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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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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3月26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1)津破申9号《通知书》,天津松江一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澜物业”)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股票因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申请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情况

  2021年3月26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1)津破申9号《通知书》,一澜物业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天津松江一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南段西侧鸣泉花园10-2-1701

  法定代表人:李婷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清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家政服务;外墙清洗;会议服务;机电设备、空调安装、维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工程;汽车租赁;普通货运;洗衣服务;中水洗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2020年1月1日,申请人与公司签署《2020-2021年松江股份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一直向公司供应物业服务。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欠付申请人物业服务费人民币1,392,000.00元。

  二、破产重整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

  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案,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目前,公司股票因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发布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2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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