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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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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4,685,81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目前是我国装饰原纸行业少数掌握高档装饰原纸生产技术的龙头企业,拥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装饰原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拥有国际一流水准特种纸生产设备,现有装饰原纸(素色装饰原纸、可印刷装饰原纸等)、表层耐磨纸、无纺壁纸原纸、砂纸原纸四大系列600多个花色品种,是装饰原纸、表层耐磨纸、壁纸原纸等近1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公司经过多年市场开拓,形成了完备的市场营销脉络。报告期内,为加强市场建设,使营销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化,将原有销售区域整合为八大销售区域,每个区域设大区经理,使销售任务落实更加灵活主动,为客户提供了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使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通过采取直销为主的销售策略,已与众多的客户结成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国际贸易部负责海外市场的开拓,目前公司产品已经销往英国、加拿大、西班牙、印度、韩国等30多个国家、地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我们克服了经济下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困难叠加带来的压力,狠抓“提质增效,节能降耗”, 推进结构调高,强化市场攻坚,开展新产品研发推广,深化机构改革,公司经营实现了稳中有进。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山东华沙96%股权,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丰富产品体系,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完成产量31.98万吨,完成销量33.1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8.1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91.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二)。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单位(元)

  ■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5月份收购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96%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将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纳入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学峰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学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由于新冠疫情引发的严防严控,冲击了全球经济,公司生产和销售也受到一定影响,公司通过抓“提质增效,节能降耗”,强化市场攻坚,开展新产品研发推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公司营业收入虽然同比减少,但盈利同比增加。其次,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山东华沙96%股权,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丰富产品体系,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2020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494,685,8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

  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阅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授权董事长李学峰先生在2021年度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债权融资及相互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基于国内外货币市场的特点,结合公司已有的产品外销及原料采购等业务,且业务量较大的特点,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千万美元。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润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

  副总经理李润生先生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本公司办公室文员;2020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直接持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8,145,855.00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李学峰为祖孙关系,与公司股东李安宗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股东李安东为叔侄关系,与公司股东李润泽为堂兄弟关系,除此外,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7、《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独立董事宫本高先生、王新先生、夏洋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所示: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3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4月15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姚延磊

  电 话:0533-7785585

  传 真:0533-7788998        电子邮箱:yaoyanlei@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2

  (二)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

  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1      投票简称:齐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永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由于新冠疫情引发的严防严控,冲击了全球经济,公司生产和销售也受到一定影响,公司通过抓“提质增效,节能降耗”,强化市场攻坚,开展新产品研发推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公司营业收入虽然同比减少,但盈利同比增加。其次,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山东华沙96%股权,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丰富产品体系,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494,685,8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起到监督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债权融资及相互提供担保。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为2021年度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3月25日,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欧木”)的生产经营,公司与子公司淄博欧木拟相互提供担保,在2021年度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提供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25日

  公司住所:临淄朱台镇朱台路22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峰

  注册资本:肆亿玖仟肆佰陆拾捌万伍仟捌佰壹拾玖元整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饰面材料、装饰装修板材色彩饰面材料、强化地板的表层耐磨饰面材料、新型无纺布材料、食品用包装材料、电器用纸、高性能芳纶纤维及制品(生产限子公司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022,622,265.04元,负债总额16,107,895.3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3,006,514,369.71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08,951,733.24元,利润总额18,857,313.03元,净利润17,001,332.52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029,204,559.15元,负债总额10,903,505.8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3,018,301,053.33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6,582,260.84元,利润总额66,791,351.49元,净利润61,255,265.52元。

  (3)信用情况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0年2月12日

  公司住所:临淄区朱台镇

  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纸张、电力、热力、非织造新材料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淄博欧木资产总额3,952,177,173.85元,负债总额950,553,031.0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3,001,624,142.76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314,555,679.40元,利润总额133,845,265.78元,净利润124,195,235.06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淄博欧木资产总额4,240,699,667.18元,负债总额1,238,636,264.4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3,002,063,402.72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13,095,461.61元,利润总额129,178,519.52元,净利润118,793,115.47元。

  (3)信用情况

  淄博欧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提供担保

  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2021年度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担保方: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2021年度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贷款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长效、有序发展,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授权董事长李学峰先生在2021年度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批准办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债权融资及相互提供担保。

  2、同意以上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占公司2020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72.0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1,797.85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17.80%。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6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安东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延磊先生,财务负责人张淑芳女士,独立董事王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1年4月5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以及以前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额度使用期限:2021年度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五)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六)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审批权限:本投资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的非关联方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投资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以及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理财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期限为2021年度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为2021年度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4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山东黎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黎鸣投资”)。黎鸣投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投资为公司自有资金全额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交易事项不涉及其他交易对手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黎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鑫一诺大厦60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企业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经营金融、债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齐峰新材持股100%,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

  上述信息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四、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新设子公司不需要签订投资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投资结构,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本运作能力,推进公司业务拓展,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发展空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2.山东黎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后,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在实际运营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3.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章程》。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文圣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拥有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庆宾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2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7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以及公司规模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请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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