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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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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14,292,395.00元(含税),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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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生产的PCB产品包括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等,主要应用于家电、电源、能源、工业控制、通信和汽车电子等领域。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在采购模式上选择“以产定购”和“库存采购”相结合的模式,以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覆铜板、铜箔、铜球、油墨和锡球等。PCB制造行业具有较强的客户定制化特点,而且PCB产品种类繁多,不同的客户对于PCB产品的尺寸、基材、厚度等都有差异化需求,且原材料参数要求多样,因此原材料的采购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订单情况进行。同时,PCB产品的下游客户对于产品交付期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为了保证产品按时生产和交付,公司根据库存情况对主要原材料进行2-3个月的备货采购。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工作主要由采购部负责,由公司采购部直接向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部制定了一整套采购控制程序,包括供应商能力评价、合格供应商的控制与优化、采购结算和采购流程等控制程序。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及排产计划采用“按单生产”模式进行排产。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与委外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澳弘电子和海弘电子是公司目前的主要生产基地,其中澳弘电子主要定位于生产双面板及多层板,海弘电子主要生产单面板,另外专门配有单面湿膜生产线,可生产包括金属基电路板、灯条板在内等各类单面湿膜印制电路板。

  公司的各项生产工作均由生产部负责。基于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公司以GB/T19001-2016/ISO9001:2015、IATF16949:2016为指导,制定了详细的生产质量控制制度。为明确质量控制具体标准和方法,保障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公司制定了管理手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公司的生产活动规范化进行提供制度依据,并通过定期的内部审核与跟踪,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3 、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为主销售模式,仅少量通过贸易商销售。公司在经过客户审核后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录,并签订供货框架协议。大部分客户定期在合格供应商中采取招标或议价的方式确定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合格供应商的多维度综合评价分配供货比例。公司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交货期、结算方式、送货方式等细节均按照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订单或客户物料需求预测履行。

  (三)行业发展情况

  印制电路板是组装电子元器件的基板(主要由绝缘基材与导体两类材料组成),其主要功能是连接各种电子元器组件,起到导通和传输的作用,是电子产品的关键互连件。

  我国的PCB产业在最近几年保持了持续性稳定增长。2020年,中国大陆PCB行业产值达到348亿美元,占全球PCB行业总产值的52.41%,PCB全球第一大生产基地的地位进一步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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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印制电路板被广泛应用于通信、计算机及周边、消费电子、IC封装、工业/医疗、汽车电子和军事/航天等主要领域。根据Prismark的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通讯、计算机、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军事/航天和医疗器械等行业用PCB应用市场占比分别为33%、29%、15%、12%、5%、4%和2%,通讯、计算机和消费电子的PCB应用市场占比合计达77%,占据了PCB较大的应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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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Prismark

  自21世纪以来,由于欧美国家的生产成本过高以及经济下行,而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的亚洲地区成为了PCB产业链转移的目标,欧美地区大量的电子产业开始向亚洲迁移,亚洲地区成为全球最重要的电子产品制造基地,中国、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国家开始大规模生产PCB产品,全球PCB产业重心逐渐从欧美向亚洲转移,目前已经形成以亚洲(尤其是中国大陆)为主导的新格局。

  1、下游行业市场规模

  (1)家电行业市场规模

  印制电路板在家电领域的应用主要是用于家电产品的控制系统,生活中常见的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传统家电,以及厨卫电器和其他小家电都需要用到PCB产品,主要以单面板、双面板及普通多层板为主。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家电生产大国,对于家电行业用PCB产品的需求量较大,随着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等传统家电的更新换代,以及洗碗机、干衣机、嵌入式厨电、空气净化和净水设备等新兴家电及智能家电的发展,家电行业用PCB的需求量将形成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2017年,全球家电消费市场零售额为9.34千亿美元,同比增长2%;2016-2019年,我国家电市场零售额规模从1.27万亿元增长至1.53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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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根据《我国家电行业在全球零售占比及市场格局分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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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电源行业市场规模

  PCB在电源领域应用广泛,包括开关电源、逆变电源、交流稳压电源、直流稳压电源、UPS电源(不间断电源)等普通电源设备以及安防电源、高压电源等特种电源设备的控制系统都需要用到PCB产品。公司与电源行业龙头企业台湾台达、台湾光宝及台湾明纬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019年,我国电源行业产值规模为2,561亿元,同比2018年增长率为5.96%。2017-2019年我国电源行业产值规模从2,294亿元增长至2,5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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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随着我国社会电气化程度的逐步提升和“中国制造2025”实施引领制造业产业升级,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智能制造领域的电源设备需求将会扩大。此外,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等国家重点规划的七大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也将带动我国电源市场持续增长。

