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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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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局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79,213,9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0年,本集团继续围绕“建设一个以新材料为主的高科技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以《宝安宪章》统领全局,坚持“证券化、轻资产、低负债、高效率”的基本策略,以人才与机制的有机融合为基本手段,贯彻落实“增收、降耗、提质、升级”的工作方针,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益,驱动集团持续稳定发展。

  (一)高新技术产业

  本集团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涉及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精密零件制造及军工等领域。

  本集团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贝特瑞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是全球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龙头企业,其所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数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旗下国际精密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精密金属零件制造及销售业务,其产品主要用于汽车零件、液压设备、电子设备零件及其他仪器的精密金属零件及装配零件;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友诚科技是国内最早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连接器领域的企业之一,其主要产品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连接器产品在充电桩、电动车等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并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通用机械等相关领域;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大地和是行业内最早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启动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究的企业之一,其所生产的电机、控制器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微面物流车、乘用车、商用车、微型车等领域,其产品的多项核心指标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此外,本集团还控股了军用车载通讯设备、军用模拟训练系统、北斗技术和雷达电子对抗技术等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企业武汉华博,汽车尾气净化器及民用空气净化类产品生产企业江西宝安新材料,航天航空用轻量化材料及制件生产企业北京宝航等企业。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主要涉及药品生产经营、医院诊疗服务、有机农业等领域。

  本集团旗下沪市主板上市公司马应龙是拥有四百多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药品制造、医药零售及批发和医院诊疗服务等,在国内肛肠治痔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大佛药业专业从事耳鼻喉和呼吸系统领域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少数专注于喷雾剂、吸入制剂的生产企业之一;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绿金高新主要产品为生物农药和生物肥料,是一家集印楝种植、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涉足房地产行业已超过三十年,开发设计的“江南系列”产品拥有一定行业品牌影响力,目前本集团在广东、海南、天津、湖北、山东、新疆等地区有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本集团其他产业主要涉及投融资、矿产资源采选等领域,分别通过本集团参股或控股的专业公司运营管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5年11月2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评级”)向本公司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6月28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12月27日,新世纪评级发布了《新世纪评级关于调整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的公告》,上调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17年6月21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年8月17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8年6月27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6 宝安 01 与 17 宝安 02跟踪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其中16宝安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17宝安02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2019年6月26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6宝安01与17宝安02跟踪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其中16宝安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17宝安02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2020年6月29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6宝安01与17宝安02跟踪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其中16宝安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17宝安02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上述信用评级情况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1年5月27日之前,新世纪评级将对公司出具2020年年度定期评级报告,相关评级报告将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届时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带来的冲击以及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本集团积极采取各项应对措施,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资产处置、投资、融资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经营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1,066,351.2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7%;营业成本698,036.0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97%;销售费用117,919.7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35%;管理费用80,854.9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1.50%;财务费用50,991.9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74%;实现营业利润140,649.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176.14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19.75%。

  (一)高新技术产业

  本集团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围绕“推精益、控成本、提品质、增效益”的工作思路,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580,937.23万元,同比下降1.54%;实现利润总额73,090.12万元,同比下降4.14%。本集团控股的贝特瑞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45,175.29万元,同比上升1.41%;实现净利润49,451.38万元,同比下降25.79%;报告期内贝特瑞继续推行“大客户”战略,石墨负极材料对国内外大客户发货量实现突破,单月发货量创历史新高;惠州项目一期产线顺利建成投产,新增石墨负极材料产能2万吨;常州高镍正极材料产线通过了国际客户审核验证,产能逐步释放;下半年完成对深瑞墨烯的增资,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生产的石墨烯导热膜已接国内手机厂商小批量订单;2020年7月27日,贝特瑞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对国际市场造成的冲击,本集团控股的国际精密果断改变经营策略,及时调整产品布局,大力挖掘国内新客户,随着全球经济逐渐复苏,下半年销售额环比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9,294.82万元,同比下降4.06%;净利润2,232.71万元,同比下降34.02%。本集团控股的友诚科技持续加大市场拓展工作力度,实现对国际知名汽车生产企业批量供货,同时获多家国内知名汽车生产企业小批量订单,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2,075.35万元,同比增长5.70%;净利润2,113.88万元,同比下降32.19%;2020年8月3日,友诚科技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调入创新层。本集团控股的大地和大力调整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在稳定国内客户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国际客户,经营质量有所改善,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657.87万元,同比下降36.61%;实现净利润-14,260.00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14,138.85万元。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子公司深圳泰格尔完成了其原持有的成都泰格尔2,652万元注册资本的转让工作,本集团不再持有成都泰格尔股权,成都泰格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宝控股完成了原持有的万鑫公司45%股权的转让工作,万鑫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外,本集团部分下属高新技术企业目前规模较小,或仍处于脱困、培育阶段,盈利能力仍有待增强。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展现了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325,921.46万元,同比增长5.23%;实现利润总额49,836.67万元,同比增长13.23%。本集团控股的马应龙积极参与社会疫情防控,把握后疫情时代的机遇,强化核心优势,增强医药工业发展韧性,改善医疗服务经营质量,优化升级医药商业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大健康业务,积极拓展线上业务,整合营销渠道,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9,159.19万元,同比增长3.19%;实现净利润41,905.80万元,同比增长16.42%。本集团控股的大佛药业积极整合资源,调整营销模式,产品市场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6,251.97万元,同比增长18.45%;实现净利润2,196.38万元,同比增长72%。本集团控股的绿金高新加强产品研发与创新工作,积极调整营销策略,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510.29万元,同比增长22.62%;实现净利润-1,869.34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为-737.93万元。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房地产业围绕“抓销售、去库存、促回笼”的工作思路,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15,093.23万元,同比下降56.14%;实现利润总额13,790.82万元,同比下降75.51%。报告期内,本集团完成了港宝置业100%股权、湖北宝安100%股权的转让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恒通置地100%股权的转让工作也已完成。此外,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新疆宝安完成了其位于新疆库尔勒市15号小区宝安江南城项目未开发的299.96亩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工作。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华信达的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茂盛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目前仍处于前期拆迁谈判以及前期申报专项规划审批阶段。

