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三)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四)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五)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988,929,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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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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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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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差异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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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减持公司股份5,909,630股,减持比例为0.2%。本次减持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8,615,260股,持股比例15.68%。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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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底,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城区国资委”)持有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资本运营中心”)100%股权。资本运营中心持有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62.06%股权。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99,070,11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6.77%。根据上述股权控制关系,西城区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五、公司债券情况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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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主体及上述债券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评级为AAA。
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主体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行了年度跟踪评级,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AA,评级结果披露于深交所网站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敬请投资者关注。
报告期内,因公司于2017年发行中期票据17金融街MTN001B以及2018年发行中期票据18金融街MTN001A、18金融街MTN001B,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进行了年度跟踪评级;因公司于2020年发行中期票据20金融街MTN001A、20金融街MTN001B、20金融街MTN002、20金融街MTN003,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进行了主体评级,最新主体信用等级为AAA,不存在评级差异情况。
(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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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房地产行业形势分析
1.行业政策变化分析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对世界经济运行产生明显影响,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央政府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中央坚持行业调控不动摇的同时,30多个城市不同程度的升级楼市调控政策,从限购、限贷、限售等方面持续强化,部分城市针对离婚购房等现象从严了政策管理。在金融政策方面,房地产金融监管力度持续强化,人民银行、证监会试点实施控制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三道红线”政策,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建立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2.全国市场形势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WIND数据,2020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7.6亿平米,同比上升2.6%,增速较2019年全年增加2.7个百分点,其中商务地产销售面积为1.3亿平米,同比下降9.2%;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为17.4万亿元,同比上升8.7%,增速较2019年全年增加2.2个百分点,其中商务地产销售额为1.5万亿元,同比下降9.3%。分城市看,一线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上涨14.3%,二线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9.8%,三四线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上涨3.1%。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2020年,百城住宅价格同比上涨3.5%,涨幅和2019年基本持平。分城市看,一线城市住宅价格同比上涨2.6%,涨幅较2019年提高1.9个百分点;二线城市住宅价格同比上涨3.2%,涨幅较2019年下降1.0个百分点;三四线城市百城住宅价格同比上涨4.6%,涨幅与2019年持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WIND数据,2020年,全国土地购置面积为2.6亿平米,同比减少1.1%,降幅较2019年减少10.3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为1.7万亿元,同比增加17.4%,增速较2019年上升26.1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格6763元/平米,同比上涨18.7%,涨幅较2019年提高15.6个百分点。
3.公司进入主要城市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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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2020年,公司所进入的上述城市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下降5.9%,商品住宅销售金额同比上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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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2020年,公司进入的上述城市住宅用地成交面积同比增长3.8%,成交价格同比增长14.4%,土地价格上涨较快。
根据世邦魏理仕和WIND数据,2020年,北京、上海、天津优质写字楼的空置率分别为16.4%、20.0%和45.3%,空置率较2019年分别提高了6.1、1.7和2.8个百分点;整体租金分别为418、289、103元/月*平米,较2019年分别下降8.5%、13.3%、13.3%。
(二)公司经营管理回顾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行业持续调整等影响,公司坚持“提效保质、优化结构、稳中求进、质量发展”的经营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主要推进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坚持党建引领,为公司发展提供保障。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党委坚持党建引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期间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号召公司各党组织、全体党员提高认识、担当作为,为公司疫情防控、复工达产、安全生产、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疫情防控工作的动力;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搭建线上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党建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规范所属子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等,着力推进打造管控有力、协同有序、决策高效、界面清晰的组织架构体系,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2.强化资金管理,持续提升财务稳健性。报告期内,面对行业资金监管的严峻形势,公司高度重视现金流安全,确保财务安全稳健:强化资金调度,科学统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销售回款等大额资金的收支平衡,保持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为公司募集期限合理、成本较低的资金,科学匹配有息负债期限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持续强化销售回款,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周转率。公司现金短债比、净负债率等核心财务指标得到有效改善。
3.深化价值营销,销售签约金额创新高。报告期内,公司以“提价值、快去化、降风险、提效率”为营销指导原则,持续深化价值营销体系,实现销售签约额402.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0%。其中,住宅地产通过“金融街悦享家”等线上销售平台加大品牌宣传和销售推广,通过“Life金融街·悦生活”服务体系全面推广强化两点一线管理,新开盘项目销售去化率良好,实现销售签约额339.1亿元(销售面积约148.9万平米);商务地产通过标准制定、强化团队、完善机制、加强调度等措施,产成品销售取得较大突破,实现销售签约额62.9亿元(销售面积约23.9万平米)。
