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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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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475,240,8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8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征: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工程机械行业,工程机械作为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造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的统计,工程机械包括铲土运输机械、挖掘机械、起重机械、工业车辆、路面施工与养护机械、压实机械、桩工机械等。工程机械广泛应用于建筑、水利、电力、道路、矿山、港口等工程领域。

  目前工程机械行业成熟度高,行业集中度高,国内外厂商竞争激烈。从 2020 年情况来看,工程机械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有:(1)国内方面,随着下游投资数据边际向上,工程机械行业基本面稳中向好,行业的销量和开工数据持续超预期。但海外市场受疫情持续影响,出现较大下滑。(2)排放标准趋严,加速设备更新节奏。(3)从竞争格局看,行业集中度提升,国产品牌强势崛起。(4)智能化、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新能源、5G等新技术逐步在行业中应用;行业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加快。

  (二)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程机械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经过上市以来 20 多年的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得到大幅度扩展。1993 年上市之初公司主要从事装载机的开发、生产、经营、维修、技术服务等,销售市场主要面向国内。2000 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逐步扩展为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压路机、叉车、平地机、推土机、铣刨机、摊铺机、滑移装载机、挖掘装载机、矿用卡车、高空作业平台、桩工机械等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目前,柳工在全球拥有 20 个制造基地,13000余名员工,5 个研发基地以及 17 个区域配件中心,处在行业技术、生产和供应物流的前沿。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是研发、生产和销售工程机械产品及零部件,并向客户提供保障服务和增值服务,从而获得业务收入和合适的利润。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每年制订年度市场目标、财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并形成经营计划和预算,在业务运行中按照计划和预算进行管理。公司每个月将经营业绩与计划和预算目标进行分析比较,同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司的生产、销售、库存计划,尽快满足客户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2020年,我国率先控制住疫情,率先复工复产,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随着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加快实施,国内工程机械市场逆势增长。柳工全年国内土石方机械销量同比增幅优于行业15个百分点;海外土石方机械销量同比优于行业25个百分点。

  (一)公司全年经营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03亿元,同比增长19.95%;利润总额16.02亿元,同比增长22.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1亿元,同比增长30.87%。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4.97%,比年初增加1.23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火速应对疫情防控大考的同时,紧紧把握行业增长时机,统筹推进“战疫情、保增长、促发展”各项工作,全体员工齐心协力,由营销驱动全价值链协同再升级,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再创历史新高,圆满完成全年经营目标。同时,公司持续推进“混改”项目,成功完成战略投资者引入和公司骨干员工持股计划,彰显了战略投资者和骨干团队对柳工未来事业的强大信心。

  1、火速行动,精准施策,智胜“抗疫情、保经营”双战役,靠前指挥,科学防治,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不忘国企初心,勇担社会责任,助力全民抗“疫” ,驰援“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展现柳工的责任担当。在海外疫情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公司海内外高效联动,成立海外疫情特别行动小组,从海外疫情防控、市场营销、海外业务协同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海外市场占有率增长优于行业增长;毛利率同比提升。工程承包客户、金矿客户群、采石及混凝土等主要客户群稳定,开发有效。

  2、持续创新营销新模式。建立了全产品线完整的经销商评价体系,树立标杆渠道建设目标,并持续推动渠道评价及能力提升工作,提升经销商整体质量。在数字化营销平台建设中,围绕客户、设备两个中心打造出可以纵览全局的客户360视图与设备360视图。数字化营销项目的开展使柳工业务管理从事后管理向事中的过程管理转化,使业务向信息化和数字化迈进。2020年数字化营销平台已经覆盖了600多个功能点,打通122个业务流程。同时公司在品牌推广的形式和渠道上进行创新,通过线上直播和线下促销结合的形式,组织策划了多场直播活动,突破疫情对海外品牌推广带来的影响,利用新媒介扩大品牌影响力。在越南、泰国、印尼、菲律宾开展专场直播;组织策划了路面机械业务20周年专场海外直播和路面产品促销;有效运营阿里巴巴国际站;成功策划参加美国拉斯维加斯CONEXPO展会、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

