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11,071,963.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65,346,595.03元结转以后年度,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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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耕地发包经营;谷物、豆类、油料等作物的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肥料制造及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等。
(二)经营模式说明
1.耕地发包业务
实行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司是耕地资源经营主体,对权属内的耕地资源享有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通过对权属内的耕地发包经营和生产服务,统一组织、指导和管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联户家庭农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是双层经营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承包方式取得耕地资源的经营权,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双层经营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双层核算,双重利益主体。公司及家庭农场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
二是双层管理、责任明确。公司的统一管理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部过程,其目的是为家庭农场提供最佳的生产经营环境与条件,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公司负责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及市场信息支持。采取面授、电视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对家庭农场进行农作物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等。公司农技部门巡回进行田间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指导家庭农场进行播种、施肥、施药、病虫草防治和中耕管理。统一组织防洪除涝、防灾减灾。协调收获机械帮助家庭农场收获农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晾晒、清选和储藏设施。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家庭农场负责其生产经营投入及生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销售,是家庭农场自我利益实现的基础,家庭农场采取的是“两自理、四到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即生产费、生活费两自理,地块、机械、核算、盈亏四到户。其收入来源于生产的产品对外自行销售的收入。
这种经营模式既有利于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分散生产经营风险,又有利于发挥机械化、规模化、科技化等优势。
2.农产品销售业务
部分农业分公司家庭农场以农产品缴纳的承包费而形成的销售业务;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取收益。
3.房地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农业行业,是我国目前规模大、现代化水平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农机装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我国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近些年,国家粮食连年增产,农业实现了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特别是国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来加快促进农业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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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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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低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第一季度仅签订部分《农业生产承包协议》,确认承包费收入少于后三个季度;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后三季度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土地承包费、生产资料及代收费用等收现工作集中于第一季度完成,后三个季度土地承包费收现较少形成
(2)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集中于第二季度完成全部《农业生产承包协议》的签订工作,并分期确认前两季度承包费收入形成;
(3)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前三个季度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在秋收工作完成后对农业基础设施(田间道路、水利设施等)进行维修和维护等费用支出较多形成。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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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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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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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2.41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同比增长4.16%;实现利润总额9.87亿元,同比增加1.64亿元,同比增长19.98%;实现净利润9.72亿元,同比增加1.38亿元,同比增长16.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90亿元,同比增加1.41亿元,同比增长16.66%。
资产总额80.9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48亿元、增长3.17%;负债总额13.7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45亿元、下降3.19%;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9.6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12亿元、增长4.69%;资产负债率16.93%,较上年末下降1.11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由于主营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变化较大,为便于理解,我们调整了相关可比数据。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同时确认一部分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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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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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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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7户,三级子公司6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较上年减少三级子公司2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守聪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1-00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3月26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王守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期审计费用在2020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96,083,602.8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任意盈余公积金149,412,540.43元后,2020年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6,671,062.4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6,418,558.63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为积极回报股东,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11,071,963.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65,346,595.03元结转以后年度,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九、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王守聪先生、董事贺天元先生、董事叶凤仪先生、董事彭荣君先生、董事王守江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4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关于公司负责人薪酬兑现的议案
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基本年薪为绩效年薪基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按1.93×1.47倍确定;公司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90%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75%确定。绩效年薪扣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程序组织实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2021年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慎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十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六、关于制定公司《安全应急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14:30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按照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 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1-00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宪君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1-00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黑龙江分所整体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事务所”),与中审众环事务所黑龙江分所进行了合并。公司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拟聘任中审众环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0余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农业类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目前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9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13位,国内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前10位,上市公司审计家数前8位,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第1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事务所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卫东,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刘婕,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婕和项目合伙人宋卫东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宋卫东、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婕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在2020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中审众环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聘请的瑞华事务所,多年来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审计工作一直是由瑞华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审计团队负责执行的。
(二)目前瑞华事务所黑龙江分所整体加入中审众环事务所,与中审众环事务所黑龙江分所进行了合并,全部人员、业务分阶段转入中审众环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并占主导地位。承做公司业务的审计团队在完成公司2020年报审计工作后,会转入中审众环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由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考虑业务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建议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年度报酬在2020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年度报酬在2020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中审众环事务所协商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1-00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相关规定,现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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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比年初预计金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从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统一采购的冬储肥料部分未到货,形成实际采购量比年初预计采购量减少;二是实际采购单价低于年初预计采购单价,形成实际采购金额比年初预计采购金额减少。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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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多年来统一从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的肥料,质量优、性价比高,农户采购统供肥的需求量不断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晓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要股东: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4号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化肥、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饲料、粮食、农业机械设备、农副产品;农产品加工(加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贸易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毒品)
2.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兆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0栋1-5轴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批发:化肥、农药(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有机肥、微生物肥、复混肥、农用薄膜、植物调节剂、农用工具;贸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机械维修。
3.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学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13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10号
经营范围:互联网接入服务(ISP)服务范围在业务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ICP)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在垦区内经营固定电信业务和电信增值、代理业务;通信网络管理和维护;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和服务;通信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经营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和器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他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自有房地产经营。代办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手机入网;销售SIM卡、USIM卡、PIM卡、充值卡业务。
4.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类型:内资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王喜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95号黄河绿园小区A区4号办公楼4、5、6、7层
经营范围: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涉及农村、农民的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5.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庆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70,528.19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21号
经营范围:F06-通用航空经营航空喷洒(撒)、航空护林、人工降水、航空摄影、空中拍照、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空中游览、空中广告、科学实验、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城市消防、通用航空包机飞行、医疗救护、气象探测、跳伞飞行服务、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开展航空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7月05日)。
6.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冬铁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杨冬铁等13名自然人。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19号
经营范围:按照建筑企业资质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7.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类型: 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苗立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323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建三江七星农场
经营范围:农业、林业(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除外);畜牧业、渔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除外);农、林、牧、渔服务业;化肥、粮食、农副食品销售;谷物磨制;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保险代理服务(非专业代理);粮食收购;粮食仓储、烘干、装卸;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农业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房地产开发(国家禁止投资的除外);电子商务(金融业除外);食用植物油加工;装卸搬运;旅行社及相关服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接受保险和航化服务等与农业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交易定价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属于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是公司合理配置和利用优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1-01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租赁政策变更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慎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1-01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拟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最终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1-01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1日
至2021年4月22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15:00至2021年4月22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刊登在2021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15:00至2021年4月22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一)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21年4月20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0451-55195980
传 真:0451-55195986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598 公司简称: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