4.强化运营管理,提升项目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面对行业持续强化调控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立足“大运营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提质增效:以效率为导向,通过优化投资结构、推进产品标准化落地、强化工作前置、优化供应商管理等措施,持续提升项目前期效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入分析疫情所带来的产品需求变化,从产品设计角度及时做出优化调整,持续完善产品标准和品控体系,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以客户价值为核心,构建“健康智慧社区+life金融街·悦生活”住宅产品价值体系,包括“金品家”九大金工筑品、“金智家”十大领先智慧科技、融社区“1+4+X”服务体系,提升开发项目市场竞争能力。
5.防疫经营并重,克服疫情的重大影响。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公司写字楼板块通过强化招商运营,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推进重点项目续租/换租;商业板块通过开启线上销售、举办主题活动,积极助力客户销售,疫情缓解后重点商业项目流量和销售额恢复明显;酒店板块合理调配运营酒店资源,在保持优质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同时,合理优化成本费用管控。同时,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客户采取缓交、减免租金等措施,与客户共克时艰。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整体实现营业收入21.6亿元,实现息税前利润11.4亿元。
6.合理补充项目,完善战略性投资布局。报告期内,面对战略布局区域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价格上涨明显的局面,公司持续深耕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时交通圈卫星城/区域,同时注重提高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完善投资标准、管理体系、考核机制,在“积极参与、稳健投资”的策略下,重点参与快周转、房地价比合理、销售现金流良好、抗风险能力强的项目。公司通过招拍挂、股权收购等方式,以合理成本在上海、佛山、惠州、天津、遵化获取项目5个,新增项目权益规划建筑面积96.9万平米,实现权益投资额约50亿元。
7.强化风险控制,确保公司安全合规运营。报告期内,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组织落实,确保开发和运营项目疫情安全。根据已建立的风险监测体系,公司从经营管理重点出发,结合疫情影响,及时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外部环境风险、市场竞争风险、项目进度风险、开发项目销售风险和客户管理风险,积极制定应对措施,并安排到相关经营工作中,通过持续的风险监控和整改,不断完善内控体系,保障公司在疫情期间平稳运营,在疫情缓和后及时复工复产。
(三)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分析
1.公司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
(1)新增项目储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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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计项目储备一览表
单位: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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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深耕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拓展环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一小时交通圈的卫星城/区域”的区域战略,在上海、佛山、惠州、天津、遵化通过招拍挂、股权收购等方式以合理价格补充项目资源。截至2020年底,公司拥有项目总体可结算规划建筑面积1,707万平米(对应权益规划建筑面积1,383万平米)。2.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自身可售货量情况,统筹安排项目工程进度。公司实现开复工面积813万平米,其中,公司实现新开工面积244万平米,公司实现竣工面积160万平米。主要开发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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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公司上述项目不存在达到项目可销售状态后12个月捂盘惜售的情况;不存在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50%以上差异的情况。
3.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1)总体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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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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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持有项目经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重点城市持有写字楼、商业、酒店等业态的优质物业。从城市分布结构看,公司持有的项目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国家中心城市,资产价值高,盈利能力强;从业态结构看,公司项目主要集中于盈利能力较好的写字楼和商业业态。
1.公司主要出租物业资产状况
单位: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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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0年12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和另一股东方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将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100%股权及相应债权转让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相关事项按协议约定办理中。
注2:公司北京门头沟融悦中心、上海青浦西郊宸章、重庆磁器口后街一期、重庆嘉粼融府竣工转为持有运营,目前上述项目尚处于培育期。
注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金融街中心、金融街公寓(商务长租)部分客户到期退租后,意向客户入驻计划有所变化,阶段性影响项目出租率。
2.公司主要经营物业资产状况
单位: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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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类融资成本期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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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按揭担保情况
公司有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按照房地产销售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子公司上述类型担保余额为800,02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上述按揭担保蒙受重大损失。
(八)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十)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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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房产开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8.13亿元,同比下降32.91%,毛利率为27.54%,较去年同期下降9.2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产品实现收入144.35亿元,毛利率为25.89%;商务产品收入13.78亿元,毛利率为44.8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房产开发业务项目结算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同时,因结算项目的结构性差异,房地产开发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物业出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69亿元,同比下降9.36%,毛利率为88.37%,较去年同期下降2.97个百分点。公司物业出租业务的收入和毛利率小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客流量和销售额明显下滑,加之给客户租金减免,租赁收入和毛利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物业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26亿元,同比下降52.52%,毛利率为-22.66%,较去年同期下降46.91个百分点。公司物业经营业务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酒店入住率和景区客流量大幅下降。
(十一)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十二)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具体请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财务报告“附注四、27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具体请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财务报告“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动”。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1-01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于2021年3月29日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本次会议为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1年3月1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纪委书记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纪委书记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四季度竣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四季度竣工的投资性房地产(北京门头沟融悦中心)公允价值为6.05亿元,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税前)-0.05亿元,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为0.01亿元。
