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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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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出席董事10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0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煤炭业务

  公司是中国和澳大利亚主要的煤炭生产商、销售商和贸易商之一,产品主要包括动力煤、喷吹煤、焦煤,适用于电力、冶金及化工等行业;煤炭产品主要销往中国的华东、华北、华南、西北等地区及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

  2.煤化工业务

  公司煤化工业务主要分布在中国的山东省、陕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产品主要包括甲醇、醋酸、醋酸乙酯、粗液体蜡等;产品主要销往中国的华北、华东、西北等地区。

  (二)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煤炭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产,煤炭产量维持在较高水平,供应总体稳定。受前期煤炭产能超前释放、后期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煤炭供需阶段性错配、低温寒潮天气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炭价格波动较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了对兖矿集团相关资产的收购。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本次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对合并以前的会计期间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表第一至第三季度的各季度财务指标与已披露的数据不同。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期支付了相关债券的利息,未出现违约行为。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2020年5月21日,大公国际根据本公司情况作出如下跟踪评级:对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对12兖煤02、12兖煤04的信用等级均维持AAA。该等资料已于2020年5月22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信用等级维持不变,说明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小。

  (二)2020年6月18日,中诚信根据本公司情况,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和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作出如下跟踪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对17兖煤Y1和18兖煤Y1的信用等级维持AAA。该等资料已于2020年6月22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信用等级维持不变,说明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小。

  (三)2020年6月16日,东方金诚根据本公司情况,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作出如下跟踪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20兖煤01、20兖煤02、20兖煤03信用等级为AAA。该等资料已于2020年6月22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信用等级维持不变,此信用等级说明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小。

  (四)2020年10月19日,东方金诚根据本公司情况,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作出如下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20兖煤04、20兖煤05信用等级为AAA。该等资料已于2020年10月19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此信用等级说明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小。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各业务分部经营情况

  煤炭业务

  (1)煤炭产量

  2020年本集团生产商品煤12,027万吨,同比增加1,064万吨或9.7%。

  2020年本集团商品煤产量如下表:

  单位: 千吨

  ■

  (2)煤炭价格与销售

  2020年本集团销售煤炭14,762万吨,同比增加2,203万吨或17.5%。

  2020年本集团实现煤炭业务销售收入694.47亿元,同比增加23.06亿元或3.4%。

  2020年本集团分煤种产、销情况如下表:

  ■

  影响煤炭业务销售收入变动因素分析如下表:

  ■

  本集团煤炭产品销售主要集中于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市场。

  2020年本集团按地区分类的煤炭销售情况如下表:

  ■

  本集团煤炭产品大部分销往电力、冶金、化工、商贸等行业。

  2020年本集团按行业分类的煤炭销售情况如下表:

  ■

  (3)煤炭销售成本

  2020年本集团煤炭业务销售成本451.53亿元,同比增加66.44亿元或17.3%。

  按经营主体分类的煤炭业务销售成本情况如下表:

  ■

  鄂尔多斯能化吨煤销售成本变动主要是由于:①商品煤销量增加,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20.05元;②压缩原材料等可控费用支出,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28.03元。

  昊盛煤业吨煤销售成本变动主要是由于:商品煤销量增加,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136.37元。

  煤化工业务

  2020年本集团煤化工业务经营情况如下表:

  ■

  电力业务

  2020年本集团电力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

  ■

  报告期内,鲁南化工和榆林能化所属电力业务售电量、销售收入均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电力产品对外销量同比增加。

  铁路运输业务

  2020年公司铁路资产完成货物运量1,829万吨,同比减少96万吨或5.0%。实现铁路运输业务收入3.78亿元,同比减少4,746千元或1.2%。铁路运输业务成本2.12亿元,同比增加29,124千元或16.0%。

  热力业务

  2020年本集团生产热力1,044万蒸吨,销售热力663万蒸吨,实现销售收入6.47亿元,销售成本5.71亿元。

  机电装备制造业务

  2020年本集团机电装备制造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82亿元,销售成本1.55亿元。

