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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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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9,741,032.4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248,655.1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8,124,865.52元,可供分配利润163,123,789.67元。拟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46元(含税),共计60,530,414.2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2,593,375.40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情况介绍

  本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日,是由原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也是黑龙江省唯一一家高速公路板块上市公司。2010年3月1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为60118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15,878,571股。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收费公路,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管理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公路养护服务,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公司目前拥有哈尔滨到大庆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哈大高速公路是G301线绥满公路的一段。起点于哈尔滨市大耿家哈黑公路11.7公里处,终点至大庆,是黑龙江省第一条高速公路,全长132.8公里。路基全幅宽24.5米,其中行车道2×7.5米。设计行车时速100公里/小时。哈大高速全程共设有6个收费站,2个服务区。

  本公司所属哈大高速公路为经营性高速公路,公司以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并按照政府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获得经营收益。

  为弥补主营业务的单一,公司以“立足主业,多元发展”为经营战略,进行多元化经营的探索和尝试。公司先后成立了出租车运营子公司、发起设立龙源公司并投资兴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发起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参股龙江银行等,启动多个多元化经营项目。目前,公司多元化经营稳步发展,对主营业务形成了有力支撑,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及长期发展。

  (三)行业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分类标准,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行业大类代码54。

  2.高速公路行业概况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细化实化了发展目标,即到2035年,基本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国际国内互联互通、全国主要城市立体畅达、县级节点有效覆盖,支撑“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人享其行、物优其流”,全面建成交通强国,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当好先行。《规划纲要》明确了三方面主要任务。一是优化交通布局,将构建70万公里的交通网线,建设6轴、7廊、8通道的主骨架,建设100个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完善面向全球的运输网络。二是在推进融合发展方面,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的融合发展,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服务网络、信息网络的融合发展,推进各个区域间交通协调发展,推进交通运输与旅游业、现代制造业、快递物流业、现代物流业的融合发展。三是在高质量发展方面,推进安全发展、智慧发展、绿色发展,提升交通运输治理水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资产5,165,785,080.62元,同比下降1.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96,866,833.14元,同比下降0.49%,营业收入559,553,165.15元,同比下降46.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741,032.48元,同比下降46.05%,每股收益0.1518元,同比下降46.0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龙运现代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简称“龙运现代”)依据2019年1月7日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发布的《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交易规则(暂行)》政策解读和2019年3月18日哈尔滨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哈交政发【2019】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经营权有偿出让金,通过减免承包费和返还现金的方式向承包人返还经营权有偿出让金。2020年10月21日,龙运现代收到哈尔滨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经营权有偿出让金5,673.78万元。

  本公司按持股比例追溯调增2019年期初专项储备18.80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2,092.52万元,期初少数股东权益167.08万元;调增2019年期末其他应收款3,956.42万元,期末应交税费989.11万元,期末专项储备42.23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707.49万元,期末少数股东权益217.60万元;调增2019年度营业收入918.55万元,营业成本25.28万元,所得税费用229.64万元,少数股东收益48.67万元。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 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2021-010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9日14点 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8日

  至2021年4月19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15:00至2021年4月19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3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21-008、009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会议报告事项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15:00至2021年4月19日(注:现场大会当天)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2.登记日期: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  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吴丽杰

  4.联系电话:0451-51688007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龙江交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21—014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为继续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人员信息

  中兴财光华2020年底有合伙人143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97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0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3080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0,496.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09,40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万元;出具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55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751.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交通运输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56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海龙先生,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挂牌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守东先生,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6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新三板公司提供挂牌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金先生,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海龙、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守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金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陈海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守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金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5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上期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减少8.33%。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永拓会计师”),成立于1993年,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11年,内部控制审计9年。永拓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经与永拓会计师友好协商,拟不再续聘永拓会计师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事先与永拓会计师和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相关沟通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关于聘任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就上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事务所的法定条件。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关于聘任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1-01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

  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依赖。

  ●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对关联交易审议披露的要求,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上年度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存款情况以及与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高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的经营计划,对2021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2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注册资本:4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主营业务:提供人民币及外币存款和贷款、付款及结算等银行服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2020年度,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821.09亿元、净资产179.0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6.40亿元、净利润7.56亿元。

  2.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注册资本:520,523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春雨

  主营业务:公路工程施工贰级。高等级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经营。粮油,普通机械,办公设备,汽车配件,房屋租赁,建筑材料。

  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总资产75.33 亿元、净资产62.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77亿元、净利润2.28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9677%的股份,为该行第三大股东。公司于2013年10月向龙江银行派驻董事一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龙江银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48%。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在龙江银行办理的正常存款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较强,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已按照合同执行,龙高集团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龙江银行存款类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具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

  (二)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6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龙高集团签订土地、房产租赁合同的议案》,资产租赁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和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低于市场价格租赁给公司日常经营使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0年3月成立之初,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款,一直以来银企之间的业务关系良好,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持有龙江银行7.97%的股份,并于2013年10月向龙江银行派驻董事一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龙江银行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但并不影响公司在其开设银行账户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龙高集团履行承诺回购房产的议案》,龙高集团回购哈大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配套的分公司办公楼接楼、分公司车库、机电系统办公室、安达站接楼、三八站接楼、承平站接楼、哈站接楼和大庆站接楼及养护分公司车库等9处房产(包含公司上市时龙高集团承诺回购的8处房产)。2013年6月公司与龙高集团签订租赁协议,向龙高集团租赁上述房产,年租金50万元,租赁期限至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终止或不再经营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时。

  本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项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21—00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上午9:30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三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尚云龙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王庆波董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庆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9,741,032.4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248,655.1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8,124,865.52元,可供分配利润163,123,789.67元。拟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46元(含税),共计60,530,414.2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2,593,375.40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1-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聘任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为15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三、十四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1-014号公告)

  (十五)《关于续聘2021年度董事会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法律顾问,年度费用1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1-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四)、(五)、(六)、(十)、(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1-009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13时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公司三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1-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9,741,032.4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248,655.1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8,124,865.52元,可供分配利润163,123,789.67元。拟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46元(含税),共计60,530,414.2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2,593,375.40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2.公司2020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苏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三)、(四)、(五)、(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21—01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2019年期初专项储备金18.80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092.52万元,期初少数股东权益167.08万元;调增2019年期末其他应收款3,956.42万元,期末应交税费989.11万元,期末专项储备42.23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707.49万元,期末少数股东权益217.60万元;调增2019年度营业收入918.55万元,营业成本25.28万元,所得税费用229.64万元,少数股东权益48.67万元。

  一、概述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交通”)之子公司黑龙江龙运现代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简称“龙运现代”)依据2019年1月7日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发布的《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交易规则(暂行)》政策解读和2019年3月18日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哈交政发【2019】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经营权有偿出让金,通过减免承包费和返还现金的方式向承包人返还经营权有偿出让金。2020年10月21日,龙运现代收到哈尔滨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经营权有偿出让金5,673.78万元。

  龙江交通按持股比例追溯调整2019年期初专项储备金18.80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092.52万元,期初少数股东权益167.08万元;调增2019年期末其他应收款3,956.42万元,期末应交税费989.11万元,期末专项储备42.23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707.49万元,期末少数股东权益217.60万元;调增2019年度营业收入918.55万元,营业成本25.28万元,所得税费用229.64万元,少数股东权益48.67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二、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续)

  ■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四、监事会

  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详见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一并披露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龙江交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决议;

  (三)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1-013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3,123,789.67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5,878,57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530,414.2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广大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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