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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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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4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等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药品制造和医康养服务。药品制造,指中成药、化学药品生产;药品销售业务,指自产药品和代理药品、医疗器械等销售。二是医康养服务主要是指由宿迁医院、仪征医院、安庆医院提供的专业医疗服务,以及福利公司提供的康养服务公司。

  公司主要产品有:脉络宁注射液/口服夜(主要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动脉硬化性闭塞症、脑血栓形成及后遗症、多发性大动脉炎、四肢急性动脉栓塞症、糖尿病坏疽、静脉血栓形成及血栓性静脉炎等的治疗);琥珀酸亚铁片(速力菲,主要用于缺铁性贫血的预防及治疗)速力菲获得2020年中国化学制药行业优秀产品品牌和江苏省医药行业优秀产品;香菇多糖注射液(主要用于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吸收性明胶海绵(对创面渗血有止血作用,用于创伤止血)等。

  管理模式方面:公司总部为投资管理中心,负责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制定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预算的制定,设立职能部门对经营单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资源协同;各经营单位是公司成本利润中心,直接面对市场竞争,通过向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取得经济效益。

  在经营模式方面:公司所属金陵制药厂、梅峰制药厂和天峰制药厂,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周转及实际生产情况组织生产,药品制造的原料来源主要通过自产和外购两种模式,绝大部分包装材料来自外购。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区域配送商并配合其向下一级配送商覆盖,配送商完成对终端客户的配送与覆盖,以及开展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方面的进行研究与跟踪。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与去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2、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营情况与行业发展特征相符,业绩主要驱动因素为:药品制造和医康养服务“双轮趋动”,一是充分依托和发挥脉络宁注射液、琥珀酸亚铁片(速力菲)多年形成的品牌优势和产品实力,大力推进营销组织架构及相关配套细节的改革,琥珀酸亚铁片(速力菲)销售量持续稳步增长,脉络宁注射液销售量稳中有升;二是医疗服务产业虽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上半年门急诊及住院病人数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随着我国对新冠疫情的逐步控制,公司所属医疗机构的门急诊及住院病人数逐步恢复运行正常。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在医药制造方面,公司在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产品覆盖心脑血管、补铁剂、胃药、肿瘤辅助之药等治疗领域,在补铁剂的细分市场中,重点产品琥珀酸亚铁片(速力菲)竞争优势明显。医康养服务方面,宿迁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仪征医院、安庆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福利公司为四星级养老机构。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随着我国新医改政策的陆续出台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已初步形成,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18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显示,截至2018年末,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亿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随着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的不断提高,将持续促进居民增加对医药产品的消费。与此同时,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鼓励医药企业创新,医药产业在政策上也将迎来一个较好的发展机遇,虽短期因政策调整和疫情影响增速放缓,但长期来看仍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2、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全球健康医疗大数据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我国老龄化进程日益加速,2000年至2018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数量从1.26亿增加到2.49亿人。同期,老龄人口占比从10.2%上升至17.9%,提升幅度超过同期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预计到2050年,老龄人口将达到3.29亿人,占比达23.6%。一方面,高血压等慢病的患病率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我国人均寿命由1950年的45岁提升至2016年的76岁,未来老年慢病患者数量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现代生活压力的增加,在不健康的膳食结构、饮食习惯以及生活压力下,亚健康的生活方式也成为慢病的诱发因素,除了临床诊疗服务,患者更需要连续、常态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将推动医疗健康市场的长期增长。

  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与其他行业相比,大健康产业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一、二、三产业为一体的产业,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的属性,受经济周期的影响并不明显,是较为典型的弱周期行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一方面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在全球爆发并迅速蔓延开来,使我国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冲击;另一方面作为“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政策落地的大年,集中带量采购、一致性评价、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深入推进,政策的叠加效应已然显现,市场环境益发严峻。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府陆续出台的惠企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保持战略定力,迎难而上,紧紧围绕“构建医药和医康养两个产业平台”的发展战略,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外抓市场,内抓管理,不断进行创新突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以坚定的信心朝着既定的发展目标迈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0,373.24万元,营业利润12,528.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13.65万元。

