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行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本行15名董事全体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集团2020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行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2020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26元(含税)。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业务简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大型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其前身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本行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本行2020年末市值约为1,918.89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四位。按一级资本排序,本集团在全球银行中位列第二。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分部有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和包括海外业务及附属公司在内的其他业务。本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设有14,741个分支机构,拥有349,671位员工,服务亿万个人和公司客户。在基金、租赁、信托、保险、期货、养老金、投行等多个行业拥有子公司,境外机构覆盖31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各级境外机构200余家。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经济陷入深度衰退。发达经济体实施极度宽松货币政策和大规模财政刺激计划。中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稳定恢复,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消费和投资稳步回升,出口动能强劲,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5%。
金融市场平稳运行。货币市场利率稳定,市场交易活跃;债券发行量、现券交易量增加;股票市场指数上升,成交量和筹资额同比增加较多。国内监管机构制定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畅通融资渠道,促进资管业务转型,加快不良处置,夯实银行资本基石。银行业利差收窄、息差收入下降,盈利能力面临压力;金融科技迅猛发展掀起银行业数字化变革;银行业总资产平稳增长,信贷质量基本稳定,风险抵补能力较为充足,流动性水平保持稳健。
2020年,本集团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资产负债规模实现较快增长,集团资产总额28.13万亿元,增幅10.60%;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16.23万亿元,增幅11.62%。负债总额25.74万亿元,增幅10.96%;其中吸收存款20.61万亿元,增幅12.24%。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增长7.2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增长3.32%,营业收入7,558.58亿元,较上年增长7.12%;拨备前利润5,265.45亿元,较上年增长7.43%。主动加快风险暴露,集团不良率1.56%,较上年上升0.14个百分点。集团净利润2,735.79亿元,较上年增长1.62%。平均资产回报率1.0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12%,资本充足率17.06%。
2.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2.3.1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
1. 对信用卡分期还款业务收入进行了调整,往期相关数据同步调整。
2.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计量,并适用并行期规则。
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
1. 净利润除以年初和年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 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减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4. 对信用卡分期还款业务收入进行了调整,往期相关指标同步调整。
5. 利息净收入除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6.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
7.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计算,并适用并行期规则。
8. 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含核算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贴现的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不含应计利息。
9. 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含核算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贴现的损失准备,贷款余额不含应计利息。
2.3.2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下表列出本集团2020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
2.4 股东情况
2.4.1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72,500户,其中H股股东41,053户,A股股东331,447户。2021年2月28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42,092户,其中H股股东40,799户,A股股东301,293户。
单位:股
■
1.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宝武钢铁集团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648,993,000股和335,000,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宝武钢铁集团持有的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3,863,184,162股。该股份中也包含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H股。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情况如下: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96,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
4.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本行无限售条件股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2.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1户,全部为境内优先股股东。2021年2月28日,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1户,全部为境内优先股股东。
2020年末本行前10名(含并列)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2.4.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公司债券情况
本行未发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需予以披露的公司债券。3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利润表分析
2020年,本集团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提升经营发展质效,实现利润总额3,366.16亿元,较上年增长3.07%;净利润2,735.79亿元,较上年增长1.62%。主要影响因素如下:(1)生息资产增长带动利息净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增加388.43亿元,增幅7.23%。(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增加36.84亿元,增幅3.32%。(3)业务及管理费较上年下降0.12%,一般性开支有所下降。成本收入比25.12%,较上年下降1.41个百分点,继续保持良好水平。(4)加大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计提力度,减值损失总额1,899.29亿元,较上年增长16.15%。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利润表项目构成及变动情况。
■
利息净收入
2020年,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5,759.09亿元,较上年增加388.43亿元,增幅为7.23%;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76.19%。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相关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的情况。
