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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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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3股;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为多业联产的新型化工企业,主要业务包括化工产品及化学肥料的生产、销售,发电及供热业务。主要产品:肥料、有机胺、醋酸及衍生品、多元醇、己二酸及中间品等。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方面:公司秉承本质安全、绿色化工的安全环保理念,坚持技术先进、系统优化、降本增效、节能减排、精细管理的生产理念,依托洁净煤气化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打造了“一头多线”循环经济柔性多联产运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构建高效灵活的平台调控中枢和高品质多产品协同发展平台,确保了装置安全稳定高效长周期运行。

  2、采购方面: 按照“全程阳光采购、构建战略客户关系”的供应链理念,建立了完善的招投标和购销比价制度,执行严格的供方准入制度,实施源头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在保证战略渠道和辅助渠道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密切关注大宗期货及相关产品动态,指导市场判断,丰富采购模式,探求优质渠道,降低采购成本,保障了生产的高效运行。

  3、营销方面: 构建“合作创造价值、竞合创造共赢”的营销模式,与竞争对手既竞争又合作,与上下游客户在共赢中获得竞争优势,通过品质提升、塑造品牌、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实现企业目标。报告期内,公司优化销售模式,强化渠道和信息建设,抢抓市场时机,调整下游布局,形成产、供、需量化数据体系,实现了产销互联,为公司全年效益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行业情况

  上半年,受全球疫情蔓延、外贸出口受阻、下游需求不振、原油大幅下挫等因素影响,部分与石化关联度较高的产品价格大幅下跌,给化工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下半年,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逐渐恢复,下游需求转暖,部分化工产品市场景气度提高,产品价格出现上涨,但对煤化工企业而言,受煤炭供需矛盾等因素影响,煤炭价格出现较大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企业的盈利空间。从行业整体情况来看,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和安全、环保治理持续升级,资源约束不断增加,贸易保护及摩擦持续,国际能源价格波动等内外环境影响,整个行业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15亿元、净利润17.98亿元,同比分别降低7.58 %和26.69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根据新收入准则的施行时间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并依据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1-010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通讯形式下发,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其中:庄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将满,监事会提名赵敬国先生、杨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和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20年度年财务报表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4、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6、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7、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敬国,男,1974年生人,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起任华鲁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副总经理、监事;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5年4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杨志勇,男,1976年生人,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起任华鲁控股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起任华鲁控股集团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华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1-011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30股。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98,473,835.7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98,376,502.03元,加计以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9,773,027,754.19元,减去上年度分配现金红利568,170,412.50元后,合并口径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03,233,843.72元。

  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98,149,389.9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2020年度净利润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773,027,754.19元,减去2019年度分配现金红利568,170,412.5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03,006,731.61元。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26,659,7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7,997,92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7.14%。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26,659,750股,本次送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114,657,675股。

  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8,376,502.03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87,997,925.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7.14%,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全球疫情、贸易摩擦、地缘政治等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而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但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从行业形势和发展趋势看,伴随着国内经济逐渐恢复,内需潜力巨大,结构调整、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就公司而言,一方面,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创新驱动,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推动公司产品向下游延伸、向价值链高端攀升;一方面,将统筹存量优化、增量升级,协同德州本部和荆州基地,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业务

