工业服务战略发展需要,并考虑目前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经营现状,经营性资金需求较大,根据《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配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要求。因此,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提议,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门意见,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应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187,500万元。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票据池业务。拟授信情况如下:

  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表(金额单位:万元)

  ■

  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

  川润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生效时间以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较低风险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类别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187,500万元。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票据池业务等。

  具体申请额度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

  ■

  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

  为便于办理向银行借款相关手续,申请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应银行借款(授信)合同,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等额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不含对外担保)。

  授权有效期:自相关银行确认授信(含已有授信和新增授信)之日起一年。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此议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17、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罗永忠先生、罗丽华女士、钟利钢先生、钟海晖先生、李辉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2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2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罗永忠先生、钟海晖先生回避了表决。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7、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

  9、监事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03月30日在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03月26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明主持,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本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1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王学伟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1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028,420.23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65,026,373.9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008,986.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3,676,444.3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757,321.41元。截止 2020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693,970.6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693,970.60元。

  结合公司目前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和工业服务战略发展需要,并考虑目前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经营现状,经营性资金需求较大,根据《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配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要求。因此,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提议,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及整体战略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187,500万元。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票据池业务。拟授信情况如下:

  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表(金额单位:万元)

  ■

  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

  川润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生效时间以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

  授权有效期:自相关银行确认授信(含已有授信和新增授信)之日起一年。

  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行为。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川润液压

  名称: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8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

  法定代表人:钟海晖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液压及润滑系统、风冷及水冷系统、电器成套设备等。

  川润液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川润液压100%的股权。

  2、川润动力

  名称: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注册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电站锅炉、锅炉部件、电站辅机、压力容器等。

  川润动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川润动力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

  1、川润液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川润液压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81,084,635.05   元,负债总额739,481,472.37元,净资产641,603,162.68元,营业收入823,336,845.41元,利润总额39,612,419.47元,净利润34,410,401.24元。

  2、川润动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川润动力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71,639,718.11          元,负债总额322,436,840.19元,净资产249,202,877.92元,营业收入388,337,248.53元,利润总额31,367,971.09元,净利润31,367,971.09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最高额不超过187,500万元人民币

  3、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4、担保内容:公司对川润液压、川润动力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川润液压、川润动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该融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不包括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6,9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8,9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87,500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2.6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A座19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2、现金管理投资类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较低风险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类别产品。

  3、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资金状况,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1、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较低风险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资金来源: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4、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半年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较低风险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较低风险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城支行票据池业务2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票据池业务6亿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票据池业务2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票据池业务2亿元。该事项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经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经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187,500万元。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票据池业务等。

  具体申请额度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

  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

  为便于办理向银行借款相关手续,申请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应银行借款(授信)合同,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等额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不含对外担保)。

  授权有效期:自相关银行确认授信(含已有授信和新增授信)之日起一年。

  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由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项目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现拥有员工1900余名,其中:合伙人102名、注册会计师585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50人。2020年,合伙人人数净减少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3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时彦禄,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增辉,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质量控制流程,合伙人陈荭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业务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总收入为67,387.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7,679.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181.79万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24家,主要涉及的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四)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受(收)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时彦禄(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最近三年受(收)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胡增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荭(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最近三个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严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 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于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1、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明确或修订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和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该解释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2、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该解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2018年12月14日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新租赁准则发布实施答记者问,鉴于租赁准则新旧变动较大,为帮助相关企业顺利过渡至新租赁准则,新准则提供两种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根据公司业务特点,该准则的实施预计将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了完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罗永忠先生、罗丽华女士、钟利钢先生、钟海晖先生、李辉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2020年,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为7,386.04万元,其他中采购金额4,524.95万元,销售金额2,861.09万元。2020年全年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超出年度预计额度2,266.04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金额超出年度预计额度1,501.09万元,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采购金额超出年度预计额度764.95万元,主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实际金额与预计金额出现差异,主要是部分关联方基于市场情况或自身经营发展状况增加了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结合当时的市场前景、产销计划、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的评估和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波动在合理范围内,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1川润智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川润智能流体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海晖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元件研发与销售;润滑油(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及销售;软件开发及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695号6栋1单元19层1901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川润智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0,440,089.79元,负债总额15,500,226.36元,净资产24,939,863.43元,营业收入79,355,319.02元,利润总额18,347,488.17元,净利润13,843,302.28元。