■
2020年,本集团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受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以及加大向实体经济让利力度等因素影响,贷款收益率下降;债券及存拆放收益率因市场利率下行低于去年,存款竞争激烈导致存款成本略有上升。净利差为2.04%,同比下降12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19%,同比下降13个基点。
下表列出本集团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变动对利息收支较上年变动的影响。
■
1.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的共同影响因素按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绝对值的占比分别计入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
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增加388.43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639.03亿元,平均收益率和平均成本率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减少250.60亿元。
非利息收入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非利息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
2020年,本集团非利息收入1,799.49亿元,较上年增加113.86亿元,增幅6.75%。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23.8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
2020年,本集团紧抓市场机遇,深挖客户需求,积极探索和践行数字化经营理念,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45.82亿元,较上年增长3.3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对营业收入比率为15.16%,较上年下降0.56个百分点。
其中,电子银行业务收入290.07亿元,增幅13.02%,主要是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和应用,稳步提升线上经营优势,网络支付交易额逐步提升;银行卡手续费收入213.74亿元,降幅11.03%,主要是受社会消费增长整体趋缓影响;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173.66亿元,增幅2.79%,主要是代销基金业务规模实现较快增长;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收入155.93亿元,增幅9.86%,主要是强化集团协同联动和市场营销力度,打造“建行智托管”品牌,实现托管规模较快增长;理财产品业务收入133.98亿元,增幅3.87%,主要是强化资产配置、渠道销售和投研能力,集团理财规模实现稳步提升;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125.42亿元,增幅2.24%,主要是围绕稳外资稳外贸、加大拓展贸易融资上下游业务,国际结算收入同比较快增长;顾问和咨询费收入115.77亿元,增幅12.06%,主要是由于投研服务能力提升,完成“飞驰6+1”智慧投行系统生态优化,客群数量实现有效拓展。
其他非利息收入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其他非利息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
其他非利息收入653.67亿元,较上年增加77.02亿元,增幅13.36%。其中,保险业务收入314.06亿元,较上年增加84.92亿元,主要是部分子公司保险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带动;投资收益194.44亿元,较上年减少11.05亿元,主要是结构性存款规模增加和委外投资规模缩减导致;汇兑收益52.62亿元,较上年增加6.45亿元,主要是贵金属交易规模同比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40亿元,收益较上年减少30.96亿元,主要是债券市场利率波动导致债券估值有所下降;其他98.95亿元,较上年增加27.66亿元,主要是部分子公司业务规模增长。
业务及管理费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
■
2020年,本集团持续加强成本管理,优化费用支出结构,成本收入比25.12%,较上年下降1.41个百分点,继续保持良好水平。业务及管理费1,793.08亿元,较上年减少2.23亿元,降幅0.12%。其中,员工成本1,043.53亿元,较上年减少14.31亿元,降幅1.35%,主要是疫情防控阶段性社保减免导致五险支出同比减少;物业及设备支出349.29亿元,较上年增加12.54亿元,增幅3.72%。其他业务及管理费400.26亿元,较上年减少0.46亿元,降幅0.11%,主要受疫情影响,一般性开支有所下降。同时,积极支持战略实施和数字化经营,金融科技投入和营销类支出增长较快。
减值损失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减值损失构成情况。
■
2020年,本集团减值损失1,899.29亿元,较上年增加264.08亿元,增幅16.15%。主要是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181.97亿元,其他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78.22亿元。金融投资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3.89亿元。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较上年增加21.30亿元,增幅36.79%,主要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规模和平均拨备率增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17.41亿元,降幅116.30%,主要是由于部分高风险地区债券的投资规模下降。
所得税费用
2020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630.37亿元,较上年增加56.62亿元。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8.73%,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持有的中国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3.2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资产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资产总额的构成情况。
■
1. 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
2020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8.13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70万亿元,增幅10.60%。其中,积极推动实体经济复工复产和高质量发展,发放贷款和垫款较上年增加1.69万亿元,增幅11.62%;支持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大力认购国债、地方债,金融投资较上年增加7,374.12亿元,增幅11.87%;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较上年增加1,951.54亿元,增幅7.45%;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较上年减少1,291.70亿元,降幅13.59%;动态调整同业资产规模和结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上年增加444.30亿元,增幅7.97%。相应地,在资产总额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占比上升0.53个百分点,为57.70%;金融投资占比上升0.28个百分点,为24.7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占比下降0.29个百分点,为10.01%;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占比下降0.82个百分点,为2.9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占比下降0.05个百分点,为2.14%。
发放贷款和垫款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及构成情况。
■
1. 主要包括个人助业贷款、经营用途线上贷款等。
2. 主要包括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等。
2020年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6.79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76万亿元,增幅11.74%,主要是本行境内贷款增长推动。
公司类贷款和垫款8.36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40万亿元,增幅20.12%,新增贷款主要投向基础设施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等领域。其中,短期贷款2.59万亿元;中长期贷款5.77万亿元。
