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3,10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932,514.00元(含税),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比例约11.01%,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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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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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关键半导体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产品包括不同系列的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光刻胶去除剂,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和先进封装领域。公司成功打破了国外厂商对集成电路领域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光刻胶去除剂的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使中国在该领域拥有了自主供应能力。
在化学机械抛光液板块,公司积极加强并全面开展全品类产品线的布局,旨在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一站式解决方案。一方面,公司化学机械抛光液包括硅抛光液,浅槽隔离(STI)抛光液,介质层抛光液,钨抛光液,铜以及铜阻挡层抛光液,硅通孔(TSV)抛光液和基于氧化铈磨料的抛光液等系列产品。另一方面,抛光后清洗液是化学机械抛光工艺过程中使用的配套材料,包括铜制程抛光后清洗液,钨制程抛光后清洗液,铝制程抛光后清洗液以及抛光垫清洗液等系列产品。同时,公司还基于化学机械抛光液技术和产品平台,支持客户对于不同制程的需求,定制开发用于新技术新工艺的化学机械抛光液。公司产品已供应国内外多家逻辑芯片和存储芯片制造商,并成为国内主流的抛光液供应商。公司化学机械抛光液已成功用于130-14nm逻辑芯片工艺、存储芯片工艺和三维集成工艺,10-7nm技术节点产品正在研发中。为了支持第三代半导体发展,公司已积极开展相应抛光液产品的技术开发与测试验证。
在光刻胶去除剂板块,公司专注致力于攻克领先技术节点难关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根据光刻胶下游应用领域不同,公司光刻胶去除剂包括集成电路制造用、晶圆级封装用、LED/OLED用等系列产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和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并制定了《采购流程》、《供应商管理流程》、《供应灾难恢复程序》等标准作业程序。
(1)一般采购流程
以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为例,公司的一般采购主要流程如下:
①技术研发部提出材料开发需求,采购部负责开发供应商,并由供应商管理小组负责材料评估、供应商认证、审核、导入及批准为公司合格供应商,采购部负责建立并维护《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供应商管理小组由采购部、技术研发部、质量部、生产运营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②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按照公司审批政策得到合适的批准后提交采购部,采购部负责管理订单执行,质量部负责采购来料检验管理,仓库负责采购入库管理。
③采购部按照采购合同/订单,获取发票,并整理入库及验收等付款凭证提交财务部申请付款并得到审批。
④财务部按照采购合同/订单约定负责采购应付款管理。
(2)外协采购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LED/OLED用光刻胶去除剂存在委托外协供应商生产的情形,即公司与外协供应商签订协议,外协供应商严格按照公司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公司所有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任何发明、设计、技术信息、技术、专有技术或者由公司依协议授权外协供应商使用的商标、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属于公司单独所有。公司的外协采购主要流程如下:
①生产运营部根据月度销售预测生成外协采购申请单;
②采购部根据外协采购申请单下订单;
③外协供应商按订单要求安排生产;
④财务部每月末进行外协采购成本核算。
2、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围绕自身的核心技术,以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为主,形成了科研、生产、市场一体化的自主创新机制。同时,公司与高校、客户等外部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合作研发。公司的研发目标一方面系跟随行业界的技术发展路线图,研发适应产业需求的产品平台;另一方面系基于下游客户的需求,针对性研发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由于从开始研发到实现规模化销售需要较长的时间,公司与技术领先的客户合作开发,有助于了解客户需求并为其开发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公司制定了《研发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研发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涵盖研发计划、研发立项、研发过程跟进和费用核算管理、专利申请和取得等环节。公司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一般路径主要包括项目论证、研发Alpha送样、Beta送样试生产、商业化(规模化生产)、持续改进等五个阶段。
3、生产模式
公司在产品设计及研发前期,即投入大量资源与下游客户进行技术、品质、性能交流。当产品通过客户评价和测试后,销售部会根据客户的产品订单及对于客户使用需求的预测制定滚动出货预测,生产运营部根据年度/月度生产计划、滚动出货预测和库存情况制订具体的生产计划、安排库存。具体而言,生产运营部每年组织各相关部门,根据排产计划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及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运营部会定期进行集体评审,根据每月存货存量、滚动出货预测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以确保生产计划满足销售合同以及生产产能的要求;生产运营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各产品线负责人召开生产调度会,对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充分沟通可能影响生产计划变更的各种因素,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如及时关闭停工订单),以确保计划调整的及时性及有效性。
公司已经掌握了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光刻胶去除剂生产中的核心技术,通过合理调配机器设备和生产资源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和先进封装领域,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面对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公司在开拓新客户或在原有客户推广新产品时,首先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认证测试,包括产品性能、可靠性、稳定性等多方面测试,认证测试周期一般较长。公司在通过下游客户认证后,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按要求直接向客户发货。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全球市场,已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建立经销渠道。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定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按照行业界的一般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半导体材料行业。
