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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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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
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 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关于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盾安精工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盾安环境180,000,000股股份,占盾安环境总股本的19.6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不低于5.6元/股,通过在杭州产权交易所平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在其线下平台进行竞价交易的结果确定;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工作安排,预计确定受让方的日期不早于4月2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盾安精工持有公司股份270,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8%,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此外,盾安精工的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0,104股,盾安精工的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9,069,416股,盾安精工的一致行动人舟山如山汇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6,041,666股、诸暨市薪原智勇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5,013,662股;因此,盾安精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1,784,848股,占公司总股本43.81%。盾安精工拟以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18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62%。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前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价格和转让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得以实施,不会导致盾安环境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在转让程序完成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公司年报披露的工作安排,预计年报披露日期会在确定受让方日期之前。

  公司将与盾安精工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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