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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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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555,558,927.85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989,352,475.89元,减去发放的2019年度股利292,500,000.00元,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252,411,403.74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13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92,5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1,959,911,403.74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为薄膜电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全系列薄膜电容器,所属行业为电子元件制造行业。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开展经营活动。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薄膜电容器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主要企业之一,连续三十三届进入中国电子元件百强,薄膜电容器规模位列中国第一、全球前三。

  薄膜电容器广泛应用于家电、通讯、电网、轨道交通、工业控制、照明和新能源(光伏,风能,汽车)等多个行业,几乎存在于所有的电子电路中,是基础电子元件。未来我国薄膜电容器行业的市场竞争将从产品生产线的扩张转向技术服务的强化和品牌的提升。超薄化、耐高温、高能量密度、安全可靠性将成为主要发展趋势,简单、大批量生产将向小批量、定制化方向发展,高端产品占全部产品的比重将逐年增大。

  根据国家发展规划明确列出重点发展的产品和技术,包括:满足新一代电子整机发展需求的新型片式化、小型化、集成化、高可靠电子元件产品;满足我国新型交通装备制造业配套需求的高质量、关键性电子元件;为节能环保设备配套的电子元件以及环保型电子元件;为新一代通信技术配套的电子元件;为新能源以及智能电网产品配套的电子元件;新型电子元件材料以及设备,将有力推动薄膜电容器行业的发展。

  在市场竞争中,公司由于拥有几十年丰富的生产、研发与销售经验,公司最近几年针对市场发展趋势及要求,加大了对新型能源用薄膜电容器的研发力度,提高了产品的整体技术水平,缩短了量产的速度,使公司具有贴近市场、反应迅速、物流成本低、对客户的技术沟通更便捷等优势。公司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原创技术,使产品生产的周期更短、应变速度更快,体现出很强的竞争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8.54亿元,其中国内市场实现收入12.46亿元,同比增长13.37 %,国外市场实现收入6.08亿元,同比增长11.2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21-003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2021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严春光先生。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2020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在2020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也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5、《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55,558,927.85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89,352,475.89元,减去发放的2019年度股利292,500,000.00元,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252,411,403.74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及现金充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13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92,5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1,959,911,403.74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对本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8、《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

  10、《关于确认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1、《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3、《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21-004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2021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召集人张宏兴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2020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在2020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也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55,558,927.85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89,352,475.89元,减去发放的2019年度股利292,500,000.00元,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252,411,403.74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及现金充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13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92,5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1,959,911,403.74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对本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五)《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事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关于确认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5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2日09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2日

  至2021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公司将不迟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 (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通讯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92)0592-6208560 邮编:361022 传真:(0592)6208555

  2、登记时间:2021 年4月21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00 至 3:0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壹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3 月 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 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会计师符俊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8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工业产品、教育、公用事业和建筑工程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寅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3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工业产品、高科技、矿产勘探和开发行业、房地产和媒体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签字会计师苏芸芸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2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工业产品、高科技、房地产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95.4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0.2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将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认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认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21-00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55,558,927.85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89,352,475.89元,减去发放的2019年度股利292,500,000.00元,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252,411,403.74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13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92,5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1,959,911,403.74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对本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为此,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及现金充裕,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君联晟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晟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2020年理财累计发生额13.569亿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使用的理财额度为5.645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TLB1801)、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XTL1901)、鑫稳利法人1个月定期开放理财产品、鑫添益中短债固定收益类每日开放净值型法人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君联晟灏投资基金、“蕴通财富·稳得利” 180天周期型、“蕴通财富久久”日盈。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君联晟灏投资基金期限为8年、“蕴通财富·稳得利” 180天周期型产品期限为18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非保本低风险类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额度到 150,000 万元,此议案在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财务部指派专人跟踪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等,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资金损失。

  受托方资信状况、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投资产品出现损失风险时,财务部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经公司讨论后决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

  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核算工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1月13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4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1月13日

  2、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1月23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2,3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1月23日

  3、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2月11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8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2月11日

  4、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2月20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3,2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2月20日

  5、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2月28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1,1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2月28日

  6、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3月3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5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3日

  7、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3月6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6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6日

  8、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3月11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1,4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11日

  9、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3月17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12,5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17日

  10、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3月17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3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17日

  11、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3月20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1,15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20日

  12、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3月25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5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25日

  13、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3月27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4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27日

  14、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3月30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95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30日

  15、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3月30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59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30日

  16、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3月31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8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31日

  17、君联晟灏基金的名称为:上海君联 晟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 。

  认缴出资数额:10,000万元

  出资方式:货币

  已出资金额:5,000万元

  出资日期:2019年5月30日出资2000万元,

  2020年1月6日出资3000万元

  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5月13日

  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普通合伙人可根据 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有限合伙经营的需要,保留部分现金以支付有限合伙 当期或者近期可以合理预 期 的费用、债务和其他义务。其余部分应在取得后尽快在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实缴 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有限合伙的亏损按照各合伙人的认缴比例分担。全体合伙人对分配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8、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TLB1801)

  起息日期:2020年4月1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119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0%,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1日

  19、产品名称:工商银行鑫稳利法人1个月定期开放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4月2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4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高信用等级中期票据全价(1-3年)指数年化收益率+2.00%”。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0%,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按周估值方式,估值日为自产品成立日起每周周三及开放日,根据产品持有的资产价格变化对估值日产品进行估值并于估值日的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若因节假日导致周三为非工作日,则该周不披露单位净值。单位净值为提取产品应缴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并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终止(含提前终止)时的资金分配。

  提前终止:当产品份额低于1亿元时,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终止本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为保护客户权益,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市场变动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除本说明书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1日

  20、产品名称:工商银行鑫添益中短债固定收益类每日开放净值型法人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4月3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25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CBA00321.CS)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0%,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应缴增值税、应付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下同)后的单位理财产品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申购、赎回、到期和终止/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5000万份时,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为保护客户权益,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市场变动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除本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2日

  21、产品名称:工商银行鑫添益中短债固定收益类每日开放净值型法人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4月8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60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CBA00321.CS)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0%,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应缴增值税、应付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下同)后的单位理财产品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申购、赎回、到期和终止/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5000万份时,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为保护客户权益,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市场变动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除本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7日

  22、产品名称:工商银行鑫添益中短债固定收益类每日开放净值型法人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20年4月9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35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财富(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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