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连接
2015年9月,联合国正式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了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简称“SDGs”)。为促进目标在中国顺利落实,中国政府于2016年9月发布了《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
2020年,本公司将17项目标与公司运营及相关项目进行重要性程度的对标梳理,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的联系,为未来ESG工作提供方向性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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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ESG实践成效
可持续保险产品
本公司加强对气候变化及巨灾风险的研究和投入,开发的“风险雷达”系统对接气象台、地震局等机构。在24个省市开展了气象指数保险项目,为5.3万农户提供了超过14.6亿元的气候变化损失保障。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为全国超过4,360家企业提供环责险,总保额超过79亿元。承保中国首例公共区域环责险,保障公共环境安全,承保中核集团、国家能源集团等多家大型电力能源客户,累计提供新能源风险保障9,383亿元。
责任投资
本公司创新具有保险特色的责任投资方式,面向环保、新能源、节能、棚户区改造、新基建等领域的项目,为经济和社会转型提供融资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产业基金等形式,直接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建设。此外,保险资金通过间接投资方式特别是投资绿色债,进一步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截至2020年底,投资新能源领域397.51亿元,水利137亿元,环保8.64亿元。
绿色运营
2020年5月底,本公司员工自发捐款,在三江源建成1,000亩生态公益林,完成约5万株苗木的种植,未来30年将累计吸收二氧化碳15,000吨。遵循国务院《“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政策制度,通过提升办公和行政用车效率,倡导绿色出行,打造罗泾、成都数据中心等绿色建筑实现减少碳足迹。从排放物密度、废弃物分流率、能源使用效率、用水密度四个维度提出环保目标并实施相关举措。
抗击“新冠”疫情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本公司积极发挥保险保障优势。抗疫专项保障方案在35个重点省市落地,为12,000多家企业提供超过28亿元的保障,并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
· 推出融资抵押保证保险,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融资需求,保险金额近40亿元。为11个地区约10万中小微企业减免保费或赠送保险,为部分企业延长保险期限、降低续保保费。公司累计认购疫情防控债约16.4亿元。· 创新推出“农供保”综合解决方案,推动鸡蛋价格、蔬菜价格、生鲜乳价格、小麦收入等保险落地。为各类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企业签发食责险保单超过33万张,提供保险保障超过4,300亿元。
· 针对奋战在抗疫一线的人员,捐赠新冠疫情专项保险,覆盖全国医护系统、卫健系统、民生服务、疫情防控、公安干警等近1,000万人,合计保额超过1.2万亿元。
服务国家战略
本公司充分发挥风险管理、经济补偿、社会管理和资金融通等专业优势,促进对外开放、推动区域发展、支持乡村振兴,推进形成经济新发展格局。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提供总保额达8,848亿元的“产、寿、健”一站式综合保险保障和一体化风险管理服务。围绕“一带一路”,海外业务已覆盖100多个国家,2017年至今,累计承保超过8,000亿元保额。围绕长三角一体化,与地方政府签订绿色保险战略合作协议,设立生态环保绿色基金,助推绿色产业转型。创新推出粤港澳大湾区专属的重疾险、医疗险产品。围绕乡村振兴,开发农险产品732款,总数达到3,000多款,创新收入保险、“保险+期货”、“农业保险+”等保险服务模式,为3,004万户参保农户提供总额为4,686亿元的风险保障。
社会医疗保障
本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生活水平。开展医疗保险经办、大病保险、补充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政保合作业务。政府医保业务覆盖政府客户共计225个,在办各类医保合作项目277个,服务参保人数1.25亿。已在全国15个省、54个地市开展大病保险业务,覆盖人群9,200万人,累计赔付1,427万人次,累计赔付159亿元。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自2016年以来,已累积承办59个项目,覆盖全国19省市自治区的38个地市,长期护理险服务人群逾3,500万,赔付人次逾100万。此外,本公司开展“惠民保”等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脱贫攻坚
本公司将企业社会责任充分融入到经营发展中,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聚焦“三区三州”深贫地区、上海对口支援地区等重点区域,充分发挥保险主业优势,凝聚全司合力,深化具有中国太保特色的保险扶贫长效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接续推进长效减贫贡献力量。有关情况,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企业社会责任”部分。
公益捐赠
本公司共捐赠110个扶贫、抗疫和教育项目,并在香港参与发起设立“白玉兰基金会”,捐赠总额为4,072万元。发起设立上海太保蓝公益基金会,支持关爱老年认知障碍群体。先后在全国捐建了64所希望小学,连续13年坚持开展现场支教活动。现有7,000多名志愿者,总服务时长4.5万小时。
消费者权益
本公司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要求,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统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产、寿险公司2020年分别发布《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明确了保险消费投诉的处理流程、责任分工、处理时限等要求。本公司制定知识产权相关的制度,涵盖知识产权取得、运用、保护和管理各环节,并已获得软件著作权共计17项。
公司治理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构建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组成的公司治理体系,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本公司通过不断深化集团化管理的架构,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加强与资本市场的交流沟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关情况,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情况”部分。
员工权益和发展
· 劳工准则。本公司在员工管理制度中明确年龄、职业能力、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假期、平等机会、多元化、反歧视等要求。增加就业机会,择优录用本地员工。不存在使用童工的情况。提倡员工不擅自延长工作时间。没有出现强制用工的情况。严格遵循《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招聘中不设立“性别、民族、婚育、宗教、有无携带乙肝病毒”等有悖公平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坚持提供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行政部和法律合规部承担员工上访和信访管理职责。制定薪酬管理办法,明确公司按月支付的薪酬不得低于国家和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 员工福利。本公司明确为员工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避免职业性危害。通过制定政策对女员工实施特殊保护。为员工创造健康安全的职业环境,开展健康跑、健康讲座、急救培训、消防安全演练、心理辅导等活动。2020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员工发展。本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职业发展培养指南。成立创新大学,为公司人才培训培养、资格认证、创新赋能提供共享服务。
反腐败
本公司制定《反舞弊工作暂行规定》《洗钱风险管理办法》《亲属回避暂行规定》等制度,防范和反对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违规举报管理规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举报、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可采取书面信件、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形式对发现的腐败、舞弊等问题举报。持续开展反洗钱、反腐败等相关培训工作。参加反贪污培训12,691人次,培训时长总计9,514.6小时。
供应链管理
