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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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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1-030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10: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1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超涌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1-031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11: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2021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绍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1-032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

  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1年3月24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归还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8、13.9条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控股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初步统计核查,截至2021年3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1,015.4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6,067.49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因未能在2021年3月2日前完成占用资金归还事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的规定,上述事项触发了“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3日(星期三)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2021年3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委托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6,067.49万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按照出具的承诺切实执行相关还款计划,截至2021年3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全部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

  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自查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规定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出现的《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已经消除,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1-10000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8、13.9条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核查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消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3月24日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消除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已纠正,公司目前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规定的情形,已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在后续的公司治理中,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治理结构,有效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规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公司提交完备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材料的,本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在此期间,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本所可以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就公司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的规定,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1-10000号)。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1-03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完善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

  (三)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四)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五)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现有承租资产情况,符合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租赁条件的,继续按现有模式,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租赁条件的承租业务,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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