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3,183,825.29元,计提盈余公积54,318,382.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0,080,823.57元,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8,946,266.33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以特殊钢和合金材料的研发制造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为高温合金、不锈钢、工模具钢、合金结构钢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能源电力、石油化工、交通运输、机械机电、环保节能等领域。公司经营模式为传统的特殊钢和合金材料研发、制造和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市场需求开发和制造产品,产品主要通过自有设备生产,并由公司营销部门负责销售。公司产品销售以直销为主,部分产品由经销商代理销售。
2、特殊钢行业情况说明
我国特殊钢行业呈现国有专业特殊钢企业、混合所有制特殊钢企业、地方专业特殊钢企业和大型钢铁集团下属特殊钢企业并存的现状。特殊钢行业主体以大型企业集团和其他专业化企业构成。大型企业集团包括沙钢集团东北特钢、中信特钢、宝钢特钢、西宁特钢等,专业化企业以太钢不锈、天津无缝等为典型。近年来,永兴材料、中航上大等民营特殊钢企业迅速壮大,一些中、小规模特钢和合金材料研发制造企业凭借专业化优势发展快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特殊钢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中小企业居多,大型专业化生产企业相对较少。
2020年,我国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航空、航天、军工等高端制造业快速发展,特钢行业向高端发展而迎来更大机遇,需求提升,进口下降,特钢进口替代趋势明显,但仍有很多关键、核心部件,基础材料用钢尚未完全实现国产化,高端产品供给不足,进口依赖度依旧较高,需求量还存在很大的上升空间。
公司隶属沙钢集团东北特钢,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特殊钢企业之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全年实现钢产量64.17万吨,同比提高8.45%;钢材产量50.46万吨,同比提高7.84%,;实现营业收入62.72亿元,同比提高9.26%;实现净利润5.52亿元,同比提高82.6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1-00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1年3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永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季永新、钱正、孙久红、华德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七、《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的时间内(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完成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利用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向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酬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40万元,合计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买方保理担保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公司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的时间内与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拟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需要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公司决定2021-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提升公司产能、产品质量及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6.88亿元,2021年度投资总额2.4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认为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十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20日,在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公司办公楼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1-007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1年3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监事王达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属于根据国家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1-008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0年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2021-00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议案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子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没有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进行,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龚盛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零肆亿伍仟肆佰伍拾玖万肆仟玖佰陆拾壹元
主要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沙洲”)为持有东北特钢集团42.68%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93%股份,芜湖银晟特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1.34%股份,其他股东持有16.05%股份。
历史沿革: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系由原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钢铁集团”)、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北满特钢集团”)于 2004年5月重组而成的大型特殊钢生产企业,公司历史沿革如下:
1997年3月27日,经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1996]34号文件、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大国资企字[1996]14号文件和辽宁省企业改革办公室辽企改办发 [1996]4号文件批准,并经工商核准登记,大连钢厂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同时更名为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由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
2001年12月25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产业[2000]1086号文件批准,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转股方式成为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辽政[2002]322 号)、《关于办理大连钢铁集团公司资产划转手续的通知》(辽政[2003]4号)以及《关于将原大钢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上划省管理的通知》(辽国资办发[2003]52号),2002年12 月3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将持有的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1,297万元股权上划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以此出资成立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特钢集团”)。
2003年1月14日,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组建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辽国资办发【2003】164 号”,与抚顺特钢集团、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签订了《增资协议书》,抚顺特钢集团以持有的抚顺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56.62%的股权,东方资产、华融资产、信达资产以所持辽宁特钢集团债务资产增资辽宁特钢集团,辽宁特钢集团注册资本增加到 311,507万元,增资后辽宁特钢集团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出资101,297万元,占32.52%;抚顺特钢集团出资82,664万元,占 26.53%;东方资产出资60,763万元,占19.51%;华融资产出资55,796万元,占17.91%; 信达资产出资10,987万元,占3.53%。
2003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以北满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净资产出资与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黑政函【2003】143 号”,与辽宁特钢集团签署《增资协议书》,黑龙江省国资委以其持有的北满特钢集团净资产52,910万元所对应的股权向辽宁特钢集团增资,辽宁特钢集团更名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311,507万元变更为364,417万元,其中各股东出资额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为:辽宁省国资委出资额101,297万元,占27.80%;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额52,910万元,占14.52%;抚顺特钢集团出资额82,664万元,占22.68%;东方资产出资额60,763万元,占16.67%;华融资产出资额55,796万元,占15.31%;信达资产出资额10,987万元,占3.02%。2004年5月18日,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5年4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终止非剥离债转股委托关系协议》,中国建设银行直接持有并自行管理非剥离债转股资产 10,987万元股权。此非剥离债转股资产为2000年12月28日中国建设银行委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并管理资产。中国建设银行持有东北特钢集团3.02%的股权。
2008年7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东北特钢集团全部股权转让给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5月12日经辽宁省工商局变更完毕。
2009年11月17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东北特钢集团全部股权转让给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11月1日,因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已宣告终结,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东北特钢集团 22.68%的股权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的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让,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2014年1月13日,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辽宁省国资委2009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拥有的东北特钢集团 15.31%的股份转让给辽宁省国资委,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辽宁省国资委直接持股比例由30.82%上升到46.13%。
2016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发生债务违约。2016年10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债务违约裁定对东北特钢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2017年8月1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辽02破02-6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辽02破03-4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辽02破04-4号,裁定批准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终止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
2018年10月12日,东北特钢集团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工商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后,东北特钢集团名称由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程沙洲成为持有东北特钢集团43.00%股份的第一大股东。2020年7月24日,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注册资本增加,锦程沙洲持股比例由43%变更为42.68%。
