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1,707,1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在保持了北京地区药品配送龙头企业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对业务流程深化管理,提升公司运营水平、降低管理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挖终端潜力,增强集中配送服务能力,保证了稳中有进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始终秉持“服务百姓,共同发展”的理念,顺应国家医改步伐,在重点区域拓展药品配送业务,在全国范围内拓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商业服务,通过跨省复制、物流支撑、集中配送,在实现业务发展的同时,不断践行“让健康、快乐陪伴美好生活”的社会责任。
1、积极把握药品二票制变革机遇,药品销售保持增长
持续加强等级医院药品销售,继续深入挖潜多种药事服务合作项目,销售继续保持提升。药品销售主动加大与上下游终端客户合作和沟通,积极拓展,业务增长创新高。
2、高值耗材销售业务继续保持增长
2020年器械板块整体销售保持平稳增长。以国有上市公司的品牌优势和专业人员资源,积极配合和支持各地器械公司招标工作,不断推进医院合作项目,增强终端服务;加强与厂家合作,补强终端医院覆盖。
3、物流资源优化,加强知名医药外企第三方业务合作
对北京医药物流中心及外阜器械物流中心的人员管理、运输管理和客户资源进行调整,提高服务效能和协同能力,持续引进第三方高端客户,加深医院物流服务,为经营业务提供有力支撑。
4、采购中心保证供应,全力参与阳光招标、二票制产品配送,取得成效
通过阳光采购招标,公司实现医药新品开户,配送品种的质量和数量都迈上新的台阶。和上游企业进行采购合作,保证与二票制实施顺利对接,支持公司销售增长。
5、提高规范经营意识,加强风险控制
在业务发展同时,公司把经营风险的控制作为重中之重。继续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业务过程的审计工作,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随着带量采购、阳光招标、两票制推行等医改政策的持续推进,整个医药行业整合的步伐不断加速。2020年也是医疗器械行业深化变革的一年。2020全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在整个医疗行业中的重要地位越发凸显,潜力巨大且活跃,随着一系列相关国家战略、政策法规的持续落地,医疗器械行业受到了高度的重视和广泛的关注,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创新发展和合规经营将会成为必然趋势。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统计数据,公司2019年销售收入规模全国医药商业排名第14位,公司位次不断提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疫情影响,同时在四季度公司经营的部分药械大幅降价,公司经营受到严重挑战。嘉事堂人努力奋斗,积极进取寻求商机,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5,613.59万元,同比增长4.82%;实现净利润59090.3501万元,同比减少1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58.54万元,同比减少15.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228.05万元,同比减少15.53%。从而实现公司总体良性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可以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作为承租人,本集团对于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房屋及建筑物租赁的相关租金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本年利润的金额为人民币2,402,638.93元。
新租赁准则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
1.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本集团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3. 本集团按照附注三、13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此外,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1.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2.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3.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本集团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2019年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本集团按2020年1月1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2020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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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0年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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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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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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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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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首次执行日开始本集团将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仍然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新收入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本集团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或发生的合同变更,本集团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自2020年1月1日起,本集团对于销售业务中产生的预收款项,从在原准则下的预收款项中核算,改为在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中核算。除该列报影响外,上述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的收入确认和计量无实质性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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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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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披露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联营企业不再作为关联方披露,此前未视为关联方的下列各方作为关联方:本公司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或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的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或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的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的子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该会计政策变更影响了关联方的判断以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按照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集团
2020年
■
本公司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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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新设子公司
■
(2)注销子公司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并范围未包括于本年内完成注销的子公司。注销子公司均为本集团的下属子公司,详情如下:
于2020年本公司之子公司四川嘉事馨顺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注销子公司上海贤殊科贸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002462 公司简称:嘉事堂 公告号: 2021-020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资产组---广州嘉事吉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吉健”)与广州嘉事百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百洲”)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628.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情况
1.嘉事吉健
嘉事吉健成立于2009年12月,主营范围:办公设备耗材批发;软件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电子产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营养健康咨询服务;文具用品零售;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公司于2013年12月以6638.03万元的交易对价非同一控制收购了自然人沈雪娣、周晴、王曼晖、张川所拥有并实际控制的嘉事吉健等五家单位股东权益(不含实物资产)36%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嘉事盛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收购了自然人沈雪娣、周晴、王曼晖、张川所拥有并实际控制的嘉事吉健等五家单位股东权益(不含实物资产)10%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嘉事吉健41.1%的股权,成为其实际控制人,嘉事吉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广州吉健商贸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3]第1341号),嘉事吉健收购日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与公司收购对价的差异6,592.03万元,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列示为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于嘉事吉健股权收购完成后的每年度期末均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迹象的判断及减值测试。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各年的商誉减值报告,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0万元,商誉账面余额为6,592.03万元。
2.嘉事百洲
嘉事百洲成立于2014年4月,主营范围: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设备维修;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公司于2014年4月以4879.55万元的交易对价非同一控制收购了自然人刘金刚、陈起、杨弟所拥有并实际控制的嘉事百洲等七家单位股东权益(不含实物资产)41%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嘉事吉健收购了自然人刘金刚、陈起、杨弟所拥有并实际控制的嘉事百洲等七家单位股东权益(不含实物资产)10%的股权。公司成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嘉事百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广州百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073号),嘉事百洲收购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公司收购对价的差异4,828.55万元,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列示为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于嘉事百洲股权收购完成后的每年度期末均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迹象的判断及减值测试。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各年的商誉减值报告,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0万元,商誉账面余额为4,828.55万元。
(二)本次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1、嘉事吉健主营产品以冠脉支架类产品为主,目前的销售模式:通过各省市招标或医院招标,中标后为各省市医院提供产品配送综合服务。2020年受新冠疫情及2020年11月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等影响,经销的产品降价幅度较大或部分产品未中标,故对嘉事吉健未来经营盈利情况带来不利影响,并且该不利影响的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况,为客观、公正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 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对嘉事吉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进行测试估算。公司首先将嘉事吉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商誉等作为一个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资产组以未来预计产生的税前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公司编制的现金 流量预测来确定,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税前折现率为14.61%,预测期为5年,以后为永续期。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公司审慎测试估算,嘉事吉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该资产组账面价值,发生减值,计提商誉减值 2800.02万元。此次计提完成后,嘉事吉健的商誉账面价值为3792.00万元。
