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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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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4,408,600股扣除公司回购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102,450股后的股本174,306,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注于消费及工业领域用电源及电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及工业领域的各类电子电器、电气设备。2020年下半年,公司根据市场以及产品的应用领域对公司产品分类重新进行了梳理,将公司产品分类为能源产品、照明产品以及其他产品,原新能源用变压器、工业控制变压器合并为能源产品,原其他产品中配电变压器归入能源产品,原其他产品中灯具产品与原照明电源合并为照明产品。目前公司围绕“2+X”战略布局,以能源产品和照明产品为基础,同时布局车载电源、通讯电源及储能等新的应用领域。报告期公司产品主要集中应用于光伏及风力发电行业、工业控制及照明领域。

  ■

  (一)能源产品

  1、新能源变压器

  新能源变压器主要应用于光伏及风力发电等领域,产品主要包括:配套于光伏逆变器的高频磁性器件、应用于光伏发电并网的升压变压器以及其他电能转换产品。高频磁性器件是光伏逆变器设备储能和能源转换的核心元器件,公司产品具有噪音小,稳定性高等特点,已连续几年为阳光电源、华为等光伏逆变器厂商大批量供应。光伏升压变压器是光伏电站中升压并网的关键器件,公司产品具有转换效率高,稳定性好,恶劣环境适应力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国内外众多光伏电站。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和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公司也是国内较早打入美国、日本、欧盟等主要光伏市场的厂商。

  2、工业控制变压器

  公司的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主要应用于节能、环保型设备以及医疗、安防、数据中心等设备的配套,产品包括:环形变压器、方形变压器、开关电源、移相变压器、干式变压器等。该类产品对电压调整率、阻抗电压、移相角度、电压精度、谐波、使用环境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大部分属于定制类产品。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产品的客户主要是国际、国内一流的工业控制设备制造商,如日立、明电舍、博世、罗克韦尔、施耐德、中鼎等。

  (二)照明产品

  1、照明电源

  公司的照明电源产品主要配套于商业、家居及户外的照明灯具,客户主要为灯具厂商、室内及室外照明工程承包商。电源主要以标准产品为主,也有部分定制化产品。公司一直以来持续提升竞争力以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设计研发、及时交付等综合服务能力的高标准需求。公司深耕照明电源领域多年,是国内少数同时与宜家、欧司朗、Kichler以及家得宝等国际知名企业形成长期稳定战略合作的企业。

  2、照明灯具

  公司的灯具产品主要面对北美市场,均为定制类产品,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设计开发相对应的灯具产品,具体包括吸顶灯、卫浴灯、吊灯、筒灯等室内产品以及低压景观灯等户外产品,主要客户为家得宝、LOWES以及品牌商Kichler、Jimway等。

  (三)其他产品

  磁性电子元器件可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各个领域,随着技术的进步,磁性电子元器件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以磁性电子元器件为基础,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公司目前正在布局的新产品包括车载电源、通讯电源等。

  展前景广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及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积极应对,及时调整战略方向和经营策略,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继续务实推进各项管理变革,新业务领域技术研发及市场布局取得了突破,整体收入规模保持稳定。

  一、2020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40,604.25万元,比2019年增加10,948.34万元,同比上升8.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43.42万元,比2019年减少594.28万元,同比下降10.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44.08万元,比2019年减少2,141.66万元,同比下降46.70%。

  1、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上升8.44%,主要是受益于光伏行业产品需求快速增长,公司配套于光伏逆变器上的高频变压器比上年增加8056万元,同比增长42.80%;配套光伏发电用的升压并网变压器于本报告期开始供货并实现了2461万元销售收入,为2021年批量化的生产打下基础。

  2、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3.48%,毛利率同比下降3.53%,报告期的主要生产用原材料铜材和半导体电子元器件价格上涨,其中铜材平均单价同比上涨2.65%,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平均单价同比上涨2.93%。报告期第四季度订单大幅度增加,加班工时增多,人工成本比同期增长14.48%。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支付履约义务相关的销货运费1784.04万元从销售费用重分类到主营业务成本,影响毛利率下降1.27%。综合因素导致毛利率下降。

