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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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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张冬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王红梅董事代行表决权;其余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公司2020年度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均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0元(含税)。

  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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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因工作变动原因,李光明先生于2021年3月2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

  

  2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2.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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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2020年3月、2020年12月,公司分别对浦发优2、浦发优1两期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8.25亿元、8.37亿元。2020年7月,公司对19浦发银行永续债支付利息人民币14.19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时,公司考虑了两期优先股股息发放和永续债付息的影响。

  (3)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4)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5)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6)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8)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

  (9)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10)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1)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的数额/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9,352,140,893股测算。

  (12)贷款总额为企业贷款、个人贷款及票据贴现本金余额的合计数,存款总额为企业存款、个人存款和其他存款本金余额的合计数。

  (13)根据监管统计要求及行业惯例,应收融资租赁款列报项目从“其他资产”调整至“发放贷款和垫款”。根据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调整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的列报项目,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项目调整至“利息收入”项目列示。因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口径变化,同期比较数据已按照当期口径进行了重述。

  2.1.2本集团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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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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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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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3.1 优先股股东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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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浦发优1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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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发优2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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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2019年11月1日,公司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工作,募集资金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499.12亿元;2019年11月 15日,上述A股可转债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浦发转债”,代码110059;转股简称“浦发转股”,转股代码190059。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实施了2019年度A股普通股利润分配。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公司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现金股利使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公司将相应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为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浦发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23日(除息日)起,由人民币15.05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4.45元/股。

  公司发行的A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自2020年5月6日至2025年10月27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901,000元浦发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60,496股。

  报告期可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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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本集团整体经营情况

  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疫情的反复冲击,本集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与监管要求,全面服务好“六稳”“六保”工作,把握“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新变化、新趋势,围绕公司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实施客户体验和数字科技双轮驱动,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加大风险成本计提,夯实稳健发展的基础,经营工作取得较好进展。

  资产负债均衡发展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79,502.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442.89亿元,增长13.48%;其中,本外币贷款总额为45,339.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080.72亿元,增长12.62%。本集团负债总额73,044.01亿元,增长13.34%;其中,本外币存款总额为40,764.8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486.31亿元,增长12.37%。

  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保持营业收入稳步增长,集团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963.84亿元,比上年增加56.96亿元,同比增长2.99%;实现利润总额666.82亿元;税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25亿元。2020年,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为0.7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10.81%。成本收入比率为23.78%,比上年上升1.20个百分点。

  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多措并举,调结构、稳增长成效显著;三大业务板块营收占比持续优化,零售业务贡献继续保持领先;实现利息净收入1,385.81亿元;非利息净收入578.03亿元,同比增长25.21%。

  资产质量持续向好

  报告期内,本集团信贷业务运行平稳,新发生不良趋缓,风险处置有序,年末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下降,资产质量趋势向好,截至报告期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本集团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为784.6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4.20亿元,不良贷款率1.73%,较上年末下降0.30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的准备金覆盖率达152.77%,比上年末上升17.83个百分点。

  稳步推进集团化、国际化经营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投资企业合计实现营收117.64亿元,净利润34.73亿元,覆盖信托、金融租赁、基金、村镇银行、科技银行、境外投资银行、货币经纪。境外分行资产规模突破2000亿元,其中香港分行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新加坡分行持续打造大宗商品服务特色,伦敦分行有效助力全行跨欧亚、跨时区经营。

  3.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963.84亿元,同比增加56.96亿元,增长2.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25亿元,同比下降0.9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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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营业收入

  下表列出本集团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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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调整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的列报项目,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项目调整至“利息收入”项目列示。因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口径变化,同期比较数据已按照当期口径进行了重述。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业务总收入3,630.99亿元,同比增加84.18亿元,增长2.37%。

  下表列出业务总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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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表列出本集团营业收入地区分部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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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2020年的业务结构调整,重述2019年的总行及长三角地区相关数据。

  作为本报告的用途,本集团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1)总行:总行本部(总行本部及直属机构)

  (2)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地区分行(报告期安徽调入长三角地区,上年期数据予以了追溯调整)

  (3)珠三角及海西地区:广东、福建地区分行

  (4)环渤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地区分行

  (5)中部地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海南地区分行

  (6)西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地区分行

  (7)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分行

  (8)境外及附属机构: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3.2.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385.81亿元。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资产负债项目利息收支、平均收益和成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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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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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利息收入2,949.85亿元;零售贷款利息收入1,134.97亿元,比上年度增加0.39亿元,增幅0.03%。

  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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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中,一般性短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5.92%,中长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4.85%

  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为624.05亿元,投资平均收益率为3.69%。

  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为107.22亿元,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平均收益率为2.09%。

  

  3.2.2.2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827.13亿元,平均成本率2.10%。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公司存款及零售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和平均成本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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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为328.21亿元,比上年下降了17.25%,主要受同业资金利率下降的影响。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为328.61亿元,比上年增长4.23%。

  3.2.3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578.03亿元,比上年增长25.21%。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9.43%,上升了5.22个百分点。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39.46亿元,增长37.02%,其他非利息收益238.57亿元,增长11.5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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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3.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持续增长,全年实现收入442.57亿元,比上年增加87.34亿元,增幅24.5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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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3.2投资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投资损益189.80亿元,比上年增长39.86%。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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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3.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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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4业务及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为467.02亿元,同比增长8.48%;成本收入比为23.78%,比上年增加1.20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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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5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严格不良贷款分类管理,着力夯实资产质量基础;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为750.22亿元,比上年增长7.26%。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76.89亿元,比上年减少26.22亿元,下降25.4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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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资产负债表分析

  3.3.1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79,502.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442.89亿元,增长13.4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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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1客户贷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及垫款总额为45,339.7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62%;贷款和垫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7.03%,比上年末下降0.43个百分点。

  3.3.1.2金融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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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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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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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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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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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发行主体分类列示的本集团债券投资总额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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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的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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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3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4.0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18%。其中,对合营公司投资余额21.27亿元,比上年末增15.54%,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零。

  3.3.1.4衍生金融工具

  报告期末,本集团所持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类别和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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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5商誉

  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末,本集团对收购上海信托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超过五年期的现金流量采用估计的增长率作出推算。相应的资产组包含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减值测试,确定报告期不需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末,商誉账面价值为69.81亿元。

  3.3.2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73,044.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595.23亿元,增长13.3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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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1存款总额构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款总额40,764.8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486.31亿元,增长12.37%。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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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3股东权益变动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为6,458.1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6,381.9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23%;未分配利润为1,880.3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1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以及利润分配所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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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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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会计报表中变动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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