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1.50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78,268,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51,740,200.0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起,一直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相关业务。公司始终以“为了一个更洁净的世界”为使命,以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设备和服务,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环保治理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运营、EPC建造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核心设备研发制造等,具备较强的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以BOT、PPP等模式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9个,设计垃圾处理能力54700吨/日(含参股项目),公司的技术及装备已应用于国内外212个垃圾焚烧项目、361条焚烧线,整体业绩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在持续发展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基础上,依托自身技术、运营等优势,纵向向垃圾焚烧发电上下游产业(如垃圾收转运)、横向向其他可协同处置固废(如餐厨垃圾)等领域拓展,致力于成为中国和新兴国家市场一流的城市固废处理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全球领先的固废行业知名公众公司。

  (二)经营模式及上下游情况

  1.经营模式

  (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运营业务

  公司主要以BOT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运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BOT模式是指政府许可企业在特定范围内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授予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通过对该项目的运营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在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该项目资产将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

  公司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得项目特许经营权。在取得特许经营权后,公司在项目当地设立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授予部门签署正式特许经营协议,并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具体投资、建设和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接收垃圾并进行焚烧处理,并生产过热蒸汽用于发电或供热。

  (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建造业务

  公司旗下三峰卡万塔、三峰科技采用EPC方式分别为客户提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终向客户交付满足运行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或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

  (3)垃圾焚烧发电核心设备制造业务

  公司旗下三峰卡万塔、三峰科技分别负责焚烧炉系统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的研发制造。公司生产的设备主要用于项目EPC建造和单独对外销售,公司主要通过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取设备销售订单。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品设计,并采购相应零部件及材料进行组装生产,最终经测试合格后发往项目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2.上下游情况

  目前国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垃圾清运、垃圾发电项目设计建造、垃圾焚烧设备制造等;下游行业主要包括电网公司,具体如下:

  ■

  (1)上游行业概况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垃圾清运、垃圾发电项目设计建造、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制造等。公司在投资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同时,也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建造服务及焚烧发电核心设备供应商,具备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

  (2)下游行业概况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客户主要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和电网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置费;在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利用余热进行发电,向电网公司提供电力,并获得发电收入。

  (三)行业情况

  1.重要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行业。报告期内,国务院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推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主要包括:

  ■

  2.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十三五”规划在2020年顺利收官,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在“十三五”期间,国内城乡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行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以垃圾焚烧为代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发展尤其迅速。住建部《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我国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已由2015年的23272.94万吨增长至2019年的30622.59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已由2015年的6576.95万吨增长至2019年的13491.7万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由2015年的约23.52万吨/日增长至2019年的约52.16万吨/日,产能及处理量增长均超过一倍。

  经过过去几年的高速发展,垃圾焚烧行业逐步趋于成熟。从市场情况来看,国内一线城市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垃圾焚烧产能已基本满足需求,市场区域正向中西部地区、二三线城市以及县城区域转移和下沉,市场竞争激烈。业内企业经过长期竞争和合作,已形成以数家上市公司为首的头部企业集群,相关企业规模较大,技术和运营能力突出,竞争力较强,市场集中度正在进一步提高。在国家政策方面,2020年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委相继发布了《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199号)、《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及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一方面严格环保监管,对因排放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的垃圾焚烧项目核减或暂停拨付补助资金;另一方面明确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新增项目,并以“合理利用小时数”作为项目补贴额度的测算标准,行业政策规范日趋严格。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报告期内各季度之间公司营业收入确认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完全匹配,主要系公司EPC板块收入确认与合同约定收款节点不一致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2,921.88万元,同比增长12.95%,实现归母净利润72,088.59万元,同比增长30.2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883,912.53万元,同比增长30.01%,归母净资产776,354.23万元,同比增长70.72%。报告期内,公司各全资及控股项目合计完成垃圾处理量850.65万吨(其中重庆市内379.35万吨,市外471.30万吨),同比增长11.12%;实现发电量32.38亿度,同比增长11.92%,上网电量28.50亿度,同比增长12.31%;平均自用电率约11.98%,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五、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和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等39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6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来源独立,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雷钦平、张子春、Stephen Clark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徐海云、田冠军、孙昌军、张海林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系通过公开招标或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背景真实,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以及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执行情况如下: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关联方中,重庆市禾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重庆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33%的参股公司,因公司副总经理顾伟文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在其担任董事长而成为公司关联方;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因其董事辛清泉先生同时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董事而成为公司关联方;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因公司董事Stephen Clark先生在其兼任董事而成为公司关联方;重庆水务集团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交易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2.公司2020年度与重庆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采购额较预计金额减少944.84万元,系陆河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尚未完成,施工进度延迟,设备交货时间推后所致。公司2020年度与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较预计金额减少238.22万元,系年内垃圾填埋场已由公司子公司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覆膜处理,渗滤液污水产生量减少所致。