  3、报告期,期间费用同比下降2.1%。其中,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070.01万元,同比上升11.94%,主要是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比上年增加380.84万元,专业项目咨询顾问费用比上年增加504.21万元;销售费用同比减少2334.89万元,同比下降29.16%,主要是本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支付履约义务相关的销货运费1784.04万元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调整到主营业务成本,另一方面,客户佣金比上年减少约400万元;财务费用同比增加896.41万元,同比上升163.92%,主要是报告期汇率变化产生汇兑损失794万元,上年同期为汇兑收益125万。研发支出同比增加433.68万元,同比上升7.00%,主要是报告期下半年研发项目增多、研发人员薪酬及测试费用增加导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6.70%,主要是报告期高频变压器业务收入增加,而对应的客户结算周期较长,导致报告期经营现金流入减少。

  二、报告期主要工作

  (一)持续聚焦主营业务,不断开拓新产品、新应用领域

  1、主营业务稳定,能源产品快速扩张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对清洁能源产品的投入,与全球逆变器龙头企业阳光电源、华为等客户保持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了产品份额,公司配套光伏行业的产品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9,339.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76%,成为公司目前增长速度最快的产品。2019年末阿里巴巴推出了数据中心的最新供电技术巴拿马电源,公司参与了该电源核心部件移相变压器研发。报告期内,用于数据中心供电系统巴拿马电源的移相变压器实现量产,目前公司是该移相变压器产品的唯一供应商。

  报告期内,在国内外疫情和复杂国际形势的双重影响下,照明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众多照明企业开始将更多的目光开始聚焦在健康照明、智慧照明等高毛利优质细分市场。公司紧紧抓住行业的变化趋势,加速LED电源的产品更新、迭代,加大了对电源智能化技术的投入,智能化电源占整个照明电源占比由2019年的15.8%提升至2020年的20%,公司预计未来智能电源的产品份额将会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受市场需求与政策影响,教育照明越来越受到重视,公司加大了对教育照明市场的投入与关注,报告期已为多家教育照明客户供应电源,公司预计教育照明产品将成为公司照明业务的增长点之一。

  2、实施客户分级管理,优化客户结构

  2020年,公司延续大客户大订单的销售策略,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31.30%。在照明产品领域,公司对客户进行分级管理,在有限的资源内优化客户结构,将客户分为三档六级,从而集中资源服务有价值的客户群体,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提高客户价值。在能源产品领域,公司继续延续大客户大订单的销售策略,深度合作阳光、华为等重要客户,同时不断拓展新客户,实现锦浪科技、特变电工等逆变器厂商的突破。

  ■

  (二)完成并购+定增,助力公司战略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完成并购和再融资。2020年8月,公司以自有资金4,275万元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的方式获得深圳市鼎硕同邦57%股权,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类别,使公司更高效地进入到通讯电源、车载电源的市场行列,加快公司新产品布局进度。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并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并募集配套资金47,932.95万元用于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项目的实施有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助推产能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位于江西吉安的IPO募投项目“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已于2020年上半年建设完毕并于7月开始投产,效益已逐步开始显现。公司2020年9月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于报告期已进入设计阶段并开始进行土建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将以智能化、数字化、可视化为目标,打造行业内领先的智能化、数字化工厂。以上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扩充和升级公司的产能,提升公司产线自动化水平和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深化人才培养、管理体制和数字化转型,培育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企业发展战略为导向,重点把握招聘甄选、人才培养、人员配置、绩效评估、员工激励、员工关怀等关键环节,提升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能力,发挥人才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实现人才与公司的共同成长。2020年公司通过内部培养、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大力扩充人才队伍,建立符合企业快速发展需要的人才梯队。

  报告期内,公司制订及修订了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了供应商管理、外部招聘、印章管理、信息保密管理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加强了风险管控,提升了组织运行效率。

  2020年,公司继续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项目,在2019年完成照明事业部供应链管理ERP、APS、MES、WMS项目的基础上,2020年陆续完成了其他经营单位供应链管理的ERP、APS、MES、WMS的推广,针对不同业务单位、不同发展阶段在复制的基础上进行裁剪定制,2020年已全部上线使用并不断优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07月0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01月0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01月0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具体变更内容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五)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3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03月29日9:3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肖俊承主持召开。通知于2021年0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王一龙先生根据2020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2021年的工作计划等,向董事会作《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独立董事鄢国祥、马文杰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了《2020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4,408,600股扣除公司回购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102,450股后的股本 174,306,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861,23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122,014,30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6,320,455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以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0.1 董事长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长肖俊承先生回避表决。

