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总股本2,153,737,41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142,428.1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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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公司是钢结构行业的绿色建筑集成服务商,主要为绿色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提供设计、制造、施工安装等服务。产品主要包括轻钢结构、多层/超高层钢结构、大跨度空间钢结构、钢结构住宅以及配套墙板/楼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写字楼、大型厂房、住宅、医院、学校、体育场馆、会展中心、高铁站、飞机场、道路桥梁等。
公司自创建以来,不仅以专业分包和总承包等模式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制造、施工安装等项目全过程服务,而且为了让钢结构绿色建筑更快、更好地在国内推广并更好的服务客户,公司不断创新业务模式,引领钢结构行业的发展。
2010年,一方面为公司多年来在钢结构住宅领域的研究成果提供应用场景,同时不断精益和完善钢结构住宅技术应用体系;另一方面为推广钢结构住宅树立示范样板工程,同时在钢结构住宅推广上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公司成立房地产公司,开始开拓高层钢结构住宅工程开发业务。截至目前,公司已打造出全国领先的钢结构住宅体系,多个带有示范性的钢结构住宅项目拔地而起,十年前设立的房地产公司也完成了其阶段性使命。2020年,为进一步推进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同时,为使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形成良性互动,在资本市场上保有更高的灵活性,公司于报告期内对房地产公司进行了剥离。
2014年,公司为实现藏钢于民,藏钢于建筑,藏钢于后人,减少建筑垃圾,造福子孙后代,为引领房地产、建筑施工、钢结构等企业向“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高工程标准和质量”的目标迈进,公司进一步创新业务模式,在绿色建筑研究院进行钢结构体系的技术研发创新、专利推广、专利应用的基础上,开创了以专利与技术、品牌与管理、运营与体系、战略与投资等的以资源许可为核心的新业务模式。
2018年,公司为实现“绿色建筑集成服务于全人类”的愿景目标,打通建筑领域产业链成立了万郡绿建。针对钢品、建材、装饰装修等供方企业提供互联网推广全域覆盖、海量询盘信息、23万平方米展示中心的产品全方位展示、全程透明的可视化在线SAAS服务,并在全国540余区县设置销售网络,由专业销售人员帮助供方企业优质产品的销售。并依托于万郡绿建对产业互联网的布局,保障供方企业销售回款,同时提供物流快运服务打通销售闭环,降低交易运输成本。目前对于优先切入的钢结构、总承包、装饰装修等需方企业,提供一站式、透明的线上SAAS采购服务,提供直接采购、询比价、招投标等多种采购模式,针对有特殊需求的需求方企业也提供定制化一展示集采方案。同时运用大数据技术保障产品采购价格具备行业竞争力,降低需方企业的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同时提供展示中心的一站式看货、选购服务。筛选优质供方企业、保障产品品质。
2020年,公司为抓住全球主要经济体正在进入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周期,抓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集团发展新动能,为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实体产业深度融合,设立了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报告期内,公司与浙江省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共建绿色智能建筑工业互联网联合实验室正式揭牌并已就具体项目展开合作。公司将以钢结构大数据操作系统作为数字化指导思想,以经营管理数字化为建设核心目标,以制造环节数字化为重要抓手,打造以数据为引擎的“未来工厂”协同制造平台,基于杭萧自身及上百家战略合作伙伴,实现域内钢结构分布式共享化制造。建设集营销、设计、制造、物流为一体的“钢结构未来工厂”生态圈。
(二)行业情况说明
钢结构建筑在我国应用已超过30年,在钢铁产能、钢材质量、品种规格、建筑设计、设备智能制造、施工工法管理等方面都走在世界前列,相应国家设计、制造、施工等规范标准不断修订完善,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述“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及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写入大会报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明确指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之后,绿色钢结构行业迅速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了2020年度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2020年,新开工装配式钢结构建筑1.9亿㎡,较2019年增长46%,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30.2%。其中,新开工装配式钢结构住宅1206万㎡,较2019年增长33%。装配式钢结构集成模块建筑得到快速推广,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钢结构行业迅猛发展。钢结构产量和产值都有显著提升。根据我国钢结构协会的数据,我国钢结构产量由2012年的3500万吨提升到2019年的7671万吨,累计增长率119.2%,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1.8%;根据我国建筑金属协会的数据,我国钢结构产值由2012年的3850亿元提升到2019年的7453亿元,累计增长率93.6%,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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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行业的繁荣离不开政策导向的支持,尤其是十三五以来,国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加大推广装配式建筑尤其是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力度。“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重点要求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快发展“中国建造”。
但目前我国钢结构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根据全国建筑钢结构行业大会发布的数据,2019年我国钢结构行业TOP5企业产量集中度为5%左右,营收集中度为4.3%左右,行业集中度近年来有所提升,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均有较大差距。
随着政策加码及钢结构本身优势的逐渐体现,未来钢结构需求空间进一步打开,行业将持续发展。钢结构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头部企业规模效应显现。在火神山、雷神山医院示范作用下,2020年或是钢结构需求增速提升换挡的起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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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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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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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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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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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稳步提高,公司业务承接额131.69亿元,同比增长16.87%;实现营业收入81.39亿元,同比增长22.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亿元,同比增长54.38%;净资产收益率19.42%,较上年同期增加5.11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6户,减少9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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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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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1-01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153,737,4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142,428.16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预案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8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赣州华强杭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基于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领域良好的发展前景及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经公司管理层调研及审慎研究,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100万元收购赣州华强杭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华强杭萧”)的股权并对其增资扩股。