半导体材料属于半导体行业的细分行业领域。根据WSTS的统计,半导体主要包括集成电路(IC)、分立器件、光电器件和传感器四大类,这其中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占比超过80%。集成电路根据产品类别大致分为逻辑电路、存储器、模拟电路和微处理器四大类别。而按照生产制造的流程,集成电路行业可以分为集成电路设计、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三大组成部分。按照行业界的一般标准,半导体材料通常指的是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过程中所需的材料。
半导体材料行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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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SEMI资料整理
(2)行业发展阶段
集成电路产业按照摩尔定律持续发展,制程节点不断缩小。芯片的制程就是用来表征集成电路尺寸大小的一个参数,随着摩尔定律的发展,集成电路制程节点从1971年10微米一直发展到现在的10纳米、7纳米、5纳米。
逻辑芯片方面,各晶圆制造厂商的市场地位基本由其最先进制程节点所决定。从逻辑芯片制造最先进技术节点来看,目前台积电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中芯国际是国内领先的代工厂,目前14nm工艺制程芯片已经实现量产。
逻辑/晶圆代工厂商工艺演进图(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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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C Insights
存储芯片方面,以NAND Flash和DRAM为主,两者合计占到了存储芯片超过95%的份额。存储芯片是一个高度垄断的市场,三星、SK海力士、美光,合计占据全球DRAM市场95%左右的份额,NAND Flash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由三星、铠侠、西部数据、美光、SK海力士、英特尔六大原厂组成的稳定市场格局。存储芯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国存储芯片行业起步较晚,与国外存储芯片制造商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中国本土长江存储、合肥长鑫和福建晋华三大存储芯片企业已逐步完善NAND和DRAM产业布局,缩小与国外存储芯片制造商的差距。以3D NAND存储器为例,长江存储(YMTC)2018年发布突破性技术Xtacking?,该技术将为3D NAND闪存带来前所未有的I/O高性能、更高的存储密度以及更短的产品上市周期。长江存储已成功将Xtacking?技术应用于其第二代3D NAND产品的开发,2020年推出128层3D NAND闪存。
NAND Flash大厂技术量产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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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TrendForce
随着半导体技术不断演进,进入“超越摩尔”时代,半导体大厂的发展重点逐渐从过去着力于晶圆制造工艺技术节点的推进,转向系统级设计制造封装技术的创新,先进封装在整个半导体产业链中的重要性将越来越突出,更将成为后摩尔时代半导体技术的重要发展指标。先进封装主要是指倒装、晶圆级封装、2.5D封装、3D封装等封装技术。全球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业由封装测试代工厂商(OSAT)和IDM封装测试两部分组成,各占约一半的市场分额。10多年来,各种先进封装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仅满足了各种集成电路产品对封装技术的要求,而且在发展复杂的异构集成技术方面,越来越凸显出先进封装技术的优越性。根据Yole,2017年到2023年,全球先进封装市场规模以7%以上的复合增长率发展,到2023年规模将达到390亿美元。包括台积电、武汉新芯、联电和中芯国际在内的单纯代工厂正在涉足高端封装业务,为其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像日月光、艾克尔、长电科技、硅品等封测厂商正以相当可观的投入力度开发先进的晶圆级和3D IC封装产能,以支持尺寸和密度方面的需求。在国内,长电科技、华天科技和通富微电均在加大研发投入与产出,并在相关领域内取得突破。
根据WSTS的最新报告,2020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较2019年增长6.8%,达到4,400亿美元,主要是由于集成电路和传感器市场规模增长;2021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将增长10.9%,达到4,880亿美元,集成电路、分立器件、光电子器件和传感器等半导体产品类别均将有所增长。IC Insights更是将2021年IC市场的增长率从12%上调到了19%。根据SEMI的最新报告,2020年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实现4.9%增长,达到553亿美元。其中,中国大陆市场规模超过韩国达到97.6亿美元,同比增长12%,跃居全球第二。
根据SEMI的分类标准,半导体材料主要分为晶圆制造材料和封装材料两大类,晶圆制造材料主要分为硅片及硅基材料、光掩模版、电子气体、光刻胶及试剂、CMP抛光材料、工艺化学品、靶材和其他。根据SEMI的最新报告,2020年,晶圆制造材料市场规模为349亿美元,较2019年增长6.5%,约占半导体材料整体规模的63%,其中光刻胶及试剂、工艺化学品和CMP抛光材料增长最为强劲。根据SEMI的资料整理,晶圆制造材料中CMP抛光材料约占7%,CMP抛光材料可以细分为抛光液、抛光垫等,其中抛光液占到整个CMP抛光材料的一半份额。
晶圆制造材料细分品类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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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SEMI数据整理
(3)行业技术门槛
尽管摩尔定律在不断被挑战,集成电路制造技术仍然在世界范围内不断被更新并向更先进的技术推进,化学机械抛光技术也不例外,这就对CMP工艺使用的关键材料(即化学机械抛光材料,主要包括化学机械抛光液和抛光垫)尤其是抛光液提出了更高要求,主要体现在“难”、“专”、“多”三个方面:
(a)“难”。集成电路产业能够延续摩尔定律不断发展,离不开半导体材料性能的改善和新材料的应用。为了提高集成电路的性能,集成电路制造商逐步增加每块集成电路上电子元器件与布线层的数量和密度并不断引进新的介质和导电材料,这增加了集成电路的复杂性和对CMP抛光材料尤其是起着最关键作用的抛光液的相关需求。在“难”方面,在从微米到纳米级别的器件线路上,对不同材料的去除速率、选择比及表面粗糙度和缺陷都要求精准至纳米乃至埃(分子级)。如此精准的控制需要通过精制、客制抛光液在宏观的抛光机台和抛光垫的作用下完成,这些高难工艺对抛光液的性能提出了极大的挑战。随着技术节点的推进,在14纳米、10纳米、7纳米、5纳米等更先进的制程节点,CMP工艺将面临各种高难度的挑战,对抛光材料尤其是抛光液将提出前所未有的高难度技术要求。
(b)“专”。在逻辑芯片、存储芯片等集成电路技术不断推进过程中,对抛光材料,尤其是抛光液的需求出现了“专”的趋势和特征,客户和供应商联合开发成为成功的先决条件。即使是同一技术节点,不同客户的集成技术不同,对抛光液的需求也不同。
(c)“多”。在集成电路技术不断推进过程中,必然出现多种新技术和新材料,这些新技术和新材料对抛光工艺材料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随着集成电路技术的进步和对集成电路性能要求的增加,下游客户在制造过程中使用CMP工艺的集成电路比例在不断增加对以CMP抛光液为主的材料种类和用量的需求也在增加。更先进的逻辑芯片工艺可能会出现新的器件材料需要抛光工艺,为CMP抛光液带来了更多的增长机会,比如14纳米以下逻辑芯片工艺要求的关键CMP工艺将达到20步以上,使用的抛光液将从90纳米的五六种抛光液增加到二十种以上,种类和用量迅速增长;7纳米及以下逻辑芯片工艺中CMP抛光步骤甚至可能达到30步,使用的抛光液种类接近三十种。同样地,存储芯片由2D NAND向3D NAND技术变革,也会使CMP抛光步骤数近乎翻倍。
清洗液涉及表面科学、流体力学、电化学、材料化学、纳米科学等交叉学科。在产品配方方面,公司研发人员基于对光刻胶残留物成分、基材特性、颗粒控制等方面的理解,通过反复、大量的实验、测试、检验分析等流程确定产品配方,并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加以保护。在生产工艺流程方面,通过各种工艺参数的设计、研究和实验等方法来确定生产工艺路线,形成公司技术秘密予以保护。特别是集成电路领域高端光刻胶去除剂,鉴于其图形尺寸只有纳米级,对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流程控制要求更高,目前国内仅有极少数供应商具有供应能力。
(4)行业基本特点
半导体材料行业不仅技术门槛高,也是一个产业规模大、细分行业多,同时投入大、见效慢、周期长,但稳定性高的行业。
