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3)。原公告中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表述不完善,现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 至下午 3:00

  附件一: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更正后: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下午3:00。

  附件一: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后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现就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3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1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13)、《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编号:2021-015)、《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1-017)、《公司章程(2021年03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019)、《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1-021)、《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1年4月14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9939966;传真:010-69939100

  联系人:姜治文 葛丹

  邮编:100094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51”,投票简称为“北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