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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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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舒国平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浙江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人士,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从业三十年来,先后直接参加主审浙大网新、维科精华IPO,协审宁波韵升、宁波热电IPO;参与并出色地完成了宁波维科、宁波富邦控股、海运集团的改制;配合宁波市国资委做好资产界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职工劳动关系理顺工作;牵头负责宁波富达、荣安地产资产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并已成功为宁波、绍兴、嘉兴、台州等多家政府融资平台提供审计服务。舒国平先生还先后担任过宁波市第十二届、第十四届政协委员;2009年、2012年分别被评为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2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现为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朱艳美

  朱艳美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主要参与了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项目。

  两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受到自律监管、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刑事处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出具《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能按照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和2020年度内控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富达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十届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报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及相应条款序号顺延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1-00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钟建波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及2021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020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23.40亿元,同比下降25.58%【因零售百货业联营模式的营业收入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核算,减少营业收入2.89亿元;因疫情减免租金(联营收益)0.59亿元;2019年处置投资性房地产(阳明西路房产)取得营业收入0.96亿元;剔除上述因素后实际下降11.81%】;利润总额7.01亿元,同比下降16.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亿元,同比下降13.45%(去年同期出售阳明西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设物,实现利润总额7,634.99万元,确认2018年重大资产出售应收转让款项的利息收益3,544.40万元,剔除以上因素后利润总额和归母净利润实际分别增加3.52%和22.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8亿元,同比增加2.51%(由于归还大额银行借款和公司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利息支出5,928.19万元)。实现每股收益0.291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5181%。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4.79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1,688,117.9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7,818,126.59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781,812.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401,264,616.40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390,215,089.17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24,085,841.1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317,953,035.62元,结余6,132,805.54元结转下期。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就2021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2021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参)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94亿元,其中:

  (一)2021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4亿元,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1、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2、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

  (二)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无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三)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科环公司计划为其控股子公司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舜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四)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科环公司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科环”)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

  (五)2021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8.94亿元。

  ■

  (六)截止2021年3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公司为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担保0.3亿元。

  (七)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担保是为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提供的必要的担保,同意董事会提交的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临2021-011)》

  七、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决议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继续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购买决策程序:公司财务总监领导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根据公司资金管理需求,拟订理财方案并进行询价比选后,会同法务对理财产品合法合规性和风险进行论证,提交购买理财建议书;公司内审部门对比选过程是否合规提出意见;总裁办公会议根据计划财务部提交的购买理财建议书进行审议决策,形成决议报公司全体董事审核确认。

  7、本议案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1-012)》。

  十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控审计单位,年度财务审计费为75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续聘事项经事前审议并认可。审计机构续聘程序和费用定价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13)》。

  十三、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本公司的子公司与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二个商业地产项目;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单独确认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科环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广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气等物资。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69.00万元,占2020年末公司净资产347,909.26万元的1.05%。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事前审议并认可。本次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度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钟建波、朱伟、马林霞回避表决。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16)》。

  十四、关于补选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王兵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兵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兵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兵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王兵团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本次董事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拟补选王海雄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且具备资格,同意提名。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关于补选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何自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何自力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何自力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何自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补选独立董事完成之日起生效。何自力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何自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公司董事会提名,本次董事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的议案,拟补选崔平女士为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崔平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且具备资格,同意提名。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张怡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2021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2日(与本届经营层聘期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聘任程序和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同意上述聘任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1-014号公告和《宁波富达章程》。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行为规则》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1-015号公告和《宁波富达董事行为规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1-015号公告和《宁波富达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富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1-015号公告和《宁波富达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1-015号公告和《宁波富达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1-015号公告和《宁波富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关于公司经营者经济责任的考核办法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2021年4月22日(周四)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形式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上午9:00召开。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5室。

  会议议题: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7、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行为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01续聘财务审计单位

  12.02续聘内控审计单位

  13、关于补选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补选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6日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20-017)。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海雄: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湖北襄阳人。200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参加工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和武汉大学新闻学专业毕业,法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律师从业资格。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2001.09-2005.0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法学本科学习(其中2002.09-2005.07武汉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辅修新闻学第二学位)

  2005.07-2011.08 宁波市江东区政协办公室秘书(其中2010.10-2011.03宁波市政协调研信息和理论研究处挂职锻炼)

  2011.08-2012.02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东胜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干部

  2012.02-2015.03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东胜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2015.03-2017.01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东胜街道办事处监察室主任

  2017.01-2017.07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内审科科长

  2017.07-2018.02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内审科科长,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纪检组长(兼)

  2018.02-2019.08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综合监察科科长,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纪检组长(兼)(其中2015.04-2018.04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9.08-2020.03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党委巡察办)综合审理科科长,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兼)

  2020.03-2020.04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党委巡察办)综合审理科科长

  2020.04-2020.12 中共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宁波市轨道交通培训学院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其中2019.08至今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21.01-2021.03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考核部副总经理

  2021.03至今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平:女,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博士(全日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从事专业:纳米材料制备、有机/无机纳米复合及应用和产业化、晶界内耗的研究,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 副校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

  1970.2-1975.1,庐江乐桥中学,全日制

  1978.9-1982.7,安徽大学,物理专业,本科,全日制

  1983.9-1986.7,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硕士,全日制

  1986.9-1990.11,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博士,全日制

  1982.1-1983.8,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 研究实习员 科研

  1991.6-1993.6,中国科学院内耗与固体缺陷开放研究实验室 副主任 科研

  1993.7-1995.3,安徽省拓普高新技术公司  总经理,法人代表 经营管理

  1995.3-1999.12,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 副所长 科研管理

  2000.1-2001.11,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 常务副所长 科研管理

  2001.12-2004.9,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 所长 科研管理

  2001.12-2004.9,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副院长、纪委书记 科研管理

  2004.5-2017.6,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所长 科研管理

  2017.6至今 ,宁波诺丁汉大学 副校长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   研究员 科研管理

  新聘副总裁简历:

  张怡:女,1971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宁波录像带制造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北京淇桢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浙江远东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业务部主任、江东家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鄞州石碶分公司销售主管、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兼资产审计部经理,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行为规则》等治理规则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公司董事行为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行为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78条和8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为规则》(以下称“《董事行为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及外,原《董事行为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9.1.1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称“《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及外,原《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80、81、82、83、84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

  ■

  除上述修订及相应条款序号顺延外,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富达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四、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以下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及相应条款序号顺延外,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富达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4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以下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及外,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富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1-01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2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5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2日

  至2021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十届十七董事会、十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4-83860986)。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函、传真以2020年4月21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1803室

  邮编:315000                联系人:赵立明、施亚琴

  电话:0574-87647859        传真:0574-83860986

  (四)登记时间:

  2020年4月19日、20日、21日工作时间(8:30~17:00)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20年4月22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6、本次会议为期1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7、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宁波富达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宁波富达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四)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1,688,117.9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7,818,126.59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781,812.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401,264,616.40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390,215,089.17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24,085,841.1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317,953,035.62元,结余6,132,805.54元结转下期。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公司2020年年报业绩说明会相关事项的业务提醒》的要求,本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决定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年报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回答提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16: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3、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裁马林霞女士,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赵立明先生,财务总监甘樟强先生届时将参加会议,并答复有关问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3月27日至4月7日16: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邮箱方式联系本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7日16:00-17: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赵立明、施亚琴

  电 话:0574-87647859

  传真:0574-83860986

  邮箱:dsbsyq@fuda.com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1-00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十届董事会董事辞职并补选董事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王兵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兵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兵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兵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王兵团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拟补选王海雄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并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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