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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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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2020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972,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3,2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5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业务为主,集电动特种车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汽车起动启停电池、储能电池、3C电池、备用电池等多品类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内电池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理念,形成了铅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协同发展及氢燃料电池等新材料电池储备发展的电池产品体系。

  在铅蓄电池方面,依托产品与工艺创新,公司成功将密封型免维护铅蓄电池大规模应用于电动轻型车动力领域,在为人民群众提供绿色低碳、低成本、可循环出行方式的同时,也较大拓展了铅蓄电池产业的发展空间,对于推行“以电代油”绿色能源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坚持“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领域”的研发战略,在提升铅蓄电池比能量、提高铅蓄电池循环使用寿命、提升铅蓄电池在低温等恶劣环境中的性能、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形成了完整自主的核心技术体系,并成功实现产业化。

  在锂电池方面,公司积极投入锂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采用了圆柱、方形铝壳以及软包电池多轮驱动的技术路径,并已掌握多种高性能正极材料以及高安全隔膜的应用技术,通过较为成熟的技术体系有效提升了锂电池产品的比能量、倍率和循环等性能。目前,公司锂电池业务主要聚焦于电动轻型车动力领域。

  此外,公司持续探索燃料电池及下新一代电池领域的技术,不断突破技术难题,已开始“高功率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等燃料电池的研发项目,并获得多项研发成果,为公司新一代电池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公司于2021年2月成立浙江天能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推动燃料电池技术的产业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现已应用于日常出行、物流快递、仓储搬运、环卫清洁、旅游观光等交通工具动力系统及起动启停系统,以及各类通信、电力、铁路、数码等储能电池及备用电池系统。其中,动力电池为公司主要产品。依托领先的技术实力、突出的品牌形象、高效的产品销售体系以及布局全国响应及时的服务系统,公司在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领域已建立领先的行业地位,为广大人民群众低成本、可循环、高效率的绿色低碳出行做出贡献。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

  在研发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通过长期积淀,现已形成“总部研究院+技术中心+生产基地技术部”三级研发架构,聚焦铅蓄电池领域并大力发展锂电池业务;在采购方面,公司主要实行集中采购的模式,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统一采购并统一进行供应商管理工作,包括供应商寻源与引入、采购价格政策的制订、供应商业绩评估管理、合同、订单以及采购款的统筹安排;在生产方面,根据不同产品下游业态的不同,公司制定了备货式和订单式等差异化的生产模式;在销售方面,针对动力电池存量替换市场和新车配套市场两个市场客户的不同特点,公司采取了“经销+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在存量替换市场中,公司主要采取经销模式,利用分布全国的经销商及其覆盖的终端渠道,将产品快速、精准地销售给最终消费客户并提供便利、及时的售后服务;在新车配套市场,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直接将电池销售给整车厂商,并负责客户的日常维护。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 行业的发展阶段

  1)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领域

  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稳步发展,国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我国电动轻型车(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微型电动车)凭借着经济、便捷等优点成为国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产业得到迅速发展。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截至目前,我国电动两轮车社会保有量约3亿辆。2019年“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各省市政府相继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为超标车设置过渡期,为电动二轮车市场带来了替换需求的增长。此外我国高速发展的即时配送、共享单车业务,以及新冠疫情对于国民出行方式的选择改变等多因素影响下,2020年国内规模以上电动二轮车生产企业总产量整体呈稳步上升态势。

  我国电动轻型车产业发展迅速,为铅蓄电池开辟了更广阔的应用市场,带动了铅蓄电池产业的持续发展。根据China Insights Consultancy整理的数据,近五年我国销售的电动二轮车中使用铅蓄电池作为动力来源的车型占比均超过95%,铅蓄动力电池需求旺盛。此外,随着国家新政策的实施,以及锂电池生产技术提升、成本下降,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的普及度提高等,锂电池行业整体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张之中。