  非煤贸易业务

  2020年本集团非煤贸易业务收入为1,468.72亿元,销售成本为1,457.27亿元。

  权益投资业务

  2020年本集团权益投资实现投资收益36.86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和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等34家二级子公司,格罗斯特煤炭有限公司等54家三级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新设增加4家三级子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1家二级子公司和8家三级子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6家二级子公司和4家三级子公司;因注销减少1家二级子公司和3家三级子公司,因破产移交减少1家三家子公司,因股权转让减少2家三家子公司,因股权被稀释失去控制权减少1家二级子公司和2家三级子公司。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1-023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讨论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公司对应收账款、存货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境内外上市监管要求,结合公司运营实际,2020年公司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153.73万元,其中: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16,124.18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730.05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人民币240.40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一)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16,124.18万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公司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16,124.18万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730.05万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730.05万元。

  (三)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人民币240.40万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020年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人民币240.4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153.73万元,影响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增加人民币8,601.79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8,249.77万元。

  四、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讨论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有利于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1-025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24亿元。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信永中和为8家兖州煤业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景伟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重娟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慧春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1.2020年度审计费用调整情况

  (1)2020年度,公司通过公开摘牌形式增资控股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020年度,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49.315%股权、兖矿榆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兖矿济宁化工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99%股权等6家公司股权。

  (3)因公司2020年度发生上述事项,信永中和审计范围和工作量相应增加。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020年度增加信永中和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105万元(含税),即信永中和审计服务费用由人民币685万元(含税)增加到人民币790万元(含税)。

  2.2021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情况

  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会计师事务所投入审计工作中员工的级别、相应的收费比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协商确定了2021年度审计费用。

  2021年度境内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9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查阅了信永中和的相关资格材料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近三年诚信记录良好,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除建议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外,公司董事会亦建议聘用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同意:

  1.续聘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分别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

  2.2021年度支付境内外业务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990万元(其中,信永中和为人民币790万元,信永中和(香港)为人民币2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由于公司新增子公司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增加后续审计、内部控制审核等其他服务费用。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1-021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在境内外公布经审计的2020年度业绩。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时,以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税后利润数较少者为基准。2020年度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的净利润少于按中国会计准则实现的净利润,公司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确定末期股利。以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的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3.180亿元为分配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5.099亿元后,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8.081亿元,2020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78.948亿元。

  为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向股东派发2020年度现金股利0.60元/股(含税),另派发特别现金股利0.40元/股(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股(含税)。按公司已发行总股本计算,预计共派发约48.730亿元(含税)。扣除预计分配的现金股利后,2020年12月31日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0.218亿元。

  公司2020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本性开支计划》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讨论审议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酬金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建议公司2021年度完成经营目标后,按照公司薪酬考核政策,确定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薪酬水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七、批准《关于审议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酬金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2021年度完成经营目标后,按照公司薪酬考核政策,确定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八、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续买董事、监事、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继续为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购买保障限额为1,500万美元的责任保险。

  十一、批准《关于调整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酬金安排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2020年度增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105万元。

  十二、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建议:

  (一)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外会计师,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审核及内部控制审计评估,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

  (二)公司2021年度支付境内外业务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990万元,公司承担会计师在公司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不承担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由于公司新增子公司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增加后续审计、内部控制审核等其他服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三、批准《关于确认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确认2020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各类别持续性关联交易的执行金额,均未超过独立股东或董事会批准的上限金额。

  本决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批准《关于讨论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153.73万元;批准公司核销坏账准备人民币11,794.6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五、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州煤业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一)批准公司及控股公司向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70亿美元的融资担保。

  (二)批准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州煤业澳洲附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澳元的日常经营担保。

  (三)批准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权处理与上述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融资业务需要,合理确定被担保的子公司。

  2.确定具体担保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签署所涉及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材料申报及其他事宜。

  (四)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但上述授权人士可于授权期限内作出或授予与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任何要约、协议或决议,而可能需要在授权期限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者除外。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州煤业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六、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一)批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融资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亿元。根据市场情况择优确定融资币种和方式,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续期债券、永续债券、永续中票、私募债券、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收益权转让融资、债转股基金、定向募集设立产业基金、接受保险、信托及公募基金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类投资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融资方式。