  1.2川润液压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海晖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液压润滑设备,电器成套设备,自动控制设备,工业机械通用设备,工业泵、阀、分离机械设备,制冷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润滑油、环卫车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光伏发电;售电;承接(修、试)电力设施;软件开发及销售,劳务派遣,会议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及资产管理类咨询服务);城市垃圾清运服务(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川润液压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81,084,635.05   元,负债总额739,481,472.37元,净资产641,603,162.68元,营业收入823,336,845.41元,利润总额39,612,419.47 元,净利润34,410,401.24元。

  1.3川润动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A级锅炉制造;A1高压容器(仅限单层)、A2第三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与相关资格证书配套使用有效)、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特种锅炉销售;电站辅机、石油化工容器、环保设备、通用机械设备、自控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项目成套及相关技术服务,国家许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工程设备配套及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设备成套及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川润动力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71,639,718.11          元,负债总额322,436,840.19元,净资产249,202,877.92元,营业收入388,337,248.53元,利润总额31,367,971.09元,净利润31,367,971.09元。

  1.4瑞泰锅炉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自贡瑞泰锅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余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制造及销售:锅炉部件、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化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2月25日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启东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标

  注册资本:380.4938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润滑设备、液压设备、比例伺服液压技术低功率气动控制阀及填料静密封件,润滑设备、液压设备安装调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启东精工热处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玲

  注册资本:56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属热处理加工,机械设备制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启东市乐煜机械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玲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加工、销售,金属制品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川润液压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川润动力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川润江苏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川润智能的股东分别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公司管理团队发起设立的持股平台(成都健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川润智能经营团队发起设立的持股平台(成都润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自然人钟海晖持股10%;四川润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

  欧盛液压的股东分别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启东佳康机电设备经营部(普通合伙)持股15%;启东市鸿鹄工业设计服务部(普通合伙)持股10%。

  瑞泰锅炉的股东分别为:自贡卓润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润锅炉”)持股45%,卓润锅炉系川润动力管理团队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罗全持股22%;自然人黄利持股18%;自然人王辉持股16%;自然人赵雨持股12%;自然人贺博持股7%;自然人魏海军持股7%;自然人李强持股6%;自然人游荣富持股6%;自然人郝志彪持股6%);自然人陈余持股30%;自然人胡静持股25%。

  启东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为欧盛液压董事张标控制企业。

  启东精工热处理有限公司、启东市乐煜机械有限公司为欧盛液压股东启东市鸿鹄工业设计服务部(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玲控制企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相关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双方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手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川润智能向川润液压、川润江苏、欧盛液压采购液压润滑产品、元器件及为液压润滑产品提供运维服务,满足双方日常经营的需要;瑞泰锅炉向川润动力提供劳务外包服务;欧盛液压向启东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启东精工热处理有限公司、启东市乐煜机械有限公司采购销售液压润滑产品、元器件。公司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将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情况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 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发生的各类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日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行为。本交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议案》

  1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审议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非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等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件须在2021年4月1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5、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08:30至17:30;

  6、登记地点: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陈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通讯地址:四川成都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邮编:611743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72。

  2. 投票简称:“川润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议案》

  1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审议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非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等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件须在2021年4月1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5、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08:30至17:30;

  6、登记地点: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陈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通讯地址:四川成都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邮编:611743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72。

  5. 投票简称:“川润投票”。

  6.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7.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四、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自贡普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润商贸”)。根据项目开发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行业的商业惯例,普润商贸公司为购买商品房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自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0.5亿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0.5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0.5亿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普润商贸公司商品房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房屋正式办妥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和/或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执管之日止。

  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

  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普润商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王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王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30日

  附件:

  王辉,男,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至1987年11月,任国家体委成都滑翔机厂技术员;1987年11月至2003年12月,历任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员、设计处副处长兼党支部副书记;2003年12月至2006年5月,任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配件分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5年10月,历任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营销总监、副总经理;2019年3月2021年3月18日,任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权益,促进相关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所处不同战略阶段设计相适应的薪酬体系,薪酬体系设计遵循以下原则:

  1、业绩导向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必须与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和个人的绩效完成状况密切相关,不同的绩效考评结果应当在薪酬中量化地体现;

  2、内部公平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要合理体现不同层级、不同职系、不同岗位在企业中的价值差异;

  3、外部竞争原则:高级管理人员整体薪酬水平在行业中具备竞争性。董事会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独立的高端人才引进方案;

  4、经济性原则:董事会在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水平时应充分考虑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保证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维护股东利益;

  5、可操作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设计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且兼顾操作的便利性。

  第二章  职能部门

  第四条 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职能机构,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职责;负责制定、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负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本办法实施状况。

  第五条 股份人力资源部负责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薪酬核算、管理工作:类比地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资调查,协助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年度超目标激励核算,完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派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浮动年薪、经营性奖金、福利补(津)贴、权益类奖励、股权激励等部分构成。

  第七条  基本年薪的定义:董事会核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与绩效工资两部分:

  1、基本年薪:体现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技能以及所在岗位的内在价值,反映其工作的复杂程度和承担的责任大小,具有一定的保障性;

  2、绩效工资:是为了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完成预定目标而设立的绩效性薪酬。公司根据年度预算确定半年度/年度个人PBC或团队BSC,根据PBC完成情况及综合评价兑现其绩效工资。

  第八条 浮动年薪:体现高级管理人员的价值贡献,可根据所在公司BSC及个人PBC完成情况兑现发放;若达成规定目标后,浮动年薪可在次年转为基本年薪,若未达成目标则取消浮动年薪。

  第九条 经营性奖金:是属于获取分享制,是通过增加价值部分按一定比例的获取,相应奖金额度随着实际经营业绩情况是变动的,可能多,可能少,也可能没有。

  第十条  权益类奖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权益类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福利和补贴:包括按国家法律法规应享有的基本福利、补贴和公司专项福利、补贴。

  第十二条  股权激励:具体办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暂行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十三条  基本年薪+浮动年薪的标准及发放: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上年度公司经营状况、同行业企业对标分析、上年度公司BSC和个人PBC考核情况、年度预算目标设定等因素,在每年年初时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浮动年薪标准,报董事会批准;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基本年薪的80%按月发放80%,20%作为绩效工资按半年/年度考核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浮动年薪按年发放,根据年度目标公司BSC及个人PBC完成情况兑现发放;当年公司BSC不低于90分(含),则将该浮动年薪在次年转为基本年薪,若低于90分,则取消该浮动年薪部分。

  第十四条 绩效工资的考核及发放:

  1、绩效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年薪*20%

  2、考核方式: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根据年度个人PBC实施考核;董事会每年初与股份公司总经理签订年度个人PBC,总经理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年度个人PBC;年度个人PBC可根据公司预算调整情况进行修改。

  3、考核原则:

  绩效工资按基本年薪*20%部分作为每月度预留,在半年度与年度分两次根据各公司《薪酬绩效考核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个人PBC考核结果发放,年底汇算,多退少补。

  (1)个人PBC得分≥80分,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不能超过预留绩效工资总额;

  (2)个人PBC得分<80分,绩效工资按比例核算发放,即发放绩效工资=得分/80分*预留绩效工资总额。

  第十五条 经营性奖金的生成及发放:

  1、经营性奖金的生成机制:

  公司按其牵引的规模(收入)、效益(利润)、回笼、资产利用效率等要素进行选择并匹配权重,且达成当年度净利润目标底线值后方可生成奖金包;相应权重及底线值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后实行。

  2、经营性奖金的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包根据年度个人PBC考核情况在对应公司经营性奖金中进行分配。

  第十六条 权益类奖励及股权激励另行制定。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因工作调动、合同到期、经同意辞职等正常原因离开管理岗位者,按实际在岗月份经离任审计后按个人月度负面清单考核计发个人绩效工资与年中/年末预留绩效工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擅自离职等非正常原因离开岗位者,不发放年中/年末绩效工资;正常辞职及解约未满完整会计年度、被辞退离开公司的,取消当年度权益类奖励。

  第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他职务时,按其最高职务计算薪酬,不发放兼任职务薪酬。

  第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由财务部门代扣代缴。

  第二十条  年度净利润考核指标,均采取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孰低为标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修改后的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如果本办法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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