  一、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奋力夺取抗疫防疫斗争的全面胜利。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司及时成立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和应急指挥部,由公司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任双组长,党政齐抓共管,全面指挥、协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公司所属医疗机构的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为甲、逆行出征,安庆医院两批派出7名医务工作者驰援武汉;宿迁医院抽调3名专业人员前往市疾控中心支援核酸检测,抽调17名医务工作者驰援市传染病医院,成功救治13名新冠肺炎患者;仪征医院广大干部职工不畏风险、不计得失,奋战在最危险、最艰苦的疫情防控一线;福利公司扎实做好安全健康防护工作,中心1000余人无一人感染。公司所属工业企业奋勇当先,积极主动投身疫情防控工作。金陵制药厂积极响应省市政府对疫情防控需求,取得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的注册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产品获得欧洲CE认证,并应急组建防护车间;福州梅峰制药厂、浙江天峰制药厂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安排部署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督促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搭建全面的疫情防控体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2020年公司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列为新冠肺炎疫情重点保障企业。

  二、主动破局,变危为机,各板块齐头并进生产经营稳步好转。

  生产方面:根据市场销售反馈数据,生产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灵活安排生产任务,优化班次人员,扩大产能,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加强日常管理坚持长效机制,从检验、生产现场检查、纠正预防措施、培训等多方面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全年顺利通过多次外部检查。修订药品和器械警戒体系文件,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警戒工作管理体系,完成上市许可人ADR直报工作,完成145个药品文号再注册工作,新增三个休眠品种投放市场。销售方面:一是创新营销人员管理模式,根据各类产品线发展需要,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形成协同效应,调整、优化、整合营销组织。二是迅速调整营销模式,努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稳定销售布局。三是适时推出“颐花品”系列金银花茶、石斛花茶等产品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未来增加大健康产品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强化市场销售情况的监测跟踪,根据销售数据反馈的地域增减变化,协助做好分销渠道和终端拓展的管控。医疗方面:宿迁医院加强建设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质量与服务。2020年医院正式成为“国家高级卒中中心”、“省级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心内科、普外科、妇科等8个科室已申请省级专科评审。仪征医院三级医院创建组织网络和工作体系已基本建立,按进度完成多项重要工作。心血管介入中心所具备的区域性技术优势及其社会影响力持续提高,卒中中心建设顺利通过国家认证,成为“江苏省首批防治卒中中心”。安庆医院积极探索医院康养转型工作,向医保、民政申请的长期护理单位已落实,依托康复医学科发展长护单元和健康养老。福利公司通过升级智能化养老,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新模式,进一步巩固了在湖州市医康养专业方面龙头企业的地位,获得了“中国康复医学会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的称号。

  三、聚焦重点,创新发展,全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是公司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 严格按国家法规和质量规范要求,组织和规范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实施和保持涵盖产品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通过了新版ISO“三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评江苏省2020年度优秀“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企业。持续贯彻和加强“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的质量意识,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的稳定性。二是秉承“临床优先、利益在院、共享增量”的理念,公司搭建了供应链管理平台,牵头组成供应链集成工作小组,启动骨科耗材及试剂联合采购项目,为后续各类品种的集采打好基础。三是公司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训、考核机制,加大人才的发掘和培养,做好干部梯队建设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公司所属医院通过启动中青年骨干选拔、培养、激励计划、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办研究生课程班、进入更高层级的医疗机构进修和培训等方式,培养、储备了一批为医院后续发展、担当重任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四是持续推动科技兴院,促进医院发展,2020年度获批江苏省卫健委科研课题2项;获批江苏省医院管理创新研究课题1项;获批江苏省卫健委妇幼保健处科研课题1项;获批徐州医科大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1项;获批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科研课题1项;获批江苏省科技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1项;获批宿迁市指令性科技计划项目10项;获批吴阶平医学基金会课题2项。五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增加发展动能,宿迁医院新建门急诊楼、病房综合楼项目和仪征医院老病房楼抗震加固及修缮装饰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