本公司制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加强与供应商的协同联动,推动供应商提升ESG能力。持续完善供应链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加强各环节中环境及社会风险的识别与管控,优先选用ESG表现优秀的供应商。每年召开供应商大会,向合作伙伴宣导ESG政策。2020年未发生因对经济、社会、环境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而终止供应商合作的事件。
专项分析
一、合并报表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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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动性分析
(一)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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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3%至1,080.63亿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增加。
本年度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40.5%至1,360.68亿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上年度的净流出变为本年度的净流入,主要原因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
(二)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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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少数股东权益)/总资产。
(三)流动性分析
本公司从集团层面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流动性进行统一管理。集团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其现金流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股息及本身投资性活动产生的投资收益。
本公司的流动性资金主要来自于保费、投资净收益、投资资产出售或到期及融资活动所收到的现金。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主要包括保险合同的有关退保、减保或以其他方式提前终止保单,保险的赔付或给付,向股东派发的股息,以及各项日常支出所需支付的现金。
由于保费收入仍然持续增长,因此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通常为净流入。同时本公司注重资产负债管理,在战略资产配置管理的投资资产中,均配置一定比例的高流动性资产以满足流动性需求。
此外,本公司的筹融资能力,也是流动性管理的主要部分。本公司可以通过卖出回购证券的方式及其他融资活动获得额外的流动资金。
本公司认为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公司可预见的流动资金需求。
三、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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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当年利润的影响为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和十六。
四、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见财务报表附注六之3。
五、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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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偿付能力
本公司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和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银保监会的规定,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规定的水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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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控股保险子公司偿付能力信息详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伦交所网站(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及本公司网站(www.cpic.com.cn)披露的相关偿付能力报告摘要。
七、敏感性分析
价格风险敏感性分析
下表为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本集团各报告期末全部权益资产注1投资在股票价格上下变动10%时(假设权益资产注1与股票价格同比例变动),将对本集团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注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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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权益资产未包含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理财产品、优先股和其他权益投资等。
2、考虑了股票价格变动造成的影响中归属于保户的部分。
八、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其中人寿保险业务需要计提该四种准备金,财产保险业务需要计提前两种准备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为11,183.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0%;太保产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为1,044.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5%。保险合同准备金增长主要是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保险责任的累积所致。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进行总体上的负债充足性测试。若测试结果显示计提的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是充足的,则无需额外增提;若测试结果显示计提的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不充足,则额外增提保险合同准备金。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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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再保险业务
2020年,本公司分出保费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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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公司分入保费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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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末,本公司应收分保准备金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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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保险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本公司的自留风险保额及再保险的分保比例。为降低再保险的集中度风险,本公司还与多家行业领先的国际再保险公司签订了再保险协议。本公司选择再保险公司的标准包括财务实力、服务水平、保险条款、理赔效率及价格。在一般情况下,纪录良好的国内再保险公司或被评为A-或更高评级的国际再保险公司才能成为本公司的再保险合作伙伴。除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外,本公司选择的国际再保险合作伙伴还包括瑞士再保险公司及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等。