第一,产业规模大。半导体材料主要分为晶圆制造材料和封装材料。根据SEMI的最新报告,2020年全球半导体材料销售额为553亿美元,相较于2019年增长4.9%。其中,中国台湾市场规模达到123.8亿美元,同比增长8.2%,继续位居全球第一。中国大陆市场规模超过韩国达到97.6亿美元,同比增长12%,跃居全球第二。2020年,全球晶圆制造材料市场规模约为349亿美元,较2019年增长约6.5%,约占半导体材料整体规模的63%。
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规模(单位:十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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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SEMI数据整理
第二,细分行业多。半导体材料行业是半导体产业链中细分领域最多的产业链环节,其中晶圆制造材料包括硅片及硅基材料、光掩模版、电子气体、光刻胶及试剂、CMP抛光材料、工艺化学品、靶材及其他材料;封装材料包括封装基板、引线框架、键合丝、包封材料、陶瓷基板、芯片粘结材料及其他封装材料。每一种大类材料又包括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具体产品,细分子行业多达上百个。
半导体材料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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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SEMI资料整理
第三,投入大、见效慢、周期长。尽管半导体材料产成品是属于材料,但由于其在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甚至部分关键材料直接决定了芯片性能和工艺发展方向,因此下游客户对于产品的要求极为苛刻,在上线使用前需要长周期的测试论证工作,并且上线使用后也会通过较长周期逐步上量。加之产品在能够进入测试论证阶段之前需要经历长时间、高难度的研发阶段,研发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
第四,稳定性高。正是因为前期需要漫长的过程才能够真正实现销售,并且这个过程中客户的成本同样很高,使得客户更换产品的成本较高,加上材料本身易耗的特点,致使行业稳定性较高。
全球半导体设备市场及半导体材料市场规模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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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SEMI、WSTS数据整理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成功打破了国外厂商对集成电路领域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光刻胶去除剂的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使中国在该领域拥有了自主供应能力。公司经过多年以来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品牌建设,凭借扎实的研发实力及成本、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在半导体材料行业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目前在国内,公司已成为化学机械抛光液领域主流的供应商,并与领先用户紧密合作共同开发行业技术领先制程专用产品,根据SEMI最新的报告整理,公司CMP抛光液在全球市场的份额由2019年的3%左右成长到2020年的4.5%左右。在光刻胶去除剂板块,公司致力于先进制程用技术及产品开发,已成为技术领先的本土供应商,产品广泛用于逻辑、存储、晶圆级封装及LED/OLED等芯片制造工艺。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及过去的几年内,手机和个人电脑仍是芯片业的最大市场。而其他新兴应用领域,比如汽车电子、物联网、可穿戴设备、云计算、大数据、新能源、医疗电子和安防电子等也有了积极的发展。在未来的几年,预计5G通信、人工智能、宽禁带半导体等应用领域会有积极的增长。尤其是5G通信市场,预计在未来的几年会因为终端和基站的高速增长,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由于这类芯片对性能和尺寸的高要求,对材料和设备产业的产品和市场都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小芯片组(chiplet)技术也是未来发展的热点,这一新兴高端集成封装技术将对芯片产业产生重大的影响,而这一技术的实施也将使化学机械抛光成为高端封装的重要工艺之一。而宽禁带半导体也在电动汽车、射频和电力电子方面有很好的发展预期,这些发展将带来抛光液和清洗液的发展。安集一方面在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另外也抓住整个市场的增量带来的商机。
IC Insights预计全球IC市场销售额将在2021年平均增长19%,并在最新的2021年版《麦克林报告(The McClean Report)》中分析和预测排名前十的IC产品类别预计销售额增幅都将超过两位数,前五类IC产品增长速度更是将超过12%的平均增速,分别是DRAM、NAND闪存、汽车专用模拟、汽车专用逻辑、嵌入式MPU。其中,DRAM和NAND闪存被认为会是2021年增长最快的两个产品领域,预计销售额分别增长18%和17%。DRAM销售额增速如此之高一定程度上是受其明显的周期性影响;而新冠肺炎疫情迫使许多消费者、学校、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开展业务方式发生了转变,笔记本、平板电脑和服务器销量增长迅速,这也使得NAND闪存市场增长迅速。5G技术向智能手机和计算应用的普及,预计将继续带来NAND闪存市场的繁荣,进而支撑其在2021年的增长。
2020年受疫情冲击,对汽车IC销量产生不利影响。但是汽车需求在2020年下半年迅速回升,导致许多汽车IC产品短缺,芯片价格一路走高。随着2021年汽车智能化提高、自动驾驶技术突破以及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预计将使每辆汽车的平均半导体器件价格提高到550美元以上,这也将极大地提升车载IC市场收入。
在目前的AI领域,边缘学习将逐渐成为新的趋势,而GPU、DSP和VPU这样的高性能计算平台带来的高能耗很难在本地进行,对已有的微处理器和微控制器的构架进行升级就成为了一个可行的方式。未来,嵌入式MPU和MCU市场或会因为AI技术的成熟而变得更加重要,为IC产品的增长提供了保障。
目前IC Insights预测将在2021年增长最快的IC产品如DRAM、NAND、汽车芯片和嵌入式系统,都是智能汽车、5G技术、云计算、物联网和AI领域等新兴领域最核心的技术产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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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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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2021年2月6日财会〔2021〕2号通知,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利息应计入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司于第四季度将全年的利息收入从财务费用调整至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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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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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37.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8.9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3.86%。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见本年报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算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3家,本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具体参见2020年年度报告的“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Shumin Wang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Shumin Wang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2020年工作情况,编写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2020年度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28,734.63万元,较年初增长29.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4,810.48万元,较年初增加18.09%。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37.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8.9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85.0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76%。
