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233,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116,8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4.66%(具体派发的现金红利金额及比例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的金额及比例为准)。
2、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233,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46,493,44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2,727,040股(具体转增数量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转增的数量为准)。
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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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原药、制剂及农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988年创立以来,公司形成了以氟乐灵、烟嘧磺隆、精喹禾灵、毒死蜱4大原药及其相应制剂产品为核心的业务体系。2020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均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陆续进入了投料试车环节,三氯吡氧乙酸、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氰氟草酯和炔草酯在公司逐步形成商业化生产,为公司新产品。
2、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2020年,为了促进制剂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开拓公司制剂品牌的市场影响力,集团公司在原有管理模式基础上,成立了制剂事业部,将制剂的生产、采购、销售等工作从原有的统一管控中拆分,集中在新的事业部旗下进行管理。除此之外,其余的各个部门依旧按照过往公司的管理模式进行运营。
在采购方面,公司施行统一采购的管理模式。所有的原料、中间体、溶剂及五金设备、办公耗材、包装材料均由公司供应部统一协调采购。其中,原料、溶剂、中间体、包装材料由生产部根据市场管理部的销售计划结合库存情况编制适时的采购计划,五金设备、办公耗材的采购计划则根据需要由相应部门编制采购计划。上述采购计划均录入ERP系统,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后由供应部实施采购。
在生产方面,公司原药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市场管理部根据原药客户订货情况、市场预测结果并结合公司库存,拟定生产计划及制定生产通知单,经审核后下发公司原药生产部。原药生产部和品管部对通知单的可行性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而后由原药生产部下发生产计划通知单(包含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要求、完工时间等)至原药合成车间组织生产,并负责生产的调度和管理工作。品管部根据通知单的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产品检测工作,产品经过检验合格后入库。总体来说,公司原药生产的季节性不明显,通常仅需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微调;公司制剂生产模式:制剂的终端需求存在季节性特征,制剂的销售走势也存在较强的季节性。制剂销售的旺季通常集中在每年3-9月,在此期间,公司销售人员与客户沟通销售订单,并将沟通情况提交市场管理部汇总审核,提前向市场管理部提交备货计划,再由生产部根据备货计划及库存情况安排生产。对于市场销量较大的产品,公司一般每年10月份结合往年市场销售情况,制定“冬储”生产计划,从当年11月至次年2月进行冬储生产备货。
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公司的原药销售主要以直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有利于公司直接快速的掌握下游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而制剂销售主要以经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下,公司依托经销商的市场渠道进行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有利于产品快速进入销售渠道,降低直接销售费用以及自建营销网络的资金压力和风险。
目前,公司已形成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协同发展的销售格局,通过国际业务平衡国内业务的季节性波动,减少国内农药销售淡季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其中,公司销售部主要负责原药产品的国内销售业务,子公司丰山农化主要负责制剂产品的国内销售业务,子公司南京丰山主要负责公司原药及制剂国外市场的销售业务,丰山新农业为以聚焦于种子、种植业务、农资、技术、服务、业务模式创新为主体。
公司优化配置各种核心资源,紧跟市场动态,持续研发新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公司通过拓展销售渠道,与合作伙伴建立紧密友好的合作关系,为进一步推广产品、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效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行业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的相关说明,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较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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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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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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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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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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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408.5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86,575.51万元上涨72.58%,实现营业利润28,080.2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4,383.61万元上涨540.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68.3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475.89万元上涨578.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29.7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 2,266.90 万元上涨867.39%,实现基本每股收益2.1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4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46.2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2,240.15万元增加28.6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42.8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8,291.66万元增加188.56%,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1.0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99.28万元减少280.5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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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尤劲柏先生、独立董事周献慧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独立董事乔法杰先生通过通讯形式参与本次会议、并因公无法现场签署本次会议文件,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周友梅先生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激励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殷凤山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需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各股东做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拟于2021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总额不超过1,658.54万元的关联交易。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及相关公告文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殷凤山、殷平、陈亚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2021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30,9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133,903.84万元的97.7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22,9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额度不包含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提供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有限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1、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度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2021年度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
2、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3、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及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董事长殷凤山曾担任大丰农商行第三届董事,目前总裁殷平担任农商行第四届董事,且总裁殷平为殷凤山之女,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出口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和欧元,因此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会产生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及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2021年公司拟以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人民币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共计发放人民币1070.3万元。为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
公司根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2021年度的董事、高管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修订会计准则通知,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深化职能机构的完善,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稳定、高效运行,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与进一步优化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拟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周星保、王勇是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因公司2020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分红派息,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和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16.76元/股调整为11.8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由21,000股调整为29,400股。吴丽萍是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6.0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为7,000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461,692.0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新增、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将由116,233,600股变更为116,197,2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16,233,600元变更为116,197,200元,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本条款等进行修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后续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3名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永国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拟于2021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总额不超过1,658.54万元的关联交易。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履行了合法程序,且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2021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30,9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担保总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133,903.84万元的97.76%。