  同时,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微型电动汽车以及电动特种车等在各行各业均拥有大量的应用。每年持续新增的车辆带来的电池配套需求以及庞大保有量带来的存量替换需求,共同推动了国内动力电池需求量的稳步增长。

  2)汽车起动启停电池领域:

  汽车起动电池的市场空间与汽车行业发展息息相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汽协)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汽车生产与销售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中汽协预测,未来五年国内汽车市场将保持缓慢增长态势,2025年销量有望达3,000万辆。保有量方面,根据公安部统计,我国2020年度全国汽车保有量达2.8亿辆。研究机构预测,2025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75亿辆。因铅蓄电池平均寿命一般为3-4年,假设每年约有25%的存量车需替换新的起动电池,2025年国内汽车起动电池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330 亿。2025年全球起动电池市场空间有望超1,500亿元。

  伴随着全球各国对汽车油耗标准要求日趋严格,可有效节省油耗的启停系统逐步成为乘用车型的标准配置,未来五年内将不断推动汽车启停电池市场增长,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Technavio预测,全球启停电池市场规模在2020-2024年期间有望增长78.5亿美元,并且市场的增长动力将以超过22.12%的复合年增长率加速。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预测,2020年我国汽车启停电池市场渗透率将达70%,市场规模为140亿元。铅蓄电池凭借宽温度适应性、高安全性、高性价比等优点,也是汽车启停领域的不二选择。

  3)储能电池领域:

  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伴随着全球进入了新一轮能源变革时代,能量储存不可或缺,储能产业的发展成为大势所趋。其中电光学储能凭借着其良好的环境适应性、高响应速度、高功率和高能量密度等特点,又受益近年技术和规模驱动成本快速下降,有望成为未来储能的主流路线。近年来,我国政府持续出台储能激励政策,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2020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目标,并要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绿色环保等产业。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因此2020年我国储能市场投资规模不断加大,产业链布局不断完善,商业模式日趋多元,应用场景加速延伸。根据机构测算,2020年电化学储能约23GWh,2025年合计100-170GWh,中性预计2020-2025年CAGR28%,2025年电化学储能市场规模有望超千亿。

  4)燃料电池领域:

  氢燃料电池凭借其低碳、清洁、高效等性能特点,成为各国推动可持续发展经济的重要方向。我国政府高度关注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早在2001年,科技部就启动“国家863计划”发展氢燃料电池。2020年以来,政府更是频繁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氢能被列为能源范畴,是中国第一次在法律上确认了氢能属于能源。9月,财政部联合工信部等4大部门发表《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其中指出将重点支持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帮助实现相关技术突破。10月工信部在《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表示,力争经过15年持续努力,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并实现燃料电池商用车规模化应用。

  (2)行业基本特点

  1)铅蓄电池行业基本特点

  a.行业加速整合,龙头企业优势凸显

  铅蓄动力电池由于其绿色、低成本、可循环及温度适应性好等特点,已成为中国百姓出行重要的消费品,受到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从2008年至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行业协会等部门及组织先后出台了多项电池行业的专项规划和包括蓄电池行业在内的产业发展调整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该等政策及规划总体支持铅蓄电池行业的发展,并鼓励电池产品结构的优化,推进产业的升级与产品升级,巩固我国铅蓄电池世界产量第一地位,重视与促进超大规模企业形成与发展、推动企业创新技术与产品、知名品牌以及高端人才队伍的培育或培养,不断夯实行业做“强”的基础。此外,随着我国环保要求不断提升,部分不符合环保规范要求的小企业逐渐淘汰。在政策引导及环保要求等因素作用下,我国铅蓄电池行业不断整合,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b.各方面技术进步推动行业持续发展

