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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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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590,313,811.20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93,909,554.92元,分配红利0.00元,提取盈余公积9,390,955.49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74,832,410.63元,资本公积金 1,297,970,372.42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0年度已累计回购金额为20,971.0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20,971.0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45%。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实施回购股份,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建议公司2020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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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医药制造四大板块,具体情况如下:

  (1)电子新材料

  产品主要为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包含腐蚀箔和化成箔)、铝电解电容器、软磁材料等。在电极箔领域,公司产品包括低压、中高压全系列,产能规模全球领先,产品技术国内领先,其中中高压化成箔具备高容、低散差的特性,规格门类齐全,化成电压涵盖160V~1100V;低压化成箔为软态变频箔,具备高容、低阻抗、耐纹波、机械加工性能好的特性,化成电压涵盖6.3V到170V。公司电极箔的客户均为全球知名的铝电解电容器企业,如日本的NCC、RUBYCON、NICHICON、TDK,韩国的三和及三莹,台湾金日、立隆、丰宾以及艾华集团、江海股份等。

  (2)合金材料

  产品主要为电子箔、亲水箔、钎焊箔。其中公司拥有目前国内最大的电子箔加工基地,生产的电子箔主要自用于制造电极箔。亲水箔主要用于家用和中央空调热交换器(冷凝器和蒸发器)的制造,经过多年的自主开发,公司在空调箔、亲水箔涂料的生产工艺控制技术上获得突破,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涂层铝箔加工新技术”,大幅提高了亲水箔的整体性能,其工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稳定供货给格力、美的、松下、LG、海尔、海信等国内主流空调生产企业;钎焊箔是铝箔产品中的高附加值材料,广泛用于汽车热交换器、商用空调、空分设备等领域,公司通过引进日本钎焊箔先进技术,产能规模和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主要客户包括世界汽车零部件的顶级供应商日本电装、德国马勒贝洱、法国法雷奥、韩国翰昂等。

  (3)化工产品

  产品主要包括氯碱化工产品、新型制环保冷剂、氟树脂等。其中氯碱化工主要生产用于公司电极箔腐蚀工序所需的高纯盐酸和烧碱,同时生产液氯、双氧水及甲烷氯化物。公司拥有广东省最大的氯碱化工生产基地,产品面向化工、食品、造纸、农药、电子科技、芯片制造、光伏产业、污水处理、消毒杀菌等多个行业,现已经成为玖龙纸业、蓝月亮、新宙邦、金发科技、广州自来水等国内知名企业及各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伙伴。新型环保制冷剂,广泛用于新冷冻设备上的初装和维修过程中的再添加,目前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空调生产企业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包括格力、美的、海尔、海信、日本大金、韩国三星、美国霍尼韦尔等。此外,公司生产的氟树脂(主要为PVDF树脂),定位于锂电池隔膜、锂电池粘结剂、建筑装饰膜、太阳能背板膜、水处理膜与注塑挤出材料等中高端领域,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4)医药制造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东阳光药开展医药制造业务,从事药物开发、生产以及中国境内的药物销售等业务,涵盖抗病毒、内分泌、心血管等疾病治疗领域。主要产品包括用于治疗病毒性流感的药品可威(磷酸奥司他韦)胶囊和可威颗粒、治疗内分泌及代谢类疾病的药品尔同舒(苯溴马隆片)、抗感染药物琳罗星(莫西沙星片)、阳之克(克拉霉素缓释片)、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品欧美宁(替米沙坦片)及欣海宁(氨氯地平片)、奥美沙坦酯片。东阳光药的核心产品为可威系列产品(包括可威胶囊和可威颗粒),并拥有全球独家专利的磷酸奥司他韦颗粒剂型,市场占有率国内领先。东阳光药磷酸奥司他韦胶囊已通过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且为国内首家及目前唯一一家通过。

  2、经营模式

  (1)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板块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生产科根据销售部门提交的客户订单进行订单评审,将评审结果反馈至销售部门及客户,确定订单情况后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保证公司库存处于合理范围区间。生产中涉及对外采购的原材料,由生产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库存情况、历史需求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需求形成采购指令,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下达的指令进行采购。

  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等板块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方式,产品直接向下游企业客户销售。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稳定、良好的供销关系,客户包括日本知名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企业 NCC、RUBYCON、NICHICON、国内知名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企业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万裕等,和国内主流空调生产企业格力、美的、松下、LG、海尔、海信等。公司通过与日本 UACJ 株式会社、台湾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借助其全球销售渠道,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范围。

  (2)医药制造板块

  医药制造板块的的生产原则上以销定产,由生产部门编制生产计划,综合考量药品的销售情况、库存情况、有效期等因素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东阳光药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生产过程严格遵循GMP及其他规范要求,每批产品均需履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仅在质量检验合格并按相关程序审核予以放行后,方能开始销售或入库储存。东阳光药对采购工序进行审慎规划,适时购入足以应付生产过程所需的原材料数量,在保证生产的同时减低存货过剩的风险。

