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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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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就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制定《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以及《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经公司事后审查,部分内容存在错误,现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230,835.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733,792.66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配35,328,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5,866,112.59元,期末实际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60,035,155.30元。

  更正后: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337,926.5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733,792.66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配35,328,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5,759,021.39元,期末实际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60,035,155.30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附件。因本次更正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337,926.5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733,792.66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配35,328,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5,759,021.39元,期末实际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60,035,155.30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总股本29,752,6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1,000,020股数之后的股本296,526,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374,76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实现营收10.4亿元。同比增长1.65%,归属股东净利润1.27亿元,同比下降7.98%,扣非后净利润1.2亿元,同比增长0.77%。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经公司事后审查,发现部分内容不完整,现予以补充如下:

  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9)

  (一)原公告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4、会议召开时间中的“网络投票时间”有所补充,具体如下:

  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变更为:2021年4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原公告二、会议审议事项(一)审议议案中补充公司独立董事述职内容,具体如下: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原公告附件三、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中的“投票时间”有所变更,具体如下:

  原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现变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二、《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一)原公告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二)履约能力分析有所补充,具体如下:

  原履约能力分析内容为:公司已就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现变更为:公司已就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经查询,关联方宁波瑞之缘、浙江中兴、江苏兴锻、浙江惟精新材料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以上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详见附件。因本次补充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补充后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兴瑞科技2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13《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

  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4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315326(信函上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326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传 真:0574-63411657

  联系邮箱:Sunrise001@zxec.com

  联系人:周顺松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7”,投票简称为“兴瑞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补充后的《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陈松杰先生、唐晓峰先生、张红曼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2. 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交易金额中含水电费174,901.94元。

  3、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担保项下的应付票据余额为11,527,826.95元。

  (三)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基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1年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预计2021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宁波瑞之缘食品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5年5月12日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界塘村界塘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注的品种范围和有效期内生产);食品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良、张华芬通过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识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100%的股权。

  2、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0日

  住所: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经营范围:紧固件制造;房屋租赁、住宿服务;食品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财务知识咨询服务、教育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务、展览服务;电子产品、净水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居用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清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关系说明:浙江中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忠良先生控制的企业,同时张忠良先生在浙江中兴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3、江苏兴锻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9月18日

  住所:溧阳市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上上路28号

  注册资本: 12,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精密冲压设备、精密锻造设备、钣金折弯设备、钣金剪切设备、自动化设备及机器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伺服电机、伺服驱动器研发、生产与销售;软件及系统集成开发及服务;设备维保服务;机械及电气零部件销售。(涉及国家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良、张华芬通过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其72.03%的股权;张忠良通过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6.81%的股权,张忠良和张华芬合计间接持有其78.84%的股权。

  4、浙江惟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7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兴路27号

  注册资本:47,66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复合材料、金属加工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及合金铸造、加工;不锈钢、钢铁的批发;物业管理(凭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经营);货物的仓储与配送(凭有效的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良直接持有其6.2946%的股权,同时担任董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已就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经查询,关联方宁波瑞之缘、浙江中兴、江苏兴锻、浙江惟精新材料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关于商品、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2020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超出授权范围与金额的情况。结合2020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021年3月23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兴瑞科技 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海证券对兴瑞科技本次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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