  目前,公司正处于稳步扩张发展阶段,主要业务包括化工产品及化学肥料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肥料、有机胺、醋酸及衍生品、多元醇、己二酸及中间品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15亿元,实现净利润17.98亿元。为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链的新突破,公司一直坚持稳健内生式发展,项目建设及技术提升持续跟进。2019年公司启动了总投资65.52亿元的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30万吨/年)和精己二酸品质提升项目,2020年开始异地布局,在荆州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目前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30万吨/年)正处于建设高峰期,资金支付较集中;精己二酸品质提升项目虽已投产,但资金支付尚未结束;同时因项目建设、技术提升、子公司投资等资金需求量依然较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基于行业状况及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未来几年,公司将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传统产能改造升级,积极发展合成气下游深加工项目,与石油化工下游产业链融合,打造高端新材料板块。公司将继续加大项目建设和投资力度,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主要用于在建项目投资和股权投资。目前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30万吨/年)处于建设阶段,精己二酸品质提升项目虽已投产,但尚需资金支付;2020年公司启动第二基地建设,在荆州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公告,临2020-029),本公司股权投资21亿元。上述项目投资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股权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预计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投产后年均实现营业收入56.13亿元,利润总额4.46亿元;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助于公司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可提升企业未来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预期收益良好,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共11名董事,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1-01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发生产品房屋、土地、铁路租赁、劳务、产品供销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法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进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实现双赢和多赢,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发生着诸如房屋、土地、铁路、劳务、产品供需等方面的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即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需要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决定2021年对已到期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统一梳理,重新签订,同时预计相关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关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

  (一) 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方介绍

  1、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44 号;注册资本10,117 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岩;经营范围:五金件、塑料制品制造,化工原料(不含危险、监控、食用及易制毒化学品),资格证书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1,679万元,净资产40,511万元,营业收入为3,920万元,净利润18,5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天衢西路42号;注册资本5,457.67万元;法定代表人:于富红;经营范围:供热经营、热电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煤炭批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144,595万元,净资产98,576万元,营业收入为11,076万元,净利润1,4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通力路38 号;注册资本3864.26万元;法定代表人:任军平;经营范围:贮藏用金属罐制造;设备防腐处理、高温固化处理、化工设备配件加工及特色维修;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工业压力容器制造。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748万元,净资产5,400万元,营业收入为9,880万元,净利润 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 号;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华新;经营范围:有机工程设计、无机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不含中介,以上范围仅限凭资质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497万元,净资产3,201万元,营业收入为2,456万元,净利润1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 号;注册资本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丁新林;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零售;住宿;主、副食加工销售、酒水及饮料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日用品、小百货限分公司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05万元,净资产292万元,营业收入为1,068万元,净利润1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乐梦中心1-415室;法定代表人:孙超;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经营项目: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正戊烷、甲醇、1,2-二甲苯、苯酚、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10%<含量≤80%]、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胺[无水]、二甲胺溶液、三甲胺[无水]、三甲胺溶液、丙烷、正丁醇、异丁醛、正丁醛、环己酮、氨、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溶剂油[闭杯闪点≤60℃]、石脑油、苯、丙烯、环己烷、碳酸二甲酯、亚硝酸甲酯、乙二酸二甲酯、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不涉及剧毒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煤炭(不得在高污染燃料控制区内生产、加工、存储及现场销售原散煤及不符合本地燃用标准的型煤)、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化肥、钢材、建筑材料、家用电器、针纺织品、焦炭、蜡油、重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943万元,净资产926万元,营业收入为3,850万元,净利润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非重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相关关联方介绍

  1、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区;董事长:张代铭;注册资本:人民币62,736.74万元;经营范围:生产西药、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制药设备、医药检测仪器及仪表、自行研制开发项目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工业用氧、工业用氮的生产、充装及销售。

  截止2020年9月30日,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69,586万元,净资产324,383万元,营业收入为135,274万元,净利润7,935万元(2020年三季度数据)。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政策

  1、公司与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1)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

  合同事项: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租用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房屋1382.31平方米。

  合同价格:每平方米10元/月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

  合同事项: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租用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土地共312,596.87平方米。

  合同价格:每平方米20元/年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铁路租赁协议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

  合同事项: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租用铁路线。

  合同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结算。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综合服务协议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职工日常就餐、物业管理(保洁、绿化、车辆看管、办公楼维护等)、医疗服务(职工急救和职工年度查体)等服务事项。

  合同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结算。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公司与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蒸汽供应合同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应蒸汽。

  合同价格:结算价格如果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以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规定的按市场价格结算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公司与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劳务及设备制造服务协议

  合同双方: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劳务及设备制造服务。

  合同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结算。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公司与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1)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协议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

  合同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结算。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双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租方)

  合同事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租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土地共619.19平方米。

