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等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3.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
4.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集团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报告期末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742.63亿股为基数,向本行登记在册的A股和H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31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35.41亿元。本年度无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公司简介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普通股和优先股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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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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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业务简介
本行为客户提供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同业与金融市场业务。其中:公司金融业务向企业、政府机关客户提供存贷款、产业链金融、现金管理、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理财及各类中间业务等;个人金融业务向个人客户提供存贷款、财富管理、银行卡、私人银行及各类中间业务等;同业与金融市场业务与客户在利率、汇率、商品等市场开展业务合作,提供投融资、交易、代理、结算、清算等综合服务。此外,本集团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涉足金融租赁、基金、信托、保险、境外证券、债转股和资产管理等业务领域。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模式、主要业务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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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要求计算。
2.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中,不应单独列示“应收利息”及“应付利息”项目。为便于分析,此处“客户贷款”不含相关贷款应收利息,“客户存款”不含相关存款应付利息。
3. 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4. 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
5. 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6. 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7. 根据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8. 根据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后的净额计算。
四、报告期内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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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74,262,726,645股,其中:A股股份39,250,864,015股,占比52.85%;H股股份35,011,862,630股,占比47.15%。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可流通股份。
1.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424,446户,其中:A股391,416户,H股33,030户。2021年2月28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416,188户,其中:A股383,344户,H股32,844户。
2.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3.报告期末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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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相关数据及信息基于本行备置于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于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该数据包含汇丰银行、社保基金会在该公司名下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249,218,915股、7,649,786,777股;未包含上述两家股东直接持有的,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H股股份13,886,417,698股、1,405,555,555股。
3.根据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向香港联交所报备的披露权益表格,报告期末,汇丰银行实益持有本行H股14,135,636,613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9.03%。汇丰银行实益持有股份数量比本行股东名册所记载的股份数量多249,218,915股,该差异系2007年汇丰银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行H股以及此后获得本行送红股、参与本行配股所形成。该部分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
4.含社保基金会国有资本划转六户持有的1,970,269,383股本行A股股份。除上表列示的持股情况外,社保基金会还持有本行H股7,649,786,777 股,其中:7,027,777,777股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622,009,000股通过管理人间接持有(含港股通)。报告期末,社保基金会持有本行A股和H股共计12,160,497,900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6.37%。
5.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6.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行与5%以上股东之间股权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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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先股
1.优先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41户。2021年2月28日,优先股股东总数42户。
2.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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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3.本行未知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复杂严峻的经营环境,本集团积极落实金融工作“三项任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不动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国家战略,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营发展,集团整体经营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趋势。
聚焦价值创造,经营业绩保持稳健。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782.74亿元,同比增长1.28%。实现营业收入2,462.00亿元,同比增长5.91%;利息净收入1,533.36亿元,同比增长6.4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50.86亿元,同比增长3.35%;息差保持基本稳定,集团净利息收益率1.57%;在加大科技投入情况下,集团成本收入比28.29%,同比下降1.82个百分点。
资产平稳增长,贷款投放力度加大。报告期末,集团资产总额10.70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00%。客户贷款余额5.8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441.49亿元,增幅10.26%,同比多增941.02亿元;客户存款余额6.5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341.84亿元,增幅8.90%,同比多增2,536.03亿元。
守牢风险底线,资产质量持续夯实。报告期末,集团不良贷款率1.67%,较上年末上升0.20个百分点。全年计提贷款减值损失562.69亿元,同比增加71.88亿元,增幅14.65%。拨备覆盖率143.87%,符合监管要求。
(一)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利润总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864.25亿元,同比减少17.75亿元,降幅2.01%。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01.05亿元,增幅19.45%。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利润表项目的部分资料: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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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营业收入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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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533.36亿元,同比增加92.53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62.28%,是本集团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利息净收入的增长得益于生息资产规模增长,同时报告期内负债结构得到优化,成本率下降,本年度集团利息支出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相关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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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指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平均计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间的差额。
2.指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3.考虑债券利息收入免税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6.42%,净利差1.48%,同比持平,净利息收益率1.57%,同比下降1个基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季度的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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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考虑债券利息收入免税的影响。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因规模和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变化。规模和利率变动的计算基准是所示期间内平均余额的变化以及有关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利率变化。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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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92.53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128.13亿元,平均收益率和平均成本率变动致使利息净收入减少35.60亿元。
(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3,691.01亿元,同比增加16.48亿元,增幅0.45%。其中客户贷款利息收入、证券投资利息收入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占比分别为68.13%、24.57%和2.92%。
A.客户贷款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利息收入是本集团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客户贷款利息收入2,514.68亿元,同比增加85.20亿元,增幅3.51%,主要由于客户贷款平均余额增加5,524.22亿元,增长部分主要来自公司类和个人中长期贷款。
按业务类型和期限结构划分的客户贷款平均收益分析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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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利息收入906.83亿元,同比增加20.36亿元,增幅2.30%,主要由于证券投资平均余额同比增加1,740.33亿元。