根据公司的2021年经营计划,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加强能力建设,实现经营利润的稳步增长的同时兼顾长期业务发展机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3,10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932,514.00元(含税),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比例约11.01%,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1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本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的津贴为9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和2021年度薪酬调整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核定结论,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和2021年度薪酬标准。董事长Shumin Wang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新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 [2019] 21号)(“解释第13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疫情租金减让”)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中“解释第13号”与“疫情租金减让”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 2020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 由65.25元/股调整为64.8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3月30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64.87元/股,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8.0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此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28,734.63万元,较年初增长29.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4,810.48万元,较年初增加18.09%。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37.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8.9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85.0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76%。
根据公司的2021年经营计划,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加强能力建设,实现经营利润的稳步增长的同时兼顾长期业务发展机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3,10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932,514.00元(含税),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比例约11.01%,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1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本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由65.25元/股调整为64.8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认为:
1.1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2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3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4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标准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3月30日:
2.1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2 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达到。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向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3月30日,授予价格64.87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8.0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89,118.9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9,224,055.0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0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4,749,353.6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3,10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32,51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比例约11.01%,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89,118.9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9,879,978.93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5,932,514.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关键半导体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产品包括不同系列的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光刻胶去除剂,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和先进封装领域。公司成功打破了国外厂商对集成电路领域化学机械抛光液的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使中国在该领域拥有了自主供应能力。公司所处半导体材料行业,其不仅技术门槛高,也是一个产业规模大、细分行业多,同时投入大、见效慢、周期长,但稳定性高的行业。
(二) 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自身的核心技术,依托现有技术平台,在抛光液板块,积极加强、全面开展全品类产品线的布局,旨在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一站式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光刻胶去除剂板块,专注致力于攻克领先技术节点难关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致力于为集成电路产业提供以创新驱动的、高性能并具成本优势的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通过提供本土化、定制化、一体化的服务和安全、一致、可靠、稳定的产品供应,积累了众多优质的客户资源。随着半导体行业的发展,公司继续加强研发投入,与行业领先客户合作,进一步了解客户需求,并为其开发创新性的整体解决方案。