十、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0年末,本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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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中各公司数据均为单体数据。关于本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的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部分和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2、集团持股比例包括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
十一、前五大客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保险业务收入占本公司保险业务收入约为0.6%,其中没有本公司关联方。
鉴于本公司的业务性质,本公司无与其业务直接相关的供应商。
十二、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被质押的情况
本公司主要资产为金融资产。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在证券投资过程中运用债券质押开展正常的回购业务,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未来展望
一、市场环境与经营计划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部署,中国经济将迈向更高效率、更优质量和更趋公平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长期来看,宏观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提升、人口结构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等,都将为中国保险市场长期发展注入持续动力,新冠疫情的发生进一步激发了公众保险意识和健康服务需求。总体来看,中国保险市场仍将是世界上最具活力、发展速度最快的市场之一。
公司将锚定“长期主义”,围绕“成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引领者”的愿景和“客户体验最佳、业务质量最优、风控能力最强”三大目标,继续深化转型牵引,推动人才激励长期化、科技创新市场化、健康业务平台化、投资管理专业化和公司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加快打造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聚焦大健康、大区域、大数据等重点领域建设,加快形成新的发展动能。深化“太保服务”品牌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的能级,严守风险底线,全面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举措
一是从宏观环境看,不确定性仍在增加。新冠疫情的全球蔓延趋势延续,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格局,带来新矛盾、新挑战。国际贸易和投资明显萎缩,全球经济复苏受到阻碍。国内经济同样受到疫情的深远影响,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并行将成为新常态,信用违约风险或将持续暴露,长端无风险利率曲线面临下行压力,信用收缩恐对流动性带来负面影响,保险、资管业务持续承压。
二是从行业发展看,保险业正处于增速换档期、多年积累风险的集中释放期和保险发展模式转型阵痛期的“三期叠加”阶段,“防风险、治乱象、严监管”趋势将延续,重疾发生率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修订、车险综合改革、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出台等将对行业专业化能力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疫情倒逼传统险企加快转型,新技术正加速转化为发展新动能,进一步重塑行业经营模式。保险业对外开放步伐继续加快,中国保险企业将越来越多地面临与国际先进同业同台竞技的竞争格局。
三是从公司经营看,极端气候、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等引发的巨灾风险和大额赔付风险仍然较高,新兴风险也对保险经营的稳定性造成潜在影响。公司GDR的发行和国际化战略的推进,对公司治理和投资能力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持做优主业、做精专业,持续创新转型,进一步加强宏观环境研判和重点风险预警应对,通过科技驱动增强客户洞见和风险筛选能力,加快产品服务创新,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效能;全面强化资产负债管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提升投研能力,不断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持续完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优化累积风险管控和再保险方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经营稳定和偿付能力充足。
2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保险合同负债评估的折现率基准曲线变动),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117.33亿元,减少2020年度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117.33亿元。
3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公司财务报告附注六。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1-014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红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时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审计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1-017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元(含税),其中包括年度股利每股人民币1.2元(含税)及30周年特别股利每股人民币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5.84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88.10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2020年度提取法定公积人民币279,170,727.50元,提取后法定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公司2020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3.23亿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股本9,620,341,455股,按每股人民币1.2元(含税)年度股利和每股人民币0.1元(含税)30周年特别股利进行现金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12,506,443,891.50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1年度。公司2020年全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9%。
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约7个百分点,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现行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现金分红对本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1-018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外,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章程》需提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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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1-013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孔庆伟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本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20年度初步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88.10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2020年度提取法定公积人民币279,170,727.50元,提取后法定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公司2020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3.23亿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股本9,620,341,455股,按每股人民币1.2元(含税)年度股利和每股人民币0.1元(含税)30周年特别股利进行现金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12,506,443,891.50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1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约7个百分点,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偿二代现行监管要求。