C.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报告期内,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107.70亿元,同比减少9.21亿元,降幅7.88%,主要由于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7个基点。
D.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161.80亿元,同比减少79.87亿元,降幅33.05%,主要由于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95个基点。
(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2,157.65亿元,同比减少76.05亿元,降幅3.40%。报告期内,市场利率下行,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减少。
A.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主要资金来源。报告期内,客户存款利息支出1,391.42亿元,同比减少0.11亿元,降幅0.01%,占全部利息支出的64.49%。报告期内,本集团着力压降高成本存款规模,不断优化存款结构,使得存款规模显著增长的同时利息支出并未增长。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平均成本分析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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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466.53亿元,同比减少109.97亿元,降幅19.08%,主要由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成本率下降57个基点。
C.应付债券及其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应付债券及其他利息支出299.70亿元,同比增加34.03亿元,增幅12.81%,主要由于应付债券及其他平均余额同比增加2,733.49亿元。
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集团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大力推动盈利模式转型,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50.86亿元,同比增加14.61亿元,增幅3.35%。管理类和代理类业务是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主要增长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组成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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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手续费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理财产品和基金规模大幅增加。代理类手续费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由于代销基金收入增加。投资银行手续费收入同比减少主要由于财务顾问费收入下降。
4.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660.04亿元,同比减少5.56亿元;本集团成本收入比28.29%,同比下降1.82个百分点。如进一步对债券利息等收入免税影响进行还原,成本收入比较28.29%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区出台了社保减免政策,员工社会保险支出有所减少。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业务及管理费的组成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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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财务报表项目列报方式的变化,比较数据已按照当期列报方式进行了重述。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625.43亿元,同比增加103.19亿元,增幅19.76%,其中贷款信用减值损失562.69亿元,同比增加71.88亿元,增幅14.65%。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本集团及时更新减值模型各项参数以反映经济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对资产信用风险的影响,同时根据监管要求持续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相应资产减值损失有所增加。
6.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支出68.55亿元,同比减少32.83亿元,降幅32.38%。实际税率为7.93%,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持有的国债和地方债等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二)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06,976.1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920.16亿元,增幅8.00%,增长主要来自于发放贷款及金融投资规模的增长。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资产总额中主要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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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投向和节奏,贷款实现均衡平稳增长。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贷款总额及构成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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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贷款余额58,484.2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441.49亿元,增幅10.26%。其中,境内银行机构人民币贷款较上年末增加5,748.52亿元,增幅12.33%。
公司类贷款余额37,074.7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609.95亿元,增幅10.79%,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增加0.30个百分点至63.39%,其中,短期贷款增加616.19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993.76亿元,中长期贷款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提高至42.00%。
个人贷款余额19,808.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61.17亿元,增幅12.89%,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上升0.79个百分点至33.87%。其中按揭贷款较上年末增加1,583.45亿元,增幅13.95%,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提高至22.12%;信用卡贷款较上年末减少32.77亿元,降幅0.70%。
票据贴现较上年末减少429.63亿元,降幅21.16%。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客户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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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贷款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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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投资
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净额32,373.3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314.94亿元,增幅7.70%。
按性质划分的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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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划分的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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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本集团债券投资余额27,877.01亿元, 较上年末增加2,020.23亿元,增幅7.81%。未来,本行将强化对经济金融形势的研判,着力做好证券投资增量配置和存量优化。一是维持以利率债投资为主的总体策略,做好国债、地方债等投资安排。二是实时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动向和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做好信用债项目储备和投资安排。三是做大债券交易流量,加快国债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周转速度。四是优化投资结构,择机置换部分低收益存量债券,配置其他较高收益资产。
按发行主体划分的债券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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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金融债券5,527.65亿元,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券2,005.90亿元和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3,521.75亿元,占比分别为36.29%和63.71%。
本集团持有的最大十只金融债券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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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抵债资产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抵债资产的部分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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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98,189.8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143.00亿元,增幅7.85%。其中,客户存款较上年末增加5,341.84亿元,增幅8.90%,在负债总额中占比66.60%,较上年末上升0.64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较上年末减少166.96亿元,降幅1.81%,在负债总额中占比9.22%,较上年末下降0.90个百分点。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65,392.5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341.84亿元,增幅8.90%。从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占比66.39%,较上年末下降0.75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33.52%,较上年末上升0.72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43.09%,较上年末下降0.18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56.82%,较上年末上升0.15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存款总额及构成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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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71.20亿元,较上年末净增加1,393.85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1,493.98亿元,同比多流入2,319.43亿元。主要是吸收存款产生的现金流入同比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945.91亿元,同比多流出127.83亿元。主要是金融投资相关活动导致的现金净流出同比有所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882.77亿元,同比多流入15.49亿元。主要是本年度发行债券及永续债收到的现金同比有所增加,同时本年赎回优先股产生现金流出抵减了部分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四)分部情况
1.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个地区分部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损失)、保险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下同。
2.总行含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下同。
3.总计含少数股东损益。
4.因地区分部划分口径的调整和分部间收入分配考核规则的调整,同期比较数据已根据当期口径进行编制。