  四、扛起责任,敢于担当,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公司党委以从严治党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各项党建工作。聚焦主责,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推进主题教育成效巩固,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聚焦主线,强化宣传思想工作,开展好主体教育活动和党性教育培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聚焦主力,强化组织建设,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效能,规范组织生活,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重视基础保障。聚焦主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1月 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 1月 1日起施行该准则。本公司自2020年 1月 1日开始施行新收入准则。

  首次施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合并报表涉及项目:

  单位: 人民币元

  ■

  母公司报表涉及项目:

  单位: 人民币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2019年相比,2020年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以下变化:

  1、新增纳入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合并范围:2020年4月,公司计划投资1.5亿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不再纳入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企业:江苏金陵海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8月,公司已完成对其清算注销。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8人,参加通讯会议的1人,陈胜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玉堂主持,公司5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366,647.92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36,664.79元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41,729,983.1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29,263,862.69元,减去当年支付2019年度股利85,680,000.00元,截止2020年底,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5,313,845.82元。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以2020年末的总股本504,000,000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400,000.00元,剩余734,913,845.82元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纲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纲要》。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聘请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其报酬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对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如下意见: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我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胜任能力,独立、公正的工作原则及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特建议董事会并报请股东大会审议,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简称“指定报纸”)以及指定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其报酬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简称“指定报纸”)以及指定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公允反映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报纸以及指定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资产核销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报纸以及指定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核销资产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报纸以及指定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肖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报告期内,由于疫情和市场的原因造成采购和销售的正常波动,属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经济行为,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报纸以及指定网站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3月31日。授权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报纸以及指定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网站上刊登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报纸、网站上刊登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当期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内控评价、证券投资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5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琴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3)2020年,公司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聘请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和2020年6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肖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预计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0,00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40,000万元;销售商品30,000万元。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包含中药批发、西药批发);药品零售(包含中药零售、西药零售)、医疗器械(包含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药事管理服务;药品质量监控服务等。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50015862U ,法定代表人:周建军,注册资本104,161.1244万元,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9层。主要股东: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23.22%,新工集团占8.22%。该公司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07,388.27万元,净利润28,268.04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的净资产420,884.29万元,总资产2,286,737.56万元。(未经审计)

  (2)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同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1M9GUM20,法定代表人:潘峥,注册资本:100.2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55号。主要股东:本公司占33.33%、陶月宝占33.33%、佟芳占33.33%。该公司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25,201.02万元,净利润27.95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 161.40万元,总资产8,339.98万元。(经审计)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好,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同类原辅包材和药品的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连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辅包材、药品,向关联方销售药品,这些交易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3、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公司日常经营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度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公司对以下相关资产,予以核销;

  (一)对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0笔金额共计 8,138,620.52元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核销后,公司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目,继续全力追索。

  (二)对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笔金额共计66,000.00元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

  (三)对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资产1,738,537.10元予以转销,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原材料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440,902.11元,转销原因系本期生产领用及报损;库存商品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297,634.99元,转销原因系本期实现销售及报损。

  (四)对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2018年子公司金陵药业南京彩塑包装有限公司收购江苏金陵海洋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2,940,281.96元予以核销。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陵药业南京彩塑包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江苏金陵海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经营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清算注销。2020年8月19日,本公司孙公司江苏金陵海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清算注销,已取得《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并完成注销手续,故上述收购形成的商誉及商誉减值准备相应减少。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利润。本次核销资产各项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0342号)。

  三、董事会关于资产核销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资产核销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有关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资产核销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有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依据充分合理。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有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专字(2021)00342号)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及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依据测试结果,2020年共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 54,983,202.09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498,179.63元、存货跌价准备106,032.95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61,195.44元、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3,024,325.28元、商誉减值准备45,593,468.79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计提情况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0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1、计提坏账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计提情况