  东阳光药基于学术推广及加强和优化商业分销等两大中心策略,通过学术推广活动等销售及市场推广活动提升公司医药产品在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的覆盖率。产品销售主要面向获GSP认证的第三方分销商,东阳光药根据经销商的订单,安排仓库配货和发货。目前东阳光药已逐步建立了遍布全国的分销网络,组建专业的学术推广队伍将公司业务覆盖面拓展至全国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同时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111集团旗下的广东一号药业有限公司、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等知名医药流通商和线上运营商开展战略合作,积极开拓OTC、互联网等销售渠道,加强公司产品的终端覆盖。

  3、行业情形

  (1)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情形

  公司的主营及核心竞争力产品电子箔和电极箔(包含腐蚀箔和化成箔)为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属于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为电子信息制造业的细分行业。电极箔作为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元器件,随着传统消费类和工业类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绿色节能领域、新一代通讯领域等新兴细分产业的加快发展以及5G、工业互联网、智能化升级和数字新型基础设施的快速推进,对铝电解电容器的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其市场需求持续增加,相应为电极箔行业带来了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行业总体呈现稳步发展的态势。

  近年来,受下游产业良好发展势头的影响,铝电解电容器及化成箔行业开始复苏,但由于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及全球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给铝电解电容器及化成箔行业短期发展带来不确定性。根据电子元器件市场研究机构智多星顾问发布的《2020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2019年全球化成箔市场需求量下降7.9%,预计2020年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化成箔市场需求量将继续下滑,同比下降5.0%,全球市场将从2021年起逐渐恢复。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所带来的严峻风险挑战,研发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具备成本优势、环保治理能力的电极箔生产企业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及抗风险能力。

  (2)医药制造行业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相关内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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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0日向全体“19东科02”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期间的利息。

  2、“20东科01”期限2年,在第1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公司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并于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组织“20东科01”全体债券持有人进行回售登记,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1,600,000手,回售金额为160,000,000元。公司已于2021年2月18日向申请回售债券持有人兑付回售款并向全体债券持有人支付了本期债券自2020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日期间的利息。

  3、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160,000,000元。转售期结束时,本期债券完成转售数量为0手,其中通过非交易形式转售0手,注销未转售债券1,600,000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东科01”债券余额0.4亿元。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于2018年9月6日出具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确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9年7月11日,联合评级针对本次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出具《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确定第一期发行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2月8日,联合评级出具《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信用评级报告》,确定该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6月1日,联合评级出具《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9东科02”和“20东科01”的债项等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70,617,536.68元,同比下降29.77%;实现利润总额1,014,523,797.54元,同比下降57.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5,703,088.58元,同比下降62.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1,674,427.61元,同比下降111.0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1,115,793.82元,同比下降41.73%。

  (2)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7,803,925,341.55元,比上年末增幅5.29%;负债总额17,903,204,897.46元,资产负债率为64.39%,比上年末增幅1.42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986,558,180.77元,比上年末增幅0.8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公司影响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说明。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等100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17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正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同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股份”)持有的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5日开市起停牌,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临2020-41号)。

  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9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0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4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临2020-51号)。

  根据《问询函》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本次重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要求对本次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发布的《东阳光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2020-57号)及相关公告文件。

  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26日、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27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披露了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0-59号、临2020-61号、临2020-65号、临2020-72号、临2020-75号、临2021-02号、临2021-10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本次重组相关的交易对方内部重组工作和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尚未完成。后续公司将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同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本次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完成内部重组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完成内部重组工作、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或网站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18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5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阳光”)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董事张红伟、唐新发、张寓帅、张英俊、李义涛、钟章保,独立董事覃继伟、谢娟、付海亮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红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590,313,811.20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93,909,554.92元,分配红利0.00元,提取盈余公积9,390,955.49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74,832,410.63元,资本公积金 1,297,970,372.42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0年度已累计回购金额为20,971.0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20,971.05万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50.45%,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金额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92.15%。

  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实施回购股份,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建议公司2020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分红政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一年,自2021年4月22日起至2022年4月21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唐新发先生、张寓帅先生、张英俊先生、李义涛先生回避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1-20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1-21号)。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1-22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1-23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临2021-24号)。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36.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存量续贷额度为27.0亿元,新增银行贷款额度为9.6亿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8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标的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在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所收购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度累积实际盈利数与累积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东阳光药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为29,159万元,与当年度利润预测数68,900万元差异为39,741万元,完成率为42%,主要是因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国内人口流动性下降以及公共卫生意识增强,各级医疗机构门诊量减少,处方量大幅下降,导致东阳光药药品销售额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所致,上述新冠疫情影响在2017年进行盈利预测时不能事先得知和预计其发生与影响。

