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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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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盐业、天然气、风电三大板块,具体包括食盐、工业盐、日化盐、芒硝等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天然气管网建设、运营、天然气销售、入户安装服务及风力发电等。

  (2)主要产品及用途

  食盐,又称餐桌盐,是人类生存最重要的物质之一,也是烹饪中最常用的调味料。

  工业盐,在工业上的用途很广,是化学工业的最基本原料之一,被称为“化学工业之母”。基本化学工业主要产品中的盐酸、烧碱、纯碱、氯化铵、氯气等主要是用工业盐为原料生产的。此外,工业盐还用于有机合成工业、建筑业、日用化工、石油石化、无机化工以及硬水处理、公路除雪、制冷冷藏等方面。

  芒硝,别名硫酸钠,是硫酸盐类矿物芒硝经加工精制而成的结晶体。可以用来提取硫酸铵、硫酸钠、硫酸及硫化钠等化工原料,还是制造洗衣粉的重要原料。

  日化盐,公司开发了“艾肤妮”牌全系列多品种多功能日化盐,主要用于个人日常护理,包括洗发盐、洗手盐、沐浴盐、足浴盐、按摩浴盐等。

  天然气,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能源,主要用于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工艺生产、天然气化工工业、城市燃气事业、压缩天然气汽车等。

  风电,利用风力发电,把风的动能转为电能。风能作为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蕴量巨大。利用风力发电具有清洁,环境效益好;可再生,永不枯竭;基建周期短;装机规模灵活的特点。

  (3)行业发展趋势

  A.盐业

  ①盐改进入深化期,未来不排除食盐专营放开的可能

  盐改过渡期结束后进入深化攻坚期,中期来看盐行业进入整合期,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下,市场竞争加剧,长期来看,不排除食盐专营完全放开的可能,因此,具有更强品牌营销能力、渠道覆盖能力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立足。

  ②消费升级趋势明显,食盐品种趋于丰富

  盐业体制改革前,盐行业市场食盐产品品种较为单一、包装较为简单,产品同质化程度相对较高。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内,盐业企业在确保食盐安全原则情况下将通过细分食盐消费群体,研究开发生产各类食盐品种,进行品牌建设,依托并强化销售渠道,满足各类消费群体健康优质的饮食需求。随着市场变化、消费者行为转变及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中高端盐、功能盐等产品的消费需求将越来越大,盐类产品的品种会更加丰富,质量也会显著提升。

  ③行业联合重组和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盐改近四年,盐企间的兼并重组联合步伐明显加快,部分盐企积极推进股改上市、混改步伐。产销之间、不同区域盐企之间的产业联盟、区域合作有序推进。各盐企为积极应对盐改,纷纷加快内部体制机制改革,重构企业管理模式、运行模式和商业模式。

  ④多元化发展,数字化转型

  由于盐行业的同质化竞争和市场规模限制,盐企的主业将逐渐由单一盐业务发展到多元化产品的格局,随之而来的是盐企的销售从依赖线下渠道的传统零售模式转型为线上、线下全渠道覆盖的新零售模式,数字化技术带动的产业转型将对传统盐企造成不小冲击,2020年部分盐企已开始布局新零售和O2O。

  B.天然气

  ①多政策保驾护航我国天然气产业发展

  2018年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了我国天然气产业的九大问题、三大发展原则以及十条具体发展措施,从国家层面再次强调对天然气行业、对民生福祉的重视。随后,国家发改委也发布了《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提出了10%、5%和3天的储气能力具体指标;明确了仅地下储气库、LNG接收站、LNG气化站的有效容量可作为储气能力;强调了上中下游都要严格按照合同供气、调峰气市场定价、大用户自建气源、投资主体多元等措施。《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界定了责任主体、适用范围、必须开放的设施、奖惩办法等,提到了推进油气管网独立、不得统购统销、热值计量、互联互通等要求。《关于理顺居民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宣布居民和非居民用气的门站价统一为基准门站价,上浮最高20%,下浮不限,于2018年6月10日执行,原居民门站价本次最高上调0.35元/立方米。终端售气价格调整办法由地方政府确定,原则是:不得超过本省门站价上调幅度,不得超过0.35元/立方米,结合阶梯气价主要针对一档气调整。