  (3)通信行业市场规模

  通信领域PCB产品的主要应用方向有无线网、传输网、数据通信和固网宽带。随着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5G技术的大规模商业应用,频段增加需要更多射频元件,而射频前端器件的数量增加使得PCB需求也相应扩大。公司正在积极拓展通信行业市场。

  2017年全球通信设备市场规模为5,843亿美元,同比2016年市场规模增长2.5%。从整体上看,全球通信设备市场规模仍保持稳定增长,但增速放缓,2015-2017年全球通信设备市场规模增速分别为5.20%、3.10%和2.50%。2019年我国专网通信设备市场规模为2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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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赛迪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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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随着全球各国家和地区制定5G网络建设战略和规划,全球通信网络将进入新一轮大规模投资建设期,而通信设备又是通信网络建设的重点投资领域,因此,全球通信设备市场在全球5G网络建设周期中将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4)汽车电子行业市场规模

  PCB在汽车电子领域的应用主要是用于汽车的动力总成电子控制系统、底盘电子控制系统、车身电子控制系统和车载电子信息系统,且以单/双面板、多层板的应用为主。2017年全球汽车电子市场规模达到2,300亿美元,市场规模同比2016年增长6.98%,2012-2017年期间全球汽车电子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38%。2018年中国汽车电子市场销售额为5,8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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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PCB精益管理典范企业,布局智能工厂稳健发展》(申万宏源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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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目前,我国汽车产量仍然保持全球第一,汽车电子的整体需求量非常大。加上国家大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以及无人驾驶新技术的应用促进汽车的电子化程度提高,汽车电子这一新兴需求市场将是PCB行业增长的重要动力。公司正在积极拓展汽车市场。

  2、行业产业链

  PCB制造行业的上游是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箔、铜球、防焊油墨、玻纤布等;下游主要是PCB产品的应用行业,主要包括消费电子、通信、计算机、汽车电子、工业/医疗、家电、航天/航空以及军事等众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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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行业周期特点

  印制电路板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尤其是近年来下游行业更趋多元化,应用领域覆盖通信、计算机及周边、消费电子、IC封装、工业/医疗、汽车电子和军事/航天等社会经济的各个行业,因此PCB行业的周期性受下游单一行业的影响较小,PCB行业的周期性主要体现为随着宏观经济的波动以及电子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而变化。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确立了家电行业PCB领域的领先地位,近年进一步拓展了电源、通信和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连续多年入选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CPCA)发布的中国PCB百强企业,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之一,并被CPCA评为优秀民族品牌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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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8,222.95万元,同比增加4.45%;利润总额14,154.12万元,同比增加1.11%;净利润12,476.89万元,同比增加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76.89万元,同比增加0.61%。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186,507.65万元,比上年末增加65.41%;负债总额56,170.8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0,336.82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22.1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请参照“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3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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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动。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3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定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8,222.95万元,同比增长4.45%;实现营业利润总额14,154.12万元,同比增长1.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476.89万元,同比增加0.6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14,292,395.00元(含税),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0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0年市场薪酬水平,我们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水平发放情况公开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1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期限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同时,上述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授权期限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签订借款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19日下午14:00在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5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731,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1,376,13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1,782,71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5日全部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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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项使用的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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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61,211.95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总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1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总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共计5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的银行大额存单产品每月支付利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共收到理财利息227,583.3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1月24日及2020年12月29日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2020-013、2020-015、2020-016)。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产品尚未到期赎回。

  四、 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3423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 保荐机构审查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4,768,899.06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4,292,395.00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为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升级且有重大支出的发展阶段,主营业务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在手订单持续增长。同时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的不确定性,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发展。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768,899.0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470,832.72元,公司2020年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3,992,502.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92,395.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46%。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4,768,899.06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292,39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印制电路板制造业,该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的特点。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居家消费水平呈显著增长趋势,由此形成的“宅经济”催生了居家办公和便利生活的相关电子电器产品需求增长。同时,欧美因疫情失控,相关产品转移到国内进行替代性生产,以及上半年消费压滞后反弹,市场对印制电路板的需求大幅增长,为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2020年全年订单持续饱满,产能处于饱和状态。为弥补产能不足,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将技术工艺升级改造和发掘自身产能作为未来的主要发展策略。相关业务活动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同时,受宏观经济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公司整体运行成本逐步攀升。