2、嘉事百洲主营产品以冠脉支架类产品为主,目前的销售模式:通过各省市招标或医院招标,中标后为各省市医院提供产品配送综合服务。2020年受新冠疫情及2020年11月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等影响,经销的部分产品未中标、中标的产品降价幅度较大,故对嘉事百洲未来经营盈利情况带来不利影响,并且该不利影响的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况,为客观、公正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对嘉事百洲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进行测试估算。公司首先将嘉事百洲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商誉等作为一个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资产组以未来预计产生的税前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公司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税前折现率为16.41%,预测期为5年,以后为永续期。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公司审慎测试估算,嘉事百洲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该资产组账面价值,发生减值,计提商誉减值4828.55万元。此次计提完成后,嘉事百洲的商誉账面价值为0元。
3、本次计提完成后,公司的商誉账面价值尚有57,609.49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合理性说明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628.57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0年度合并损益,相应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6,772.6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002462 公司简称:嘉事堂 公告号:2021-021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 是 □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 是 □ 否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 是 √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本次评估报告的主要假设如下:
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持续经营假设:是将资产组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资产组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假设资产组组合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企业完全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假设资产组组合保持现有的收入确认方式和信用政策不变,不会遇到重大的款项回收问题。
5.假设资产组组合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7.本次评估假设不考虑新增投资支出,只考虑正常营运条件下的资本性支出。
8.假设资产组预测年度现金流为均匀产生。
9.假设企业经营计划能如期实现。
10.本次假设企业的税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税后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相等的。
评估人员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并根据这些假设推论出相应的评估结论。如果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其它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结果会发生变化。
本次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
3、可收回金额
(1)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适用 √ 不适用
(2)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
八、未入账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号:2021-023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情况披露如下 :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收入23,256,135,891.33元,公司合并实现净利润590,903,501.70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7,585,422.6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013,667.69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60,013,667.69元为基数,母公司按净利润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001,366.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48,000,053.53元,减去2019年度股东分红金额116,682,848.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65,329,506.45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1,707,12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6,263,349.6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利润分配预案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本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简称:嘉事堂 证券代码: 002462 公告编号:2021-024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以信息、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14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徐永光先生、张晓崧先生、吴剑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经营工作总结》
2020年公司良性发展,主营业务稳中有升,高质量发展,完成了2020全年经营指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说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收入23,256,135,891.33元,公司合并实现净利润590,903,501.70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7,585,422.6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013,667.69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60,013,667.69元为基数,母公司按净利润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001,366.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48,000,053.53元,减去2019年度股东分红金额116,682,848.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65,329,506.45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风险偏好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21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简称:嘉事堂 证券代码: 002462 公告编号:2021-025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16日以信息、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年3月31日14:00在公司总部二层会议室举行。会议应表决的监事9名,实际表决的监事9名,会议由监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过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监事会认真规范地履行了监察督促的职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经营工作总结》
2020年公司良性发展,主营业务稳中有升,高质量发展,完成了2020全年经营指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说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收入23,256,135,891.33元,公司合并实现净利润590,903,501.70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7,585,422.6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013,667.69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60,013,667.69元为基数,母公司按净利润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001,366.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48,000,053.53元,减去2019年度股东分红金额116,682,848.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65,329,506.45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风险偏好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462 股票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1-026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年全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光大银行
1. 基本情况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4,667,909.5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财务数据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告数据(数据来源:业绩快报披露),光大银行资产总额 5,368,243百万元,负债总额4,913,331百万元,净资产454,912百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2,535百万元,利润总额45,482百万元。
3. 关联关系
嘉事堂为光大集团的并表企业,光大银行系光大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嘉事堂与光大银行系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4. 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二)其他关系介绍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各自的优势,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能起到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一致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简称:嘉事堂 证券代码: 002462 公告编号:2021-027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3 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 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3. 业务规模,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 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4. 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晓亮先生,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0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医疗医药、零售及消费品、高科技、工程建筑、工业制造等行业的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宁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20年以上的审计工作经验,曾为多个行业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服务多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赖小娟女士,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8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根据实际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
3、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1-028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年3月29日召开,拟定于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14:00
(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4月21日 09:15-15:00。
5、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二层会议室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7、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1-018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