  3、坚持技术进步与创新,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快整机产品的更新换代,全年共开展一百多款产品的研发和升级,涉及国IV、欧V、BSIV等领域。装载机产品线共发布12款新产品,包括H系列新平台、国IV、欧V等,为全面提升市场占有率提供良好的产品基础,其中智能铲装和智能遥控装载机双双上市发布,领先同行首次在市场上推出商品化的智能产品;新能源电驱动装载机成功上市,从立项到进入用户测试仅半年时间,创造了柳工开发速度之最。挖掘机产品线推出了4款HD系列新产品,结合E系列挖掘机高效率、低油耗、高可靠性、安全舒适的操作环境、多种属具可选等7大特点,是为矿山、破碎作业专门打造和优化的高端产品。

  4、坚定不移的推进国际化战略,扩充海外战略布局,覆盖研发、制造、供应链、营销、后市场等,并持续对海外业务进行投资。海外区域运营基础逐步巩固,盈利区域增加,关键客户基础增强,毛利保持在较高水平。2020年,海外渠道新增经销商39家,其中土石方设备经销商17家,渠道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布局日趋完整。此次疫情既是挑战,也是对海外业务的重大考验,特殊时期柳工的全面国际化没有止步,积极在品牌推广的形式和渠道上进行创新。全年整机海外销售同比增长,土石方设备整机销售高于行业增长25个百分点,压路机业务增长超过30%。

  5、全球后市场业务持续转型升级,更名为“售后支持与客户方案”,不仅为柳工用户提供配件,同时为用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服务、培训、技术、IT系统支持,并通过再制造、租赁、二手机等业务,为客户提供创新的、可持续发展的业务和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成功。柳工朝着为全球客户提供世界级的服务、配件和客户方案持续不断努力,给客户带来全新的价值体验,达成合作共赢。

  持续推进经营性租赁业务。在完成赫兹设备租赁收购后,公司迅速对所有赫兹团队进行柳工产品的培训,并引进柳工产品进行扩充。其中,引进的100多台叉车,平均出租率保持在80%以上,根据市场趋势和柳工赫兹双品牌优势,将持续加大柳工高空车的导入。 2020年赫兹承接了多个大型项目,为柳工租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6、坚持民族品牌行业担当,持续推进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公司通过网络推广、重大国际国内展会、大型设备展会等方式,充分展示柳工的战略部署、领先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持续推进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央视《新闻联播》重点报道柳工通过中欧班列实现装载机批量输出海外;《朝闻天下》重点报道柳工积极复工复产;两会期间,曾董事长受邀央视《焦点访谈》专访,就“六稳、六保” 方针发表行业建议;《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等多家中央级媒体高度关注柳工并连续报道,极大的促进了公司品牌影响力。全年公司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重量级媒体共刊发193篇。柳工在多年的扶贫征程中,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带领3个定点帮扶村的贫困人口全部清零,积极参与了人类历史上亘古未有的脱贫攻坚伟大事业,生动展现柳工的责任与担当。

  (三)核心竞争力

  从 1958 年创立至今,柳工已深耕工程机械市场领域 60 余年,公司始终坚持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卓越的工程机械产品和服务”为使命,不断地在产品线拓展、新技术研发、核心零部件发展、品牌打造、国际化经营、经营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形成了独特的企业核心竞争力。

  1、丰富的工程机械产品线:

  公司从装载机产品起步,经过 60 多年的发展和沉淀,从单一的装载机产品制造厂商,发展成为拥有近 20 条产品线的国际化企业,公司在土方机械主业上持续稳定增长,被誉为土方机械强者和龙头。目前公司已形成了铲土运输机械、挖掘机械、起重机械、高空作业机械、工业车辆、压实机械、路面施工与养护机械、桩工机械、林业机械、矿山机械等整机产品线,以及融资租赁、配件、服务、再制造、二手机、经营性租赁等配套服务体系。公司丰富的产品线和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为全球客户提供不同工况解决方案,有效支撑公司“全面解决方案”战略的实施。

