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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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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顺控发展,证券代码:003039)股票价格于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26日、2021年3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0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00万股。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8996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55,518,73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17,518,730.00元,公司股数由 555,518,730 股变更为 617,518,730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并变更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海燕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曾鸿志、李云晖、刘小清、王敏、朱闽翀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8996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55,518,73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17,518,730.00元,公司股数由 555,518,730 股变更为 617,518,730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并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章程(草案)》。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发生了变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变更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7170.00万元。公司预计的2021年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交易,有利于减少交易带来的沟通成本以及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且公司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亦不存在依赖。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陈海燕、宋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2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顺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及其它相关事宜。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公司根据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推进,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水业控股”)增资人民币7,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水业控股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将与水业控股、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企业年金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更好地调动职工积极性,吸引并留住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拟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完善薪酬福利制度,公司制定并实施年金方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4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该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小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各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对水业控股进行增资,并将相关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水业控股增资7,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企业年金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更好地调动职工积极性,吸引并留住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拟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完善薪酬福利制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1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物业”)等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7,170.00万元。2020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900.09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 关联董事陈海燕、宋炜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顺控集团、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由于控股股东顺控集团控制的多家企业预计将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在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采用简化方式披露。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中,除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外,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有: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保安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保洁服务,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580.00万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已发生金额为200.16万元,上年发生金额为1,542.57万元;

  注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2020年公司与新城物业的关联交易统计区间为2020年6-12月。

  注3: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拟委托关联方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管道迁改补偿款。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由于控股股东顺控集团控制的多家企业预计将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用简化方式披露。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中,除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外,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有: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保安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保洁服务,2020预计金额为1,820.76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542.57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为-15.28%;

  注2:2020年管道迁改补偿款为负数系按审定结算金额调整以前年度交易暂估金额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顺控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文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对直接持有产权和授权持有产权以及委托管理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对外投资;物业管理;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自有物业租赁。(经营范围不含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109

  2020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587,543.58万元、净资产1,276,938.88万元;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25,252.31万元、净利润56,192.0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顺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条的规定,顺控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顺控集团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俊聪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排水设施、构筑物工程的投资建设、日常运营维护及设备维修;市政设施管理;防洪排涝设施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1楼2104之二、2105、2106之二(住所申报)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8,541.00万元、净资产199.24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736.3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控制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二)条的规定,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新城物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孔庆超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室内外装饰设计,室内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清洁服务、公共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群众文体活动,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品信息服务,家政服务,室内空气检测治理服务;旅游客运、客运轮渡运输、虫蚁防治、除四害服务、餐饮管理服务、道路清扫清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佛山市东平新城吉庆道1号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3,868.44万元、净资产7,539.39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615.54万元、净利润759.3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副总裁孔庆超最近12个月内曾担任其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现任副总裁岑允谦自2020年9月起担任新城物业执行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和10.1.6(二)条的规定,新城物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城物业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佛山市顺德区顺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叶桂莹

  注册资本:20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培训、企业项目咨询服务、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和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教育科技研发,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不含演出经纪),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110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17.46万元、净资产241.29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56.68万元、净利润36.2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副董事长、总裁叶桂莹担任其总经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顺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经营管理、出租、转让,房地产、工业园、厂房开发,房地产租赁、房屋维修,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户外广告位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801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45,873.31万元、净资产43,038.43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1,976.89万元、净利润4,788.1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控制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条的规定,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六)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注册资本:508,200.420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二)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八)从事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业务;(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一)结汇、售汇;(十二)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十三)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2020年1-6月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34,279,657.52万元、净资产2,909,207.50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431,270.49万元、净利润188,227.2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原董事、副总裁周乘东担任其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二)条的规定,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七)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苏志聪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与维修,安全防范咨询,印章雕刻,摄影服务,汽车保管,保安服务;销售、维修:保安装备,消防器材,保安押运服务,办公用品设备零售、日用品零售、五金配件零售,保安培训;物业管理,室内外保洁与外墙清洗服务,保洁外包服务,园林绿化服务,货物装卸,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广珠公路红岗路段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9,667.61万元、净资产7,868.77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036.95万元、净利润1,600.3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控制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条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八)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真良

  注册资本:31,11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设和经营三善大桥至龙江公路,三乐公路三乐路段,大沙路段,中线公路杏均路段及东线公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8楼1810号之五(住所申报)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30,519.11万元、净资产172,163.13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1,893.7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顺控集团副董事长、总裁叶桂莹最近12个月内曾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二)条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与顺控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劳务派遣服务、保安服务、保洁服务、提供环境检测服务、咨询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170.00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签订协议,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交易,有利于减少交易带来的沟通成本以及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交易的公允性。交易双方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结算方式,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对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方亦不存在依赖。

  五、 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拟审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产生,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并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2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顺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及其它相关事宜。近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3,32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3,818,248.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出具《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8996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顺德支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下属机构,三方监管协议的乙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备注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3,818,248.13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人民币3,253,200,000.00元的差额部分为尚未置换的已支付或待支付的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审计费、上市相关手续费及其他发行上市费用等)。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为:

  甲方: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海明、黄钦亮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性或十二个自然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书面信函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如果甲方因涉嫌发行申请或者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或被移送司法机关的,甲方同意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丙方指令在上述事项发生时立即对专户资金采取冻结等处置行为。查处结束后,解除上述冻结等处置措施。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甲方应当在上述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三方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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