  东阳光药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04,987万元,超过了累积利润预测数191,900万元,完成率为159%,宜昌东阳光药业不需要进行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所收购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度累积实际盈利数与累积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推选张红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推选唐新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推选李义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推选张光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推选钟章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推选王文钧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推选覃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推选谢娟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推选付海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并顺利衔接。董事会将要求全体高管人员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聘任新的管理层并顺利交接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参照同等企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建议独立董事每年薪酬为10万元。非独立董事认为该薪酬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实际工作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覃继伟先生、谢娟女士、付海亮先生作为利益关系方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26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红伟先生:男,49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2011年3月担任乳源东阳光电化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0年1月担任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至2011年3月担任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至今担任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20年4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8年2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唐新发先生:男,51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2年8月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担任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至2020年担任深圳市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太景医药研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李义涛先生:男,3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3 年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7月至2020年4月担任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1月至2021年3月担任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4、张光芒先生:男,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1 年4月至2004年6月,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4年7月至今,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厂长。2010年10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钟章保先生:男,4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师。2003年至2005年担任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乳源分公司财务科长;2005 年至2018年担任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6、王文钧先生:男,3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2年5月就职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事务科员,2013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13年4月至2018年4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7、覃继伟先生:男,5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九三学社社员,高级会计师,中国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江西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南昌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社会导师,江西省新联会理事,江西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1991 年至1994年,煤炭部株洲洗煤厂工作,先后任出纳、会计、会计主管;1994年至1998年,湖南省株洲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任助理审计员、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1999年至2000年,受湖南省财政厅指派,以访问学者身份,赴香港何铁文·苏汉章会计师行研修国际审计与会计;2000年至2002年,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总经理,负责湖南区审计业务;2002年至2008年,任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所长;2008年至2009年,任北京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2009年至2014年,任北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2014年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所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谢娟女士: 女,4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5年至2006年在香港城市大学攻读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取得国际经济法(IBL)法学硕士。2016年5月参加第43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2006年至2009年担任广东理正明律师事务所民商法专职律师;2009年至2018年6月担任广东礼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2018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入选全国中华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广东省首批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东莞市首批涉外律师人才库及珠海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专家库专家成员,担任东莞市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成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国际业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付海亮先生:男,5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6 年 11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武汉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0月至2005年5月,任湖北浩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年5月至今,任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行政负责人。2020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19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5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监事吕文进、李宝良、周晓军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文进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认为,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实施回购股份,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公司2020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分红政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推选李宝良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另外1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本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并顺利衔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运作情况发表审核意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0年运行情况,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三)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164,560.00万元收购其研发的荣格列净、利拉鲁肽产品在中国境内的全部权益、利益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应依法承担的全部义务,符合公司拓宽医药产业布局的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东阳光药产品种类,提高东阳光药在糖尿病治疗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交易定价参考第三方评估价格折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上述收购资产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违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事宜。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

  监事简历:

  1、李宝良先生:男,4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10月至2004年5月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技术科长;2004年6月至2014年1月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4年2月至今担任宜都化成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20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唐新发先生、张寓帅先生、李义涛先生、张英俊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覃继伟先生、谢娟女士、付海亮先生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提案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就董事会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自愿作出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1]:因工程建设周期较长,其中141,872,527.15元为公司部分子公司与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20年以前签署的有关协议项下发生额,因交易于2020年完成交付结算,计入当期发生金额,2020年度预计事项实际发生额为21,632,448.38元,并未超出预计。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

  (四)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与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氏公司”)签订了《许可协议》,就磷酸奥司他韦专利的非独家许可约定:罗氏公司权深圳东阳光实业在中国生产、制造及销售磷酸奥司他韦产品。深圳东阳光实业与东阳光药签订了《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将签署《许可协议》项下的权益无偿授予东阳光药,同时就向罗氏公司专利许可费支付方式约定可(1)由东阳光药直接向罗氏公司支付,或(2)由东阳光药向深圳东阳光实业支付费用后,由深圳东阳光实业向罗氏支付等额费用,深圳东阳光不得向东阳光药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因深圳东阳光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如2021年度内发生以上述(2)方式支付专利许可费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协议,以磷酸奥司他韦的净销售额按一定费率进行支付,因此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按产品净销售额计算所支付的许可费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

  深圳东阳光是1997年1月27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9,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深圳东阳光为本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6,718,332.23万元,净资产2,524,985.05万元,营业收入2,648,653.48万元,净利润199,552.34万元。

  2、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业“)

  阳之光铝业是1998年6月26日在广东省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76,015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广东省乳源县民族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机械设备、机械产品。从事医药、化学、信息、设备机械、智能机械、电子材料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阳之光铝业为公司股东,且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的一致行动人,因此阳之光铝业为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618,462.54万元,净资产264,895.50万元,营业收入16,406.77万元,净利润23,896.98万元。

  3、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

  生化制药是2018年11月29日在宜昌市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陆城滨江路62号。经营范围范围为“医用辅料、医用包材、医疗器械(I类、II类、III类)、化妆品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仿制药、首仿药、生物药、药品、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工业用酶研制、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其实际控制人为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生化制药为本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000.05万元,净资产2,999.30万元。因生化制药在2019年度尚未开展业务,故无营业收入情况。

  4、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药业”)

  乳源药业是2010年3月5日在乳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勇,注册地为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龙船湾下坝开发区。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原料药,软膏剂,乳膏剂,凝胶剂,药用辅料;医药中间体;口服固体制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其实际控制人为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乳源药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31,791.78万元,净资产106,289.84万元,营业收入38,778.96万元,净利润9,201.20万元。

  5、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力发电公司”)

  火力发电公司是2006年12月15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13,27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枝城镇楼子河村。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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