  2、卓越的研发创新能力:公司作为国家级创新企业,始终坚持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坚持创新并持续投入,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包括:(1)拥有统一的、先进的柳工新产品研发流程体系—LDP 流程,有效地提升研发质量与效率;(2)拥有 24 个研究院所,构建了公司全球研发中心、产品研究院、零部件研究所、海外研究所等多位一体的研发机构,并在英国、美国、波兰、印度设立地区研发机构,形成国内与海外分工协作,协同与资源共享的研发体系;基于行业智能化、电动化发展趋势,成立大数据&AI 研究所、电驱动研究所,以加快产品智能化及新技术应用领域步伐;柳工深圳研究所的成立开启了柳工智能化创新飞地试点。(3)扎实的研发人才储备,公司拥有一千多名研发人员,顶尖研发人员有着资深的海外研发背景和世界领先工程机械厂家的工作经验;(4)拥有中国土方机械领域唯一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土方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制订我国土方机械的国家标准提供支持和服务;(5)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建设智能装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以及中国国家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CNAS)检测中心;(6) 2020年公司主导和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共计20项,其中电动液压挖掘机系列标准为工程机械行业首家主导编制单位。

  3、领先的核心零部件产品: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先后与德国采埃孚公司、美国康明斯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研发和生产具有技术和质量优势的传动系统产品和柴油发动机产品,成功推出装载机静液压变速箱和电驱动变速箱、电动挖掘机的电回转减速机,助力公司在新领域取得新的成绩。公司具有的整机与关键零部件优化匹配的能力,使得公司始终能够领先于竞争对手推出更先进技术和更高质量的产品,确保差异化竞争力,在市场上树立技术领先和质量可靠的良好品牌形象。

  4、深度拓展的国际化业务:公司是国内行业中最早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展国际业务的企业之一。在2002年提出了“建设开放的、国际化的柳工”的战略后,柳工开始按照“营销本地化-制造本地化-研发本地化”三部曲的战略思维开展国际化业务。经过近二十年的境外开拓经营,公司目前已进入深度国际化阶段。公司在海外设立了印度、波兰、巴西3 家制造基地和印度、波兰、美国、英国4 家海外研发机构,同时拥有多家包含整机、服务、配件、培训能力的营销公司,并通过 300 多家经销商、 2,700多个网点为海外客户提供销售和服务支持。柳工海外业务基本覆盖了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沿线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与国家的对外发展战略高度匹配。此次疫情是对海外业务的重大考验,特殊时期柳工的全面国际化没有止步,全年整机海外销售实现同比增长。公司近年来荣获波兰“最佳中国投资者奖”、波兰“最佳雇主奖”、印度“中印榜样奖”、新加坡建筑环境行业的“亚洲杰出奖”、俄罗斯的“亚洲质量奖”等“一带一路”区域国家颁发的荣誉。柳工品牌在全球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及扎根,为公司实现“全面国际化”战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全球客户认可的品牌形象:公司坚持自主品牌、振兴产业的坚定信念,经过 60 多年的开拓创新,已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多产品线的国际化的工程机械企业,形成了柳工独特的品牌优势。通过卓越产品与服务品质的打造,导入国际先进的管理技术,与世界一流的零部件企业合作等,公司塑造了具有优良口碑的世界级品牌,强化了柳工在中国工程机械设备制造商的领先地位,使“极限工况,强悍设备” (Tough World,Tough Equipment!)的柳工品牌形象得到用户的高度认可。

