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64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2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工业自动化领域的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电气传动装置、工业检测及控制仪表等三电产业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承接工业自动化工程和技术服务等;
经营模式为公司首先和客户签定业务合同,在收到客户的第一笔付款后组织进行设计,根据经客户确认的设计方案采购相关零部件在公司组装、调试,在客户满足发货条件后设备发客户现场,公司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直至客户验收,质保期结束公司收回质保金,项目结束。
公司的销售服务对象主要集中在冶金工业自动化领域,近年来我国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正在加快推进,国家要求钢铁行业提升产业链水平,注重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鼓励发展电炉钢实现节能减排和提升资源保障能力,钢铁企业的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势在必行。同时随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减排目标,钢铁行业对自动化产品的需求会相应增加。公司面对钢铁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进行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已经开展了钢铁智能制造、盐化工智能制造、数字化、机器人、智慧环保等方面的业务,为公司业务带来新的增长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计完成营业总收入695,880,459.48 元,营业利润 40,933,641.5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56,275.03元,分别比上年度增长了5.42%、31.56%、36.6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承接总承包工程收入、合同能源管理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为履行履约义务投入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
1)销售商品收入。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对于不需要调试即可正常使用的商品公司在商品发出且收到客户签收单时即确认收入;对于需要调试的商品中可明确区分的单项销售商品履约义务在收到客户发送的安装指导通知单时确认该单项履收入;对于需要安装调试且不可明确区分销售商品和调试服务的产出组合或者可明确区分的调试服务单项履约义务,公司在取得客户签署的运行证明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承接建设工程收入。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在提供劳务的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为履行履约义务投入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者可测量可评估的完成进度比例确定。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发生的成本转入当期损益。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平均分摊确认收入
4)合同能源管理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按照当期实际确认的节能分成(节能收入)确认当期营业收入,按照累计确认的节能分成(节能收入)占预计总节能分成(节能收入)的比例计算确定当期营业成本。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详见附注五、44说明。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2021-010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综合楼八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光浩先生主持,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56,275.0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24,508.38 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06,802,005.41元,减去本年实施2019年度现金派发的8,498,529.00元股利,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5,245,533.95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64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2元(含税)。
本年度无分配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计划。
三位独立董事朱宝祥先生、马会文先生、魏见怡先生就本年度的利润分配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报告及报告摘要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三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三位独立董事朱宝祥先生、马会文先生、魏见怡先生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钢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之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1.2亿元、2亿元,期限壹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宝山区友谊路1588弄15号”和“宝山区友谊路1568弄22号”的两处房产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和3000万元,期限壹年;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及额度项下的相关业务合同。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6)关于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除审议以上事项外,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公告编号:2021-011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
总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是确保本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持续不断地获得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提供的某些必需的经营辅助服务和生活福利设施服务;由于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在机电设备制造、成套及技术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悠久的历史,目前公司配套所需的机电设备,如液压设备、变压器等,均以市场价格向该院采购;公司作为西门子公司控制器、A-B公司PLC、ABB公司变频器的系统集成商,有较好的优惠价格,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钢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所需上述设备均以市场价格从公司购买。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三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六名董事(含
三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在认真熟悉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朱宝祥先生、马会文先生、魏见怡先生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钢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之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关联方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关联方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72号
关联方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72号
关联方法定代表人:张剑武
关联方注册资本:102,809,905.89元。
关联方主要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100%的股份。
关联方主要业务:从事计算机应用、电气传动及仪器仪表集成系统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和设备成套;机电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产品的研制、销售;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设备的研制、销售、工程承包;冶金及电子自动化的标准化、计量、质量检验、质量认证;人员培训;《冶金自动化》、《工业计量》的出版发行;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方历史沿革: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创建于1973年,是我国工业自动化领域的大型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是具有较高科技水平和较强实力的综合性工业自动化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工程设计和工程承包的科技企业,最近三年主要业务一直保持着稳健向上的发展势头。
关联方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466,679,810.96元,净资产1,343,561,430.44元,营业收入 866,547,415.14 元,净利润50,559,640.86 元。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42.95%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公司与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的所有关联交易都得到了很好的
执行,目前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关联方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关联方企业性质:国有控股企业
关联方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工艺大楼8-01-15
关联方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工艺大楼
关联方法定代表人:仲海峰
关联方注册资本:2700万元。
关联方主要股东:新冶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股80%,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股20%。
关联方主要业务:冶金行业(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甲级(以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为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为准);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污染治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
关联方历史沿革: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13日,具有冶金行业专业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轻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公司围绕工程大型化、产业规模化、产品国际化、装备现代化,建立了以科研研发为先导,集工程设计、设备成套、产品制造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运营机制。形成了从设计、装备、自控、安装、调试到监理的综合工程配套能力,具备领先的冶金全流程工程设计和总承包能力。
关联方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54,446,679.19元,净资产-3,315,955.55元,营业收入26,791,713.98元,净利润6,065,663.22元。
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有足够的履约保障能力。
关联方钢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关联方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关联方注册地址: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38幢平房1号
关联方主要办公地点: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关联方法定代表人:胡宇
关联方注册资本:1亿元
关联方主要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1%,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占股49%。
关联方主要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关联方历史沿革:2020年12月28日成立。
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无
钢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钢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有足够的履约保障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综合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在2021年度,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关于供水、供电、供暖及其它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服务,服务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与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综合服务协议的定价政策是:(1)国家标准价格、行业标准价格;(2)如无适用的国家标准价格、行业标准价格,采用市场价格;(3)如无市场价格,依据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定价。若以市场价格支付服务费用时,市场价格的确定应经双方协商,且应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本地区、本行业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公司与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在2021年度,公司计划以市场价格向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采购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机电设备及配套零部件。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应在接到公司订单后按照协议确定的原则及时与公司签订具体合同。公司也可以选择其他供货商采购同类产品,并不因协议的签订而受到限制;在2021年度,公司计划以市场价格向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销售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西门子公司控制器、A-B公司PLC、ABB公司变频器等配套元器件。
公司与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是:2021年度,公司计划以市场价格向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销售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的西门子公司控制器、A-B公司PLC、ABB公司变频器等配套元器件。
公司与钢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是:2021年度,公司计划以市场价格向钢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销售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西门子公司控制器、A-B公司PLC、ABB公司变频器等配套元器件。
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采用市场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是确保本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持续不断地获得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提供的某些必需的经营辅助服务和生活福利设施服务;由于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在机电设备制造、成套及技术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悠久的历史,目前公司配套所需的机电设备,如液压设备、变压器等,均以市场价格向该院采购;公司作为西门子公司控制器、A-B公司PLC、ABB公司变频器的系统集成商,有较好的优惠价格,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北京钢研新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钢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所需上述设备均以市场价格从公司购买。
根据综合服务协议的定价政策和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的定价政策,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按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和根据需要签订具体的采购、销售合同,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事前认可的声明;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八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2日
至2021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20日9:00-11:30,14:00-16:00。
2、登记办法: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联系人:胡邦周、喻昌平、单梦鹤。
3、联系电话: 010-56982304,传真:010-63713257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证券代码:600560 公告编号:2021-012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645,500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56,275.0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24,508.38 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06,802,005.41元,减去本年实施2019年度现金派发的8,498,529.00元股利,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5,245,533.95 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64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5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29,566.00 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56%。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2021-014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综合楼八楼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文佐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报告及报告摘要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出席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利润预测及实现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守法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此外,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防止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廉洁守法,尽职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准备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6、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担任公司审计任务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是否披露过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否
8、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阅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同意《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