  ②城镇化趋势与煤改气推动下,天然气需求持续提升空间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我国城市天然气消费人口和供应消费总量均稳步增长。“十四五”期间,天然气行业将出现上游供给释放、中游渠道畅通和下游需求拉动的多重发展动力,价格机制调整也将助推市场繁荣。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能源消费结构的转变、环保压力的增加,天然气管网建设及市场开发将渡过起步阶段,全国天然气行业近十年经历黄金发展期,天然气需求巨大并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③构建现代化市场体系

  “十四五”期间国内天然气行业的改革发展方向日益明确,现代化市场体系、市场主体多元化、用气领域更加广泛、市场化定价等是改革发展的趋势。国家将在法律法规建设、行业管理体制、市场规则、市场监管等方面继续完善,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

  ④市场主体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目前,天然气终端销售领域的多元化已经实现,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民营及港资企业已经实现在终端销售领域的三足鼎立。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化正在推进。目前民营及社会资本主要进入了煤制气、煤层气的资源开发领域,但尚未形成规模,页岩气独立招标已经开展两轮并将继续完善和实行,常规天然气区块的招投标制度将逐步推出,天然气进口企业的资质要求将逐渐放开,广汇、新奥已经实现海外资源进口,未来的天然气进口企业会越来越多,大用户将可能直接从海外购买天然气资源。

  ⑤天然气用气领域更加广泛

  国家能源局油气司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提出,全面加快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燃料四大领域的大规模高效科学利用、产业上中下游协调发展,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

  在城市燃气领域,我国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全国城镇气化率继续提升,天然气将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燃料。在工业领域,天然气工业燃料置换的进程将全面加快,钢铁、石化、陶瓷等传统工业的产业结构升级,以及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结构转移等因素,将刺激天然气在工业中的应用。在天然气发电领域,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区,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优先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天然气将成为大多数中小城市出租车的主要燃料,大中城市的公交车将逐步向天然气等清洁燃料车升级,天然气将成为在公共交通运输业具有竞争力的燃料。

  C.风电

  ①未来十年我国将进一步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

  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近日,中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提出,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4项目标。目前,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实现快速发展,均居全球首位,到2030年的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目标接近现有规模的3倍,超过了目前全球风电、光伏的装机规模,这意味着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在过去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未来十年仍要实现持续的高速发展。

  ②云南省启动800万风电、300万光伏项目的开发。

  2020年9月30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正式下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0〕153 号),标志着云南省800万千瓦风电、300万千光伏项目正式启动。

  ③补贴退出倒计时,运营商装机提速

  补贴转竞价,平价已接近。2018年5月能源局发布《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结束标杆电价时代。竞价配置旨在去除非技术成本、加速平价进程,同时减少财政补贴压力。根据政策要求,补贴需求小、项目质量高、设备先进、消纳良好的项目将更加具备竞争力,优先纳入年度建设规模。同时,行业预期随着技术提升及非技术成本下降,2021年我国风电实现发电侧平价上网。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盐行业,公司的井矿盐制盐生产能力和食盐业务盈利能力在行业内名列前茅,同时也是A股最早实现产销一体化的上市公司,先发优势显著,具有较强的基础优势。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是云南省内最大的盐业企业,同时也是国家授权云南省唯一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云南省政府授权唯一经营合格碘盐的企业。多年来,依托云南省独有的资源环境优势,盐业公司打造了多款纯天然、无污染的食盐、日化盐系列产品,促进了云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同步提升。

  报告期公司天然气业务总体尚处于项目建设、市场开发培育阶段。天然气公司作为云南省级天然气发展平台,是云南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承担全省天然气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市场推广、产业培育等工作;云南省天然气起步较晚,目前消费量较低,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较低,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为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占比要超过10%,2030年提高到15%,云南省能源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天然气消费量占比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8%。与国家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公司天然气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截止2020年6月末云南省风电累计总装机容量877.69万千瓦,四家风电公司合计风电并网容量为37万千瓦,占云南省总装机容量的4.22%。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背景下,在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相关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公司将紧紧把握发展机遇,充分利用现有优势,按照“做好存量,争取增量”的方式,通过自建、并购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推动公司清洁电力业务的做大做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注:1 上年同期四家风电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19,427,815.56 元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食盐、工业盐、日化盐、芒硝等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天然气管网运营、销售、入户安装服务以及陆上风力发电的运营等。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02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14.06万元,增长2.96%;实现利润总额31,157.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26.33万元,降幅为9.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55.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99.96万元,降幅为11.81%。其中:

  盐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287.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15.63万元;利润总额9,265.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85.6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51.49万元。

  天然气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962.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14.32万元,利润总额3,109.91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559.4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85.62万元。

  四家风电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27.0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9.23万元,利润总额20,769.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3.9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425.60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分析如下:

  ■

  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合并利润表各项目、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玖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楚雄州禄丰县共同投资设立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禄丰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 1000 万元。其中,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400 万元,持股比例 40%;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300 万元,持股比例 30%;云南玖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300 万元,持股比例 30%。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20年度完成对禄丰公司的货币出资,纳入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并范围。

  根据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其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亿元。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纳入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并范围。

  根据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其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运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投资设立其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云南省天然气运维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纳入本年度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并范围。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邓平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1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2∶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邓平董事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02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14.06万元,同比增长2.96%;实现利润总额31,157.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26.33万元,同比下降9.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55.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99.96万元,同比下降11.8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3,155.84万元,截至2020年末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3,935.14万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454.64万元,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5,011.0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14)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5)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7年至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关联董事滕卫恒回避表决。

  公司向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788.17万元,比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数14,222.86万元多1,565.31万元,完成了2020年度业绩承诺;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51,994.17万元,比累计承诺净利润数47,466.04万元多4,528.13万元,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累计完成了业绩承诺。标的资产2017年、2018年度、2019年、2020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高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无需向公司进行补偿。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7年至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16)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7年至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1KMAA10034);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做出的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21KMAA10029)。以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2021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56,064.00万元,其中:盐业公司预计盐硝等产品总销量165.00万吨,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33,099.54万元;天然气公司预计天然气销售32,487.86万方,计划完成入户安装17,798.00户,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1,425.20万元;四家风力发电公司计划总售电量104,497.04万千瓦时,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6,977.88万元。

  上述经营计划与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1年的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文山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2.7608亿元项目贷款,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项目投入运营后再由文山公司提供该项目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补充担保。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14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9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3,155.84万元,截至2020年末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3,935.14万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454.64万元,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5,011.0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三、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2018-2020年现金分配合计金额9,892.72万元,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拟筹建红河州及曲靖市1570MW新增风电规划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基于国家及云南省能源发展战略,根据公司“盐+清洁能源”发展规划,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实现公司风电规模发展、促进公司清洁能源业务的做大做强,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筹建红河州永宁风电场及曲靖市金钟风电场、通泉风电场3个项目,规划装机容量总计1570MW, 上述项目总投资金额较大,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上述新增风电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1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7年至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编制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7年至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持有的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龙公司”)100%股权、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姚公司”)100%股权、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泽公司”)100%股权以及泸西县云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西公司”)70%股权。根据中同华出具、并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以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马龙公司100%股权、大姚公司100%股权、会泽公司100%股权、泸西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分别为27,190.00万元、47,510.00万元、48,710.00万元、18,823.00万元,合计为142,233.00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保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一致性,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确定为136,990.88万元。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为每股11.22元(除息价)。据此计算,上市公司将就本次交易向新能源公司发行122,095,258股A股股票。

  上市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及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上市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调价机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了如下调整: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每股6.76元,不低于本次交易调价基准日(即2018年11月30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据此计算,上市公司将就本次交易向新能源公司发行202,649,230股A股股票。

  2018年10月15日,上市公司与新能源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2018年12月4日,上市公司与新能源公司共同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补充协议》,2018年12月11日,上市公司与新能源公司共同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马龙公司100%股权、大姚公司100%股权、会泽公司100%股权以及泸西公司70%股权。

  (二)审核批准

  2018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批复》(云国资资运〔2018〕295号),云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2019年3月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4号)。

  (三)重组完成情况

  目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已过户完成。本次变更完成后,马龙公司、大姚公司、会泽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泸西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递交新增股份登记申请,并于2019年3月14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9年3月26日。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承诺利润数

  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如本次交易未能在2018年实施完毕,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该等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新能源公司。