  6、经验丰富的国际化管理团队:柳工是行业唯一获得中组部和国务院国资委表彰的“四好”领导班子企业。柳工历代主要领导人始终坚持自主经营、以振兴中国民族装备工业为己任,引领着中国土方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公司始终以开放的心态,持续引进国内外行业顶尖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不断充实研发、供应链、营销、后市场等关键职能。公司凝聚了从核心领导、高层团队到一大批海内外具有公司治理理念、国际化视野、全球工作经验和全球化运营能力的职业经理人团队,为公司面向国际化发展、打造“百年老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宏观经济与行业格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从全年国内宏观环境基调判断,国内宏观经济将以“积极”与“稳健”为主基调。在刚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一是明确了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优先支持在建工程,随着专项债资金政策支持明显,基建投资加大,将直接拉动工程机械需求增长。二是2021年,“两新一重”成为了国家经济建设的重大抓手,随着5G基建、特高压、大数据中心、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新老基建持续发力,将为工程机械行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三是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低排放环保以及新能源工程机械设备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前景无限。四是国家将重点扶持企业加大自主创新研发投入,为企业攻克高端工程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提供了一针“强心剂”,不仅能推动核心配套件实现国产化,也为工程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海外疫情二次爆发,预计2021年上半年海外市场复苏缓慢;但随着疫苗研发和推广进展加速,主要国家疫情后的经济刺激计划,RCEP全球最大的自贸区正式签署等积极因素,预计2021年海外行业整体增长趋势不变,呈现“前低后高”走势。

  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以“成为工程机械行业世界级企业”为愿景,不断打造与增强自身竞争实力。2021年继续坚持以“全面国际化、全面智能化、全面解决方案”为主线,通过“客户驱动”、“能力驱动”、“资本驱动”、“人才驱动”四大变革驱动业务快速增长。重点拓展和强化挖掘机、装载机两大核心业务,全力推进其他工程机械、智能应用解决方案、矿山机械、后市场业务的快速发展。

  在“全面国际化”的道路上,柳工不断向着成为“全球竞争者”目标迈进。通过不断提高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比,缓解疫情和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发掘更多海外市场的同时,聚焦核心区域,降低国际化风险并提高海外市场把控能力;加强海外制造工厂对本地资源的利用能力,研发能力,持续致力于研发本土化、品牌本土化和经营管理本土化;注重国际化人才培养储备及国际化运营体系发展,实现人才全球流通,加强国际化运营能力;运用潜在的战略联盟与并购手段,迅速提升公司海外力量。

  在“全面智能化”战略上,柳工将实现从“工程机械设备制造商”到“工程机械智能应用行业领导者和创新者”的跨越。面向客户,提供包括智能技术的“全面解决方案”;面向公司内部,推动全价值链的智能化升级。持续贯彻智能产品,智能制造,智能服务,智能营销等方面的布局实施,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抓住行业智能化的新机遇。同时与“全面解决方案”战略相互融合,面向客户提供更为智能且可操作的“全面解决方案”。

  在“全面解决方案”战略推进中,公司将实现“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转型。为客户不仅仅提供“基于机器生命周期”的解决方案,还需要提供“基于工程施工”的行业解决方案。围绕基于机器全生命周期服务的模式,设计产品解决方案,重视后市场全价值链业务,基于市场、客户需求变化对已有解决方案进行迭代升级,赋予更多价值,提升对客户的吸引力,实现服务型价值的迅速增长。

  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

  公司按照年度经营目标,制定一系列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支撑年度经营目标实现。2021年公司将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新起点,扎实推进混改“十二项变革”,坚持以“全面国际化、全面智能化、全面解决方案”为主线,通过“客户驱动”、“能力驱动”、“资本驱动”、“人才驱动”四大变革驱动业务快速增长。坚定不移的建设国际化新柳工,为全球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为柳工的员工和合作伙伴开辟更广阔的事业空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年264亿营业收入目标及其他经营指标如期达成。