  (二)公司的发展阶段与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印制电路板包括单面板、双面板、多层板等,主要应用于家电、电源、能源、工业控制、通信和汽车电子等领域。公司凭借安全可靠的产品和优质专业的服务通过了国内外多家大型知名企业的严格供应商考核,并成为多家企业的“优秀供应商”或“战略供应商”。

  目前,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期,除已确定的募集资金投入外,公司仍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管理设备更新升级和产品工艺优化改造。具体说明如下:

  一是实施第一阶段募投项目建设。为了弥补当前严重不足的生产能力,缓解订单压力,公司计划在2021年建设并完成新工厂第一期工程。预计到2021年年底,新工厂将正式投产运营,完成“高精密度多层板年产量120万平方米”的目标。

  二是ERP迭代升级及导入MES系统,强化成本控制优势,提高智能制造能力。2021年,公司将对现有老ERP系统进行迭代升级,使ERP系统更加专业化,能够更全面地覆盖公司的各项管理;同时运用更先进的信息化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MES),更加精准地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物料耗用,减少生产浪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人为误差与失误,减弱对人员技能的依赖程度,实现产品全流程精准追溯,全流程电子信息化。

  三是扩大与升级单面板制造能力,加大市场竞争力。随着公司市场的不断拓展,单面板订单激增,目前的单面板生产线已无法保证正常的交货要求。2021年公司将对单面板生产线进行升级扩能。届时,单面板工厂的生产制造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高,从而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要。

  上述工作均需要大量且持续的资金补充和支持,为了保证公司运营资金的周转流畅,公司综合考虑后确定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8,222.95万元,同比增加4.45%;净利润12,476.89万元,同比增加0.61%。根据自身未来主要发展策略,公司将全面推进产能扩张进程,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因此,未来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是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最终确定的。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具体原因如下:一是2020年度,受上游原材料包括铜箔、玻纤布等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所用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球、油墨、锡球等价格也大幅上涨。为了更好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需要留存充足的资金。二是公司在手订单持续增长,急需资金来扩充产能,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鉴于公司未来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收益既可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又可以减少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均将用于产品生产销售、技术研发投入、生产设备及工艺技术升级改造等主营业务,因此这些资金用途所产生的未来收益同公司过往的收益情况大体相近。

  综上,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升级阶段,2021年仍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需要留存充足资金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生产研发和补充生产经营资金是公司着眼于未来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符合《公司章程》、《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分红政策和分红条件,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46%,低于30%,主要因为公司需更好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市场风险,留存充足的资金满足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又可以减少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议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46%,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

  联系电话:0519-85486158

  联系人:陈利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8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2021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弘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际为海弘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213,344.31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1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弘电子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2021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情况

  名称: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经济开发区兴塘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陈定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经营范围:印制线路板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海弘电子总资产为459,233,058.12元,总负债为184,438,657.73元,所有者权益为274,794,400.39元,净利润为54,433,572.88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海弘电子100%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2、担保期间:12个月

  3、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海弘电子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保障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48,213,344.31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9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新租赁准则》。

  (三)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但是,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即以简化方式进行处理,不确认资产和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如果因增加使用权资产而变更租赁范围的,并且该增加反映了单独的市场价格,此时,新增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的租赁。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1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29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aohdz@czaohong.com。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4月6日上午10:00-11:00召开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一、 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借助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网络平台,通过网络互动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网络交流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定红先生、财务总监刘振先生、董事会秘书耿丽娅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入业绩说明会专区,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29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aohdz@czaohong.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利

  投资者专线电话:0519-85486158

  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aohdz@czaohong.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4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6家。

  2.投资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萃柿,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泽丰,202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合计9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上期相同。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且已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任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完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0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1年3月15日通过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金华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针对2020年度运行情况出具了《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2020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8,222.95万元,同比增长4.45%;实现营业利润总额14,154.12万元,同比增长1.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476.89万元,同比增加0.6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14,292,395.00元(含税),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议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46%,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961,211.95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5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030,566.31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监事在2020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0年市场薪酬水平,我们将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公开如下: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5058                                                  公司简称:澳弘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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