其中,以2300万元按1元/股的价格收购于都县华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华强杭萧28.75%的股权,以1800万元对赣州华强杭萧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赣州华强杭萧拟更名为杭萧钢构(于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000万人民币,公司将持有赣州华强杭萧51%的股权,赣州华强杭萧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赣州华强杭萧,成立于2016年12月14日,主营业务为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其他配套工程。目前注册资本8000万,公司持股12.5%。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2104号),截止2020年11月30日赣州华强杭萧总资产为260,259,650.70元、净资产为89,365,965.08元,赣州华强杭萧202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营业收入为171,446,305.22元,赣州华强杭萧202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净利润为5,975,169.79元。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营运现金、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丽水龙都杭萧钢构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基于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领域良好的发展前景及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经公司管理层调研及审慎研究,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260万元收购丽水龙都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龙都杭萧”)的股权并对其增资扩股。其中,以500万元按1元/股的价格收购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丽水龙都杭萧10%的股权,以210万元按0.7元/股的价格收购龙泉市恒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丽水龙都杭萧3%的股权(即300万股权),以2550万元对丽水龙都杭萧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丽水龙都杭萧拟更名为杭萧钢构(丽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8000万人民币,公司将持有丽水龙都杭萧60%的股权,丽水龙都杭萧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丽水龙都杭萧,成立于2017年10月17日,主营业务为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其他配套工程。目前注册资本5000万,公司持股29%。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2418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丽水龙都杭萧总资产为98,366,269.28元、净资产21,607,057.24元,丽水龙都杭萧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1,533,301.83元,丽水龙都杭萧2020年度净利润为-10,685,838.62元。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营运现金、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1-01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78,188,966.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53,737,4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142,428.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作出的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1-01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宁增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审核意见,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53,737,4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142,428.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级机构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使职责,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1-02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弓新平,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6月起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梅腊梅,201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起在大华所任职,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8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45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9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5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3、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21-021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6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6日
至2021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议案公告已于2021年3月27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二)登记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508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4月15日17:30前送达会议联系人,可通过会议联系电话确认是否送达,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楼懿娜、郭佳文
联系电话:0571-87245217;0571-87246788-6045
邮箱地址:lou.yina@hxss.com.cn、 guo.jiawen@hxss.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508办公室
邮编:310003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1-02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日(星期五)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guo.jiawen@hxss.com.cn,本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1年3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审阅。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总裁单际华先生、财务总监许琼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姚涛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8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同时,公司将通过该平台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日(星期五)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guo.jiawen@hxss.com.cn,本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楼懿娜、郭佳文
联系电话:0571-87245217、 0571-87246788-6045
联系邮箱:guo.jiawen@hxss.com.cn
六、其他
投资者可在会后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