  1、扎实推进混改“十二项变革”。 坚持客户导向、问题导向、竞争导向和结果导向,在公司重点职能领域和系统推动变革项目实施,发现其深层次问题和改革机会,并采取积极行动,取得高于行业整体业绩的结果。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整体运营效率,建立更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文化。

  2、稳固支柱产业,同时寻求新兴业务增长。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立以公司装载机、挖掘机产品为首的工程机械设备在国内与海外的优势竞争地位提升;扩展起重机械、高空作业设备、矿山设备等新增长途径;专注明星产品及核心产品的推出,关注并进入各产品细分市场;持续进行渠道融合与变革,在后市场业务上加大投入,加强产品服务效果及质量的提升,打造属于柳工的优质服务品牌并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

  3、推进技术创新和突破,全价值链协同升级和能力提升。各产品线围绕全年重点研发计划,推动各研发项目的有效实施,加快下一代产品的研发,持续推进现一代产品成本优化,开发细分市场产品。提升核心技术,加快仿真能力建设与推广;大数据应用;BEV技术研究和开发;智能和电动技术研究与产品应用推广。整合优化供应链和产销存管理体系,推动全价值链协同升级;整合优化产品制造布局,加快智能化工厂的规划和建设;整合优化国内国际渠道,持续提升各产品线的国内和国际市场占有率;推动后市场的业务转型,持续提升后市场的响应能力和服务质量。

  4、持续推进“三全战略”战略。拓宽企业发展格局,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信息化实现营销和运营管理效能提升;专注新技术的应用研究和市场推广,落实“全面智能化战略”,持续强化公司工程机械产品与技术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包括遥设备、新能源设备及下一代产品研发等,把柳工打造成为全球客户提供智能工程机械产品和服务的领先供应商;聚焦产品与技术“全面解决方案”在客户端的应用;继续完善海外渠道开拓,焦距本地化运营,通过聚焦核心市场、本地化制造、并购与战略联盟,持续拓展全球业务布局与提升柳工品牌国际知名度。

  5、基于混改新机制的绩效激励体系变革,激发企业新活力,新动能。结合战略达成关键成功要素,提炼关键绩效指标,突出六大组织绩效理念,即:承接战略、对标同业、紧盯行业、超越历史、坚持目标及注重协同。公司将根据业务定位、战略重点及发展阶段,划分为不同类别业务,突出不同考核目的及导向,科学合理的设定指标权重。此次绩效变革力度大、方向对、够精准、多层次,必将有效激发广大经理人员和员工积极性,吸引和发展优秀人才,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助力公司战略目标早日实现。

  公司未来发展面临的风险因素及对策

  按重要性原则排序,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及采取的对策如下: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同时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1-2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依会计政策进行了减值计提。

  截止12月31日,公司各项减值准备合计净计提31,34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3,424万元,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冲回84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1,795万元,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16,65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净计提8,177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956万元,合并商誉减值准备计提429万元。剔除外币折算差异影响,公司2020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税前)共计31,348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款项

  公司对截止12月31日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3,424万元,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冲回84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1,795万元,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16,651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二)存货

  公司对截止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8,177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和在产品按库龄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对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都会定期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三)固定资产

  公司对截止12月3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956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公司于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合并商誉

  公司对截止12月31日的合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29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在每年年末,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的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348万元,减少本年利润(税前)31,34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1-24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公司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677,117,785.23元(母公司数,下同),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53,150,682.22元,提取盈余公积金65,315,068.22元,减去已分配的公司2019年度(上年度)现金股利221,388,206.40元,加上因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锁条件回购注销而冲回对应的现金股利28,500.00元后,剩余未分配利润4,043,593,692.83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本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475,240,8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计413,067,445.2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1-25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2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38万股,回购价格为当时授予价格3.37元/股或3.46元/股,回购价款合计人民币655,698元;同时,激励对象中的13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D,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一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3.64万股,回购价格为3.37元/股或3.46元/股,回购价款合计人民币123,028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12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2018年12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并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实意见。