个人贷款和垫款7.23万亿元,较上年增加7,565.17亿元,增幅11.68%。其中,个人住房贷款5.83万亿元,较上年增加5,257.64亿元,增幅9.91%;信用卡贷款8,257.10亿元,较上年增加845.13亿元,增幅11.40%;个人消费贷款2,645.81亿元,较上年增加749.93亿元,增幅39.56%;个人经营贷款1,384.81亿元,较上年增加904.28亿元,增幅188.18%。
票据贴现2,590.61亿元,较上年减少2,336.32亿元。
海外和子公司贷款和垫款8,926.17亿元,较上年减少1,654.00亿元,降幅15.63%。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
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
本集团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结合信贷资产质量的变化计提损失准备。2020年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为5,560.63亿元。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票据贴现损失准备为8.40亿元。
本集团按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或已发生信用减值,将业务划分为三个风险阶段。阶段一为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根据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阶段二为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根据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阶段三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根据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本集团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综合考虑监管及经营环境、客户内外部信用评级、客户偿债能力、客户经营能力、贷款合同条款、资产价格、市场利率、客户还款行为,以及前瞻性信息等,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增加。参考相关监管机构指引,不将因受疫情影响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视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自动触发因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参考了外部权威机构的预测结果,同时应用了内部专家的研究成果,形成了专门应用于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情景假设。本集团通过将乐观、中性、悲观三种情景下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及违约风险敞口(EAD)相乘,然后加权平均并考虑折现因素,得到预期信用损失。
按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贷款按五级分类的分布情况。在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下,不良贷款包括划分为次级、可疑及损失的贷款。
■
2020年,本集团持续开展全面主动智能风险管理,加强信贷基础管理,坚持实质风险判断,审慎开展分类,资产质量保持可控。2020年末,不良贷款余额2,607.29亿元,较上年增加482.56亿元;不良贷款率1.56%,较上年上升0.14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占比2.95%,较上年上升0.02个百分点。
负债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负债总额的构成情况。
■
1. 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负债。
本集团持续加大核心负债拓展力度,拓宽融资渠道。2020年末,本集团负债总额25.74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54万亿元,增幅10.96%。其中,吸收存款余额20.61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25万亿元,增幅12.2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2.29万亿元,较上年增加990.21亿元,增幅4.51%,主要是证券、基金等结算性资金增加;已发行债务证券9,401.97亿元,较上年减少1,363.78亿元,降幅12.67%,主要是已发行存款证到期不续作;向中央银行借款余额7,811.70亿元,增幅42.18%,主要是为支持贷款投放,向央行借款增长较多。相应地在负债总额中,吸收存款占比为80.08%,较上年上升0.92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占比为8.91%,较上年下降0.55个百分点;已发行债务证券占比为3.65%,较上年下降0.99个百分点;向中央银行借款占比为3.04%,较上年上升0.67个百分点。
吸收存款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吸收存款情况。
■
2020年末,本行境内公司存款9.7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7,578.85亿元,增幅8.48%;本行境内个人存款10.18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48万亿元,增幅16.99%,在境内存款中的占比上升1.89个百分点至51.22%;海外和子公司存款4,539.91亿元,较上年减少569.16亿元,在吸收存款总额中的占比为2.20%。深化系统性网络化拓客增存,提升存款发展质效,境内活期存款10.94万亿元,较上年增加9,123.58亿元,增幅9.10%,在境内存款中的占比较上年下降1.80个百分点至55.02%;境内定期存款8.94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32万亿元,增幅17.38%,在境内存款中的占比为44.98%。
股东权益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及构成情况。
■
2020年末,本集团股东权益2.39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542.26亿元,增幅6.90%,主要是由于未分配利润增加1,227.66亿元。由于股东权益增速低于资产增速,总权益对资产总额的比率下降0.30个百分点至8.49%。3.3业务回顾
2020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本集团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扛起大行责任,展现大行担当,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砥砺拼搏,交出了一份亮丽答卷。
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接连出台多项金融服务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多渠道释放信用资源,维护“六稳”“六保”大局,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较上年增加1.69万亿元,同比多增5,138.59亿元;积极参与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和投资。精准滴灌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造业贷款、基础设施贷款、绿色贷款增速分别为19.81%、17.66%和14.20%。加大各项服务收费减免力度,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采取延期还本付息、展期、续贷等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客户纾困。
新金融行动结出丰硕果实。
住房租赁逐渐成势。截至2020年末,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推广覆盖全国超96%的地级及以上行政区,累计上线房源超2,400万套。积极开展存房业务,累计签约房源120万套。“建融家园”230多个项目提供超14万套长租房源。先后与广州、杭州、沈阳、南京等11个城市签署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建行实践为金融支持租购并举,健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蹚出了一条新路。
普惠金融树立标杆。2020年末,普惠金融贷款余额1.45万亿元,较上年增加4,892.00亿元,余额新增均列市场第一;“建行惠懂你”APP访问量突破1.1亿次,下载量超过1,500万次。首家实现“可持续购买”模式的普惠金融信贷资产证券化。数字普惠模式成为央行制定普惠金融行业标准的基础蓝本。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建行裕农通”普惠金融服务点总数54万个,覆盖全国八成的乡镇及行政村,消费扶贫交易额在中央金融单位中保持前列。建行大学“金智惠民”累计培训331万人次,将金融知识送到田间地头。
金融科技内外赋能。大力推进金融科技战略实施,全面展开技术中台建设,不断夯实技术创新基础。敏捷响应业务需求,深入推进智慧金融建设,打造融合C端场景的新零售格局,构建产融结合的新对公生态,支持资本市场业务协同发展,推进智慧渠道及智能运营能力建设,提升集团一体化智能风控能力。金融科技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发挥“建行全球撮合家”线上平台优势,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的线上展会运营与跨境对接。形成了横向服务数字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纵向服务住房租赁、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统一的智慧生态服务体系,累计注册用户数超2.8亿,全行1.4万多网点开放政务服务超1.4万项。赋能中小金融机构,累计向328家中小银行输出风控工具,推动风险共治。
