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转股代码:190074              转股简称:精达转股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

  3、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

  4、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增补张军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精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3、精达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张军强先生简历

  张军强,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工商管理学院MBA。曾任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出纳、改制办科员,本公司证券办科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意合资铜陵精工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意合资铜陵顶科镀锡铜线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等。

  现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分管财务的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聚芯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铜陵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精迅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董事、铜陵顶科镀锡铜线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转股代码:190074              转股简称:精达转股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2、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了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增补罗雯婷女士为公司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罗雯婷女士简历

  罗雯婷:女,198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在读,中共党员,助理政工师。2012年7月至2018年1月进入铜陵顶科镀锡铜线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公司办公室秘书。2020年2月至今,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公司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支部委员。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转股代码:190074              转股简称:精达转股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 3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同意推荐张军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张军强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张军强先生简历

  张军强,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工商管理学院MBA。曾任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出纳、改制办科员,本公司证券办科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意合资铜陵精工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意合资铜陵顶科镀锡铜线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等。

  现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分管财务的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聚芯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铜陵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精迅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董事、铜陵顶科镀锡铜线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转股代码:190074              转股简称:精达转股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张军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军强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军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 3月2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同意推荐罗雯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其他监事一致。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罗雯婷女士简历

  罗雯婷:女,198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在读,中共党员,助理政工师。2012年7月至2018年1月进入铜陵顶科镀锡铜线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公司办公室秘书。2020年2月至今,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公司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支部委员。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转股代码:190074    转股简称:精达转股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7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3月1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3.02%股份的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2021年3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提名,拟增补罗雯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到本届监事会届满。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拟增补张军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到本届董事会届满。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3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7日9点45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7日

  至2021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达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在获悉公司存在被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后,于2021年3月13日先后与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及审计机构取得联系,了解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2021年3月15日至3月23日,中原证券对上市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2021年3月15日至3月17日在公司现场进行核查工作。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了公司运营情况,查阅了相关制度及文件资料,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相关的记账凭证、银行回单等文件资料进行了查阅、复制、记录,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进行访谈,深入了解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且未披露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

  精达股份及子公司2020年度存在被持股5%以上的股东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达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具体如下:

  2020年度精达股份及子公司累计直接向精达集团拆出资金14,070.00万元,但其中6,970万元系精达集团银行贷款,2020年1月16日精达集团将上述6,970.00万元转到精达股份子公司天津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精达”),2020年1月17日至1月19日天津精达将此款转回给精达集团。

  2020年度精达股份子公司累计间接向精达集团拆出资金37,162.00万元。

  综上,2020年度精达集团直接或间接占用精达股份及子公司资金发生额为44,262.00万元,精达集团将上述资金用于临时归还借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精达股份已累计收回被占用资金39,762.00万元,被占用资金余额为4,50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15日,精达股份已收回2020年度剩余拆出资金4,500.00万元及期后新拆出资金4,550.00万元,并收到全部拆出资金利息246.06万元。

  (二)上市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的整改措施如下:

  1、相关本金和利息虽已全部收回,未给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但事实上形成了资金占用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暴露了对子公司管理细节方面的不足,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切实、严格的执行。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要求财务部、内审部自查并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给予相应处罚。

  2、组织制定《防范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执行,防止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强化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

  3、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4、公司将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及风险意识;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组织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会计师已出具上市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上市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披露,同时上市公司应当在年报中如实披露相关事项,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避免出现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有关部门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对子公司进行积极管理,避免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需要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公司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机构了解情况,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存在被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截至2021年3月15日,上述占用的资金和利息已全部结清。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述问题予以高度关注,督导公司完善内控制度事项进行充分、完整的信息披露,避免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高岩      赵岩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