主营业务: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特殊钢产品、深加工产品及附加产品生产、销售;钢铁冶金和压延加工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金属机构件加工;镁碳砖、镁铬砖、氧化铁皮分选加工及销售;合金销售、耐火材料及钢铁辅料销售;机械加工制造;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工程施工、维修;来料加工;房屋、设备租赁;商标租赁;冶金材料检测(不含认证认可)及技术咨询;无损检测;普通货运;人工搬运;国内货运代理;仓储;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含报关、报验);机械设备维修;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炉窑维修、制作、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保养;汽车销售;国内一般贸易;有线电视服务;计量检测仪器研发;(授权范围内)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矿渣及矿渣微粉、冶炼渣及微粉、次氧化锌销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工业自动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施工、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和小桥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冶金设备维修和制造;机械加工与铆焊制作、电器维修、钢结构架制造、机电设备技术咨询;超重设备安装;有色金属铸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18号
主要财务数据:
■
东北特钢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76,876,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5%。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包括其关联方,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近年持续进行关联交易,这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采购、销售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促进了公司运营成本的降低。虽然东北特钢发生债务违约,但公司与其上述关联交易未发生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东北特钢集团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有原材料采购、特殊钢产品销售、接受工程和设备维护劳务、提供劳务、租出资产、委托代理出口特殊钢产品、委托代理进口产品、租用商标等。
其中原材料采购、特殊钢产品销售、接受工程、租出资产和设备维护劳务、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采用市场价格定价。根据协议,按代理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千分之六支付出口代理费;按代理进口产品货款的千分之六支付进口代理费。租用商标的商标使用费以总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关联方按照公司统一的销售政策结算和支付。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接受劳务等服务的结算与支付模式与公司向非关联方采购商品和劳务相同,公司享有一定的账期,具体以签订的采购合同和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的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发挥东北特钢集团的整体优势,借助东北特钢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源和平台更好的发展和服务公司的特殊钢业务。
公司与东北特钢集团的关联交易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利用东北特钢集团的设备能力进行工序协作为主要目的。公司的特殊钢业务得到了东北特钢集团的支持和帮助,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并在未来会持续发生。公司与关联方东北特钢集团的关联交易,充分发挥了东北特钢集团整体物资采购和营销平台的作用,提升了公司在市场的议价能力,使公司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关联交易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的关联交易是对公司特殊钢业务的运营成本和产品线扩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公司的关联交易占总营业收入比例适当,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国防军工产品,这部分产品的运营和销售均不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公司与东北特钢集团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ST抚钢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投资期限
期限1年(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完成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
?委托理财投资金额
1、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该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利用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
3、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委托理财投资渠道及产品类型
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投资授权审批权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投资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基本情况
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投资期限自公司2018年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为实现公司资金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继续将部分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
1、委托方式
公司将与金融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理财。
2、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的时间内(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完成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开展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利用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24个月。
3、委托理财投资协议及开展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授权代表负责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时间、额度等范围内具体实施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以及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一致。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除公司可能在该金融机构开户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通过股权控制等关系,本次委托理财投资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尚须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分析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严格控制理财投资产品风险。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重点考虑收益和风险匹配,重点关注资金风险,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委托理财实施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
三、委托理财投资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余额为11.99亿元。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1-01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
注册资本:1750万元
执行本次审计业务分支机构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以下简称“大连分所”)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12层3号
历史沿革:中准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设有分所。
执业资质: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也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田雍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1019人,其中合伙人48名。截止到2020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409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没有大的变动,其中183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业务收入(2019年):2.43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19年):1.78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19年):4090万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总计为近100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20家为上市公司。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审计收费总额1645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未计提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00元
职业保险能否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协会行业自律惩戒1次、受到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5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协会行业自律惩戒1次、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连作先生,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兼分所负责人。1994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12月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臧德盛先生,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分所副主任会计师。1994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12月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宇力女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分所副主任会计师,1998年10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12月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1-01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买方保理担保及固定资产抵/质押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具体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决议有效期限为1年(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1-01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与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业务内容具体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协议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协议金融机构为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4、实施额度及期限
■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据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用于支付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盘活流动资产价值,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2、降低成本
