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因公司股本变动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法兰泰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女士、陶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志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志享”)出具的《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实施2018年股权激励增发限制性股票、陶峰华先生减持股份(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超过5%,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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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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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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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权益变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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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注3、由于“法兰转债”转股,截至2021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213,315,819股。上述权益变动比例根据2021年3月26日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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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2020年2月3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限售期内转增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股本变动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