  3、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77人。本次调整无新增人员名单情况且不涉及董事、高管人员调整。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比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2019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0号),公司于当日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5、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公告。

  6、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7、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9年2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1,58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128.30万股。

  9、2019年5月30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方案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5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9名激励对象授予205.2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根据公司第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并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授予完成的情况。公司预留股份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实际授予激励对象259人,预留限制性股票201.36万股,授予价格3.46元/股。

  1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5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1,476,111,376股减少为1,475,921,376 股。

  1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2021年2月26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1,475,921,376 股减少为1,475,240,876股。

  13、2021年3月25~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

  公司原激励对象中2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3名因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3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3.0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因离职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38万股;2020年度考核为D的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4万股。两者合计23.02万股,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1,329.66万股的1.73%,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475,240,876股的0.016%。

  3、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市场价格与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因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故,本次回购价格为首期授予价格3.37元/股或预留股份授予价格3.46元/股,合计778,726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3.02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475,240,876股减少至1,475,010,676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仅考虑目前情况下进行本次回购注销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核实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上述不满足条件的38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3.0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这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三)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1-26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25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3名员工因2020年度考核为D,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3.02万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475,240,876股减少至1,475,010,676股,公司注册资本从1,475,240,876元减少至1,475,010,676元。详情请参见2021年3月30日公司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柳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1-27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054,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7%。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条件已经满足,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43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4,054,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12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2018年12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并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实意见。

  3、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77人。本次调整无新增人员名单情况且不涉及董事、高管人员调整。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比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2019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0号),公司于当日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5、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公告。

  6、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7、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9年2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1,58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128.30万股。

  9、2019年5月30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方案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5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9名激励对象授予205.2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根据公司第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并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授予完成的情况。公司预留股份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实际授予激励对象259人,预留限制性股票201.36万股,授予价格3.46元/股。

  1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5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1,476,111,376股减少为1,475,921,376 股。

  1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2021年2月26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1,475,921,376 股减少为1,475,240,876股。

  13、2021年3月25~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24个月为锁定期,即本次申请解锁股份授予日为2019年2月28日,预留股份授予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24个月至36个月为第一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40%。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已达到。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锁期约定的解锁条件进行了审查,详见下表:

  ■

  3、关于公司业绩满足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业绩条件共有三个:一是每股收益的要求,二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三是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

  1)每股收益

  a)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

  2019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61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b)相关指标计算

  公司2019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9元/股,高于0.61元/股,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据万得查询得出行业平均每股收益为0.30元/股)。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

  a)《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

  以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84%,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b)相关指标计算

  公司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为246%,高于200.84%,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据万得查询得出行业平均增长率为为213%)。

  3)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

  a)《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不低于75%。

  b)相关指标计算

  公司2019年营业利润为13.097亿,利润总额为13.079亿,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为100.14%,高于75%。

  4、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能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课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1,439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4,054,000股,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30.49%,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7%。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三、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核实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43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均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中对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激励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内的相关事宜。

  (三)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1-28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管理层在2020年审计费用的基础上,以双方同意的定价原则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具体报酬。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该所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时间: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审计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声森,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婧,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聿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63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审计费总额包括与审计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函证快递费等。2021年度审计费用须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给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层在2020年收费的基础上和双方同意的定价原则与致同所商定具体报酬。价格调整的原则是基于最终合并子公司范围变化和具体审计需求的调整,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预计和2020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致同所进行了事前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须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致同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在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对此次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无异议。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1-19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26日在柳工总部大楼6E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郑毓煌先生采取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光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第三、四节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资产损失核销:核销资产金额合计为15,521万元,核销资产累计损失15,521万元,期初已提减值15,459万元,2020年度核销资产影响当期损失62万元。核销资产金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114.57亿元的1.35%。本次资产损失核销涉及的关联事项: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租赁”)坏账核销的上海鸿得利重工有限公司(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得利”)应收账款累计损失1,059万元,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该项核销资产金额1,059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114.57亿元的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在表决时须进行分项表决,其中:

  1、本次核销资产有关非关联方的金额合计为14,462万元,核销资产累计损失14,462万元,期初已提减值14,400万元,2020年度核销资产影响当期损失62万元。核销资产金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114.57亿元的1.26%。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次核销资产涉及关联方上海鸿得利的金额为1,059万元,与其相关的核销资产累计损失1,059万元,期初已全额计提减值,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核销资产金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114.57亿元的0.09%。

  对于上述关联方上海鸿得利的核销事项的审议,在公司大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同属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兼职的三名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俞传芬先生、何世纪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黄敏先生、苏子孟先生、王洪杰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韩立岩先生、郑毓煌先生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确认公司2020年度共计发生的关联交易337,769万元,实际交易额占预计交易额的85%。其中,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工程机械产品、有关的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接受劳务等实际发生318,422万元,实际采购交易额占预计采购交易额的85%;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有关的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提供劳务等实际发生19,347万元,实际销售交易额占预计销售交易额的97%。

  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范围内。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含子项)时进行了相应的回避表决,其中:

  1、对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兼职的三名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俞传芬先生、何世纪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黄敏先生、苏子孟先生、王洪杰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韩立岩先生、郑毓煌先生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俞传芬先生、黄敏先生、何世纪先生、苏子孟先生、王洪杰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韩立岩先生、郑毓煌先生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与合资公司柳工美卓建筑设备(常州)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敏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俞传芬先生、黄海波先生、何世纪先生、苏子孟先生、王洪杰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韩立岩先生、郑毓煌先生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与合资公司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俞传芬先生、黄海波先生、黄敏先生、何世纪先生、苏子孟先生、王洪杰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韩立岩先生、郑毓煌先生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等本公司董事未担任其董监高职务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俞传芬先生、黄海波先生、黄敏先生、何世纪先生、苏子孟先生、王洪杰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韩立岩先生、郑毓煌先生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2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1,348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424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冲回84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95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6,651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177万元,合并商誉减值准备计提429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956万元。考虑损失核销,合计影响当期损益

  -31,34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公告编号:2021-22)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管薪酬结算报告的议案》

  1、同意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结算报告》,发放2020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

  2、同意2020年度高管人员奖金发放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2020年度报告》,以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23)。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公司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677,117,785.23元(母公司数,下同),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53,150,682.22元,提取盈余公积金65,315,068.22元,减去已分配的公司2019年度(上年度)现金股利221,388,206.40元,加上因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锁条件回购注销冲回对应现金股利28,500.00元后,剩余未分配利润4,043,593,692.83元。

  董事会拟对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以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475,240,87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2.80元(含税)进行分配(总额413,067,445.2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同意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截至2021年2月28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回购注销不再满足激励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23.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原激励对象中2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3名因考核为D,不再满足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3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3.0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首期授予价格3.37元/股或预留股份授予价格3.46元/股,合计778,726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同意公司根据2019年1月17日股东大会授权和本次回购注销后的最新股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5)、《柳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26)。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1,43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4,054,000股限制性股票。

  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黄敏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本议案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俞传芬先生、何世纪先生、苏子孟先生、王洪杰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韩立岩先生、郑毓煌先生参与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在2020年收费的基础上和双方已达成一致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商定具体的审计费用;

  3、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8)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1-20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26日在柳工总部大楼6E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该项议案获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为如实反映公司经营业绩,正确计量公司资产价值,降低风险,对公司资产进行核销。核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损失核销。

  该项议案获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确定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性无异议。

  该项议案获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20年度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项议案获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该项议案获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该项议案获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中2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3名对象因考核为D,不再满足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3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3.0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这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该项议案获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43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该项议案获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重点控制环节、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方面内容作了如实阐述,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客观的评价。为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仍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提供有效保障。

  该项议案获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在2020年收费的基础上和双方同意的定价原则与其商定具体报酬;