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截至2020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408.32亿元,其中,完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334.20亿元,在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74.12亿元。2020年度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税前)为-4.53亿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定2020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公告》。
公司聘请了第三方机构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戴德梁行”)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估价报告,相关评估结果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戴德梁行估价报告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戴德梁行房地产估价报告》。
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00亿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五、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六、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88,929,9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和担保的审核报告;
九、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及财务资助等专项事项的审核报告;
十、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十二、 以6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关联董事杨扬先生、吕洪斌先生、白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
十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六、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三节“董事会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十八、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2021年总体新增按揭担保额度为237亿元,担保主体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按揭担保责任至被担保客户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止。
2.本按揭担保决议的有效期自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3.各子公司按揭担保额度在上述按揭担保总额度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经理班子按照公司授权体系在该额度内办理按揭担保各项事项。
十九、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新增债务融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融资总额(包括银行借款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不超过265亿元,其中: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180亿元,2022年1月1日至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85亿元。2021年12月31日较2020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不超过0亿元,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较2022年1月1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不超过20亿元。
2.上述新增债务融资增信方式为以公司的土地、在建或建成的项目、项目公司股权等提供抵押或质押,或通过公司、子公司、子公司股东担保等形式。
3.授权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分期办理上述融资事项,与资金出借方协商后,报董事长审批后确定。
二十、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事项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0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4.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进行以下调剂: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调剂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5.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接受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20亿元(参股公司担保总额度的5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满足上述条件的参股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接受调剂,上述调剂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调剂事项需要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6.本决议有效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的12个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担保事项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事项如下:
1.公司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为62亿元。
2.纳入本次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前述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3.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的12个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供应链资产支持证券。
2.同意公司出具《付款确认书》,作为加入债务人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对相应的每一笔供应链应付账款承担共同付款义务,对下属公司在应付账款到期日前未清付的应付账款差额部分于到期日进行清偿。
3.同意公司新增供应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额度以及对应的债务加入额度50亿元,有效期为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之日至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4.授权经理班子根据业务需要办理相关事宜。
二十三、 以6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甲方)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乙方)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甲方在乙方单日最高存款限额为4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上浮50%;
(2)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不超过2亿元,贷款利率为不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3)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收取结算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4)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金融服务协议》到期后的12个月。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杨扬先生、吕洪斌先生、白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四、 以6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借入不超过11亿元的信用借款,年利率不高于5%,期限3年(1+1+1,每满1年双方均可选择提前终止);借款存续期间,累计支付不超过1.65亿元的利息。
2.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杨扬先生、吕洪斌先生、白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五、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事项如下:
1.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398万元,其中定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0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90万元。
2.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了解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1-01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1年3月1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1-01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通知》(财会〔2019〕21号);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的规定和要求。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上述通知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及对公司影响
1.相关说明
根据财政部于2020年6月发布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的规定要求,公司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2.对公司影响
公司对2020年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经营租赁的相关租金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在减免期间或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并放弃相关权利义务时,将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损益。
公司作为承租人,上述简化方法对公司2020年税前利润的影响金额为0.05亿元;公司作为出租人,上述简
(下转B17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