2.按地区划分的分部存贷款情况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地区划分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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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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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部分子公司业务所属分部划分口径的调整,同期比较数据已按照当期口径进行重述。
(五)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遵照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相关规定计量资本充足率。自2014年银保监会首次核准使用资本管理高级方法以来,本行按监管要求稳步推进高级方法的实施和深化应用,2018年经银保监会核准,扩大高级方法实施范围并结束并行期。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5.25%,一级资本充足率12.8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87%,均满足监管要求。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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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中国交银保险有限公司和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不纳入并表范围。
2.按照银保监会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符合监管核准要求的信用风险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内部模型法未覆盖的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标准法未覆盖的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
关于本集团资本计量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以及本行官方网站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六)杠杆率
本集团依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7.50%,满足监管要求。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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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质量情况
贷款五级分类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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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迁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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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非现场监管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计算。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有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有关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变更,请参阅本行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2020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附注二、32.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日 期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1-0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香港和北京召开。本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任德奇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行长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决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1-011)。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21-2023)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21-2023)》。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的议案》,同意对现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聘用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决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编号:临2021-012)。
(十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与风险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与风险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同意向本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1-01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
一、普华永道中天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普华永道中天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颖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至2003年,2008年至2010年,及2020年至今,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杨尚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至2016年,及2021年至今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应晨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6年至2011年,及2014年至今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颖旎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杨尚圆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晨斌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颖旎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杨尚圆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晨斌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罗兵咸永道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 年。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 5 号太子大厦 22 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于2020年12月31日,罗兵咸永道合伙人数量超过160人,香港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自2019年10月1日起,罗兵咸永道根据香港的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19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本事务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罗兵咸永道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最近3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罗兵咸永道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拟就2021年度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支付的费用为人民币3,680.7万元(按2020年12月31日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3,380.7万元,较去年实际支出增加人民币5.4万元,同比增加0.16%;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3万元;相关专业服务费为人民币77万元。审计费用主要依据本公司业务审计范围及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1年3月26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公司6名独立董事已就《关于聘用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1年3月26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普华永道中天负责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罗兵咸永道负责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聘期自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至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5票,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用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1-01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和26日下午在上海总行、北京(视频)召开。本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由于监事长空缺,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关兴社监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10人,实到10人。部分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关兴社监事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会议召集和主持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兴社职工监事因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林至红监事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丰冰监事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2020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并表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认为本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1-0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31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742.63亿股为基数。A股、H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均为2021年7月12日,A股派息日为2021年7月13日,H股派息日为2021年8月3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若在2021年7月12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末,本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55.97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报表银行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68.97亿元;
(二)按照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的原则等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64.32亿元;
(三)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742.63亿股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31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35.41亿元。本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1.86%(即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四)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国会计准则报表银行未分配利润均为人民币1,487.27亿元。
(五)本年度无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3月26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5票,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确定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等分红派息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本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