  3、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获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精神,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认真审议了每项议案并审慎进行表决。同时,公司监事还按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报告期内召开会议和审议议案的情况如下:

  ■

  监事会上述决议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上市公司规范程序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并不断完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限制性股票激励情况:2020年8月,公司原激励对象中80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8名因2019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9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68.0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和审议。公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和荣誉感,促进公司经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柳工墨西哥有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将记账本位币由墨西哥比索变更为美元。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6、聘任审计机构情况: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相应的审计工作经验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续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7、对外担保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报告期内对下属子公司外提供担保及对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8、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预计、调整及确认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市场运作,交易价格合理,属于公平交易,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9、公司核销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核销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应公司的资产情况。

  10、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重点控制环节、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方面内容作了如实阐述,符合本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现状的客观评价。为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仍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提供有效保障。

  1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的行为。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行为审批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有利于公司的资源整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1-21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于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调整:预计公司2019年度与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共计396,537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9-56、2020-02、2020-45)。

  公司2020年度与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共计337,769万元,实际交易额占预计交易额的85%。其中向关联方采购有关的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接受劳务318,422万元,实际采购交易额占预计采购交易额的85%;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有关的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提供劳务 19,347万元,实际销售交易额占预计销售交易额的97%。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含子项)时相应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对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兼职的三名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俞传芬先生、何世纪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黄敏先生、苏子孟先生、王洪杰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韩立岩先生、郑毓煌先生参与表决。

  2、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俞传芬先生、黄敏先生、何世纪先生、苏子孟先生、王洪杰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韩立岩先生、郑毓煌先生参与表决。

  3、对与合资公司柳工美卓建筑设备(常州)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敏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俞传芬先生、黄海波先生、何世纪先生、苏子孟先生、王洪杰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韩立岩先生、郑毓煌先生参与表决。

  4、对与合资公司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俞传芬先生、黄海波先生、黄敏先生、何世纪先生、苏子孟先生、王洪杰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韩立岩先生、郑毓煌先生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等本公司董事未担任其董监高职务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俞传芬先生、黄海波先生、黄敏先生、何世纪先生、苏子孟先生、王洪杰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韩立岩先生、郑毓煌先生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0年实际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金额

  单位:万元

  ■

  说明:

  根据深交所相关文件,公司向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控制器、配件及宣传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合并列示。合并列示原因为:该部分日常关联销售涉及关联方众多、交易内容单一、交易金额较小。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0.5%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2、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下属企业或公司参股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且已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均不存在违约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交易的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

  说明:

  (1)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市场价格基本持平,无较大差异;

  (2)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或交易有失公允的情况;

  (3)公司向关联方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的装载机专用配套件驱动桥、变速箱,参照相应行业水平、市场价或产品生产成本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4)公司向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采购的专用柴油机、马达等,参照相应行业水平、市场价或产品生产成本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5)公司向柳州柳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采购的劳务服务根据劳务地市场价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预计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发生的关联交易。由于公司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受交通条件限制、配套方产品质量及运输成本高的影响,公司自上市之前多年来选择了有良好合作关系和有质量保证的控股股东下属在本地的外协件加工或提供劳务的企业,为公司装载机等主机产品生产加工配套件或提供劳务,同时公司也向这些合作企业提供部分生产配套件的原材料等。预计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存在此类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受公司地理位置的影响,公司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可保证公司生产配套的高效、正常进行和产品质量,确保公司高产期的产能大幅提升,降低采购成本和减少运费支出。

  3、交易的公允性、有无损害公司利益,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向柳工集团附属企业的采购、销售及接受劳务都属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公允的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这些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类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4、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是否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及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且由于其交易额占同类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及控股股东将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关联交易:扩大公司物资采购面;公司将适当扩大部分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减少向关联企业采购的数量。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认为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发生,且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2020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性无异议。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柳工美卓建筑设备(常州)有限公司、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有关联的董事对相关议案的子项审议已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其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1-23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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