  本集团其他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44,399.36万元,同比增长16.02%;实现利润总额44,668.13万元,同比增长480.51%;利润总额同比增长较大主要系本集团优化资产结构处置下属子公司带来较大的投资收益,以及本集团及下属金融投资公司等子公司证券投资盈利增长所致。本集团控股的运通公司、恒安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推进的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仍在积极推进中,目前合作各方正根据政府最新的城市更新政策完善相关材料。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的古马岭金矿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行业安全、环保、气候等影响因素,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证了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经营状况有所好转。在风险投资方面,本集团联营企业中国风投及其旗下基金共计完成了对15个项目的投资,并完成了2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设立和首期出资实缴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176.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62.51万元,增幅119.7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处置下属子公司带来较大的投资收益,同时本报告期公司在股权投资收益及二级市场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的房地产业务原按照房地产销售合同已经签订、收取首期款项并已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取得收取购房款权利、房屋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该项销售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变更为开发产品达到已完工状态并交付或视同交付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本集团支付给客户(或消费者)的返利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在新收入准则下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营业收入。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

  B、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

  注:对2020年度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因股权收购及增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家,因新设立、分立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家,其他变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3家;

  本报告期因处置股权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家,因清算、董事会改选控制权变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1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

  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61,761,423.40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15,406,757.66元,减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540,675.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0,393,345.77元,减报告期分派2019年度现金红利51,584,279.30元,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62,675,148.36元。母公司2020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309,412,003.35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留存的盈余公积尚不符合转增股本条件。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2,579,213,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含税)、每10股送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局《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以及在现有投资规模基础上,不再新增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基于产业投资和战略性并购目的的证券投资除外),上述额度不含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自有资金开展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8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众环审字[2021] 010082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66,351.2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176.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75%。

  一、财务状况

  1、资产情况:期末资产总额3,185,661.56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64,681.00万元,增幅5.45%。

  2、负债情况:期末负债总额1,861,118.62万元,比上年末减少89,102.91万元,减幅4.57%。资产负债率58.42%,比上年末的64.56%降低了6.14个百分点。

  二、本期财务收支情况

  1、营业总收入:2020年营业总收入1,066,351.2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7%,主要系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及公司房地产业项目结算周期影响所致。

  2、费用情况: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变动幅度分别为1.35%、11.50%、8.74%、4.74%;其中管理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本期经营规模扩大人工成本增加及子公司股权激励成本摊销引起所致,研发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本期经营规模扩大、研发投入持续增加,财务费用增加系本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影响所致。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176.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62.51万元,增幅119.7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保持主营业务稳定盈利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处置下属子公司带来较大的投资收益,同时本报告期公司在股权投资收益及二级市场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本期每股收益0.2566元,与上年同期0.1168元对比增长119.69%。

  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92,186.31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38,686.97万元,增幅25.06%。

  本期每股净资产2.68元,与上期末的2.15元对比增长25.0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增长及子公司贝特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享有的权益大幅增长所致。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1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和审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公司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因此,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6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1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钧,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2年起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明国,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7年起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王郁,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起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六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郁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明国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刘钧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刘钧、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明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郁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本期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3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事前与中审众环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并对中审众环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中审众环相关资料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后,对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的从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推荐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独立董事认为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局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年3月26 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1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1)委托理财主要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及有预期收益的信托产品;(2)证券投资主要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协议转让或参与定增等方式投资相关品种。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以及在现有投资规模基础上,不再新增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基于产业投资和战略性并购目的的证券投资除外),上述额度不含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以及在现有投资规模基础上,不再新增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基于产业投资和战略性并购目的的证券投资除外),上述额度不含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其作为上市公司履行必要的审批及披露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时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战略布局。

  2、投资金额

  (1)委托理财额度: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该额度不含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

  (2)证券投资额度:在现有投资规模基础上,不再新增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基于产业投资和战略性并购目的的证券投资除外),该额度不含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

  3、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主要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及有预期收益的信托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融、中票等,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

  (2)证券投资:主要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协议转让或参与定增等方式投资相关品种。

  4、投资期限:自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局就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审议之日止。

  5、资金来源: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其中《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的投资管理流程、投资决策、账户开立、资金调度、组织实施、股票买卖风险控制、期后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相关制度,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时也有助于公司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转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在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额度和范围内进行投资理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1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为远期、NDF交易(无本金交割远期)等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日常经营带来的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拟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自有资金开展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其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其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的业务,进行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提高下属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下属子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使用期限,则额度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方式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其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为远期、NDF交易(无本金交割远期)等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衍生品投资。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但是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与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下属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等都有可能让公司面临相关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与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其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责任部门及人员、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5、下属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其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下属子公司围绕其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以真实的贸易交易为基础,适度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从而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下属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与实际外汇收支情况紧密联系。公司已就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下属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2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执行。

  4、变更日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2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2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结合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局同意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的方法2,并采用简化处理,即: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了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局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对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2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0年公司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99,639,319.05元(已经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本期核销或转销的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原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在本期的处置情况,相应地将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转销或核销。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4、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发放贷款结余,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相关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分级管理,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计提1.5%、3%、30%、60%、100%的减值准备。

  5、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6、持有待售资产计提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99,639,319.05元,本期转销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16,158,064.29元,上述因素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283,481,254.76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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