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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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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08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鉴于目前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正在实施,且原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21年4月15日到期,公司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将原决议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4月15日。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并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鉴于目前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正在实施,且原授权有效期将于2021年4月15日到期,公司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4月15日。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咸宁南玻新建1200T/D光伏封装材料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全球能源体系正加快向低碳化转型,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与常规能源的清洁低碳化将是能源发展的基本趋势,而太阳能在解决能源可及性和能源结构调整等方面均具有明显的优势。国家已确定2030年实现碳排放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这将为太阳能产业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实现,外围营商环境的改善为光伏新能源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动力。

  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不可或缺的封装材料,随着光伏装机的爆发式增长及双玻组件渗透率的快速提升,光伏玻璃的需求量大幅提升。南玻作为国内最早进入光伏玻璃生产领域的企业,技术力量雄厚、客户认可度高,光伏玻璃业务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简称“咸宁南玻”)拟利用其厂区预留工业用地,基于厂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光伏封装材料生产线。项目计划建设一条日熔量1200吨的光伏窑及配套深加工线,投资总额约85,809万元,建设周期2年。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河北视窗超薄电子玻璃二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明确强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随着5G、工业互联网建设的加速,液晶显示基板和触摸屏传感器基板得到广泛应用,智能家居、办公设备等需求量逐年增长,超薄光伏玻璃领域和汽车玻璃领域的开发将进一步拓展超薄电子玻璃的应用范围,预计TN/STN-LCD液晶显示和TP-Sensor触摸屏等市场对电子玻璃需求年均涨幅10%左右,而触控应用超薄电子玻璃高端市场长期被日本等国外企业产品垄断。本项目正是依托电子玻璃高端市场的快速增长及南玻电子玻璃领域技术突破,为抢占进口产品市场份额、打破国外产品的垄断地位加速实现进口替代而提出。

  结合《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及南玻集团电子玻璃规划,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简称“河北视窗”)计划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及已有配套设施,建设一条日熔量为110吨的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及建设配套研发中心。本项目采用全氧熔窑先进工艺,配套研发中心,围绕触摸屏盖板玻璃、ITO玻璃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提升超薄电子玻璃附加值。项目建成后,南玻电子玻璃将实现专业化生产,产线分工明确,有效增强电子玻璃整体盈利水平,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南玻在国内电子玻璃领域的竞争优势。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8,4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8,346万元,项目建设周期15个月。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集团对子公司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更好地利用商业银行提供的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集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集团资金利用率及综合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集团财务管理部及其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09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鉴于目前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正在实施,且原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21年4月15日到期,公司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将原决议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4月15日。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并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鉴于目前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正在实施,且原授权有效期将于2021年4月15日到期,公司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4月15日。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0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15日。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正在实施,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4月15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两个议案,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两个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11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满足集团对子公司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更好地利用商业银行提供的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集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集团资金利用率及综合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集团财务管理部及其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 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收取货款的过程中,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因此,开展票据池业务主要实现以下目的: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承兑汇票的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承兑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款项等,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该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公司的担保额度为票据池质押额度,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质押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票据池质押率。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集团财务管理部分管领导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集团总部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确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45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A股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日

  B股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4月2日

  7、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1年4月2日(B 股最后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67)。

  3、登记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5、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春燕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85

  电子邮箱:securities@csgholding.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12”,投票简称为“南玻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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