数字化经营稳步推进。秉承普惠、开放、共享的新金融理念,率先开启数字化转型,以数字化经营作为落实“三大战略”的突破点,按照“建生态、搭场景、扩用户”的基本逻辑,形成了一套具有建行特色且行之有效的数字化转型打法。总行大脑统一指挥,前中后台、总分行、母子公司高效协同的敏捷响应机制不断完善。业务、数据、技术三大中台建设全面破题,持续加强策略引领、渠道协调、风险合规、财务配置等底层支持能力。
风险内控能力经受住前所未有的考验。
秉承“稳健审慎全面主动”的风险文化,以体系化的思维、全面主动智能的理念,探索实践适应数字经济和新金融的风险管理新打法,构建科技引领的现代化风控体系,完善风险预防预判、监测预警、管控处置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评分卡等工具,精准评估客户风险。加快智能风控重点项目建设。调整风险偏好、风险限额和信贷政策,优化客户评级和授信审批,有效纾解企业困境。持续加大不良处置力度,不良处置“量、质、效”迈上新台阶。2020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1.56%,拨备覆盖率213.59%,损失准备对贷款总额的比率为3.33%。
主动应对金融市场剧烈波动,成立重大市场风险跨部门联合应急小组。坚持稳健审慎原则,前瞻应对内外部资金形势变化,全面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优化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业务连续性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全面、主动、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稳步提升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推进国别风险管理系统优化,强化集团层面国别风险统一管理。夯实集团合规管理基础,严格落实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监管要求。圆满完成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工作。
3.4分部情况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各主要业务分部的营业收入、减值损失和利润总额情况。
■
2020年,本集团公司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843.93亿元,增幅7.60%,主要是受贷款规模增长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减值损失1,465.80亿元,增幅18.75%;利润总额为666.15亿元,降幅8.36%,在本集团利润总额中的占比较上年下降2.47个百分点至19.79%。个人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275.33亿元,增幅22.13%,主要是利息净收入增幅较大;减值损失308.87亿元,增幅9.78%;利润总额2,060.47亿元,增幅38.62%,占比较上年上升15.70个百分点至61.21%。资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2.92亿元,降幅39.36%;减值损失为负1.08亿元;利润总额559.15亿元,降幅39.02%,占比较上年下降11.47个百分点至16.61%。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76.40亿元,增幅21.66%,减值损失大幅增加,利润总额为80.39亿元。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地区分部划分的利润总额分布情况。
■
3.5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
根据监管要求,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及金融机构类附属子公司(不含保险公司)。2020年12月31日,考虑并行期规则后,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17.06%,一级资本充足率14.2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62%,均满足监管要求。与2019年12月31日相比,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下降0.46、0.46和0.26个百分点。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以及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情况。
■
自2015年一季度起,本集团依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杠杆率是指一级资本净额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商业银行的杠杆率应不低于4%。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杠杆率为7.99%,满足监管要求。
下表列示本集团的杠杆率总体情况。
■
3.6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的变化
本集团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涉及领域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的分类、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得税、退休福利负债、合并范围等。
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本集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 号》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上述变更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7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39 证券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田国立董事长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 本行在任监事8人,出席8人;
3. 董事会秘书胡昌苗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江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0年度抗疫物资捐赠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扶贫捐赠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不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
(三) 议案表决情况说明
1.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3. 董事任职:
王江先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为三年,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王江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青海律师、郝志娜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3月26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王江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选举王江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
二、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业绩公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书及财务决算方案(财务报告)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行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本行2020年税后利润人民币2,681.74亿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68.17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计提一般准备金人民币354.82亿元;
3.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于2021年7月14日收市后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2020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26元(含税),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815.04亿元;