监事会意见:本次担保是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2021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30,9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22,9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额度不包含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提供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22,9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有限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意见:该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1、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度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2021年度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2、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3、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将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祝、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出口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和欧元,因此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会产生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及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2021年公司拟以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人民币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2020年度监事人员薪酬共计发放人民币144.25万元。为保证公司监事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根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2021年度的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审计费用。
监事会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修订会计准则通知,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深化职能机构的完善,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稳定、高效运行,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与进一步优化等事宜。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调整组织架构事项符合公司治理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有利于公司职能机构高效运行,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拟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16.76元/股调整为11.8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由21,000股调整为29,400股。吴丽萍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6.0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7,000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461,692.0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4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丰山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43元,共计募集资金508,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剩余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464,826,000.00元(含部分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18年9月12日汇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8]B09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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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该公告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丰山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丰山集团、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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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丰山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543.48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的自有资金372.16万元(含税)。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苏公W[2018]E135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2019年8月20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8月21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3、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4、2020年8月5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92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8月6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6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52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5、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过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有117,5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各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额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1,132.72万元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以及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均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工程款项结算工作尚未结束,未能确定募集资金节余情况。1600吨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年产800吨精喹禾灵及年产500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丰山集团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丰山集团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丰山集团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②: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已经将“年产1,500吨硝磺草酮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资金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转至“1600吨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用自有资金3,983.72万元补足至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计7,280.78万元划转至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注③: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在四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完成关于“1600吨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备案工作,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103-511624-04-01-577429】FGQB-0053号。
上表中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已将公用工程投入部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算分摊原则和标准进行了合理分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考虑到公司拟分次累计投资16亿在四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生产基地,用于生产多种精细化工农药中间体产品,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上述项目建设需求,确保四川广安基地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4,065,262.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5.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233,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58,116,8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4.66%。
2、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233,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46,493,44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2,727,040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683,496.7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4,065,262.88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8,116,8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6%,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我国是农药原药生产大国,国内大部分农药产品依赖出口,但受全球疫情影响,需求存在不确定性。就公司而言,当前主要任务是加快推进四川广安基地关于农药及精细化工项目建设,实现核心中间体自主生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原药、制剂及农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根据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做精做深农化主业,逐步向高级中间体、功能化学品等领域发展。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408.55万元,实现净利润23,568,35万元。考虑到公司拟分次累计投资16亿在四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生产基地,用于生产多种精细化工农药中间体产品,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上述项目建设需求,确保四川广安基地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0年7月18日公司与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协议》,公司拟在广安经开区新桥园区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农药及精细化工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160,000.00万元,项目分两期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精细化工产品及农药中间体生产基地的》(公告编号:2020-092)。
为确保上述项目顺利进行,公司本年度降低分红比例,保留一定资金用于四川广安基地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主要用于四川广安基地年产10000吨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预计会给公司带来正面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留存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四川广安基地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
