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583780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在气温控制领域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营造人工环境。主要从事低温冷冻设备、中央空调设备、节能制热设备及应用系统集成、工程成套服务、智慧服务,广泛服务于食品冷链、石化、医药、能源、冰雪体育,以及大型场馆、轨道交通、核电、数据中心、学校、医院等。
报告期国家强化经济“双循环”,启动新基建补短板工程,提升了公司冷链装备、轨道交通空调、数据中心温控系统等产品的景气度。北京冬奥会启动筹备,带动诸多冰雪项目,扩张了冷冻设备市场。中央作出了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公司长期致力于发展冷热节能减排低碳/负碳技术,拥有的工业余热深度回收利用技术、地热能热泵技术、宽温区高效制冷供热耦合集成系统、基于吸收式换热的新型集中供热技术、氢能技术、CO2工质制冷系统、碳捕集技术等,将迎来长远市场机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致力于在气温控制领域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营造人工环境。主要从事低温冷冻设备、中央空调设备、节能制热设备及应用系统集成、工程成套服务、智慧服务,广泛服务于食品冷链、石化、医药、能源、冰雪体育,以及大型场馆、轨道交通、核电、数据中心、学校、医院等。
报告期内,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定因素的风险与挑战,公司深化“担当、融合、突破-构建冰轮共生价值生态”战略主题,保持战略定力,贯彻“两保一降”的经营方针,强化三大驱动力:技术创新引领发展,卓越运营激活组织,优秀文化行稳致远,以实际行动践行“现金为王、内功为要、人才为本”经营方略,举行了“躬身入局,百日会战”、“攻坚克难、再战百日”双百会战,营业收入、订货逆势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无油螺杆压缩机关键技术、全系列双级离心机全面替代单级系列产品、高效无烟锅炉、高效过冷水动态冰浆机组、石化行业工艺蒸发冷、加氢站隔膜压缩机等战略产品研发,中标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第10包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应用-食品节能改造,获认定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和服务型制造‘1+N’示范企业,子公司烟台冰轮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入榜2020中国标杆智能工厂。子公司山东神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NH3/CO2复叠制冷压缩机组“、烟台冰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DISU 高效动态冰(浆)水生成机组“以及烟台冰轮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基于3D打印的全流程智能铸造集成系统“三项产品入选2020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名单。
公司首席科学家于志强荣获烟台市“十佳创新人才”称号,焊工李子龙荣获“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加工中心操作工柏林荣获“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维修电工姚海锦荣膺第三届“烟台十大工匠”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安环措施、防微杜渐,严格实施、遵守防疫措施,保障企业运营及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数降至历年最低,取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中型冷库、中央空调机组和节能制热机组等,多涉及土建或地基安装,由于气温和春节假期等因素,通常第一季度为业务淡季。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三)。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且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
3.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增的公司
■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增群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4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荣锋、陈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40,929,527.11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092,952.7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76,610,049.23 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现金股利37,291,890.2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6,154,733.43元。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745,837,8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本次合计分红37,291,890.2元。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为公司审计,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在关联董事李增群、荣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志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5685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山东省环境控制节能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出资设立山东省环境控制节能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注册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出资700万元,占35%;子公司顿汉布什(中国)工业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占20%;北京华源泰盟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占20%;山东冰轮海卓氢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占10%;山东省鲁商冰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5%;山东神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5%。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军,男,中共党员,出生于1980年6月,大学学历。曾任龙口经济开发区经贸局外资科科员,龙口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烟台市国资委宣传与群众工作科、规划科科员,烟台市国资委规划发展科副主任科员、科长,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烟台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部长; 现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烟台冰轮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刘志军先生在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5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6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2021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4:4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
另外,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孙秀欣、刘莉
电话:0535-6697075,6243558
传真:0535-6243558
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个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1”,投票简称为“冰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为本人(本单位)代表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其续行集会或延期会议,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8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烟台冰轮控股有限公司、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及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会发生一些产品购销交易,这些交易金额小,占比低,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2021年预计公司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冰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350万元。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该事项,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增群、荣锋回避了表决,其他全部董事同意该项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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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注册资本:68439.4502万元
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增太
注册资本:313974.66万元
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许可证范围内铁路专用线经营;丙烷、正丁烷的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以上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仅限化工园区内经营)(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志怀
注册资本:1098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各种密封板材、金属涂胶板、橡胶件、内燃机气缸密封垫片及附属垫片、发动机隔热罩;密封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并销售上述自产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增群
注册资本:2313.27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制冷技术咨询、制冷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烟台冰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冰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过程中签订有关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冰轮环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议案、决议等相关材料。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同意冰轮环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9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质,具备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胜利股份、冰轮环境、鲁商发展、力源信息、毅昌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承办过金城医药、辰欣药业等公司的 IPO 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兰英英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冰轮环境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陈修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一百零五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动。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68]号)核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509,130,000.00元,扣除承销费2,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130,000.00元,2019年1月18日募集资金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06号的验资报告。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20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智能化压缩机工厂项目39,195,076.76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存入该专项账户。2020年年底该专项账户余额7,307,309.53元,另有银行理财产品215,000,000.00元。
(2)2020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绿色智能铸造技术改造项目38,339,897.7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存入该专项账户。2020年年底该专项账户余额11,712,573.18元,另有银行理财产品30,000,000.00元。
(3)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19年全部补流完毕,该募集专户2020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为58,868.08元,为结存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1月22日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于2019年1月18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8020188000540855。另外,公司及子公司烟台顿汉布什压缩机有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于2019年1月18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专户,账号为8110601011700892963;公司及子公司烟台冰轮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原烟台冰轮重型机件有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于2019年1月18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专户,账号为1606020529200067679。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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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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