4.2020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五、 关于聘用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六、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20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2020年资本充足率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资本充足率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九、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2021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关于提名钟嘉年先生连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钟嘉年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钟嘉年先生连任本行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至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钟嘉年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钟嘉年先生,1957年4月出生。自2018年11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9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80年加入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伦敦分所,1992年成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6年起任普华永道香港和中国大陆地区的金融服务专家,曾任普华永道香港地区人力资源合伙人,普华永道香港和中国大陆地区审计团队负责合伙人,中国银行审计项目组全球负责合伙人,香港公益金义务司库,香港会计师公会职业道德委员会、职业责任风险限制委员会、沟通委员会及调查组的成员,还曾担任中国银行、中银香港、交通银行的重组及首次公开发行的审计负责人,HarvestRealEstateInvestments(Cayman)Limited审计委员会主席与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金沙中国有限公司、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与保诚财险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傅德荫基金有限公司受托人。钟先生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澳门会计师公会会员,获英国杜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后,钟嘉年先生将连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十二、 关于提名梁锦松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梁锦松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梁锦松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梁锦松先生,1952年1月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财政司司长,现任香港南丰集团董事长及行政总裁,和新风天域集团董事长兼联合创始人。此外,梁先生是两家慈善机构“香港小母牛”及“惜食堂”主席。梁先生拥有多年在金融机构任职的经验,包括美国黑石集团大中华区主席、摩根大通亚洲主席和花旗银行亚洲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金部及大中华地区主管等。他亦曾任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移动(香港)、美国友邦保险(香港)的独立董事、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顾问和哈佛商学院香港协会主席。曾任公职包括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主席、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香港期货交易所董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与港事顾问。梁先生1973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曾在美国哈佛商学院攻读管理发展及高级管理课程,1998年获香港科技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关于威廉·比尔·科恩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威廉·比尔·科恩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威廉·比尔·科恩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待银保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自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生效。
十四、 关于聘任金磐石先生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金磐石先生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金磐石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金磐石先生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报银保监会备案。
金磐石先生,1965年2月出生。自2018年2月起任本行信息总监;2010年1月至2018年2月任本行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0年1月任本行审计部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本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10月至2016年11月担任本行监事;2001年6月至2004年10月任本行审计部副总经理。金先生是高级工程师、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1986年吉林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9年吉林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10年获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十五、 关于聘任程远国先生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程远国先生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程远国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程远国先生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待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
程远国先生,1963年1月出生。自2017年2月起任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2月任本行河北省分行主要负责人、行长;2011年3月至2014年7月任本行集团客户部(营业部)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11年3月任本行集团客户部(营业部)副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05年5月任本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其间,2018年5月至2021年3月兼任本行监事,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兼任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9月至2015年10月兼任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程先生是高级会计师,1986年东北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十六、 关于聘任张毅先生担任本行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张毅先生担任本行首席财务官。张毅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张毅先生担任本行首席财务官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待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
张毅先生,1971年1月出生。自2019年11月起任本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本行江苏省分行主要负责人、行长;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本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11月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张先生是高级会计师,1993年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十七、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十八、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十九、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十、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参阅。