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同时以收到的商业汇票通过票据池向银行进行质押,可实现零保证金开票,同时手续费比例有所降低,可节约开票成本。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降低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票据管理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产价值,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及监控机制,开展此业务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资信较好的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事宜。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1-01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属于根据国家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2021-01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计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减值准备80,644,028.68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入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39,957.78元
2、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923,550.57元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共计计提坏账准备15,663,508.35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原材料:53,545.73元
2、库存商品:28,703,346.60元
3、在产品:32,743,818.27元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共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500,710.60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有证据表明设备已经损坏,或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原因导致其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公司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479,809.73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80,644,028.6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具有充分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1-01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2021-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巩固公司特殊钢市场领先地位,公司决定2021-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相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6.88亿元,2021年度投资总额2.42亿元。
(二)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新建提升公司产能及产品质量的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名称:《抚顺特钢提升产能及产品质量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公司新建项目具体内容包括锻造厂新建22MN精锻机生产线及附属设施;实林公司新建高合金小棒材生产线及附属设施;连轧厂设备升级改造及精整生产区域布局调整;第一轧钢厂新建相控阵探伤机项目等。
3、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金额6.14亿元,2021年拟投资金额1.95亿元。
4、项目周期:2021年4月-2023年12月。
(二)新建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名称:《抚顺特钢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公司新建项目包括第一炼钢厂新建机械真空泵系统及附属设施;第二炼钢厂新建机械真空泵系统及附属设施;第一炼钢厂新建除尘器;物资管理处废钢置厂封闭改造工程等。
3、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金额0.74亿元,2021年拟投资金额0.47亿元。
4、项目周期:2021年4月-2022年12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围绕“技术领先、产品高端”的战略目标进行全方位竞争力建设,本次提升公司产能及产品质量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能够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强化公司在特殊钢行业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扩大公司规模,提高生产设备水平,生产出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标准的高质量产品,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新建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及公司社会责任,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提示
由于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项目存在未能按期完成或实际成本高于预计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1-017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监事王达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达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王达志先生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
王达志先生的上述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王达志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监事会提名梁荐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监事简历
梁荐女士,1978年4月出生,沈阳农业大学土壤与农业化学专业学士学位毕业,金融理财师。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行政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1-018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3,183,825.29元,计提盈余公积54,318,382.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0,080,823.57元,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8,946,266.33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利润分配还要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未来公司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建设规划,公司的运营及发展需要大量流动资金,为保证公司财务健康状况及拥有适量的流动资金应对突发状况,同时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开拓市场,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一)续建生产项目
为更好的服务我国航空、航天及能源动力燃机领域对高温合金、超高强度钢等原材料需求,公司2020年初制定了《均质高强度大规格高温合金、超高强度钢工程化建设项目》、《锻造厂新建70MN快锻机技术改造工程》、《高温合金、高强钢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1期)》三项生产项目投资计划,投资总额7.9亿元,其中,2020年度计划投资总额3.28亿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启动延后,公司实际支付金额不足计划投资金额,实际支付金额未达到计划支付金额部分将于2021年度继续支付,加上2021年拟投资金额,公司2021年在续建生产项目上计划支付4.77亿元。
(二)新建技术改造项目
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巩固公司特殊钢行业领先地位并提升公司绿色发展水平,公司拟使用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资新建《提升产能及产品质量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6.88亿元,其中,2021年计划投资2.42亿元。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2021年续建生产项目及新建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7.19亿元。
四、公司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正在投资建设生产项目和拟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1-01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须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8年3月,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5月,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9月,因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和全体时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2018年6月27日,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抚顺特钢”变更为“*ST抚钢”。
2019年3月28日,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鉴于公司净利润、净资产等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4月3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ST抚钢”变更为“ST抚钢”。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以特殊钢和合金材料的研发制造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为高温合金、不锈钢、工模具钢、合金结构钢等。2020年,公司全年实现钢产量64.17万吨,同比提高8.45%;钢材产量50.46万吨,同比提高7.84%,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3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亿元。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有明确的战略规划及经营计划,具备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公司自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后,积极按照各项要求实施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始终以强化执行和持续改进内部控制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恢复到正常状态。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是否能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须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21-02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的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9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利润分配相关问题进行回答。
二、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公司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投资者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9日下午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与公司参会人员交流互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24-56678441
邮箱:cwb@fs-ss.com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ST抚钢 公告编号:2021-02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办公楼1楼2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1年3月31日,公司将上述议案所涉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以传真方式登记,在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1年4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锦州路东段24号,公司财务处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4-56678441 024-56676495
传真:024-56676495
联系人:朱女士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锦州路东段24号,公司财务处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399 公司简称:ST抚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