  2.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关联方中,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34%的参股公司,因公司副总经理顾伟文先生在其担任董事而成为公司关联方;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因公司副总经理顾伟文先生在其担任董事而成为公司关联方。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交易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2.公司2020年度与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采购额较预计金额减少573.50万元,系长生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2020年清洗频率增加,设备正常运行时间减少,渗滤液处理量减少所致。公司2020年度与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公司”)、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公司”)的采购金额分别减少489.71万元、498.47万元,系郑州公司和绍兴公司2020年度受设备运行周期、大修计划及设备自身情况等影响,实际备件耗用量较少,低于平均耗用备件量所致。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情况、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重庆市禾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MA608UG80E

  法定代表人:吴国防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化北三支路1号综合楼1-1,3-1,2-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再利用;生产:普通机械设备,道路普通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及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设计、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工业废水处理;销售:仪器仪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持股51%,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市禾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4,329.94万元,净资产2,394.80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40.49万元,净利润2,886.77万元。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重庆市禾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具有危废处置资质,专业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的企业。公司子公司因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液、废活性碳等危险废物需要,通过比价确定其为危废处置服务的提供方。交易价格在报价基础上经双方谈判协商确定。

  (二)重庆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MA600N465P

  法定代表人:舒少格

  注册资本:人民币502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翠柏路104号1幢16-2

  经营范围:城市排泄物处理服务;环保工程、建筑工程设计;道路普通货运;汽车租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卫设备、生活垃圾处理设备销售等

  股权结构:重庆中科盛弘环卫有限公司持股34%,公司及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3%

  关联关系:重庆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33%的参股公司。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顾伟文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在其担任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第10.1.6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4,867.87万元,净资产3,715.12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99.99万元,净利润383.89万元。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重庆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垃圾收转运项目建设和运营、垃圾运输车辆及设备销售等业务的企业。公司子公司因建设垃圾收转运BOT/PPP项目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其为供货方,向其采购相关设备及服务。交易价格以公开招标结果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三)重庆水务集团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6DBB6Y

  法定代表人:徐踊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正街99(综合楼)

  经营范围:行业报刊发行;从事水泵运行工、净水工、水质检验工、供水营销工、水表装修工、污水(污泥)处理工、污水化验监测工、给排水设备维修工、给排水钳工、给排水管理工(初、中、高级)培训;教育软件开发等

  股权结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重庆水务集团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1,180.56万元,净资产399.71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4.53万元,净利润152.18万元。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年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计划接受重庆水务集团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党员培训等员工培训服务。交易价格参考相关员工培训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四)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3203681707

  法定代表人:雷钦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3幢2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环境污染治理;土壤修护整治;环保技术开发、应用及咨询服务;垃圾处理与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及管理(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水资源保护及治理;环境监测;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及仪器研发、制造;从事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管理(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财务顾问(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54.90%,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5.10%,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持股20.00%

  关联关系: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4,606,603.39万元,净资产2,557,693.78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0,850.90万元,净利润254,254.29万元。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长生桥垃圾填埋场等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需要,拟向公司子公司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渗滤液处理系统备件及相关安装、运营管理劳务。相关交易背景及定价政策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第四部分 关联交易,第(一)点 经常性关联交易,第2小点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五)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22MA3X4W6189

  法定代表人:杨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43400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郑油磨村村民委员会院内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公司持股34.00%

  关联关系: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参股公司。因公司副总经理顾伟文先生在其担任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33,173.75万元,净资产50,733.46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720.82万元,净利润7,325.13万元。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卡万塔”)于2017年通过招投标方式成为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公司”)负责投资运营的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成套设备及技术服务供应商,目前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已完成,项目已正式投运。后续郑州公司需从三峰卡万塔采购相关设备备品备件及安装劳务,以确保设备的持续稳定运行。交易价格以三峰卡万塔对外销售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六)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9NL4H

  法定代表人:卢方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钱滨线

  经营范围: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垃圾处理相关设施;垃圾焚烧发电、供热;垃圾焚烧处理;灰渣产品的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绍兴市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持股41%,诸暨市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公司持股49%

  关联关系: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参股公司。因公司副总经理顾伟文先生在其担任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119,333.62万元,净资产41,759.85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393.72万元,净利润1,403.27万元。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根据三峰卡万塔与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公司”)2016年签订的《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再生资源发电厂设备成套供货合同》,三峰卡万塔负责绍兴项目关键设备成套供货、工程调试、技术服务和培训。目前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已完成,项目已正式投运。后续绍兴公司需从三峰卡万塔采购相关设备备品备件及安装劳务,以确保设备的持续稳定运行。交易价格以三峰卡万塔对外销售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七)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63597063W