  上市公司已与新能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二》。根据上述协议,新能源公司承诺,标的资产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如本次交易未能在2018年实施完毕)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泸西公司30%少数股权的影响)分别不低于7,575.46万元、11,873.95万元、13,793.77万元、14,222.86万元和14,527.71万元。

  2、补偿方案

  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成后,若标的资产在自2018年起业绩承诺期内的任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新能源公司同意就上述利润差额部分进行补偿,具体的利润差额以该一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其中,截至2018年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即2017年、2018年的承诺净利润之和;截至2019年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即2017年、2018年、2019年的承诺净利润之和;截至2020年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即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承诺净利润之和;截至2018年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即2017年、2018年的实现净利润之和;截至2019年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即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实现净利润之和;截至2020年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即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实现净利润之和;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18年实施完毕,而在2019年实施完毕的,则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一年,截至2021年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即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承诺净利润之和;截至2021年末累积实现净利润即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实现净利润之和。

  补偿方式:若标的资产在自2018年起业绩承诺期内某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则就利润差额部分新能源公司应优先以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若股份不足补偿的,应以现金进行补偿。

  补偿上限:新能源公司对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以及资产减值补偿的总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

  股份补偿数量:当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上述公式中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述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①任何一年计算的补偿数量小于零时,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②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为: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③如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新能源公司应将其于股份补偿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返还上市公司,返还金额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年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返还期限为当年关于标的资产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新能源公司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及时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则新能源公司需另行补偿(优先以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补偿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上述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①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②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为: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③如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新能源公司应将其于股份补偿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返还上市公司,返还金额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返还期限为《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新能源公司应补偿股份数量。

  由于司法判决或其他法规允许原因导致新能源公司在股份锁定期内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使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履行补偿义务,不足部分由新能源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3、补偿的实施

  若新能源公司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在上市公司业绩承诺期间每年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计算确定补偿股份数量后书面通知新能源公司,同时由董事会审议相应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项。董事会应在《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两个月内就新能源公司当年应补偿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并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等回购事项的决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将以总价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新能源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一并予以注销。

  如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能通过关于以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新能源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予以注销的议案,新能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30个工作日内,在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则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将等同于上述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者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新能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除新能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的比例获赠股份。

  如届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补偿股份回购事项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则应遵照执行。新能源公司应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签署相关书面文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办理本协议项下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新能源公司需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在上市公司相应《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计算确定现金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新能源公司,新能源公司应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现金补偿款一次汇入上市公司指定的账户。

  新能源公司若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补偿完毕的,应当继续履行补偿义务,并应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上市公司计付延迟补偿部分金额对应的利息。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

  四、结论

  标的资产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788.17万元,比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数14,222.86万元多1,565.31万元,完成了2020年度业绩承诺;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51,994.17万元,比累计承诺净利润数47,466.04万元多4,528.13万元,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累计完成了业绩承诺。

  标的资产2017年、2018年度、2019年、2020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高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无需向公司进行补偿。

  特此说明。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1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9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1年的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以及资产重组等相关审计服务。在历年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1年的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为鲍琼女士,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

  鲍琼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家。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为廖志勇先生,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

  廖志勇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金鑫先生。

  金鑫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年报审计业务费用为123万元。审计业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1年的年报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3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查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本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本次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1年的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1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3月29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文山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2.7608亿元项目贷款,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项目投入运营后再由文山公司提供该项目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补充担保。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00MA6P8XC43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友金

  注册资本: 1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年01月09日

  住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民族村5幢2楼

  经营范围: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的投资、建设;应急储备项目的投资、建设;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建设;燃气经营(仅限于城市中生产生活使用、不做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业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除外)(不得在经开区内从事本区产业政策中限制类、禁止类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285.51万元、负债总额1,244.2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041.29万元;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11.94万元,利润总额43.47万元,净利润41.29万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授信额度2.7608亿元内实际提用的债务。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为其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落实后续建设资金, 保障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促进公司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为其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推动公司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为其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6,391.79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35%;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1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9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14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对租赁业务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20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1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下午2:30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6日。

  7.出席对象:

  (1)2021年4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14)、《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等相关公告。

  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0871-6312634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邹吉虎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    0871-63126346

  5、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3

  2.投票简称:能投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2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4: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出席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娟娟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本次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22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1月26日,公司与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2015年11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一切措施积极追偿。有关该事项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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