  待实施有关融资业务时,再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批准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处理与上述融资业务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根据有关法律、规则及监管部门规定,制定及调整融资业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合适的融资主体、融资金额和方式、期限等与融资业务有关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与本次融资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办理融资业务所需向境内外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材料申报、登记、审批及其他相关事宜;

  (三)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但上述授权人士可于授权期限内作出或授予与融资业务有关的任何要约、协议或决议,而可能需要在授权期限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者除外。

  十七、通过《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在相关期间决定是否增发不超过已发行H股总额20%的H股股份。

  相关期间是指股东周年大会通过本提案起至下列最早的日期为止的期间:

  (一)在本提案通过后,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

  (二)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提案授权之日。

  十八、通过《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在相关期间决定是否回购不超过有关决议案通过之日已发行H股股份总额10%的H股股份;

  相关期间是指股东周年大会通过本提案起至下列最早的日期为止的期间:

  1.在本提案通过后,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

  2.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或本公司H股股东或A股股东于各自的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提案授权之日。

  (二)授权任一名董事代表董事会,在公司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总额10%的一般性授权、并履行相关审批、披露程序后,适时决定回购H股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签署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十九、批准《关于与控股股东开展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1-2023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本决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的持续性关联/关连交易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十、通过《关于修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十一、决定召开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授权任一名董事,确定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的会议通知发布时间、有关会议资料及文件,并确定或修改须向监管机构和股东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文件等。

  二十二、决定召开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授权任一名董事,确定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发布时间、有关会议资料及文件,并确定或修改向监管机构和股东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等。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1-022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1-024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州煤业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情况及被担保人名称:

  1.授权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公司向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70亿美元的融资担保;

  2.授权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州煤业澳洲附属公司(“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澳元的日常经营担保。

  ●为被担保人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4.27亿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授权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授权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授权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保障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70亿美元的融资担保,其中,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应符合国资监管规定。

  2.为满足澳洲附属公司正常运营所需,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需要对澳洲附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澳元的担保。根据澳大利亚经营性企业日常业务的通行惯例,在发生经营业务时,通常需要相关方对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经营性担保包括兖煤澳洲对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其附属公司,以及兖煤澳洲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兖煤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兖煤国际”)在澳洲附属公司提供的担保行为,该等担保主要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二)本次授权担保的具体事项

  1.批准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70亿美元的融资担保。

  2.批准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州煤业澳洲附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澳元的日常经营担保。

  3.批准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权处理与上述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融资业务需要,合理确定被担保的子公司;

  (2)确定具体担保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签署所涉及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材料申报及其他事宜。

  4.本次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但上述授权人士可于授权期限内作出或授予与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任何要约、协议或决议,而可能需要在授权期限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者除外。

  (三)本次授权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州煤业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有关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附件一《拟被担保兖州煤业子公司基本情况表》、附件二《拟被担保兖煤澳洲附属公司基本情况表》、附件三《拟被担保兖煤国际附属公司基本情况表》。

  三、担保协议内容及担保对象情况

  于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融资业务安排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授权期限内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州煤业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州煤业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担保是日常经营所需,符合澳大利亚法律法规及当地经营惯例。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4.27亿元,占公司2020年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541.18亿元的56.22%。

  被担保人及担保情况如下:

  1.兖煤澳洲

  经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兖煤澳洲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2.75亿美元。

  2.兖煤国际

  经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兖煤国际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2.90亿美元。

  3.兖煤国际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兖煤国际资源”)

  经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兖煤国际资源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04亿美元。

  经2017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兖煤国际资源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3.35亿美元。

  经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兖煤国际资源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5亿美元。

  4.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垠瑞丰”)

  经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垠瑞丰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9.4亿元人民币。

  经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中垠瑞丰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8亿元人民币。

  5.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垠融资租赁”)

  经2016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附属公司中垠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0.3亿元人民币。

  经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中垠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5.83亿元人民币。

  6.青岛保税区中兖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中兖”)

  经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兖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9亿元人民币。

  经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兖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7.55亿元人民币。

  7.端信供应链(深圳)有限公司(“端信供应链公司”)

  经2017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附属公司端信深圳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0.3亿元人民币。

  8.端信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端信保理公司”)

  经2017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附属公司端信保理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0.5亿元人民币。

  9.山东中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垠国贸”)