二十一、 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在北京召开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3月26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1年3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永庆主持,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十二、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十三、 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 关于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2021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将本项议案提交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 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 关于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 关于监事会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32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1年7月14日收市后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经审计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告,本行2020年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以本行2020年税后利润人民币2,681.74亿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68.17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计提一般准备金人民币354.82亿元;
(三)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于2021年7月14日收市后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2020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26元(含税),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815.04亿元;
(四)2020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本行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2020年税后利润的比例)为30.0%。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二、 本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行监事会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拟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1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三十四、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0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4.82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购买职业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本期A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王鹏程先生
王鹏程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项目合伙人(本期A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田志勇先生
田志勇先生,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3)项目合伙人(本期A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冯所腾先生
冯所腾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4)质量控制复核人(本期A股审计报告):张小东先生
张小东先生,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5)项目合伙人(本期H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蔡鉴昌先生
蔡鉴昌先生,香港执业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安永亚太区金融服务审计主管合伙人,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6)质量控制复核人(本期H股审计报告):冯汉光先生
冯汉光,香港执业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安永大中华区行业监管与政策主管合伙人及安永全球认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复核合伙人,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和国际会计准则报告复核。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行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4,096万元(含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9,480万元整),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860万元整。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三十五、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认为安永华明、安永能够按照2020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1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4,096万元(含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9,480万元整),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860万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签署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2021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拟续聘安永为公司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对《关于聘用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签署了如下独立意见:“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安永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境外主要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以及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境外主要子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2021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为公司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关于聘用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续聘安永华明、安永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1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王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任职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6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江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王江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江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的议案。王江先生自2021年3月26日起就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王江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1年2月6日披露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本行董事会对于王江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磐石首席信息官任职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6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金磐石先生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金磐石先生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的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金磐石先生自 2021年3月26日起就任本行首席信息官。
金磐石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2021年3月27日披露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