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ST联合 公告编号:2021-临019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或“公司”)《公司章程》,由公司董事长曾少雄先生召集并主持的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公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及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综合实力,公司及附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总额度人民币(含外币折算)不超过5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
公告》。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旅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曾少雄、周付德、何新跃、彭承回避表决。
国旅联合因业务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拟向江旅集团借款人民币5亿元,借款额度包括2021年新增借款及原有借款续期,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放款当日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上述借款根据公司用款进度分次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江旅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董事,故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国旅联合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因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公司基于对新线中视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向新线中视提供借款人民币1.6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8%/年,毅炜投资和卢郁炜将合计持有14.0695%的新线中视股权质押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ST联合 公告编号:2021-临020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1号34栋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ST联合 公告编号:2021-临021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据此,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要求,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要求,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ST联合 公告编号:2021-临022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及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综合实力,公司及附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总额度人民币(含外币折算)不超过5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
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抵押贷款、定向债务融资等。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具体以专项临时会议方式审批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和担保条件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本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ST联合 公告编号:2021-临023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江西省旅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或“公司”)拟向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旅集团”)借款人民币5亿元。
●因江旅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同类交易金额为16,427.75万元(含本次交易),且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国旅联合因业务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拟向江旅集团借款人民币5亿元,借款额度包括2021年新增借款及原有借款续期,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放款当日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上述借款根据公司用款进度分次支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江旅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98,8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7%,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江旅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98,8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7%,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 江旅集团基本情况
■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借款方案
■
(二)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为放款当日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且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借款利率公允、合理。
(三) 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过去12个月与江旅集团累计发生的同类交易为16,427.75万元,且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江旅集团累计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7,427.75亿元,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74.59%。
四、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交易目的
公司向江旅集团借款是为了发展业务需要及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将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的经营运作、项目建设及战略发展的实际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江旅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少雄、周付德、何新跃、彭承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此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作了事前认可,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提供的本次交易所涉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地审查及分析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该项借款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及现金流的安排,借款利率不高于近年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同时公司不需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该项借款未损害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借款。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国旅联合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国旅联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江旅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国旅联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江旅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ST联合 公告编号:2021-临024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或“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提供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本次交易因关联人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炜投资”)未向新线中视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同类交易金额为6,600.78万元(含本次交易),且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国旅联合控股子公司新线中视因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公司基于对新线中视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向新线中视提供借款人民币1.6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8%/年,毅炜投资和卢郁炜将合计持有14.0695%的新线中视股权质押给公司。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十七)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毅炜投资持有新线中视13.2525%股份为公司关联人,因毅炜投资未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规定,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新线中视作为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国旅联合持有85.9305%,毅炜投资持有13.2525%,卢郁炜持有0.817%。其中,毅炜投资持有13.2525%新线中视股权,为公司关联方。
(二) 毅炜投资基本情况
■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名称和类别
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
(二) 本次借款方案
■
(三)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为8%/年,借款利率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市场情况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过去12个月与新线中视累计发生的同类交易为6,600.78万元,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8.25%,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过其他类别的关联交易,且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四、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交易目的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线中视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补充其流动资金。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线中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向新线中视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虽系关联交易事项,但不存在关联董事,故本次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此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向新线中视提供借款以补充其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项借款未损害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借款。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国旅联合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国旅联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国旅联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ST联合 公告编号:2021-临025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目标,结合公司2020年度营业业绩和2021年经营工作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础和范围
1、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
2、在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基础上编制预算;
3、财务预算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有子、分公司。
二、预算编制的依据
1、公司2021年的经营目标;
2、2021年的期间费用依据2020年度的实际支出并结合2021年的经营业务量增减变化进行预算。
三、营业收入和利润预算
1、营业收入预算9.57亿元;
2、归母净利润预算2,038万元。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