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丰山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关联董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关联交易提案时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殷凤山、殷平、陈亚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表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各项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预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综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丰山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合规,本保荐机构无异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注①:江苏牧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9日更名为盐城大丰牧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注②:该公告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1、江苏金派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669604703W
组织机构代码证:66960470-3
企业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共建西路8号
主要股东情况:吴俊明持股100%
经营范围:钢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吴俊明为该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且系殷平配偶吴海燕之父亲,而殷平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殷凤山之女,担任公司总裁及董事。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金派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2,260.95万元,净资产1,182.07万元,负债合计1,078.8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560.2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1.22万元,净利润61.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丰山酒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797400721U
组织机构代码证:79740072-1
企业地址: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工业园区
主要股东情况:殷平持股100%
经营范围:白酒、其他酒(配制酒)生产加工;工业用水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殷平为该关联企业的控股股东,又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殷凤山之女,担任公司总裁及董事。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丰山酒业有限公司总资产520.24万元,净资产485.31万元,负债合计34.9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5.4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9.65万元,净利润56.6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美时净日化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20GJJF3K
组织机构代码证:MA20GJJF-3
企业地址: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工业路1号
主要股东情况:盐城大丰牧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日用化学产品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骆凤间接控制该关联企业,系殷凤山之子殷勇的妻子,殷凤山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美时净日化品有限公司总资产44.66万元,净资产-2.77万元,负债合计47.4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10.1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0.88万元,净利润-0.8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江苏牧王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703892076U
组织机构代码证:70389207-6
企业地址: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
主要股东情况:骆凤为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93.4533%。
经营范围:西药散剂、注射剂(水针)制造、销售;兽药生产(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宠物食品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骆凤直接控制该关联企业,系殷凤山之子殷勇的妻子,殷凤山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牧王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996.25万元,净资产-3,125.24万元,负债合计5,121.4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90.9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2.19万元,净利润-142.1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顾翠月系公司董事陈亚峰的配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况分析,预计其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江苏丰山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农化”)、南京丰山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丰山”)、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生物”)
● 本次担保金额:本公司拟为丰山农化、南京丰山和丰山生物在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13,900万元、2,000万元、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丰山农化拟为公司在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合计担保总额为130,9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133,903.84万元的97.76%。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6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预计),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29%,其中公司对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46%;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间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13.9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2021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30,9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担保总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133,903.84万元的97.76%。预计担保内容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山农化、南京丰山和丰山生物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对2020年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为确保公司能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实现2021年度经营目标,本公司拟为丰山农化、南京丰山和丰山生物在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13,900万元、2,000万元、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丰山农化拟为公司在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以解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殷凤山先生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所有文件。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由董事长殷凤山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凤山
注册资本:11623.36万元
住所: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经营范围:农药研发、生产并销售本公司产品(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有机肥料及其他化工产品(除农药及其他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瓦楞纸箱、纸盒、塑料制品、滤布、滤袋制造、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酒店管理;房屋租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内河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殷凤山、殷平
2、江苏丰山农化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凤山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经营范围:农药批发(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植物生长调节剂、化工原料(除危险品)、肥料、农膜、农机械、不再分装的农作物包装种子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3、南京丰山化学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凤山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1903室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销售。农膜、农业机械、农副产品、花卉、苗木、饲料、化工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4、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3号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研发;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农药研发、生产、销售;化工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及销售(涉及危化品的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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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丰山集团2020年新设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与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农药及精细化工产品投资协议》拟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目前该子公司四川基地厂区尚在建设中,暂未生产经营,未产生营业收入。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优化其资金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且对本次担保事项执行了相关审批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积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6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预计),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29%,其中公司对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46%;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间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13.9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0%。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人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30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22,9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额度不包含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提供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一、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以下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22,9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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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222,9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3810 公司简称:丰山集团
(下转B1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