(三) 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37.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85.0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76%,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稳健、良好。2021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现有产品平台的综合能力;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提升硅溶胶等关键原材料的自主可控的供应能力。
(四)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本次方案是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求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因素而提出。
(五) 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加大研发投入、拓展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机会、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增长平稳,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我们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3月30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77,09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19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032.94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4,543.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89.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暨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个月以内、6-12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19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杨洁,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洁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洁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许友,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许友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许友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侃瓴,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侃瓴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侃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2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8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8万元,其他鉴证及相关服务收费人民币10万元。2021年度的审计收费将参考拟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0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拥有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其为2021年度审计师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提高工作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师,授权管理层按照成本控制的原则与其协商2021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由65.25元/股调整为64.87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8)。
3、2020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年5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5、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 2020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含预留部分授予)=65.25元/股-0.38元/股=64.87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由65.25元/股调整为64.87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由65.25元/股调整为64.87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所律师认为,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预留部分授予)授予价格由65.25元/股调整为64.87元/股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3月30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02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5,310.838万股的0.15%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8.06万股,本 次授予8.02万股,本次授予后剩余0.04万股尚未授予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3月30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64.8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8.0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8)。
3、2020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年5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5、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3月30日,并同意以人民币64.8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8.02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3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3月30日,同意以人民币64.8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8.0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3月30日
2、预留授予数量:8.02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5,310.838万股的0.15%
3、预留授予人数:21人