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具体报酬。
关于续聘境内审计机构的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投资资产战略配置方案检视及调整建议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配置暨投资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内部风险控制比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业务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孔庆伟、傅帆董事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更名并制定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会原“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负责ESG相关工作;并同意制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工作制度》,原制度同步废止。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公司报请核准章程过程中,根据监管机构提出的修改要求,对章程修订案作其认为必须且适当的相应修改。修订后的章程自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后生效。
具体修改内容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监管机构提出的修改要求,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作其认为必须且适当的相应修改。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公司章程》后生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无条件一般性授权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决定公司单独或同时发行A股及/或H股,发行A股及/或H股总面值不得超过本议案获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各自总面值的20%。上述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间:1、本议案通过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2、本议案通过后12个月届满当日;3、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修订根据本决议赋予董事会授权的日期。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捐赠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人选,调整后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与投资决策及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孔庆伟(执行董事)
其他委员:黄迪南(非执行董事)
梁红(非执行董事)
路巧玲(非执行董事)
刘晓丹(独立董事)
(二)提名薪酬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晓丹(独立董事)
其他委员:John Robert Dacey(非执行董事)
陈继忠(独立董事)
姜旭平(独立董事)
其中,John Robert Dacey的上述任职须待其董事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生效。
(三)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婷懿(独立董事)
其他委员:吴俊豪(非执行董事)
周东辉(非执行董事)
胡家骠(独立董事)
姜旭平(独立董事)
(四)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继忠(独立董事)
其他委员:傅帆(执行董事)
王他竽(非执行董事)
林婷懿(独立董事)
胡家骠(独立董事)
(五)科技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姜旭平(独立董事)
其他委员:傅帆(执行董事)
吴俊豪(非执行董事)
陈然(非执行董事)
梁红(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盛亚峰先生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湾区发展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盛亚峰先生为公司大湾区发展总监(总经理助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盛亚峰先生的任职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资格核准通过后生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具体地址及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相关会议安排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一并发出。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盛亚峰先生简历
盛亚峰,1965年7月出生,历任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国内业务二部总经理助理、国内业务一部总经理助理、车险部副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助,太保产险成都分公司副总经理,太保产险市场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销售管理部总经理、产品事业中心总经理兼意外健康险部总经理、理赔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盛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1-015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0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117.33亿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117.33亿元。
一、概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2020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公司2020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保险合同负债评估的折现率基准曲线变动),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117.33亿元,减少2020年度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117.33亿元。
2、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1、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5、 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1-016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项目注册会计师:彭润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炯,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润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炯和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周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润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炯和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周星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2,358.5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78.00万元,合计人民币2,636.51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较2019年度审计费用有所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业界具有较好的口碑和执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根据本公司对审计机构服务的年度评估结果,其2020年度提供的审计服务总体满意度较高,为保持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1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