  经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垠国贸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2亿元人民币。

  10.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矿业”)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内蒙古矿业增资项目,并取得内蒙古矿业51%股权。在交割前,内蒙古矿业为内蒙古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4亿元人民币担保,为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4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担保尚未完成解除。

  经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内蒙古矿业为其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宏大实业”)提供5.78亿元人民币担保;为其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锋威光电有限公司(“锋威光电”)提供4.83亿元人民币担保;为其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0.53亿元人民币担保;为其参股公司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提供8.09亿元人民币担保。锋威光电为内蒙古矿业提供5.50亿元人民币担保。宏大实业为内蒙古矿业提供3.26亿元人民币担保。

  11.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未来能源”)

  经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来能源为其控股子公司陕西未来清洁化学品有限公司提供0.12亿元人民币担保,为其参股公司陕西靖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92亿元人民币担保。

  12.澳洲附属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因经营必需共有履约押金和保函8.09亿澳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

  

  附件二

  拟被担保兖煤澳洲附属公司基本情况表

  ■

  

  附件三

  拟被担保兖煤国际附属公司基本情况表

  ■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1-026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兖矿集团”)签署《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确定该协议于2021-2023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

  ●持续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交易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公司业务没有因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一、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1-2023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0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0人,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4名独立董事于2021年3月25日同意将《关于与控股股东开展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审议。

  独立董事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与控股股东开展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开展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降低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拟开展的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兖矿集团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人民币776,92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希勇,主要从事煤炭、煤电、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等业务,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层。

  兖矿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55.86%股权。依据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兖矿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兖矿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3,185.4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7.35亿元;2020年度,兖矿集团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54.80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9.45亿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兖矿集团总资产人民币3,331.33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049.70亿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508.10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8.17亿元。

  三、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一)主要内容

  《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约定控股股东向兖州煤业销售化工原料煤,兖州煤业向控股股东销售化工产品并提供化工产品代理销售服务。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主要条款

  (1)控股股东向兖州煤业销售化工原料煤。

  (2)兖州煤业向控股股东销售甲醇、乙二醇、醋酸、氨水、硫酸铵以及其他化工产品。

  (3)兖州煤业向控股股东提供化工产品代理销售服务。

  2.定价政策

  (1)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项下化工原料煤、化工产品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市场价格指:在同类或类似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的独立第三方,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同类或类似协定购销当时收取的价格;若前款不适用时,在中国境内的独立第三方,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同类或类似协定购销当时收取的价格。

  (2)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项下化工产品代理销售服务费用由兖州煤业依照成本加成法厘定。

  3.付款结算方式

  按照协议约定,协议双方最迟须于每个公历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就当月到期应支付给另一方或应向另一方收取的有关持续性关联交易款项登记入账。每个公历月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款项应于紧随下一个月度内结算完毕,但不包括当时尚未完成交易所涉及款项和仍有争议的款项。

  兖州煤业向控股股东收取的化工产品代理销售费用,由控股股东于每年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审计结果核定后一个月内,向兖州煤业支付相应费用。

  4.生效日期与期限

  (1)除双方以书面方式另行协定外,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在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兖州煤业根据审批权限及上市地监管规定取得董事会批准的条件下,追溯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2)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承诺事项

  (1)控股股东承诺,控股股东向本公司销售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项下化工原料煤的价格,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控股股东就同类煤炭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本公司无须仅从控股股东采购化工原料煤。

  (2)兖州煤业保证,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向控股股东供应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项下的各项商品及服务。

  (二)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根据相关公司年度需求计划及预计价格测算,《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项下控股股东向兖州煤业销售化工原料煤,2021-2023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均为60,000万元;兖州煤业向控股股东销售化工产品,2021-2023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均为40,000万元;兖州煤业为控股股东提供化工产品代理销售服务,2021-2023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均为500万元。

  四、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开展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持续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降低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公司业务没有因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1-027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的通知》(鲁市监注字〔2020〕212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结合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营业范围相关条款。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在经营范围中调整相关项目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取消“煤矸石系列建材产品的生产、销售”。

  二、对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

  公司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进行区分标注,并按照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的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修改。具体请见下表:

  ■

  修改后内容最终以山东省济宁市市级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为准,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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