  法定代表人:陈速

  注册资本:人民币606457.148435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销售矿产品、机电设备。(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关联关系: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5,659,280.46万元,净资产2,881,613.05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45,599.40万元,净利润256,820.85万元。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年内根据对方需求公司拟向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运营管理等劳务。交易价格以公司对外提供相应劳务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划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采购和销售产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等日常业务往来,相关交易价格公允,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及损益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8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35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9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三峰环境总部大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三峰环境董事会办公室(506室)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股东可按上述要求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三峰环境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股东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4月19日17:00。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出示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联系方式

  电话:023-88056827

  传真:023-88055511

  邮箱:zqb@cseg.cn

  邮编:400084

  联系人:刘女士、朱先生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2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9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钦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披露〈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按每10股派1.50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78,268,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51,740,2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672,379,781.63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14号)。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6亿元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015号)。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雷钦平先生、张子春先生、Stephen Clark先生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21-016号)。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17号)。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17号)。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4月20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

  (十五)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六)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3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0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2020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在2020年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同意报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报出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按每10股派1.50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78,268,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51,740,2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672,379,781.63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0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4.92%。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担保及融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部分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6亿元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采购和销售产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等日常业务往来,相关交易价格公允,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及损益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4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5,619,733.6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561,973.36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613,062,221.3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24,119,981.63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按每10股派1.50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78,268,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51,740,2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672,379,781.63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4.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政策要求,有利于实现股东回报,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项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5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以及公司部分参股公司。

  ●本次拟申请向上述被担保人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6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其中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6.13亿元的担保(按实际在保余额计算)。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贷款融资、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确保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公司拟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6亿元的担保,包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7.7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8.96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94亿元。具体如下:

  1.本次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具体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表一)。本次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满足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以及运营所需资金或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

  2.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4.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

  5.公司将确保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不超过持股比例。

  6.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子公司确有担保需求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给公司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给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不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表一:计划担保金额及被担保人

  ■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上述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20.6亿元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担保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临三峰”)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太洪场村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

  法定代表人:肖鹏

  注册资本:5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12日

  经营范围:从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垃圾灰渣的资源化利用、废水处理利用和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御临三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为重庆市第四(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洛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2.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垫江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垫江三峰”)

  注册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沙河乡人民政府沙河乡中街11号

  法定代表人:刘刚

  注册资本:799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垫江三峰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80%,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垫江三峰为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3.被担保人名称:重庆荣昌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三峰”)

  公司于2021年2月中标重庆市荣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与当地国有投资平台共同出资设立荣昌三峰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荣昌三峰公司计划由公司出资80%,当地国有投资平台出资20%,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荣昌三峰公司项目建设所需的贷款融资需求,公司计划在其成立后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荣昌三峰公司尚在工商登记注册过程中,最终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4.被担保人名称:渭南产投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南产投三峰”)

  注册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高塘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高平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渭南产投三峰是公司参股公司,其中公司出资49%,渭南市新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资51%。渭南产投三峰是渭南市中心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渭南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

  单位:元

  ■

  注:垫江三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正式开始运营,暂无财务数据。荣昌三峰公司目前尚在工商登记注册过程中,暂无财务数据。

  洛碛项目、渭南项目尚未建成投产,项目公司御临三峰及渭南产投三峰尚未产生收入、利润。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在其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是行业内企业办理贷款融资等金融业务时金融机构普遍要求的担保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推进项目建设。上述担保具有行业特点,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比例不会超过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目前,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情况正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子公司、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等金融业务提供的担保增信措施,目的是为满足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常运营或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不会超过对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计划,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在保余额为518,707.4万元,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8.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保余额为485,880.2万元, 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2.58%。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7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成立于2011年7月,总部位于浙江杭州,首席合伙人为胡少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公司的审计业务主要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以下简称“重庆分所”)具体承办。重庆分所成立于2012年1月,负责人为龙文虎,地址位于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3号3层。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8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37人。

  (三)上年度审计业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业务情况

  ■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五)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如下:

  ■

  (二)诚信记录

  负责本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师审计工作量,参考同业公司市场价格,本次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拟确定为213万元(含税价),其中: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183万元;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机构的审计费用为30万元。因公司属于2020年度新上市公司,根据《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规定,2020年作为上市首年公司未进行内控审计,除此之外,前述审计费用较2020年同比无变化。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业务能力以及往期公司审计业务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公司有关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还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需求,审计费用与其审计工作量相匹配,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有关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2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2号))。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1827                                                  公司简称:三峰环境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