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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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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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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医用穿刺针、医用输注器械、介入器械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在临床上广泛应用。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划分,公司大部分医疗耗材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业务持续发展,业绩稳步增长。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经营模式改革,提升工业自动化制造水平,改进生产技术工艺,严控产品质量,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增加产品附加值;公司积极拓展市场渠道布局,加强上下游产业链整合,有序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业务整体销售规模。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物品种类较多,主要包括PP、PVC塑料粒料和不锈钢带等大宗原材料、辅料、配件、包装物等。每年末,公司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供货能力等因素,由相关业务部门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授权批准程序评估确定合作供应商。经过多年的业务运营,公司已建立稳定的供应链体系,与符合各项要求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对PP、PVC等大宗原料物资进行集中采购管理,保证原料质量稳定及成本控制。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医疗器械产业链分布和生产特点,明确定位上海、温州、珠海三大制造基地,形成生产制造集聚。围绕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公司重点投入建设三大制造基地,提高工业自动化水平,提升制造效能。通过委托生产模式,形成三大制造基地产能互动,实现针器一体化发展。

  3、市场营销模式

  (1)国内市场营销模式

  随着国家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从试点到省级、区域联盟和国家联采的集采政策常态化实施,公司在国内市场以响应各级政府医保机构集中带量采购投标,“代理经销+配送+供应链第三方服务”的市场营销销售模式,加快渠道建设及终端业务拓展。集中带量采购促使经销商向配送和服务商转型,公司通过资源整合投资并购,已在华东、华南、华北、华中、西南,上海、天津、北京、广东、广西、江苏、浙江、四川、湖南、江西等建立区域渠道和配送服务机构,推进“代理经销+配送+供应链第三方服务”的营销模式。同时,以“带量采购”为契机,拓展空白市场,寻求带量采购后的边际效益,将更多的产品,通过带量集采的新途径,延伸到终端医院。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8.2%。

  (2)国际市场营销模式

  公司的国际营销主要为自主品牌营销+项目合作模式,销售方式分为委托出口和自营出口。委托出口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国内贸易公司,再由贸易公司出口到国外,委托出口经销方式采用人民币结算。自营出口指公司直接将产品出口到国外,该方式下的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凭借多年积累的医疗器械产品研发、制造能力,公司与国际知名公司、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围绕客户提出的市场及临床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规模化生产及市场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国际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5%。

  (三)行业情况

  医疗器械是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民健康的战略支撑力量。为了切实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鼓励国内医疗器械加快创新做大做强,实现进口替代。报告期内,国务院及其他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医疗器械发展的产业政策。202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0年5月,《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2020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通过社区医院建设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联体内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在医联体内推进长期处方、延伸处方,逐步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平台。通过远程医疗、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教学、远程心电检查、远程监护等形式,逐步推进互联网诊疗,利用信息化手段,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2020年1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指出:“医疗器械事关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实行最严格监管。”在此态势下,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将进入洗牌期,部分不合规中小企业将被清退出局,竞争资源将逐渐流向龙头企业,公司的市场份额有望得到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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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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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人民币2,645,382,000.33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1,816,907,868.44元增长45.60%;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390,168,920.29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288,910,448.79元增长35.05%;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26,333,233.00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248,558,239.32元增长31.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202,771,145.33元,较上年同期人民币170,104,611.78元增长19.2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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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即2020年1月1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以下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对经营租赁采用该方法;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0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近似利率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c.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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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张宪淼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窦锋昌)》;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窦锋昌)》。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军)》;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军)》。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至今,公司不存在拟授予其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有效期间内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3)。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附件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文)》;

  (三)《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窦锋昌)》;

  (四)《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军)》;

  (五)《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九)《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三)《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主要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领域正处于集中度提升、各项医改政策推行的快速发展阶段,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产能布局等情况,为不断提升公司在区域市场的占有率,发挥规模效应,2021年公司需预留充足的资金用于项目投资及外延式发展,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2,771,145.3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4,878,376.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6,487,837.64元,扣除2020年度分配的2019年年度股利65,377,767.00元,当年未分配利润增加人民币131,441,340.44元。2020年末累计合并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81,897,012.45元,累计资本公积为人民币599,165,413.77元。

  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2,771,145.3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2,115,479.11元。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输注穿刺器械。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保健意识的增强,输注器械产品需求持续增长。再加上国家输注器械行业支持政策的影响,国内输注器械行业快速增长。从整体上看,跟踪模仿是我国输注器械产业的主要发展模式,但这一发展模式正在逐渐转向自主创新。首先,企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在高技术输注器械行业中知识产权侵权案的发生远比其他行业少;其次,企业加大了与学术界的合作,出现了一批协同创新的典范。输注器械已成为现代医疗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技术在其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融合发展已成为输注器械发展的必然,在这一趋势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为临床提供系统化服务。