  合同价格:每平方米20元/年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5、公司与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住宿餐饮服务协议

  合同双方: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供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合同事项: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住宿、饮食、租用会议室等服务事项。

  合同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结算。

  结算方式:转账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6、公司与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销协议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甲醇、甲胺等化学原料。

  交易的定价原则:产品价格遵循公允的原则,进行市场定价。

  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预计2021年、2022年、2023年向关联方采购关联交易最高年度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

  交易价款结算:双方据实计算和支付交易金额,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法。

  协议生效条件及协议有效期:本次签署的有关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签章;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对该等关联交易履行法定批准程序之日起生效;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二)非重新签定关联交易协议的概况

  1、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概况

  本公司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化工原料供应协议》,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直接向本公司采购化工原料。按市场价格结算;协议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注1:为改善员工生活质量,公司提高了工作餐补贴标准,故2021年公司预计与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的综合服务关联交易额度增加。

  注2:2018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与新华制药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中提出:公司预计2019年、2020年、2021年持续关联交易交易额将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33,000万元及34,000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及协议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常怀春、董岩、边兴玉、高景宏、张成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1-016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1-018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会议时间:2021年4月2日15:15—16:45

  ● 会议形式:网络互动

  ● 网络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31日16时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hlhs2465031@126.com。本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主题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对外公布(详见2021年3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情况,公司决定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形式

  召开时间:2021年4月2日15:15—16:45

  召开形式:网络互动。

  网络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常怀春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高景宏

  董事会秘书                    高文军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日15:15-16:45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收看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本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3月31日16时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hlhs2465031@126.com。本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广元

  联系电话: 0534-2465426

  联系传真: 0534-2465017

  联系邮箱: hlhs2465031@126.com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2555号凤冠假日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2日

  至2021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9:00—下午17:00)至本公司证券部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4-2465426

  联系传真:0534-2465017

  联 系 人:高文军  李广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1-009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通讯形式下发,会议应到参会董事11名,实到参会董事10名,其中:董事丁建生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王元仁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常怀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3股;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www.sse.com.cn)。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www.sse.com.cn)。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议案关联董事常怀春、董岩、边兴玉、高景宏、张成勇依法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及协议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日常关联交易公告》(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银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经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常怀春先生、董岩先生、丁建生先生、高景宏先生、庄光山先生、张成勇先生、刘承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钱逸泰先生、曹一平先生、娄贺统先生、戎一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www.sse.com.cn)。

  上述议案中第二、三、五、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项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常怀春,男,1967年生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5.04至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董岩,男,1965年生人,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公司董事;2012.04至2020.06,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20.07至今,公司副董事长。

  丁建生,男,1954年生人,新加坡国立大学MBA、泰山学者。曾任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高景宏,男,1969年生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2014.03至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庄光山,男,1972年生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10.12至今,公司副总经理。

  张成勇,男,1972年生人,法律硕士,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2006年起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刘承通,男,1971年生人,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起任华鲁控股集团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法律事务部部长,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逸泰:男,1941年1月生人,1997年10月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2008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RSC)会士。长期从事催化和固体化学研究,曾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系教授,山东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院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校长,安徽省化学会理事长,中国化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院化学部常委。

  曹一平,男,1950年生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化工部第六设计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教授级高工;2018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娄贺统,男,1962年生人,会计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今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任教,现任会计系副教授、复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执行主任;2016年起任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起任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起任上海有孚网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品星互联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戎一昊:男,1984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历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科长、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部区域主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股票资本市场部副总裁;2017年至今任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8年8月起担任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起任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1-012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2.人员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

  3.业务规模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0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3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与2020年度相比,财务审计服务报酬增加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持平。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1-01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现金流情况,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运行、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本议案所涉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在有效期内存在已购买部分单项产品尚未期满的情形,本议案所涉有关审批、操作、文件签署的相关安排有效期延长至该等单项产品到期办理完毕相关结算事宜。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和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银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由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1-015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履职的积极性,保证其勤勉尽责,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下,拟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1-017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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