  铅蓄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需依靠科技创新的不断推动。随着铅回收技术的不断提升,再生铅冶炼企业进一步提高了铅回收比例以及冶炼质量,使得铅蓄电池制造企业能够获得充裕且优质的金属铅。而由于业内加强了对新型产品、先进制造技术、节能减排等技术的攻关和应用推广,行业内主要企业已开始使用铅钙合金等绿色环保的材料制作极板;采用电池内化成工艺逐步淘汰了极板槽化成工艺;对熔铅炉进行密封处理,添加自动温控等措施,并积极引进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制造设备;采用智能型全自动生产工艺进行铅粉制造,使得产品品质以及生产效率获得较大提升。未来,我国铅蓄电池技术将持续精益,铅蓄电池持续向高性价比、高安全性以及高比能量不断发展的同时,亦将朝着可标识、可远程控制、物物互联等智能化的方向前行。

  c.制造设备不断升级

  近十年来,我国制造铅蓄电池的装备快速升级和发展,从传统的手工制造工艺转型升级至机械化、自动化生产,一锅多机的铸板机,大吨位铅粉机,真空和膏高速涂板及组装铸焊自动生产线等被广泛应用,同等产能情况下能耗降低且更加环保,同时节约了人工,提高了产品性能的一致性与稳定性。

  随着工业4.0发展概念以及中国制造2025目标的推进,铅蓄电池行业将加快由传统制造模式向智能化制造模式转型迈进的步伐,同时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系统的创新应用,加速生产过程高效化、自动化、智能化以及清洁化,向实现智能工厂的目标不断前进。

  2)锂离子电池行业基本特点

  a.已形成多条技术路径共同发展的业态

  目前,锂离子电池根据形状及封装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圆柱、方形和软包电池。方形电池通常使用铝材或钢材作为外壳,采用卷绕和叠片两种不同的工艺;圆柱电池主要以钢材作为外壳,主要采用卷绕工艺;软包动力电池采用铝塑复合膜作为外壳,主要采用叠片工艺。

  同时,锂离子电池根据正极材料主要成分的不同,又可成为三元锂电池、锰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以及钴酸锂电池等,该等电池在能量密度、安全性及成本上存在差异,有着各自的适应领域。以三元材料为例,其可在合理循环寿命、安全性与成本的基础上,实现260-280mAh/g的高电池比容量,故被广泛应用于电动乘用车、3C产品等领域。

  b.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方向成未来发展趋势

  在锂离子电池行业,新能源汽车市场需要完成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转化,提升其搭载的动力电池续航里程为其市场化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因此,高能量密度的动力电池成为各电池企业研究的热点。目前,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未来的重要方向之一,而由于锰酸锂性价比以及安全性能优于三元材料,未来将被更多的使用在电动轻型车的动力领域。磷酸铁锂安全性能优、循环寿命长,但成本略高。因此,就二轮车市场而言,磷酸铁锂与锰酸锂各有优劣。

  3)燃料电池行业基本特点

  a.产业链国产化加速,行业成本逐步下降

  近几年,伴随着我国政策大力鼓励燃料电池行业发展,国内燃料电池研发呈现跨越式发展趋势,2017年燃料电池系统国产化程度30%,截止2020年国产化程度达到60%左右,电堆、膜电极等多项核心技术实现国产替代。与此同时,伴随着国产化的加速,我国燃料电池成本也逐步下降。

  b.“先商后乘”,独特的发展路线

  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销量仍处于较小规模,且与海外市场专注于乘用车市场不同,目前中国燃料电池汽车集中在商用车领域。2020年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2批)中显示,商用车54款,乘用车0款。预计未来3-5年内,我国燃料电池系统重点应用方向仍将是商用的重载和物流车等领域。

  (3)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电池行业发展的驱动力之一为技术创新。电池材料的研发、电池结构的设计涉及材料学、化学、物理学等多学科知识的交叉,需要大量基础性研究和完整研发体系的支撑,特别是在提升电池比能量、提高电池循环使用寿命等前沿领域,更需要技术的积累与突破;电池产品的制造工序也较为复杂,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工序以及合金配方比例等生产工艺,对于提升电池产品性能具有重要意义,而该等生产工艺均需要长时间的测试、探索,才能提高生产效率并保证产品的一致性。

