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赵国栋先生提供的信息一致。
风险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494,9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3138%,其中合计133,494,912股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累计133,494,912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下发的(2021)鄂01执712号《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新增轮候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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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份轮候冻结的原因
赵国栋先生与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该案件由武汉中院受理并于近日作出如下裁定:
(1) 冻结被执行人赵国栋(证券账户0188****95)持有奥马电器(证券代码002668)102,166,290股的股份份额(冻结方式:原股+红股+红利)。
(2) 冻结期限为三年。
二、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1、司法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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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轮候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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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494,9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3138%,其中合计133,494,912股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累计133,494,912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赵国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上述股份后续被强制平仓、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等导致其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高度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提醒赵国栋先生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保证股权的稳定性。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其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3、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1)鄂01执712号《执行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