  我国医用穿刺器械行业涉及超过400家生产企业,其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规模化的大中型企业不足10%。年产能超过1亿支无菌产品的大中型企业仅有30余家,超过10亿支无菌产品企业约为10家。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市场与生产规模较小,将外购穿刺针与自制穿刺器件组装后出售,行业内具有完整产业链生产能力的企业较少。注射针、输液针在就诊和住院患者中使用非常广泛,是临床中最常规的医疗器械,市场需求量巨大,增长率高。同时,此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和进入门槛不高,普通注射医疗器械市场相对成熟。随着临床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和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穿刺针被赋予了更多的功能和用途,从传统的穿刺、注射转变为通过影响定位精准穿刺、靶向治疗的微创器械,针械种类的增加使得针对不同疾病出现了专用的辅助和治疗工具。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医改政策,企业只有通过积极开发新产品,才能规避产品的价格战,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未来几年,公司将坚持巩固深耕和提升主业,持续市场业务结构优化,形成多模式的业务支撑互补格局。从以康德莱产品销售为主向各类产品销售、第三方物流和SPD医院内物流服务延伸,逐步提高各类产品销售、第三方物流和SPD医院内物流延伸服务的占比,提升国内市场销售收入的占比;稳步提升ODM业务、OBM业务和市场采购贸易业务的销售收入占比,巩固穿刺输注耗材国际市场出口前茅的地位。拓展专项产品,深度挖掘市场,打造亿元爆品项目;进行技术标准统一优化,提升自动化生产效率,通过制造转移和委托生产,建立目标市场发展产品增量;持续推进制造产能升级,产品、技术工艺及管理的创新升级;对穿刺输注产业的产品管线进行系统规划,积极拓展医工合作通道和产学研合作渠道。持续推进整合华南产业资源、拓展医疗产业发展;开拓投资医疗多元产业、建立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45,382,000.3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2,771,145.33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为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状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项目投资及外延式发展所需,预计相关重大投资支出将达7亿元,以满足公司各项经营性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为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及战略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公司在区域市场的占有率,发挥规模效应,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资金以保障生产经营及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未实行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业务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状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对资本性开支及营运资金的需求是持续和明确的。公司留存利润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基建建设及技改设备升级,预计总支出为3.5亿元,该笔支出是确保公司穿刺器械主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这些资金用途所产生的未来收益同公司过往的收益情况大体相近。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从有利于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留存资金将用于公司项目投资和外延式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结合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也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金额:预计2021年度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69,608万元。

  ●公司2021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述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方案。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2021年计划投资内容均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德莱”)、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医械集团”)及其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金额为69,6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四、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风险分析

  上述投资项目中,基建项目由于工期、建材及人力成本变动等原因,存在投资额超预算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工作,力争投资金额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

  五、上网附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向珠海市金湾区西域供水有限公司缴纳生活污水处理费,并通过关联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相关款项。

  注2:公司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用水用电。

  注3: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统一缴纳所在产业园园区电费,关联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相关款项。

  注4:公司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物业管理服务。

  注5: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房屋。

  注6: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用于职工宿舍。

  注7:公司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租出房屋。

  注8: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288号H栋507室

  法定代表人:吴冬梅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以上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机械设备的维护、维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895,917.78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21,785.08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88,346.3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7,040.75元。

  2、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淼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288号H栋501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三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自有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42,119,981.19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47,746,040.36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511,828.0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74,239.90元。

  3、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70号3幢2楼212室

  法定代表人:傅菊琴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0000万元整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9,953,931.11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946,161.89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1,881.2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4,110.12元。

  4、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滨海工业园区滨海五道758号

  法定代表人:陈敏敏

  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

  主要股东:郑爱平、张伟、陈敏敏等24名自然人股东。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证券、金融、期货咨询及认证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62,382,464.0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2,381,814.65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48.10元。

  5、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卢巧红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元整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88号(1号厂房5层)

  主要股东:卢巧红、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塑料制品、机械设备、模具的制造及销售;消毒用品、电子产品、文化体育用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医疗设备维修和租赁;医疗设备制造与安装;清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仓储服务(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包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装修装饰工程、网络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3,099,049.6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703,066.46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3,525,610.78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69,623.41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二)所规定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方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一)所规定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财政部2019年12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关联方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五)所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水电费、代收代付污水处理费及关联租赁。其中,代收代付污水处理费及水电费主要系:1、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及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关联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珠海康德莱国际医疗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内。产业园的生活污水均通过市政管网统一排放进行处理,产业园内所有入驻企业均需通过产业园的物业管理公司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支付污水处理费,各入驻企业的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为根据各公司实际使用净水量进行分摊;2、按照珠海市国税局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珠海市供电局对辖区内企业实行一个供电站对应一个客户的供电方式。珠海市供电局不再向产业园内多家企业分别开具发票,改为直接向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由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代收代付产业园内其他企业的电费,从而形成了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对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电费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代收代付行为,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及珠海共生医疗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均未收取其他费用或价差。公司与关联方的房屋租赁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产业园的相关厂房用于仓储、办公等,公司向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用于职工宿舍,公司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房屋。关联购销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商品销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分别与关联方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未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主营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力生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印爱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钱志昂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中印爱杰先生及杨力生先生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行为,钱志昂先生担任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家公司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及业务往来,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年度支付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基于近年来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并购及设立子公司日益增多,在综合评估相关工作事宜后,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82万元及52万元,增长幅度为30%。该费用拟于2022年支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其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长期合作,熟悉公司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审计基础工作扎实,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9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9日

  至2021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7、10、11、12、13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69113503)。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1年4月15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1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电子邮箱:dm@kdlchina.net

  邮编:201803

  联系人:顾佳俊、孙哲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王莉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结合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也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考虑其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9日,共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4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并于2020年4月21日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以2020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予5,19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6、2020年6月22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441,609,000股。

  7、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至今,公司尚不存在拟授予其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有效期间内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及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尚有预留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败。即本激励计划预留的56.722万股限制性股票须在2021年4月20日前授予。

  同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至今,公司尚不存在拟授予其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有效期间内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

  本事项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消授予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当前的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与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

  六、律师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取消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取消授予的原因、数量及时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3日前通过公司邮箱(dm@kdlchina.net)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的分红情况、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7日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召开“康德莱关于2020年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的分红、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孙玉文先生、窦锋昌先生、邵军女士;公司总经理张维鑫先生;财务总监沈晓如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7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3日前通过公司邮箱(dm@kdlchina.net)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沈晓如

  电话:021-69113502

  传真:021-69113503

  电子邮箱:dm@kdlchina.net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公司代码:603987                                                  公司简称:康德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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