4、预留授予价格:人民币64.8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所有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授予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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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情况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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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相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3月30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64.8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8.0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含公司董事。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每股股份支付费用。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对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8.0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测算,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公司2021年3月30日收盘价)-授予价格(人民币64.87元/股),为每股136.19元人民币。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预留授予8.02万股)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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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8.06万股,本次授予8.02万股,本次授予后剩余 0.04万股尚未授予。
上述测算不包含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0.04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剩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2021年3月30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激励计划》公司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意见书;
(六)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7号)同意注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77,09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19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0,329,353.05元,扣除总发行费用45,437,451.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891,901.80元。实际到账金额计人民币483,927,75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6,929,614.8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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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该《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对本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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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监管协议履行。三(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146,929,614.84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10,804,557.95元,该金额不包含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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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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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275,870.74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3,335,522.68元。上述投入情况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1009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2019年8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安集科技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0]67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集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报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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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已开始先进工艺工程的设计等工作 。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发展规划需求,公司内部管理岗位相应调整,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杨逊女士因工作职位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但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Shumin Wang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Zhang Ming(张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Zhang Ming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ang Min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Zhang Ming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Zhang Ming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Zhang Ming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Zhang Ming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其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企业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人事聘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Zhang Ming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简历
Zhang Ming先生,1966年出生,加拿大国籍,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佛山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比利时巴可公司区域销售经理、美国科视数字系统公司总经理、英国豪迈集团中国区总裁、英国标准协会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欧陆科技集团中国区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25日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代码:688019 公司简称:安集科技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