  10.2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王一龙先生回避表决。

  10.3 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郑亚明先生、刘杰先生回避表决。

  10.4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鄢国祥先生、马文杰先生回避表决。

  10.5 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8,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4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相互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04月23日15: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3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03月29日14: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0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民主持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了企业规范运作。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0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4,408,600股扣除公司回购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102,450股后的股本 174,306,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861,23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122,014,30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6,320,455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8,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3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03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51,434,187.95元, 其中母公司净利润113,469,699.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2020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13,469,699.73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46,969.97元和任意盈余公积金5,673,484.9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37,695,304.07元,减去2020年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27,030,295.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07,114,253.8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956,707,975.05元。

  (二)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4,408,600股扣除公司回购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102,450股后的股本174,306,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861,23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122,014,30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6,320,455股。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资本公积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及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了企业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因素,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3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28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09,5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7,235,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62,295,0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17年12月26日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3-12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已全部结项,详细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在2019年11月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

  注2: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和伊戈尔研发中心项目已在2020年09月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9,257,12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329,4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5,280.3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8,314,215.9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37号)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计8,936.0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7,907.05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07.05万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36,000万元)与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桂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招商银行佛山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4月20日、5月23日,分别与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桂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县支行、招商银行佛山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磁电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0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对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分行账号为44501001040048938、44501001040048920以及44501001040049225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其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2:公司于2020年0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09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LED 照明电源生产项目、伊戈尔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本次两个募投项目的专户注销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为人民币2,492.56万元;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为人民币8,936..0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和附表2。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报告和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伊戈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518Z0152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伊戈尔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伊戈尔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3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1年0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七、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容诚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八、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容诚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伊戈尔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五)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六)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伊戈尔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盛新锂能、通宇通讯、万润科技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诗鹏,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伊戈尔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伊戈尔、和胜股份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安纳达、顺络电子、华兴源创等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邱诗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2021年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0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因此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4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0年03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次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使用期限: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董事长肖俊承先生年度税前基本薪酬总额为95万元。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津贴:10万元/年。

  4、公司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和业绩增量奖励三大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考核工资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所属单位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考核并发放;业绩增量奖励则根据所属事业部与上一年度相比营业利润增长部分的10%-15%对管理团队进行奖励。

  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基本工资、考核工资标准如下:

  ■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董事的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其他人员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4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于 2021年03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88,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授信银行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告披露前,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与前述全资子公司已与部分商业银行于签署了担保合同,2021年仍处于有效期内。对于本次担保事项中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的,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与担保事宜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三、授权事项

  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0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03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8,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4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于2021年03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4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相互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基本操作为: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合作银行签署授信协议及相关的最高额担保协议,在授信额度内根据日常性的资金需求(含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由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进行提款,并同时构成相关担保协议项下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2021年公司拟为4家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伊戈尔”)、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电子”)、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伊戈尔”)、伊戈爾企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Eaglerise Development HK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伊戈尔”)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总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62%。本次被担保方中顺德伊戈尔、香港伊戈尔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2021年预计顺德伊戈尔、伊戈尔电子、吉安伊戈尔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相互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在对上述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预计了2021年度对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4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4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22,308.31万元(其中涉及的外币款项担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该担保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中,该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4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4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决定,公司拟于2021年04月23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0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4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4月23日9:15-15:0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1年04月20日

  5、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04月20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6、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已提交《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0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一)登记时间:2021年04月21日(9:00-11:00;14: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04月21日15:00点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地点: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2)

  (四)会议联系:

  (1)联系人:陈丽君

  (2)电话号码:0757-86256898

  (3)传真号码:0757-86256768

  (4)电子邮箱:judy.chen@eaglerise.com

  5.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五)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六)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表;

  (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附件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附件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2922”,投票简称为“伊戈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0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4月23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4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04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肖俊承先生,副总经理陈林先生,财务总监刘德松先生,独立董事鄢国祥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丽君女士,保荐代表人王若鸣先生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1 年04月13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4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6.54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86.69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104.80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93.84万元。

  (二)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176.54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形成原因是由于该应收账款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后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75.73万元,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20.84万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坏账176.54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675.73万元。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4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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