  因此,行业内企业必须具备充足的技术储备和匹配的生产工艺,才能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从而对新进入者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理念,以技术研发体系为基础,不断夯实绿色智能制造体系、市场渠道体系、品牌管理体系、信息技术体系协同作用构成的综合竞争优势,报告期内,业务规模与盈利水平持续增长,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在国家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倡减排环保,优化能源结构,规范产业链的大背景下,先后出台了《新国标》等多项相关政策法规,对公司这样的头部龙头企业存在较大利好;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偏好的转型升级,公司在积极优化智能化制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品牌效应,增强用户粘性。公司终端销售业态遍布小城镇及农村地区大街小巷,公司产品适用于电动轻型车,是小城镇及农村地区老百姓出行、通勤、购物的首选,具有方便、性价比高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优势,平稳健康发展,行业地位稳固。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对“一人一车”出行方式的倡导和外卖配送、快递投递等新消费场景的进一步渗透,消费者对电动轻型车的需求得到了进一步释放。在此背景下,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行业在报告期内也得到了稳定的增长。

  未来,在铅蓄电池行业,其可持续发展需依靠科技创新的不断推动。随着工业4.0发展概念以及中国制造2025目标的推进,铅蓄电池行业将加快由传统制造模式向智能化制造模式转型迈进的步伐,同时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系统的创新应用,加速生产过程高效化、自动化、智能化以及清洁化,向实现智能工厂的目标不断前进。

  在锂离子电池行业,新能源汽车市场需要完成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转化,提升其搭载的动力电池续航里程为其市场化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因此,高能量密度的动力电池成为各电池企业研究的热点。目前,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未来的重要方向之一,而由于锰酸锂性价比以及安全性能优于三元材料,未来将被更多的使用在电动轻型车的动力领域。磷酸铁锂安全性能优、循环寿命长,但成本略高。因此,就二轮车市场而言,磷酸铁锂与锰酸锂各有优劣。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凌俊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972,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3,2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5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执行公允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新设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及子公司拟于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174,535,774.38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3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6.43%。

  公司承诺: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三、备查文件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股份”)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的总额为113,517.8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6.4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87,271.4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4,298.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973.3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02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72,973.3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13,517.83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概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13,517.8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6.4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新设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浙江天能电池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天能电池(芜湖)有限公司、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5.69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新设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将在下表所列(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分配: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拟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合同融资、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开具保函、汇票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该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2、浙江天能电池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3、天能电池(芜湖)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4、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5、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天能股份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5.69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13.08%和38.1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9,814,402.97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97,637,510.8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45,184,110.47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972,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3,2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5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9,814,402.97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45,184,110.4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83,26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铅蓄动力电池及锂电池制造,广泛应用于电动轻型车、电动特种车、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电池行业兼具技术密集型与资金密集型的特点,技术升级迭代较快,需要持续投入技术研发和工艺创新,才能保持持续竞争力。为此,公司需保持较高的现金储备水平,以满足未来扩大研发、产能扩张、以及市场开拓等资金需求。

  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金属期货品种,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为保障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需要长期储备较大规模的应急调度资金,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规模。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成立于2003年,发展至今已成长为国内铅蓄电池龙头企业、新能源电池领先企业,公司目前仍处于较高速度成长阶段,主营业务稳定增长、新兴业务快速成长,业务线不断扩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

  公司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经销模式授予客户的账期较短,直销模式授予客户的账期较长,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亦随之扩大,一定程度上对公司日常营运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较高的盈利规模和利润增速,但公司毛利率、净利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公司未来将通过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进数字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建设,不断降低综合生产成本、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产品品质溢价,加强公司综合竞争优势。为此,公司将加大设备智能化改造、提升管理智慧化水平、扩大先进产能建设投资。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公司需要一定数量的现金储备以降低对外部融资的依赖,确保公司长久健康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主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先进产能建设,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不断扩大营收规模及市场影响,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9日

  至2021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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