  本年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总额为5,498,179.63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5,012,494.03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485,685.60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情况

  根据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对可变现净值进行计算,本年度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06,032.95元。

  3、计提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对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本年度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61,195.44元,本年度公司对生产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024,325.28元。

  本次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公司境外子公司乌多姆赛金陵植物药业有限公司土地租赁日期到期,并因境外疫情严重影响,公司管理层预估以后将无法处置境外现有生产性生物资产石斛获取收益导致。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并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计提情况

  1)公司收购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利公司”)65%股权所形成商誉

  2018年,公司收购福利公司65%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17]第2447号评估报告,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福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2,931.96 万元,扣除过渡期间福利公司已向原股东分红款4,000万元,各方确定福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转让价值为28,800.00万元,对应的本次交易65%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8,720.00 万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福利公司资产并购日(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297.45万元,与公司账面投资成本18,720.00 万元的差额确认为商誉10,422.55万元。

  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 2020年末,公司聘请了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福利公司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1】第040号)。根据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65%股权合并报表形成的商誉对应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为22,011.13万元,本次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确定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8,818.00万元。该评估报告为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提供了价值参考依据,公司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2,075.54万元。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5,825.91万元。

  2)公司收购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征医院”)68.33%股权所形成商誉

  2012年,公司收购仪征医院68.33%股权。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苏中资评报字( 2012 )第3010号评估报告,截至2012年3月31日,仪征医院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5,869.95万元,同时考虑到南京市鼓楼医院的品牌以及过渡期的经营收益,确定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仪征医院资产并购日(2012 年7月31日)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811.28万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仪征医院资产并购日(2012年7月31日)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811.28万元,与公司账面投资成本12,295.09万元的差额确认为商誉2,483.81万元。

  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 2020年末,公司聘请了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仪征医院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1】第041号)。根据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有限公司68.33%股权合并报表形成的商誉对应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为 33,620.35万元,本次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确定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8,120.00万元。该评估报告为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提供了价值参考依据,公司2020年度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2,483.81万元。

  3)其他商誉减值情况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商誉价值中还包括受让宿迁市人民医院70%的产权并以此作为出资,持有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医院”)63%股权形成的商誉1,804.58万元。

  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2020年末,公司对宿迁医院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进行了测算。根据测算结论,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宿迁医院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为70,025.18,采用收益法测算出该资产组可收回价值为96,380元。上述测算为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提供了价值参考依据,公司不需对该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将减少本公司报告期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54,983,202.09元,已计入公司 2020 年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公允反映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21】第040号、第041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6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规定将于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除经授权外,委托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外汇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产品。

  (四)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五)投资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3月31日。

  (六)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成立委托理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裁、分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具体负责公司委托理财管理。

  3、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和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理财资金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要指定专人核算每笔理财产品金额、期限、预期收益等;加强理财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理财领导小组报告,理财到期后要及时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做好委托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审计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理财工作在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具体执行、风险防范等方面予以检查监督。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7、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余额)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情况

  具体情况见附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表: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情况

  ■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9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金陵药业”)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湖州国信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物资”)、和陈国强于2018年1月9日签署了《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6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65%股权之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公司以18,720万元人民币的对价受让国信物资持有的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利公司”)65%股权。2018年1月9日,福利公司在湖州市工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持有福利公司65%股权。内容详见2018年1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004)。

  关于本公司与国信物资、陈国强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内容情况:

  1、业绩承诺

  国信物资承诺:福利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三年实现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各方同意,由金陵药业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福利公司的专项审计报告,对福利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相应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额进行审计确认。

  2、业绩补偿与奖励

  各方同意,若经审计后福利公司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指标,则应由国信物资在2020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金陵药业进行补偿。补偿公式为:应补偿金额(万元)=6,000万元-福利公司三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万元)

