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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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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3、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义务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及《新城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2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本着积极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同时立足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2,260,597,986股,扣减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27,647股后的股本基数为2,260,170,3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33,349,194.95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2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提名陆忠明先生、汤国荣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仍由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2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1-02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梳理和分析,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777,812,544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72,083,968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605,728,576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 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应收租赁款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72,083,968元。

  2、 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公司根据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包括对预计售价、销售费用和待投入开发成本等的估计。该等估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605,728,576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3,550,388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依据充分,有助于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1-023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房地产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玲,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至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

  2)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孙颖,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至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1家。

  3)项目注册会计师:王凯,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至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玲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孙颖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玲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孙颖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主要是基于普华永道中天参与公司审计服务的专业人员所花费的有效时间,以及参与的人员所具有的经验水平决定的。参考上述定价原则,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53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较2019年度分别增加18万元和0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证券、期货业务审计执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1-024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07,601,3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2,260,597,986股,扣减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27,647股后的股本基数为2,260,170,3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33,349,194.95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3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等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

  ●在2020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2021年度预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00亿元,对控股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600亿元,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00亿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33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2亿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35亿元,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6亿元。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在2020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预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00亿元,对控股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600亿元,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00亿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担保(不含关联方)。2021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二)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公司董事长王晓松先生、董事吕小平先生作为相关授权人士,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确定其他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附表未列举但新取得项目的子公司,下同)的具体担保额度及其他合联营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参股的合联营公司及附表未列举但新取得项目的合联营公司,下同)的具体担保额度,并在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适度调剂担保额度(含其他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适度调剂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含其他合联营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任一授权人士实施的授权行为均为有效。

  (四)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等协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公司及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为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

  (六)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3、公司、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6、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七)超出上述主要内容之外的对外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0年度担保情况及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本次制定2021年度担保计划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2021年度业务需求,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733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97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73%,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表:2021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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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1-026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晓松先生、吕小平先生、梁志诚先生、曲德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松蹊先生、陈冬华先生、徐建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并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无异议通过的审核结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陆忠明先生、汤国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董事和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2、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晓松,男,1987年12月生,200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公司工程部土建工程师,上海公司工程部助理经理、项目总经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营销部总经理、董事兼总裁,公司总裁、董事兼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吕小平,男,1961年7月生,高级经济师,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曾任上海海军37621部队副机电长,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部长,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3、梁志诚,男,1969年2月生,高级经济师,天津财经大学EMBA。曾任江苏新亚化工集团公司团委书记、副科长、副主任;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主管、副经理,常州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苏州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昆山公司总经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江苏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无锡公司总经理,上海公司总经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公司联席总裁、董事兼联席总裁;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4、曲德君,男,1964年7月出生,高级会计师,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曾任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香港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金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2019年5月于大连万达集团任职,历任长沙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沙及武汉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执行总裁、兼万达商业管理公司总经理,万达金融集团总裁,万达网络科技集团总裁,万达宝贝王集团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联席总裁、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松蹊,男,1961年11月生,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统计系博士。曾任北京经济学院讲师,澳大利亚联邦科学院海洋实验室统计师,La Trobe University统计系讲师、高级讲师,新加坡国立大学统计与应用概率系副教授,Iowa State University终身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商务统计与经济计量系系主任、讲席教授(2/3时)。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商务统计与经济计量系联席系主任、讲席教授(全职),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统计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统计局咨询委员,《美国统计学会会刊》(Journal of the American Statistical Association)编委,《环境计量》(Environmentrics)编委,伯努利学会(Bernoulli Society)科学书记。

  2、陈冬华,男,1975年12月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全国青联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600710)、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00217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869)、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009)独立董事。

  3、徐建东,男,1969年3月生,三级律师,宁波大学法学学士。曾任武进县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州精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东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合伙人。现任江苏东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合伙人,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陆忠明,男,1972年3月生,会计师,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审计部副部长,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兼助理总裁,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汤国荣,男,1968年10月生,中共党员。1997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厂工会副主席、党支部书记、组织科副科长、劳动人事部部长,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行政人力中心人力资源总监、上海公司副总经理、文旅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新城控股集团工会联合会主席,新城控股集团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7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将后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靠近江苏路)

  登记处联系方式: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 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授权委托书》(附件1)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四)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五) 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授权委托书》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

  (六) 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

  六、 其他事项

  (一)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二)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388 弄 6 号新城控股大厦 A 座 17 楼

  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电话:021-32522907

  传真:021-32522909

  (三)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及防疫用品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新城控股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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