  就国信物资业绩补偿,陈国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金陵药业同意在福利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均超过2,000万元,且业绩承诺期内的当年度与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平均超过2,000万元的情况下,在当年度实现净利润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中提取一定金额对陈国强为主的福利公司管理团队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福利公司董事会决定,奖励金额计入福利公司成本。给予奖励的个人所得税由福利公司在支付奖励前代扣代缴。

  3、保证金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国信物资应在收到金陵药业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余款的当日,将1,500万元转存至福利公司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期间产生的孳息亦作为保证金的一部分,用于保证国信物资基于本协议之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协议》第5.2条承诺、声明之履行。保证金将分三年退还国信物资,相应产生的孳息归国信物资所有,孳息跟随保证金同步退还国信物资。

  就上述1,500万元保证金,如福利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均达到2,000万元,且业绩承诺期内的当年度与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平均达到2,000万元,且《股权转让协议》第5.2条承诺、声明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在2018年、2019年、2020年每个年度当年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分别向国信物资指定账户退还保证金500万元。

  如福利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累计未达到6,000万元,则国信物资同意以保证金先行支付金陵药业应补偿金额,不足部分由国信物资另行向金陵药业支付,如向金陵药业支付补偿及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5.2条承诺、声明需支付的现金补足款后保证金尚有余额,则由福利公司在2020年度当年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退还至国信物资指定账户。

  二、福利公司承诺期间2018-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一)福利公司2018-2020年度业各年度净利润情况

  1、福利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福利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天衡专字(2019)00256号审计报告,确认福利公司2018年度的净利润19,012,926.83元。

  2、福利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福利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天衡专字(2020)00336号审计报告,确认福利公司2019年度的净利润7,951,308.36元。

  3、福利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福利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00397号审计报告,确认福利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2,030,225.62元。

  (二)福利公司2018-2020年度净利润完成情况    单位:元

  ■

  综上所述,福利公司2018-2020年度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28,994,460.81元,国信物资承诺:福利公司业绩承诺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00,000.00元,根据补偿公式,福利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净利润差额为31,005,539.19元。

  三、未实现业绩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一)福利公司未完成盈利预测的原因

  福利公司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原实际控制人、总经理陈国强经营管理期间存在不规范行为,福利公司对其进行整改并计提相关费用;二是福利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营的海盐县公建民营项目(收购之前刚运营)处于培育期,前期亏损较大;三是近几年湖州养老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造成福利公司运营和人力成本上升。

  (二)拟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针对国信物资、陈国强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意图不再承担《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义务的行为,公司已于2020年1月2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认定《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有效,已判决上述协议业绩补偿条款未发生变更,现该案尚处于二审审理阶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盈利预测协议》约定,国信物资承诺的福利公司的三年累计业绩承诺未达预期,公司将不再退还国信物资支付的1,500万元保证金及孳息;除此之外,国信物资还需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的差额部分(业绩补偿款差额部分=3,101万元-1,500万元保证金及孳息)。公司将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督促业绩承诺方国信物资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以及其他赔偿义务、保证人陈国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鉴于目前国信物资涉及诉讼,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可能存在无能力履行业绩补偿及赔偿等情形,公司将采取诉讼方式向其进行追偿。

  目前福利公司经营管理持续、稳定,上述公司拟采取的各项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经营。

  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州市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湖州市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数据已审计、真实准确。本事项遵守《股权转让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的应对措施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的决议。

  五、其他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00312号)《关于湖州市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为保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福利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并根据补偿措施的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专字(2021)00312号)《关于湖州市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2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聘请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时间: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7)基本介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自1999年起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8)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7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6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人。

  (9)财务信息: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195.39万元。

  (10)客户情况:2019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64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食业。审计收费总额6,489.7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44家。

  (1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荆建明先生:199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1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春霞女士:2018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8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桂华女士: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0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执业,201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荆建明、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春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桂华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收费共计99万元(含税)人民币,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66万元(含税)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3万元(含税)人民币。

  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总裁办公会议后,公司将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聘请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聘请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聘请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聘请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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